大叔自证清白后,仍遭四川大学女生曝光"偷拍事件"?多方回应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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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该女子所发微博已经删除。

  此外,有网友爆料称,该女子为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

  

  对此,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回应@中国新闻周刊 ,此事已经在调查,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知。

  6月9日下午,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称,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如果在地铁上发生疑似被偷拍的情况,应该怎么做?该工作人员表示,首先要做好取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部分列车会有巡视人员,但遇到突发情况建议报警处理,或到站后联系工作人员协助报警。

  关于取证,建议记录下事发时间和所在车厢,将有助于后续警方调查。监控因涉及公众隐私,一般需通过警方调取,地铁方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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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澎湃新闻报道,河北广播电视台农民频道官方微博9日发布的一项网络投票显示,在超过两万名投票者中,有1.9万投票者认为女子的做法“维权过度,伤害了无辜大叔”,超过1400名投票者认为不好评价,仅五百多名投票者认为她属于“正常维权,安全意识很高”。

  不少网友认为,女子警惕被偷拍初心没错,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发文曝光有些行为过激。也有网友认为,现在偷拍事件频发,女子可能也是因为希望保护自己的权利才做出此举,虽然有些过了,但不至于深责。

  有人认为,大叔之所以没有像女子说的一般“为自己发声”,可能是因为对社交网络不熟练,根本没有注意这些内容。也有人质疑,女子是否有权要求翻看对方私人手机相册,此举是否合法合规?

  不少网友提醒,女子将已经自证清白的中年男子通过网络“曝光”并成为“猥琐男”,还有网友将女子个人信息扒出来晒在网上,都已经游走在网暴的边缘地带。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述事件发酵的9日下午,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2)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4)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依法惩治网暴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对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准确适用法律。

  其中就提到: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来 源 | 观 察 者 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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