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胳膊大面积文身 面对家长斥责老板:她签了已满18岁的协议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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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辉县,父母接到学校电话,说不让他们14岁的女儿上学了!父母一脸懵逼,赶到学校傻眼了!他们眼里的乖女儿居然纹了一个大花臂!于是父母找到文身店理论,可对方说:“你女儿签了协议说自己18岁了,而且穿着打扮根本不像未成年人,不能怪我!”

  

  原来,葛先生和妻子忙着赚钱,对女儿疏于管理!而女儿平时住校,只有周末回家!

  而这天葛先生接到学校的电话,让葛先生来领女儿回家,学校不允许她这样的学生败坏校园的风气!

  葛先生一脸纳闷,女儿在他眼里一直挺乖的,怎么就被学校劝退了呢?于是葛先生和妻子连忙赶到学校,结果崩溃了!

  

  女儿居然瞒着他们纹了一个大花臂,一看就是“小太妹”的样子,怪不得学校不敢留她!

  想到女儿不能上学了,葛先生认为给女儿文身的店家责任很大!于是葛先生让女儿带他找店家理论,质问店家为什么给未成年人文身?

  店家说:“你女儿当时和好几个朋友一起过来,穿着暴露,化着浓妆,根本不像未成年人!而且我当时问她几岁了,她说自己18岁,还写了协议,我就相信她了!”

  

  葛先生听后不能接受,说你为什么不检查她的身份证?可店家狡辩说自己没有权利查看顾客的身份证!

  

  葛先生觉得店家就是在推卸责任,他要求店家把女儿的纹身洗掉!可店家却说洗纹身要很多钱,而且女孩是自愿纹身的,所以她只能把纹身的钱退了!

  1、那么,店家说自己没权利查看身份证,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呢?

  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所以,店家有义务确认每个顾客是否已经成年!而光看外表和打扮不能确定一个人是不是未成年人的时候,,就需要核对身份证,所以店家是有权利查看身份证的。

  2、店家签订的免责协议,是否有效呢?

  店家自作聪明让葛先生的女人签了协议,但这种协议本身就违法了,是不能用免责协议来规避责任的!

  未满18岁,签了协议也没用,不看身份证就是老板的问题。

  3、葛先生能否要求店家把女儿的纹身洗掉呢!

  纹身影响到葛先生的女儿上学,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说,店家有义务洗掉纹身,同时还要赔偿!

  4、学校能开除有纹身的孩子吗!

  孩子还只有14岁,读的是初中,这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法开除!

  当然,学校负责人也是气话,是想让葛先生带女儿去把纹身洗掉,因为确实影响到其他学生,也违反了校规!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文身难道是犯罪吗?现今全世界也没有把文身当做不良表现的法律规定,有文身就一定是坏人吗?这只是一种潮流,为什么要歧视呢?

  也有网友说,这孩子一辈子也不能进好的事业单位了,体检时会查看,不允许有纹身。

  还有网友说,支持学校,挨骂要听着,挨打要立正!如果是个品德高尚、成绩优秀的女孩,她会去纹身店吗?

  我认为,店家的行为固然有错,但子不教父之过!女儿既然谎报年龄,她自己就知道纹身是错误的!葛先生要反思了,不能眼里只有钱,忽略了跟女儿的交流和沟通!

  而纹身店有这种行为,一定要严厉打击,他们为了钱不顾孩子未来的前途,实在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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