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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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越剧繁荣发展,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文艺担当,我厅起草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曙光路5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邮编310013),请在信封上注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10123991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征求意见稿)”。

  联系电话:0571-85211739。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1日。

  浙江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30日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2022-2026)

  (征求意见稿)

  越剧艺术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浙江最具代表性的地方戏曲剧种,是浙江省最具辨识度的文化标识。为加快推进我省越剧繁荣发展,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文艺担当,制定本行动计划。

  0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大力振兴越剧艺术,推动精品创作更加繁荣、生产机制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更加强劲、数字化改革更加深入、市场发展更加兴旺,实现“出人、出戏、出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思想基础,提升文化软实力。

  02

  行动目标

  通过努力,将我省建成长三角地区越剧传承发展的核心区域和全国越剧文化中心,形成越剧艺术振兴发展的工作体系,创作一批重量级的越剧传世精品;培育一批享誉国际的越剧艺术院团;打造一支德艺双馨的越剧人才队;深挖一批影响广泛的越剧文旅IP;将越剧艺术打造成为浙江重要文化标识,成为浙江文艺精品高地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力争到2026年:储备30个左右优秀原创剧本,扶持15个左右重点题材,重点推出15部左右越剧精品剧目,复排10部左右经典保留剧目,5部左右新创作品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2部左右新创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2部以上入选国家级展演活动,产生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越剧精品。培养40名左右青年越剧艺术人才,推出10名左右“名编、名导、名角、名匠”培育对象,3人以上获得国家级奖项或入选国家级人才储备项目,签约1-3名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特聘专家”,在本土越剧人才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2家以上国有越剧院团达到全国一流艺术院团发展水平,越剧艺术演出场次达到4000场,设立20个左右创作采风基地。

  

  03

  主要任务

  (一)重原创,打造一批浙产越剧精品力作

  1.抓重点题材创作。一是聚焦现实题材。着眼浙江大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等火热实践,创作一批与“重要窗口”相匹配,具有传播度、辨识度、美誉度的现实题材越剧标志性成果。二是深挖传统题材。发挥越剧艺术擅于展现传统舞台艺术的优势,组织课题研究,糅合当代和历史元素,创作一批传统题材越剧艺术精品。三是探索融合创新。把握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作、传播方式的新变化,强化越剧艺术与旅游、科技等元素的融合,开展越剧艺术创新。将轻歌剧、音乐剧等其他戏剧种类艺术手法和理念融入越剧艺术,打造一批创新性强的大型越剧作品和先锋越剧小剧,推动越剧艺术更好满足新时代观众的多元化需求。

  责任单位:艺术处(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2.抓保留剧目传承。一是开展理论研究。加强经典保留剧目的特点规律研究,形成理论体系,推出“浙江十大越剧精品”,树立越剧艺术的创作标杆。二是实施应用转化。以创演“传承版”、“青春版”经典保留剧目为手段,形成青年传承、N代同堂的传承机制,实现剧目创作理论的传播推广和应用转化。三是组织异地交流。以浙江越剧精品为主要资源,开展“越剧中国行”跨省文化交流活动,实现越剧艺术活态传承。

  责任单位:艺术处、文化基因解码工作专班,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3.抓本土创作储备。一是孵化本土剧本。实施“优秀越剧剧本孵化计划”。以挖掘和培养本土越剧创作人才、孵化本土越剧故事剧本为计划目标,加大越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扶持5部原创大戏和10部原创小剧场艺术剧本孵化。二是扶持本土团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中青年越剧艺术创新团队,通过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扶持资助创新团队加大艺术创作生产,推动本土越剧精品创作。三是奖励本土创作。探索建立本土创作奖励机制,对浙江越剧艺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作品均要奖励,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

  责任单位:艺术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重保护,构建越剧文化传承保护新格局

  4.开展传统越剧文化保护传承。一是开展生态保护。设立越剧传承发展示范区,支持嵊州市争创国家级越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新越剧传承保护机制,加大越剧传承人、传承项目扶持保护力度,提升保护传承水平。二是建设公共设施。支持嵊州市建设中国越剧博物馆(名称暂定),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分馆,对具有研究和发展价值的越剧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三是加快基因解码。开展越剧文化基因解码,梳理浙江越剧文化生存发展的物质要素、精神要素、象征符号和制度规范要素。支持浙江文化研究机构、各高校、越剧文艺院团等,在越剧名家流派特色、艺术表现研究、唱腔比较研究、舞台表演研究、剧本分析等领域开展理论研究,形成学术理论成果。

  责任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化基因解码工作专班、艺术处、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5.推动当代越剧文化培育开发。一是培育越剧演出文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繁荣越剧演出市场,支持各类越剧表演团体“送戏下乡”“引戏进城”,为城乡百姓提供免费或低票价的演出,国有越剧院团开展演出1000场以上,民营越剧文艺表演团体开展演出3000场以上;组织1000场越剧主题公益文化活动;探索在旅游景点开设100个以上“越剧角”,构建“驻场演、公益看、全民唱”的良好氛围。二是实施越剧融合文化。在全省范围内打造越剧为内容的旅游演艺项目,纳入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推荐清单;支持推动越剧文创产品开发,研制设计戏文泥塑、木刻年画、雕刻工艺品等衍生产品,延展越剧文旅产业链,促进越剧文化大繁荣。三是提升越剧专业文化。重点帮扶1个省级、5个市县级专业越剧培训机构,支持越剧唱腔纳入全省中考艺术科目考试,支持越剧考级比赛纳入中小学校全省性竞赛项目名单。实施浙江越剧“名角名师”工程,推出30名“浙江越剧名角”推广大使,打造周末越剧“星剧场”,以“角”的艺术传播越剧文化;推选越剧导演、舞台表演、音乐创作等领域各5名“浙江越剧名师”,组织面向全国范围招生的“浙江越剧名师传承计划”。

  责任单位:艺术处、公共服务处、资源开发处、科技与教务处、市场管理处、产业发展处、文化基因解码工作专班、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6.做好群众越剧文化推广普及。一是打造“城市课堂”。积极开展越剧艺术普及工作,依托专业院团及公共文化队伍,以“城市艺术课堂”等公益培训为载体,开设越剧唱腔班、小生形体班、花旦形体班等课程深入推进越剧文化标识打造,不断提升越剧艺术传承发展活力。二是开展“送教下乡”。挂牌100个校园“爱越基地”、50个越剧类乡村“戏曲之乡”,持续推进公益送教到校、送教到村。三是发动社会参与。积极发挥各类群众性越剧表演社团在越剧振兴发展中的作用,大力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完善补助激励(以奖代补)机制,每年组织开展各类赛事或展演交流活动,支持越剧推广普及、传承发展。

  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处、艺术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重品牌,加快文旅融合赋能越剧新发展

  7.加快越剧与旅游融合。一是建设“越剧+旅游”文化标识。以嵊州“越剧小镇”、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为样板,在全省范围规划20处“越剧主题公园”“越剧文化街”等场所,通过项目、产业、市场融合,培育“非遗+”特色产业,助力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样板”。二是探索“越剧+”文化主题游模式。指导文化建筑拓展旅游业态、传承越剧艺术,打造若干个省级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0个市级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嵊州中国越剧之乡”文化标识为主,组合各地越剧元素标识,构建“1+4”培育结构体系,在全省范围开发“游西湖、品龙井、看小百花”等若干条越剧文化主题旅游线路。三是支持越剧元素融入餐饮文化。将越剧文化融入“百县千碗”工程建设,在越剧文化氛围浓厚的地区,依托越剧剧目和当地民俗,策划推出若干越剧主题餐饮体验店、示范店。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非遗处、文化基因解码工作专班、艺术处、科技与教育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8.推动越剧文艺院团改革。一是深化院团改革。凝聚各方合力,开展“一团一策”改革,推进国有越剧院团改革进一步深化、人才配置更加健全、内部管理更加有序、艺术创作更加繁荣、生产机制更加完善、发展活力更加充沛,力争2个以上国有越剧艺术院团达到全国一流艺术院团水平。二是擦亮品牌标识。以浙江小百花越剧院为龙头,联合5个“小百花”地方越剧院团,加大重点精品剧目扶持打造,强化“小百花”诗化越剧、先锋创新的核心标识。坚持“女子越剧”“男女合演”两种表演样式双轮驱动,历史传统剧目与现实题材并重,在传承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三是强化品牌运用。打造以“小百花”为品牌的旅游演艺项目,组织“小百花”校园戏曲大赛,创建“小百花”省级文化和旅游IP。

  责任单位:艺术处、科技与教育处、产业发展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9.办好越剧各类节庆活动。一是办好艺术节庆。持续举办中国越剧艺术节、浙江省戏剧节、越剧诞辰纪念、“小百花”建团周年庆等重大节庆活动,开展系列主题活动,集中展示越剧艺术精品,体现越剧传承发展最高水准,打造全国性越剧展示平台品牌。二是融入文旅活动。在浙江旅游交易会、未来主题文旅节会等节庆会展活动中,通过图文、视频、展板,突出展示越剧内容,提升越剧影响力。三是实现以文促旅。依托独具特色的节庆活动、厚重的历史文化、丰富的旅游资源,让越剧艺术走出专业殿堂,走进群众生活,提升文化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同时搭建载体平台,促进文旅消费、文化交流、多元合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

  责任单位:艺术处、产业发展处、消费专班、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重人才,培养德艺双馨的越剧铁军

  10.做好领军人才引育。一是确保人才“引得进”。实施越剧名家“引凤”计划,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积极引进权威、高端和紧缺人才,引进3名左右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特聘专家”。二是确保人才“育得优”。在本土人才培养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实施舞台艺术“1111”人才计划,培育越剧名编、名导、名角和名匠共10名;强化人才定向培养,加强越剧名家导师工作室建设;开展“未来艺术家学院”计划,成立越剧实验团,采用“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开展系统教学。三是确保人才“奖得到”。重视全省核心越剧人才摸底、考评、打造培养的长期规划,借力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和旅游部“千人计划”及“文华奖”“梅花奖”等国家级项目、荣誉,培养一批越剧领军人才。

  责任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专班、政策法规处、科技与教育处、财务处、艺术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11.抓好青年人才提升。一是确保人才“出得来”。定期举办“新松人才”计划青年戏曲演员和演奏员大赛,联合“新荷计划”举办青年编创人才高级研修班等活动,力争推出40名以上优秀越剧青年艺术人才。二是确保人才“备得足”。开展“越剧薪火提升工程”,借助国家级高水平艺术院校平台,依托省委党校、浙江音乐学院等教育培训基地,选送100名左右优秀人才在编导、表演、舞台技术、经营管理等学科进行进修学习。三是确保人才“立得住”。依托艺术院校举办民营越剧表演团体业务培训班及展示展演活动,提升民营文艺院团骨干队伍整体创演水平。

  责任单位: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艺术处、科技与教育处、财务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12.搞好未来人才培养。加强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及嵊州市越剧艺术学校等艺术院校的越剧专业学科建设。利用长三角戏曲产教联盟产教资源,尝试打通中学、大学联合办学通道。设置十年一贯制中(专)本(科)一体化越剧本科专业和五年一贯制中(专)高职一体化越剧专科专业,构建“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中职本科(3+4)一体化”“中高职(3+2)一体化”的专、本科人才招生培养模式,逐步形成覆盖完整、层次清晰、上下贯通的越剧教育教学体系,培养越剧编创、表演、导演、教师、经营策划等多类型人才。夯实越剧人才基础,每年产生越剧专业专、本科毕业生50人以上。

  责任单位:科技与教育处、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重宣传,擦亮中国越剧发展金名片

  13.创新越剧传播内容方式。一是组建媒体矩阵。统筹协调省级以上主流媒体资源,构建覆盖门户网站、社交平台、资讯平台、社区论坛、视频平台、音频平台等多跨协同的融媒体传播矩阵,做大做强越剧宣传推广阵地,发挥传播矩阵的整体效应。二是打造“大端大号”。加强“浙里文化圈”“艺数家”等自有数字化应用平台、省级“美丽浙江”等自媒体账号培育。三是创新传播方式。把握运用融媒体传播规律,做好针对性、主题性策划,推动越剧表演、服装、化妆等内容生产、信息分发的创新迭代。通过各类平台开展300场以上越剧舞台艺术精品线上展演活动,举办200场以上线上越剧博物馆“云展览”。

  责任单位: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14.拓展越剧形象推广渠道。一是多渠道推广。将越剧形象标识纳入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整体城市规划,纳入全省开展的“百城千屏”行动。在“诗画江南·活力浙江”形象宣传资料的制作设计等过程中,将越剧艺术纳入重点内容。二是具象化展示。在各类大型主题活动中,将越剧艺术形象作为重要元素进行展示,实现符号、标识等全新融合、重新塑造。打造越剧文化打卡地,叫响10个经典越剧故事,推广20个越剧名人形象。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处、艺术处、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15.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传播。一是开展国际平台合作。将越剧艺术纳入浙江文旅“金名片”海外推广工程,强化交流平台建设,加强与港澳台、东南亚、欧美等国际交流平台合作,在各类媒体平台推出越剧线上展览、展演,将越剧艺术输出到世界各地。二是推广海外联谊模式。发挥浙江省侨乡优势,推广“爱越小站”联谊模式,开展海内海外视频、文化交流等联谊活动。三是组织海外人士采风。适时开展境外媒体、各国驻江浙沪总领事馆官员及家属参加浙江越剧采风活动。

  责任单位:对外合作交流处、宣传推广信息中心、艺术处,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04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职能部门、越剧振兴发展重点市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督查越剧振兴发展工作,做到全省上下同向发力、齐抓共管、高效推进,凝聚发展合力。各地要高度重视和支持越剧传承发展工作,有关市、县(市、区)要立足地方实际,因地制宜编制越剧繁荣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时间节点,确保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二)健全政策体系。加强对越剧艺术的扶持,相关地方财政应加大对越剧振兴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对越剧振兴发展工作的经费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多种手段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加强对剧目创作、人才培养、重大越剧省内外巡演展演活动及越剧名团名剧名角培育扶持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越剧艺术创作和演出。强化人才激励,加强对紧缺的、作出较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在收入分配方面进行改革突破。

  (三)实施考核评价。探索设立越剧繁荣发展评价体系,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评估,以剧目创作、文化标识、品牌打造、人才培养、创新融合、数字化赋能为重点指标进行考核评价,引导越剧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越剧繁荣发展作为相关市、县(市、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目标任务实现情况、重大工程推进情况等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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