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成功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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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云民宗发〔2022〕48号),决定命名492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鲁甸县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同时4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榜上有名。

  

  近年来,鲁甸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鲁甸的殷殷嘱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县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凝心聚力、克难攻坚,着力实现巩固脱贫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战略与民族团结进步“双促进”,城乡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逐年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

  鲁甸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和领会“十二个必须”核心要义和精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鲁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摆在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以“十进十促”为载体,常态化推进创建工作。争创了全国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12个、市级文明单位20个、县级文明单位24个;成功创成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昭通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1个、教育基地1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1个,命名了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45个、示范家庭55个,推动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创建工作格局。

  

  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准确把握“管肚子”与“管脑子”的关系,坚持做好“管脑子”的工作,制定《鲁甸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工作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全过程,有力推动全县各单位、各行业、各领域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万名党员进党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大轮训”培训、交流座谈等形式生动开展,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弄通做实。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县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优秀先进评选表扬活动,以榜样引领、用典型带动。2022年,我县顾旭昌大家庭被中央宣传部、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最美家庭”。坚持弘扬“感恩奋进、自强自立、同心同向”的恢复重建精神,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下,灾区涅槃重生,鲁甸“一园三馆”、红石岩堰塞湖治理工程等,成为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以及在大灾大难面前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精神标识。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2014年8月3日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以来,县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将对党、对祖国、对社会各界的感恩情谊,转化为重建美好家园的实际行动,地震恢复重建成绩斐然,灾区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全县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凝聚,坚定不移跟党走。举全县之力、聚全民之智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高质量摘掉贫困县帽子。精准实施一大批产业、就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脱贫成效持续巩固,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大力推进花椒、核桃、樱桃、苹果、马铃薯等特色产业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产业发展筑牢各族群众增收的基础,带领各族群众团结一心奔小康。全县完成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7亿元,城乡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全县各族群众生活环境、生产条件、生活质量得到大幅改善。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认真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深入实施“三项计划”,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

  坚持把实施“三项计划”作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重要抓手,推动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一是组织实施青少年交流计划。全县各级学校积极构建相互嵌入式教育教学环境,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积极推动东西部青少年双向交流,组织各族学生到东部地区参加各类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一体的教育平台,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等优秀影视作品,同步开展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全县建立了14个“青少年交流基地”(乡村少年宫)、1个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各族少年手拉手”主题班会与“小手拉大手,共建中华大家庭”少先队活动,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理念的种子在娃娃心中、脑中生根发芽。二是促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携手共进。建成全国跨县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最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1个——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承接搬迁安置5县9100户39106人,有汉、回、彝、苗、布依等多种民族,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易迁安置区促共建共享”工作,使卯家湾易迁安置区成为和衷共济、共建共享的示范引领。做实民族团结进步和党建“双推进”创建机制,在全县创新推广“133454”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体系,以网格化、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凝聚社会价值共识。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构建各民族共居结构,促进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谐共居,深度融合。搭建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在社区、小区、扶贫车间、楼宇单元、社会组织等组织开展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微活动”,通过户外拓展、技能培训、青年之友等方式,为社区内部及周边各民族搭建相逢相识、相知相恋的互动平台。在各级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民族事务“一站式”服务窗口,为各族群众提供落户、就业、就医、就学、技能培训等优质服务。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转移就业,深化交往交流交融。始终把就业增收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第一民生,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三是推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依托国家级3A级景区——“龙头山镇”的朱提银文化馆、地震遗址纪念馆等文化载体,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共度中华传统节庆、共讲中华民族团结故事、共唱红色歌曲、民间歌曲、共跳红色(民族)舞蹈等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共计450余场,惠及群众9万余人次,促进各民族相互欣赏、增进交流,推动实现各族群众共生共乐。计划投资200万元筹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题馆,切实打造成为全县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

  

  强化依法治理促和谐,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基础

  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把民族事务纳入网格,以网格化、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推进公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民族事务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健全统战、民宗、司法、公安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严防和抵制境外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有力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来源丨鲁甸县融媒体中心 县民宗局

  本期编辑丨李璇

  编审丨孔祥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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