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日活动”岂能成为公款旅游代名词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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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批准下属以“党日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书记(副会长)李小平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4月9日新华社)

  2015年8月,海口市工商联应邀参加内蒙古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时,党组成员、副主席(副会长)符强考虑到内蒙古离陕西近,提出了将“党日活动”与经贸交流合二为一的申请,得到了李小平的同意,这趟“顺道”的党日活动共花费公款2.96万元。

  “党日活动”是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有效形式。党日活动的内容主要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思想交流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参加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等等。随着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日活动已成为加强党员思想工作、突出党性锻炼的有力抓手。海口市工商联的领导干部将严肃的“党日活动”异化公款旅游,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便也在意料之中。

  事实上,“党日活动”娱乐化、庸俗化现象并不是孤例。一些基层党支部在开展党日活动时,对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思想交流浮皮潦草,对外出学习参观却是“煞费苦心”、方案计划做得十分详尽。更有甚者,一些党支部和部分党员直接将党日活动视同为外出参观和旅游。基于此,《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强调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对党日活动中的问题亮出了“红牌”。

  海口市工商联以“党日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问题,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对党的组织生活造成的危害却十分严重。因此,对工商联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责处理,便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给目前组织生活中存在的“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现象敲响了警钟。也只有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中的不良风气处早处小,才能使党的组织生活回归到经常、严肃、认真的轨道上来,使其成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利器”。

  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深入推进,主题党日活动必将得到广泛推广,成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的重要形式。对海口市工商联的问责也提示着各级党组织,在强化党员对参加党日活动重要性认识的同时,必须让全体党员树立起一个观念:“党日活动”绝不是公款旅游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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