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公款旅游...济南枣庄莱芜通报8起典型案例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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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纪委通报5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1、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原为民服务中心主任、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夏涛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夏涛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共计7690000元,用于个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利15203元。2018年2月,夏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平阴县洪范池镇纸坊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西贞违规处置集体资金问题。李西贞任职期间,经村“两委”商议,将纸坊村2013年至2017年集体土地的占地补偿款共计46852.2元未记入村集体账目,分批次存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用于所包生产小组的事务支出,其中,李西贞个人账户存入16780.2元。李西贞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李西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款项已退交村集体。

  3、章丘区曹范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副主任卢传学帮助亲友违规领取危房补助款问题。2013年,时任曹范街道办事处北曹范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卢传学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编造虚假材料等手段,帮助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岳母王某某领取危房补助款14000元。2018年3月,卢传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北胡居党支部书记罗振贵、党支部副书记赵文新违规发放拆迁补偿款问题。2015年至2016年,罗振贵、赵文新在向工商业户发放拆迁专项补偿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其中2户超标准领取补偿款共计267961.78元,并违规将该专项补偿款支付给其他拆迁项目58495元。2017年12月,罗振贵、赵文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大庙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德伟等5人虚报冒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问题。2013年,时任大庙屯村村委会主任周德伟,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刘春元,村党总支副书记周培庆,村委委员、妇女主任孙良荣,报账员张士强等5人,假借本村出资修路的名义,采取伪造档案、虚开发票等方式,向上级政府虚报并获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13934.5元,存入该村集体账户。2017年12月,周德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春元、周培庆、孙良荣、张士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纪委通报市农业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枣庄市农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志翔以公务考察为由,带领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市检测中心)原主任刘兵林等人赴四川公款旅游。王志翔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枣庄市农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兆耀,市检测中心原主任刘兵林,借公务考察之机,前往西藏拉萨、林芝等地公款旅游;以考察农产品安全工作的名义,赴广西桂林、阳朔等地公款旅游。刘兵林同时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宋兆耀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刘兵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市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通报指出,上述3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但却恣意妄为、带头违纪,理应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重自省,引以为戒。

  莱芜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莱城区羊里镇杨王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永石违规公款吃喝、发放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杨永石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杨王后村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列支招待费用共计49466元;2013年“七一”期间,该村违规为党员和部分群众购买发放铝锅,共计花费2800元;2014年1月至2017年4月,该村用村集体资金多次违规发放老党员补贴及村干部电话费补贴,共计13440元。杨永石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另外,杨永石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1月,给予杨永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钢城区棋山国家森林公园涝洼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树平违规发放车辆补贴等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王树平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涝洼村违规为时任村“两委”成员发放车辆补贴41400元,并在村集体账目中列支。王树平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上述款项已退赔村财务。另外,王树平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2月,给予王树平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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