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历史范文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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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的历史篇1

  马克思主义的文艺观点,与任何资产阶级的唯心主义的文艺观点根本不同。高尔基在《年青的文学和它的任务》一文中说过。“马克思承认在巴尔扎克的作品里面学习了很多东西。依据左拉的小说,我们可以研究整个的时代。”

  我们从《红楼梦》里面,同样看出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它的发展脉络,从这里我们应该正确地认识它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

  本文打算从《红楼梦》这部作品所描述的事实中关于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若干主要线索,联系到一些重要的历史材料,就它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作正面的说明。

  一

  《红楼梦》这部作品所反映的社会历史背景是清代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主要的是十八世纪的上半期。

  这个时期的中国社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概括地说,当时的中国是处在封建社会开始分解、从封建经济体系内部生长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正在萌芽的时期。虽然,作为当时占支配地位的决定着社会性质的还是封建经济,因而当时的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但是,这个时期韵封建社会毕竟不同于以前的任何时期。它已经产生了新的因素,其标志是。在封建经济内部生长着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萌芽,代表着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有了发展,同封建主义思想意识相对立的市民思想明显地抬头了。这就表明了当时的社会,除了农民和地主的主要矛盾以外,还存在着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市民社会力量和封建统治的矛盾,而在这个矛盾中,还夹杂着民族矛盾和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复杂内容。

  由于《红楼梦》是反映当时那样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的一部伟大作品,它就不但揭露了当时的贵族官僚大地主阶级的腐败、虚伪、残酷、暴虐和深刻的社会矛盾——包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和阶级内部的矛盾,而且反映了当时新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萌芽和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追求民主和个性解放的生活而又找不到出路的痛苦。

  本来,清代以前的封建土地关系,已日益向两极发展,虽然在农民大起义中部分解决了土地关系上的尖锐矛盾,但是在清代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个矛盾又继续迅速发展。顾炎武《日知录》记载的“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的现象正在逐渐严重化。明代统治者早已实行了“计亩征银”的一条鞭的赋税制度,货币地租逐渐发展,农产商品化趋势已经日益显著,国内市场扩大,全国有三十几个城市的商业和手工业都相当发达,出现了许多自由商人和独立手工业者;除官办的手工工场以外,还出现了带着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工场手工业;同外国的贸易往来也开始增多;以黄宗羲、顾炎武等人为代表的新生的市民思想正在传播。特别是在东南地区,这种市民经济和市民思想已经开始成为一个新兴的社会力量。

  清朝封建统治者对于明代已有相当萌芽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和市民社会势力的发展,曾极力加以抑制和摧残。但是,客观的历史发展并不符合于清朝封建统治者的主观愿望,新兴的社会力量是消灭不了的。相反,由于清朝统治者依靠和纵容八旗贵族和大官僚大地主阶级,给以种种特权去兼并土地、垄断商业和手工业、进行高利贷剥削的结果,却引起了清代农村土地更加集中,农村中失去土地的人口大量游离出来,社会的阶级分化更加剧烈,高利贷和商业资本更加活跃,农产商品化的过程进一步加快,手工业更多地为市场而生产;国内市场日益扩大,国外贸易也比以前活跃;城市工商业进一步发达起来。在这种条件之下,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就进一步发展了。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从中世纪的农奴中间产生了初期城市的自由居民;从这个市民等级中间发育了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正是这种情形。当时的市民社会中有城市的手工业者、工场手工业主人、中小商人,以及住在城市的一部分经营地主和破产的贵族地主,还有代表市民思想的追求民主和个性解放的知识分子。这个新兴的社会力量当时虽然还没有摆脱封建的束缚,但是它从经济上到思想上都表现了与封建主义相对抗的许多特点。

  还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清朝统治者不断地对汉族人民及其他民族进行屠杀和战争,一方面消耗了大量的兵力、财力,加深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扩大了国内外的市场,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使封建经济的自给自足的基础日渐动摇起来。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书中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我们分析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期间的历史材料,也可以进一步认识毛泽东同志的正确论断。

  当然,谁也不能否认,当时带着资本主义性质的新兴的市民经济,还没有充分成熟的发展条件;而当它刚刚萌芽的时候,外国资本主义的势力已经逐步侵入了中国,阻碍中国新的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后来外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成为帝国主义,以资本输出代替商品输出,并且用战争的手段打开了封建的中国,就使中国沦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被奴役地位。但是,这并不能引出一个错误的判断说:当初的资本主义因素既然还没有充分成熟的发展条件,就不可能产生反映它的文学艺术作品。事实并不是这样。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论中教导我们:“关于艺术,谁都知道,它的某些繁荣时代,并不是与社会的一般发展相适应的,因而也不是与那可以说构成社会组织骨干的社会物质基础相适应的。”因此,马克思认为希腊人的艺术“在我们面前所显示的魅力,是与它生长于其上的未发展的社会阶段不相矛盾的,相反,它正是这个未成熟的社会关系的反映。”

  《红楼梦》应该被认为是代麦十八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未成熟的资本主义关系的市民文学的作品,其理由就在这里。

  二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就描写一个中小地主甄士隐的家庭遭遇一场火灾,他“与妻子商议,且到田庄上去住。偏值近年水旱不收,盗贼蜂起,官兵剿捕,田庄上又难以安身。只得将田地都折变了,携了妻子与两个丫鬟投他岳丈家去”。后来“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这是当时封建社会的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和在这个基础上所产生的新的社会矛盾的一个具体写照。

  中小地主和自耕农丧失土地、大地主激烈兼并土地的血腥记录和农民的反抗事迹,充满了十八世纪的清代历史,这是人所共知的。

  清代初年的圈地运动,曾经占去了大量肥沃的土地。当时有二十五万顷的圈地,八旗壮丁每人占地达三十六亩。刘继庄在《广阳杂记》中写道:“圈地每人六赏,一赏六亩,共地三十六亩。如家有壮丁二人,该地七十亩夕人多者照数加增。”但是到了乾隆年间,新的土地兼并的风浪很快袭来,不仅汉族农民纷纷失地,而且据《清朝文献通考》的记载,就连八旗壮丁圈占的土地也“大半典卖”了。《清朝经世文编》中载有乾隆十三年杨锡绂的奏疏说:“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这就证明当时土地兼并是多么剧烈的了。兼并的结果是土地大量集中到少数大地主手里。清代全国耕地面积在康熙二十四年为六、0七八、四三0顷,雍正二年为六、八三七、九一四顷,乾隆十八年为七、0八一、一四二顷,而大地主阶级兼并的土地数目却很惊人。据昭??所作《啸亭续录》记载,直隶怀柔的一家姓郝的大地主就占有了“膏腴万顷”,皇帝出巡,借宿在他的家里,“进奉上方水陆珍错百余品”,一日耗费十几万两银子。还有“宛平查氏、盛氏富亦相仿”。一家大地主就占了一百万亩土地,那末,照上述全国耕地六百万顷或七百万顷来计算,如果有六百个或七百个这样的大地主就把全国的耕地都占完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和地主阶级的矛盾继续尖锐化是必然的。明末农民大起义被镇压了多年以后,零星的农民骚动又继续发生。最著名的如乾隆三十九年山东临清的“王伦之乱”,攻破阳谷、堂邑等县城,就是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所谓“盗贼蜂起”完全是事实。不过,这个时期农民对地主阶级的斗争,还没有马上爆发成为全面的起义。

  历史已经证明,清代的所谓“康乾盛世,嘉道守文”的整个时期,即是封建经济发展到烂熟的时期,也是它的内在矛盾和外部矛盾开始充分暴露的时期。这种情形就如同《红楼梦》第二回中作者借一个古董商人冷子兴的嘴里说出的荣宁二府外强中干的情形一样,“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但是,这些大地主阶级却好比“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红楼梦》第十六回中,贾琏的乳母赵嬷嬷说;“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船,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花的象淌海水似的。”凤姐忙接道:“我们王府里也预备过一次。”赵嬷嬷又说:“如今还有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好世派,独他们家接驾四次。要不是我亲眼看见,告诉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粪土,凭是世上有的,没有不是堆山积海的。”他们的这么多银钱财产是从何而来的呢?

  显然,当时地主阶级的大量银钱财产的来源,除了进行高利贷剥削和经营工商业赚来的以外,主要的还是从农民身上进行残酷榨取得来的。《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出宁国府交给乌进孝掌管的就有八九个庄子,荣国府交给乌进孝的弟弟掌管的也有八处庄地,还有东省的屯地不算。老管家周瑞曾对贾珍说:“奴才在这里经管地租庄子,银钱收入,每年也有三五十万往来。”这还只是他们对农民剥削的一个方面而已。

  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地租已有不少是采用货币地租的形式的。乌进孝交给贾珍的租子,主要的是二千五百两银子,其次是一千担常用米,其余是山珍野味。当时江南地区货币地租已经相当流行。如《松江府志》载,乾隆元年尚书杨名时奏称:“娄县知县王士瑾请将毕姓田产,每岁租银一千三百余两供廪食之需。”这类记载散见在许多文献中,可以证明有许多私人的田产,每年是收租银而不是收租谷的。货币地租的流行,同田赋征收中的银粮比例的变化也是一致的。按《清朝文献通考》所载,顺治十八年的田赋中,银赋为二一、五六七、OO六两,粮米为六、四七九,四六五石;而乾隆十一年的田赋中,银赋增至二九、六一一、二O一两,粮米则为八、四O六、四二二石。银赋是把农产品出卖换得货币来完纳的。银赋的增加不但说明了货币地租的逐渐流行,而且说明了农产商品化的程度提高了。

  随着农产商品化的趋势而来的是棉花、烟叶等商品作物种植的加多。例如,棉花在明代就已在长江流域普遍种植,清代更为发达。康熙有御制木棉赋,赞扬种棉的利益;乾隆年间直隶总督方观承编绘木棉图说十六条,说明棉花的播种和染织的全部过程,刻石树立在保定,于是以滹沱河流域为中心,在北方也普遍推广植棉了。又如烟叶的种植,这时候也比以前更多。王士祯在《香祖笔记》里说。“今世公卿士大夫无不嗜烟草者。……初漳人自海外携来,莆田亦种之,反多于吕宋。今处处有之,不独闽矣。”我们不必去讨论烟叶传入中国的途径,但要说明这种商品化作物日渐普遍的趋势,甚至引起了封建统治者的不安。雍正五年有一道上谕说:“烟叶一种,于人生日用毫无裨益。……小民较量锱铢,但顾目前,而不为久远之计。故当图利之时,若令其舍多取寡,弃重就轻,必非情之所愿也。地方官遽然绳之以法,则势有所难行。”农产商品化的趋势已经不是法令所能够阻挡的,这不是很明显的吗?

  种植棉花和烟叶的,当然不是完全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是为了出卖。这就可见那时候的商品作物已经相当发达了。那时候的经营地主,首先也是种植商品作物的。明季顾起元的《客座赘语》所记载的金陵“城西一带最宜于蔬圃,近市而易于获利”的情形,在清代更加普遍。雍正五年的上谕中就曾谴责那些致富之家“舍本逐末,弃膏腴之沃壤,而变为果木之场;废饔飧之恒产,以幸图赢余之利”。种植大批果木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市场的需要。市场上需要什么,他们就生产什么,这是毫不奇怪的。这时候农村中的雇工,也随着商品化的农业经济的发达而同时增多。康熙年间编修的《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着许多农村雇工的情况。如《扬州府部》《汇考》中写道:“无田之农受田于人为佃户,无力受田者为雇工,多自食其力。”“力任播获,年可获中人资,为地佣。”《苏州府部》《汇考》中又写道。“吴农治田力穑。……雇工以襄其事,以岁计曰长工,以月计曰忙工。”虽然农业中的雇佣劳动也是很早就有的,可是这个时候却更加发展了。这只有在经营地主和富农经济产生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红楼梦》第五十六回中描写探春兴利除弊,决定把大观园出产的笋、菜、鱼、虾、香草、花儿和稻子都包给能知园圃的老妈妈,一年可得四百银子的利息。这简直就是大经营地主的算盘了。第七十九回里写的“桂花夏家”“单有几十顷地种着桂花”也是一例。

  这些大地主和高利贷、商业资本还结了不解之缘。请看《红楼梦》的第四回,那位葫芦庙的小沙弥出身的门子就说出了金陵的贾、史、王、薛四大家的关系,是“联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贾赦、贾敬等是世袭的封建贵族大官僚大地主不必说了。薛宝钗的哥哥,那个仗势欺人、抢走香菱、打死冯渊的薛蟠,不正是“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的“皇商”吗?薛姨妈不是还有好几处当铺吗?贾府被抄的时候不是查出两箱房地契文、一箱放债的借票吗?这些已够说明:他们不但是封建大官僚,而且又是兼并大量土地的大地主,又是大高利贷者和大商人。

  当时的官僚、地主、高利贷者和商人相结合的例证,在史籍中是不胜枚举的。例如,《东华录》载,康熙二十八年御史许三礼参劾尚书徐乾学“发本银十万交盐商于扬州贸易;在大蒋家胡同开当铺放债,在无锡一处即买田一万顷。”《东华续录》引乾隆九年大学士鄂尔泰的奏疏,其中说道:“查京城内外官民大小当铺共六七百座。”前面所举《啸亭续录》中还引述高士奇的“亲家陈元帅,伙计李开芳,开张绸号,寄顿各处贿银,资本约至四十余万。又于本乡平湖县置田千顷,大兴土木,修整花园,杭州西溪广置园宅。苏、松、淮扬王鸿绪等与之合伙生理,又不下百余万。”以高士奇之流的新官僚而拥有田地千顷,商铺资金数百万,这在当时并不稀奇。

  因为清朝的统治者是代表大地主阶级的,它并不愿意妨碍大地主阶级兼并土地,倒反愿意让商业高利贷资本同封建土地制度相结合。据《东华录》引乾隆年间的一道上谕说:“山西等处富户夕赴豫举放利债,借此准折地亩,贫民已经失业,虽遇丰稔之年亦无凭借。”乾隆朝中的一位刑部左侍郎钱维城上疏也说:“豪商大贾挟其金钱,买贱卖贵,子母相权,岁或入数万金。富者以数百万计,以一家而有数千百万家之产,则以一家而致数千百万家失业也。”

  这个结果是什么呢?这就是:一方面地主阶级利用商业高利贷资本趁机加紧剥削农民,积累财富,并且把一部分财富投到城市工商业中去;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更加集中到少数地主手里,大批农民失地流亡,大批地流向城市,成为城市中的雇佣劳动者。

  三

  城市和工商业的发达,是封建农村中吐出大批劳动力和商品生产扩大的必然结果。现在我们就要来考察这一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城市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发展的情况,以便判断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萌芽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在这一方面,曹雪芹的家庭就是很有价值的研究材料的一个来源。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庭,从他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到他的伯父曹?、父亲曹?,世袭了江宁织造,历时六十年,有时还兼任苏州织造和两淮盐政。通过这个历史的线索,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清朝统治者怎样经营官办的工商业,它和民间的独立手工业者、手工作坊、工场手工业以及自由商人之间有那些联系和矛盾。

  故宫的《文献丛编》中有曹寅在康熙四十七年六月的一封奏摺,其中说到江宁织造府的“神帛、官诰两机房,自顺治二年间,案经内院臣洪承畴经定,除丝颜等料照时采买外,其一应匠作工价,因开织之初惟期撙节,所定工价甚寡,较之缎匹、倭缎仅十之二三。此各匠虽有工价名目,实皆民间各户雇觅应工。迄今六十余年,历任织臣无可动钱粮,惟一循旧例。若竟行革除,则穷匠星散谋食,不能束腹以待钦工。……臣等原议诰帛二项人匠约计三百七十名,岁需银二千七百两,即可赡活群工。”

  这就说明:第一、官办的织造业自设机房,经常有几百个工人为它做工;第二、官办的机房往往向民间派定手工业工人按时应工;第三、官定的工价很低,不足以维持手工业工人的生活;第四、民间的许多手工业户随时都能够雇到自己所需要的许多工匠;第五、民间穷苦的手工业工匠平时是星散谋食的。

  这些工匠是完全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手工工人。《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织工部》《纪事》中记载苏州织工的情形说:“郡城之东皆习机业。织文曰缎,方空曰纱。工匠各有专能。匠有常主,计日受值,有他故则唤无主之匠代之,曰唤代。无主者黎明立桥以待。缎工立花桥,纱工立广化寺桥;以车纺丝者曰车匠,立濂溪坊。什百为群,延颈而望,如流民相聚,粥后俱各散归。若机房工作减,此辈衣食无所矣。每桥有行头分遣,今织造府禁革,以其左右为利也。”

  这又说明:第一、当时的手工业已有相当细密的分工,手工业工人各有专能;第二、计日受值的雇佣制度已经流行;第三、雇主和雇工之间虽有经常的相对固定的关系,但已经是属于自由的契约关系了;第四、出卖劳动力的劳动市场已经以较大的规模出现,并且行头从中剥削很厉害,可以“左右为利”;第五、清朝的织造府所以要禁止这种行头的剥削,只是因为官办工业和民间工业有矛盾,如果取消了行头,就更便于织造府的机房直接招工。

  从官办的织造工业来说,它直接控制着一部分手工业作坊主人、小手工业者和商人。如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年)巡抚郎廷极请以曹寅之子继任江宁织造的奏折中说:“今有江宁省会士民周文贞等,机户经纪王聘等,经纬行车户项子宁等,缎纱等项匠役蒋子宁等,丝行王楷如等,机户张恭生等,浙江杭嘉湖丝商邵鸣皋等,纷纷在奴才公馆环绕,具呈称颂曹寅善政多端。”这许多机户、匠役、丝行、丝商等等当然都是受织造府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但是,他们实际上是经常和织造府发生矛盾的。织造府“限制机户不得逾百张,张纳税五十金,织造批准纳税给文凭,然后敢织”。而机户则要求“减免额税”。这一类矛盾是日益明显地存在的。

  但更重要的是,当时除了官办织造工业以外,民间的织造业也相当发达。这种民营的手工业是市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据陈作霖《凤麓小志》载,“金陵机业聚于城之西南隅。开机之家,总会计处谓之账房夕机户领机谓之代料,织成送缎,主人校其良???街?呕酢P??奚踝时荆???颜朔课??8骰?Ц唇?糠⒔蝗痉蝗旧??缓笫栈兀??啥衅ィ?偈塾氤穸幸怠K恼卟悴阆嘁颍?萜菹喙亍G迩?∑?瘢?ǔ嵌谢?匀?蚣啤I闯袢掮辈辉诖耸?V???に缀艋??印!

  所谓“机户”一般地是指雇佣手工业工人的工场手工业的主人,“小机户”就是作坊主人,“机包子”就是独立手工业者,他们都直接和间接受着账房和绸缎业商人的层层剥削。当时的所谓“账房”就是商业资本家控制手工业生产和运销过程的组织形式。他们供给手工业生产者以原料或者同时供给生产工具,收买成品。这种制度是比较完备的商人雇主制。当时民间织造业的数量很大。陈作霖说这一座南京城里从乾隆以来就有三万架缎机,其他还不计算。这个数字也许是过高的估计,但它毕竟说明了在乾隆的时候,南京的民间机织业的发展,已经很有可观的了。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时的那些机包子等独立手工业者和机户等又跟账房、绸缎业商人经常有矛盾。他们的关系不是“层层相因、休戚相关”而是层层剥削、互相对立的。

  由于城市中官办的和民营的两种手工业的影响,当时许多城市附近农村的家庭手工业也比以前更加发达。康熙三十四年(一六九五年)九月苏州织造李煦的奏折中写道:“采办青蓝布三十万匹……此项布匹出在上海一县,民间于秋成之后,家家纺织,赖此营生。……三月奉部文发买,临期急迫,必需牙行经纪四散收买,所以价贵。”《古今图书集成》《松江府部》《汇考》中记载,“乡村纺织,尤尚精敏,农暇之时,所出布匹日以万计。……绫布二物,衣被天下,虽苏杭不及也。”从这些记载里,我们不难想见那时候的农村家庭手工业是多么发达的了。并且,上述松江府的记载中还写道:“里媪晨抱纱入市,易木棉以归,明旦复抱纱以出,无顷刻闲;织者率日成一匹,有通宵不寐者,衣食全赖于此。”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家庭手工业并不是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是为了广大的市场而生产的。

  当然,人们都还知道,中国城市工商业有很久的历史,手工业工场也早已出现了。从汉代说起,据《汉书》《食货志》所载,当时不但“举天下盐铁,作官府”,而且有东织室、西织室,设置“令丞”。后汉还有“甄官令丞”督造琉璃。后来两晋、南北朝和隋朝都有各种官办的手工工场。唐、宋、元的官办手工业的发达,几乎使全国的手工业者都变成了官府的“工奴”。在那些年代里,手工业的雇佣劳动同样已经产生,宋代城市还有相当数量的“土木杂作”等出现。但是,在那些年代里,在主要的工业部门中,作为新工业发展的阶梯的、为广大市场而生产的民营的工场手工业和手工业雇佣劳动的市场都很狭小。只是到了明代,城市的商业和民营的工场手工业及农村的手工业才逐渐发达起来,特别是在东南地区比较发达。清兵入关之初,这些工商业曾受了相当的打击,一度低落。但是,因为社会经济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发展条件,这些工商业不久就恢复和进一步发展起来。

  我们从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的许多城市的面貌上,首先就可以看到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盛。就以当时的金陵来说,这座城市显然已经成了当时江南工商业的中心城市。它不但保存了明代的钢铁坊,皮市、履鞋坊、帘箔市、伞市、木器街、木匠营、弓箭坊、织锦坊、颜料坊、毡匠坊等等,还增加了珠宝廊,书坊等新的市肆。《续板桥杂记》中说。“乾隆之世,利涉武定二桥之间,茶寮酒肆东西林立。”当时商贾水陆交通直达金陵的有十几路。这是金陵的情形。再举武昌的情形来看,据《古今图书集成》《武昌府部》《汇考》所载,当时“商贾之牙侩,丝帛之廛肆,鱼米之市魁,肥其妻子,雄视里闸,下至百家技艺、土木食工,以及俳优侏儒,趋利于寰?者,未尝不趾相错而踵相接也。”如果说夕这些都是南方的情形,那末,再举同书关于宣化府城的记载来看。 “市中贾店鳞比,各有名称,如云南京罗缎铺、苏杭罗缎铺、潞州?铺、泽州帕铺、临清布帛铺、绒线铺、杂货铺、各行交易铺沿长四五里许,贾皆争居之。”可见当时许多城市的工商业都很发达。

  而且,清代康熙以后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引起社会风习的变化,也更加显著地表明了它比唐、宋、元、明各朝代还要深刻得多。康熙年间编修《古今图书集成》的封建老爷们,叙述了武昌等城市百工商贾发达的情形之后,就不胜慨叹地写道:“土俗民风经百余年而未变,迨故明万历之季,风气浸薄。……今则贵贱无分,少长失序。”此等腐儒的叹息,在当时许多文字中本来也很平常,但它却证明了一个重要的变化。这就是。明代万历以前的社会经济状况反映到社会风习方面,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万历以后变了,因为城市工商业发达了,而清代康熙年间又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因为新兴的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市民社会力量进一步发展了,这当然会使封建老爷们看不下去的。

  这种工商业发达的情形,在当时究竟是不是相当普遍的呢?

  当时其他地区的城市和其他工商业的全面情形究竟是怎样的呢?这些问题应该在这里得到简要的回答。许多历史的材料说明: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无论建筑业、采矿业、制盐业、陶瓷业、纺织业、制茶业、印刷业等在许多地区都十分发达,分工也很细密。如乾隆年间的建筑业在各处都有,其中分工的种类名目很多,有大木作、南木作、石作、瓦作、搭彩作、搭材作、土作、油作、裱作等等。

  在采矿业方面,清朝统治者曾一度严令禁止,但后来也逐渐开放了。据《清史稿》所载,康熙年间山西应县、陕西临潼、山东莱阳各处银矿已经开采。雍正年间广东总督鄂尔达奏称:“粤东山多田少,而矿产最繁,土民习于攻采,矿峒所在,千百为群,往往聚众私掘。”广东的采铁和冶铁工业发达的情形在鄂尔达的奏疏中记述得还很多。比如他描写“铁炉不下五六十座,煤山,木山开挖亦多,佣工者不下数万人”,可见是很发达的。乾隆年间陆续准许山东博山等地煤矿以及贵州思安、陕西哈拉山、甘肃扎马图等地金矿和银矿、两广和云南各地的铜、铁、铅矿,尽行开采。云南的铜矿历史很久,规模也很大。它在康熙、雍正的时候是“由官给工本”开采的,起初每年产铜只八九十万?,乾隆的时候虽然仍由官府“放本收铜”,却并不干涉生产过程,各矿厂可以独立经营,因此每年产铜增至一千二三百万?,矿区也扩大许多倍。《清史稿》载乾隆时“大厂矿丁六七万,次亦万余,近则土民,远及黔粤,仰食矿利者奔走相属。”再看阮元《云南通志稿》《食货志》的材料,云南铜矿在康熙年间常有十七八处在开采,雍正二年至乾隆八年常有二十余处在开采,乾隆九年以后常有三十余处在开采;乾隆三十七年有四十六处在开采。王崧《厂矿?炼篇》记述各处的“商贾负贩,百工众技,不远数千里,蜂屯蚁聚,以备厂民之用。而优伶戏剧夕奇邪淫巧,莫不闻风景附。”可见连某些边远的矿区也逐渐变成新兴的工商业小城市了。

  清代的制盐业在两淮、两浙、两广、福建、山东、长芦、四川等著名的产盐区同样是扩大生产的,盐利也是最大的。许多盐场又经过了裁并,就日益集中,每个大的盐场往往都有几千上万的盐民或“灶户”,许多盐场或盐井互相毗连,使产盐区的集镇也更加繁盛了。这些盐区不但是制盐的工业区,而且又是盐商集中的商业区。当时两淮等地的盐商获利最大,康熙、乾隆屡次到南方巡游,强迫盐商捐输的款项,动辄几百万两。即便是在边远的云南,当时盐井的数目也比以前增多,雍正年间由八大井、四十多小井增加到二十大井、九十多小井,乾隆年间又新开了两大井。刘继庄在《广阳杂记》中:“云南琅井在昆州,白盐井在姚州,黑盐井在楚雄,皆在万山中最下处溪河之中。环溪数千家,皆灶户也。每担咸水税若干。”各地盐业的发达可以概见。至于历史悠久的江西景德镇的瓷业,在明代就已经扩大了规模,到了清代康熙、雍正、乾隆的时候更进一步发展了,制作的技术也更加提高,分工协作的组织比以往也更加细密。在那里不但有规模十分可观的能够承担官局烧造任务的大窑,而且有许多为市场而生产的小窑。从那里出产的瓷器行销各地,因此景德镇更加成为“商贾云集”的地方了。据唐英的《陶冶图说》所载,当时“景德一镇……终岁烟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万,靡不借瓷以生”。这些大部分都是私窑,而在御窑,则只有“工匠役夫三百余人”,即便还有其他工人,也多不到那里去了。

  各个地区的这许多官办工商业和民营工商业之间的矛盾同样是很尖锐的,斗争不断地爆发。因为清朝统治者对民间工商业的压迫日益加紧,激起了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的反抗。他们进行斗争的方式更加复杂。他们有的利用统治阶级的矛盾,发动罢市。

  这是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进行斗争的独特形式。如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十八、十九两日,江宁、镇江、扬州的商民举行罢市,拒绝新任督抚到任,要求减轻税额。有的组织武装走私。如康熙年间山东、河南的“流棍”,往往“率党”一二百人,兴贩私盐,横行白昼,在泰州沈家渡等地杀死缉私官兵。有的率众反对抬高米价。如乾隆十三年春夏之交,米价骤涨,苏州有“市井贩夫顾尧年者倡言平抑米价,和者纷如蚁聚,势愈汹涌。”这一类事实只有在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市民社会力量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才可以理解。

  康熙年间有一个反满的秘密组织“三合会”出现,乾隆年间又有另一个反满的秘密组织“哥老会”出现。这些秘密组织跟城市的行帮组织有密切关系,跟海外的华侨商人和苦力也有密切关系。就城市的行帮来说,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有许多城市的行会的内部关系,比起从前的行会大有不同。如康熙十七年(一六七八年)汉口米粮业的帮规中写道:“吾人若无团结集议之所,则无以整顿行规,且意见各殊,斗斛参差。……何以昭公溥而永保信用?”并规定“缴入帮费银十五两”、“公所之常费收取悉照账簿”、“有破坏帮规者,即开会议罚”。这种行会章程显然带着新的色彩。

  还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和城市工商业的发展相随而来的外国资本主义商品的输入,对于清朝闭关的封建经济的侵蚀和瓦解的作用,也在日益加深。

  自从康熙二十三年开设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二十八年同帝俄签订尼布楚条约,雍正五年又订立恰克图条约以后,东南沿海四个关口,北方陆路一个关口,输入的外国资本主义商品不断增加。康熙五十九年专门为了经营对外国商人的贸易而设立了广州十三行,它们和明代的三十六行的性质很不相同,应该说这时候买办资本也开始萌芽了。

  看《红楼梦》的人都记得,《红楼梦》中有许多外国的货物,如洋漆、洋布、洋呢、金表、挂钟、西洋金自行船、玻璃灯、西洋珐琅、洋烟、西洋葡萄酒,波斯玩器、茶叶、止头痛的药膏“依弗哪”以及冯紫英夸称为“鲛绡帐”等四种洋货都是。王熙凤夸耀“凡有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薛宝琴自称“八岁跟父亲到西海买洋货”。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商品而俱来的,是外国的传教士来到中国的比明朝的时候更为增多。康熙皇帝曾任用了许多传教士为钦天监,当教授,到内地勘测,那些传教士在中国内地增设教堂,吸收教徒,买土地,做生意。这些对于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思想倾向同样发生了相当的影响。

  四

  由于当时从城市工商业的基础上兴起的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市民社会力量进一步的发展,清朝封建统治者就遇到了过去所没有遇到的新兴社会力量跟它相对立。这种对立关系已经超出了封建社会中农民和地主对立的范畴,而带有新的社会意义。因此,有些人仅仅看到清代的农民斗争对于封建统治的冲击,而忽视或抹杀了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对于封建统治的冲击作用,那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农民斗争是整个封建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都有的,而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却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和发展起来的作为封建制度的对立物。这完全是新生的事物,怎么能够抹杀的呢?

  在清代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正是由于这种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封建农村的阶级分化和农民的离村,由于西洋资本主义势力开始逐渐侵入,这才给了中国封建统治阶级以多方面的威胁。而在当时一部分经营官办的工商业的贵族官僚和地主阶级中,也逐渐地产生了思想上和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的分子,这也是很自然的。

  曹雪芹就是属于贵族官僚家庭出身而受了新兴的市民思想影响的一个典型的人物。人们都看到了《红楼梦》具有强烈的反对封建、追求个性解放的思想,但更重要的是要分析:曹雪芹究竟是站在什么立场上来反封建的呢?应该说他基本上是站在新兴的市民立场上来反封建的。必须从这一点来分析,才能更清楚地认识《红楼梦》的历史意义。

  人们大概都不否认,《红楼梦》里的许多正面人物,是代表着那些没落的封建贵族官僚地主的家庭中向往自由生活的一群青年人。他们一方面对于日趋腐败的封建制度发出了动人的控诉和强烈的反抗呼声,揭穿了以贾政、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为代表的行为伪善、实则残酷不仁的封建家庭统治者的面目,另一方面也无情地揭露以贾珍、贾琏、凤姐、薛蟠等为代表的唯利是图、肆意暴虐的当权派的丑恶。作者的思想就是要反对这两方面戕贼个性自由的封建恶势力,而追求着符合于个性解放的目的的新的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

  除了在许多文章中已经反复被引用的例子以外,我们现在再来看看几个例子。从婚姻自由的问题上说,尤三姐对着贾珍、贾琏那一班人最尖锐地表示:“必得我拣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才跟他。要凭你们拣择,虽是有钱有势的,我心里进不去,白过了这一世了!”在反对人对人压迫的问题上,春燕传述宝玉的话说:“这屋里的人,无论家里外头的,一应我们这些人,都要回明太太,全放出去与本人父母自便。”对于一切向封建统治阶级的庙堂里爬去的人们,作者借宝玉的口中狠狠地骂道;“说了半天并没个明心见性之谈,不过说些什么文章经济,又说什么为忠为孝,这样人可不是个禄蠹么?”作者在这部作品中处处痛骂封建的道德、功名、利禄和等级制度,痛骂那些虚伪的封建社会的忠臣孝子,痛骂那些凌辱别人的个性自由的残暴行为。

  作者的这种思想倾向,显然是受了当时反映着萌芽状态中的资本主义关系的发生和发展的新兴市民思想的影响。人们晓得,清初顺治、康熙年间的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铸万,刘继庄等人都曾提倡个性自由和民主的思想,对于当时的思想界影响很大。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所表现的基本思想,和这几位思想家的言论有许多相近之处。例如,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谈论了“伯夷伊尹之不同于孔子”,曹雪芹也借宝玉的口里说“尧舜不强巢许,武周不强夷齐”。唐铸万在《潜书》《大命篇》中说,“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及其不平也,此厚则彼薄,此乐则彼忧。……人之生也无不同也,今若此不平甚矣。”曹雪芹同样借宝玉的口里发出“不平则鸣”、“世法平等”的一类呼声。刘继庄在《广阳杂记》中说:“圣人六经之教,原本人情,而后之儒者,乃不能因其势而利导之,百计禁止遏抑,务以成周之刍狗,茅塞人心,是何异壅川使之不流,无怪其决裂溃败也。”曹雪芹世借宝玉的口里说道:“除了‘明明德’以外就没书了,都是前人自己混编纂出来的。”刘继庄还提倡看小说和看戏,认为这是“性天中之诗与乐也,书与春秋也,易与礼也。”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也提倡看《西厢记》、《牡丹亭》等小说,看《醉打山门》等戏曲。这些思想的产生和在一定程度上的彼此共鸣,难道可以说是完全出于偶然的吗?

  还应该提到的是,曹雪芹毕竟是汉人,他的祖上虽然入了旗籍,在清朝统治者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政策之下,这位充满着个性自由思想和人道主义的作家,是不能无所感触的。《红楼梦》写成之后,清朝宗室弘?J评称;“《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弘?J所说的碍语,有人加以种种不同的解释,其实最主要的应该是以下两方面的意思:一则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对汉人大兴文字之狱,前后有十七起之多,并且到处搜集成千成万的“违碍书籍”,这当然会使弘?J对于曹雪芹的作品存着顾虑,二则是雍正以来清朝统治者内部的矛盾复杂化,阿其那、塞思黑的案子牵涉很广,曹家被抄与此不无关系,这同样使弘?J有所顾虑。但是,《红楼梦》并不因为当时的清朝宗室怕它有碍语而不得传世,相反的,它是不?而走和深入人心的伟大作品。

  显然,《红楼梦》是描写了一整个时代的。这个意义并不因为它带有自传的性质而减弱。有不少伟大的作品也是自传性的,谁能否认它的价值呢?但是,《红楼梦》又毕竟不是家谱式的自传,而是刻划了一个时期社会的典型面貌的。

  高尔基在《俄国文学史》序言中说:“把每个人看作是时代、民族、阶级的产物,我们当然应该从同样角度去看作家,可是要承认作家是一个比别人更饱和着经验——人生的知识,而且由于经验的堆积,具有着把自己的印象装饰在形象里面的本领的人。”这样的作家所写出的作品,由于作家的“经验愈广大——它里面的主观的、个人的地位就愈狭小,一般的意义就愈灿烂地呈现出来,艺术家的社会形象就愈鲜明地显示出来,作家愈坚决地摈斥他的个性——他就愈容易抛弃他的渺小的、无足轻重的东西,他从周围世界所接受的重要的客观的东西就愈深刻地广大地展示出来。”我们也应该从这个角度来评价《红楼梦》和它的作者曹雪芹。

  从这个角度来评价《红楼梦》和曹雪芹,我们自然也不能不看到这部作品和它的作者的思想是有弱点的。由于作者出身于一个封建贵族的大家庭,他所处的社会环境限制了他的世界观,给它蒙上了虚无主义和宿命论的色彩。他对于封建制度的罪恶虽有强烈的憎恨,却找不到出路。高尔基在《苏联的文学》一文中有一段话也适用于曹雪芹。高尔基说。“批判的现实主义是作为‘多余的人’的个人创作而产生的。这些人不能为生活而斗争,在生活中找不到自己的地位,而且或多或少明确地意识到个人存在的无目的,于是把这种无目的只是了解为社会生活的一切现象以及一切历史的过程的无意义。”

  红楼梦的历史篇2

  从社会历史发展看封建制度走向灭亡的历史必然性

  把《红楼梦》当作历史来读,是毛泽东读《红楼梦》的深刻心得体会。在他看来,把《红楼梦》当作故事来读,是浅层次的,而将其当作历史来读,是深层次的。浅层次可以说是指小说的消遣性,而深层次可以说是指小说的思想性和社会历史意义。早在1938年,毛泽东在鲁迅艺术学院演讲时就说:《红楼梦》这部书,现在许多人鄙视它,不愿意提到它,其实《红楼梦》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特别是它有极丰富的社会史料。1961年12月20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大区第一书记会议上讲话时说:“《红楼梦》不仅要当作小说看,而且要当作历史看。它写的是很细致的、很精细的社会历史。”1965年,他对表孙女王海容说:“你要不读一点《红楼梦》,你怎么知道什么叫封建社会?”1967年10月12日,毛泽东在同外宾谈话时还说:不了解点帝王将相,不看古典小说,怎么知道封建主义是什么呢?当作历史材料来学,是有益的。1981年,薄一波曾回忆说:“毛泽东同志对《红楼梦》有浓厚的兴趣,讲过这是一部顶好的社会政治小说。他多次要大家读,说不是读故事,而是读历史。你要不读《红楼梦》,怎么知道什么叫封建社会呢?这部小说描写的是,乾隆年间清朝开始走下坡路,曹雪芹借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揭示了封建制度的腐朽。”

  具体说来,毛泽东是怎样通过读《红楼梦》来了解封建社会的呢?

  首先,通过分析《红楼梦》问世的历史背景,追踪封建社会的演变过程,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1962年1月,在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在谈到17世纪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历史时说:“17世纪是什么时代呢?那是中国的明朝末年和清朝初年。再过一个世纪,到18世纪的上半期,就是清朝乾隆时代。《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就生活在那个时代,就是产生贾宝玉这种不满意封建制度的小说人物的时代。乾隆时代,中国已经有了一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但是还是封建社会。这就是出现大观园里那一群小说人物的社会背景。”这就是说,在西方资本主义起步的时候,中国的封建社会也在逐渐演变,即产生了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

  其次,通过《红楼梦》中反映的封建政治制度中盘根错节的官僚统治,说明“四大家族”的反动本质,揭露封建社会阶级统治的腐朽性。1964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同哲学工作者谈话时说:《红楼梦》我至少读了五遍。我是把它当作历史读的。开头当故事读,后来当历史读。什么人都不注意《红楼梦》的第四回,那是个总纲,还有《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好了歌》和注。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讲“护官符”,提到“四大家族”:“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毛泽东把这一段作为《红楼梦》的总纲,意在说明它点明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统治结构。书里虽然只写了贾府一家的衰败史,其实是写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封建官僚政治的衰败史,预示了封建制度的灭亡。

  再次,通过《红楼梦》中贾府的统治者不同的个人目的,说明封建家长制的分化与瓦解,揭示了封建社会的衰败是统治阶级内部分崩离析的结果。1959年底至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时说:“《红楼梦》中就可以看出家长制度是在不断分裂中。贾琏是贾赦的儿子,不听贾赦的话。王夫人把凤姐笼络过去,可是凤姐想各种办法来积攒自己的私房。荣国府的最高家长是贾母,可是贾赦、贾政各人又有各人的打算。”毛泽东还引用《红楼梦》里的话:“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以此来说明封建社会的兴衰变化,以及封建家长制的瓦解。

  最后,通过《红楼梦》中贾府衰落的历史命运,说明封建制度灭亡的不可避免。毛泽东曾说:《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讲贾府“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划者无一”,讲得太过。探春也当过家,不过她是。但是贾家也就是那么垮下来的。安富尊荣、养尊处优、酒醉奢靡的生活方式养成了一代一代无用的膏粱纨绔,这样的家庭哪有不垮的道理?封建制度的天空已经破裂,曹雪芹想学女娲补天一样挽救封建制度的败亡,这是无济于事的。1964年8月24日,毛泽东说: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还是想补天,想补封建制度的天,但是《红楼梦》里写的却是封建家族的衰落,可以说是曹雪芹的世界观和他的创作发生矛盾。曹雪芹的家是在雍正手里衰落的。康熙有许多儿子,其中一个是雍正,雍正搞特务机关压迫他的对手,把康熙的另外两个儿子,第八个和第九个儿子,一个改名为狗,一个改名为猪,再一次说明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是导致封建制度灭亡的重要原因。

  从封建社会中的阶级斗争看社会历史发展的前途

  《红楼梦》并不是描写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官僚贵族与奴仆之间的阶级斗争,而是描写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封建社会内部的冲突与矛盾。虽然曹雪芹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难以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叙述小说情节的发展,但是《红楼梦》中反映主人与仆人之间的压迫与反抗、矛盾与斗争是显而易见的。在毛泽东看来,封建社会内部存在官僚统治阶级与奴仆之间的对立,统治阶级的腐朽统治必然导致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因此,要了解封建社会,不能不用阶级斗争的观点,这样才能真正读懂这部古典现实主义名著。毛泽东运用阶级分析法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审读《红楼梦》描写的封建社会,也不失为一种了解封建社会的金钥匙。

  井冈山斗争时期,贺子珍在谈话时说她喜欢读《三国演义》、《水浒传》,不喜欢读《红楼梦》,说《红楼梦》里尽是谈情说爱,软绵绵的,没有意思。毛泽东反驳说:“你这个评价不公正,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哩!《红楼梦》里写了两派,一派好,一派不好。贾母、王熙凤、贾政,这是一派,是不好的;贾宝玉、林黛玉、丫环,这是一派,是好的。《红楼梦》写了两派的斗争。我看你一定没有仔细读这本书,你要重读一遍。”从当时中共领导的土地革命的实践来说,毛泽东以阶级斗争的观点审读《红楼梦》,也是顺理成章的。延安时期,有一次毛泽东与身边同志说:还是要看《红楼梦》啊!那里写贪官污吏,写了皇帝王爷,写了大小地主和平民奴隶。大地主是从小地主里冒出来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看了这本书就懂了什么是地主阶级,什么是封建社会,就会明白为什么要推翻它。1954年3月10日,毛泽东对身边工作人员说:《红楼梦》这部书写得很好,它是讲阶级斗争的,要看五遍才能有发言权哩。多少年来,很多人研究它,但并没有真懂。1961年12月20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大区第一书记会议上说:“他(指曹雪芹)的书中写了几百人,有三四百人,其中只有33人是统治阶级,约占十分之一,其他都是被压迫的。牺牲的、死的很多,如鸳鸯、尤二姐、尤三姐、司棋、金钏、晴雯、秦可卿和她的一个丫环。秦可卿实际是自杀的,书上看不出来。贾宝玉对这些人都是同情的。”1964年8月,毛泽东在同哲学工作者谈话时又说:“《红楼梦》写‘四大家族’,阶级斗争激烈,几十条人命。统治者二十几人(有人算了,说是33人),其他都是奴隶,300多个,鸳鸯、司棋、尤二姐、尤三姐等等。讲历史不拿阶级斗争观点讲,就讲不通。”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即使是轻微的反抗,也会给人们带来星点的光明。毛泽东是革命乐观主义者,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前途充满了希望。他之所以推崇《红楼梦》,在于这部现实主义名著在描写黑暗与丑恶的时候,展示了对光明的向往。1958年8月,毛泽东在修改陆定一《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一文时加写道:中国教育史有人民性的一面。孔子的有教无类,孟子的民贵君轻,荀子的人定胜天,屈原的批判君恶,司马迁的颂扬反抗,王充、范缜、柳宗元、张载、王夫之的古代唯物论,关汉卿、施耐庵、吴承恩、曹雪芹的民主文学,孙中山的民主革命,诸人情况不同,许多人并无教育专著,然而上举那些,不能不影响对人民的教育,谈中国教育史,应当提到他们。1961年12月20日,毛泽东在谈到《金瓶梅》和《红楼梦》时说:你们看过《金瓶梅》没有?这部书写了宋朝的真正社会历史,暴露了封建统治,揭露了统治者和被压迫者的矛盾,也有一部分写得很细致。《金瓶梅》是《红楼梦》的祖宗,没有《金瓶梅》就写不出《红楼梦》。但是,《金瓶梅》的作者不尊重女性,《红楼梦》、《聊斋志异》是尊重女性的。同情弱者、反抗强权,同情被压迫者、反抗压迫者,主张个性解放和争取民主独立,是毛泽东的性格,也是毛泽东一贯奉行的理念。1962年8月11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核心小组会上说:有些小说如《官场现形记》等,是光写黑暗的,鲁迅称之为“谴责小说”。只揭露黑暗,人们不喜欢看,不如《红楼梦》、《西游记》使人爱看。《金瓶梅》没有传开,不只是因为它的淫秽,主要是它只暴露,只写黑暗,虽然写得不错,但人们不爱看。《红楼梦》就不同,写得有点希望么。

  吸收《红楼梦》中的文学语言为现实服务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毛泽东之所以对《红楼梦》爱不释手,是因为它是中国杰出的现实主义名著之一,具有很高的思想性和艺术价值。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说:“我国过去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不是帝国主义,历来受人欺负。工农业不发达,科学技术水平低,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等等以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他还说,《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小说写得最好的一部,创造了好多文学语言。由此可见,毛泽东把《红楼梦》作为与外国文学名著相媲美的文学作品。

  毛泽东经常说,《红楼梦》具有丰富的社会史料,而这些丰富的社会史料反映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体察。反之,只有深入社会生活,总结社会经验,才能写出有生活气息的不朽的文学作品。1938年4月,毛泽东在鲁艺演讲时说,《毁灭》的作者法捷耶夫是身经游击战争的,《红楼梦》里描写柳湘莲痛打薛蟠以后便“牵马认镫去了”,没有实际经验是写不出“认镫”二字的。过去一个研究《红楼梦》的人说,他曾切实地把大观园考察过一番,现在你们的大观园是全中国,你们这些青年艺术工作者个个都是大观园中的贾宝玉或林黛玉,要切实地在这个大观园中生活一番,考察一番。你们的作品,“大纲”是全中国,“小纲”是五台山。通过这些话,毛泽东要求“走马看花不如驻马看花,驻马看花不如下马看花”,号召文艺家贴近生活,丰富实际经验,充实内容形式,创造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

  以古喻今,吸收《红楼梦》中的文学语言为现实服务,也是毛泽东的独到之处。1945年,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把自由资产阶级的软弱性比喻为林黛玉洗澡后身上发出的“软弱香”,会有目的地向延安送,告诫党员要警惕“软弱香”的坏影响;还将我们的宣传比喻为带刺儿的玫瑰花,自由资产阶级不喜欢,他们只喜欢薛宝钗,不喜欢探春,告诫党员干部在革命中要不怕自由资产阶级带来的麻烦。1949年1月,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决定性胜利之际,毛泽东把蒋介石集团议和的条件“军队有确实的保障”,比喻为“贾宝玉的命根是系在颈上的一块石头”,揭穿了国民党政府“名为和平实要战争”的实质。1957年11月,毛泽东在莫斯科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评判国际政治态势时,借用林黛玉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比喻社会主义力量对帝国主义力量占了压倒的优势。1963年,当时中国既要面对美国,又要防备苏联,针对有人担心美苏合作对我不利的估计,毛泽东说:相信《红楼梦》上王熙凤说的那句话,“大有大的难处”,美国不论国内、国际到处都碰钉子,赫鲁晓夫也是这样,还是《红楼梦》上冷子兴说的,“百脚之虫,死而不僵”;美国《锤与钢》杂志也说:美国像一株空了的大树,里边已被虫子咬空了,外边还枝叶茂盛。

  1954年12月19日,毛泽东在谈到政协的性质和任务时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以及选举、文教、学习方面的问题都要协商。比如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也值得协商。主要是批判唯心论问题。将来一万年以后,也还有唯心论,因为社会经济制度、生产关系陈旧了,就有一批人要出唯心论。新旧之间的矛盾,一万年后也还有。社会主义改造是很纷繁的,各种工作就要协商。在1957年3月10日同新闻出版界代表谈话和3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毛泽东两次引用了王熙凤说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希望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立志改革的志士仁人,要具有大无畏精神,敢于向共产党提出批判建议,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1958年3月,在成都会议上,毛泽东引用《红楼梦》里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说明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是苦战与修整的对立统一,要讲究辩证法的。1962年1月,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谈到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和《红楼梦》产生的历史背景时说,从17世纪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经过360多年的发展,建立起强大的资本主义社会;而17世纪正是中国封建社会开始走向灭亡的时代,是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时代。由于中国革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条件下取得胜利的,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要使生产力很大地发展起来,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需要100多年的时间。说明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长期性。

  最后,有一个题外话还应一提,那就是1954年毛泽东对俞平伯的批判。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证明了毛泽东对《红楼梦》的“厚爱”。

  红楼梦的历史篇3

  关键词:红楼梦 价值 评价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在我看来,这句诗便是对红楼梦的最好评价,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在中国可谓是无人不知,从古至今更是有无数人称赞过这一本无比精致而又庞大的小说。要说今天我们为什么要读《红楼梦》,还要从这本小说所具有的价值说起。

  一.虚实结合的写作手法

  首先,《红楼梦》是一部将神话与现世高度融合的章回体小说。小说中将宁、荣二府的故事与太虚幻境以及癞头和尚等情节多次穿插,给读者带来了虚实结合,玄幻奇妙的独特阅读体验。此外,小说的情节更是生动曲折,让读者欲罢不能。这样的写作方式及特点,在当时的文坛绝对是头一份,就算在现在也是极少的小说可以做到的。

  二.极高的史料价值

  其次,《红楼梦》更是有着极高的历史价值。毛泽东就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红楼梦》不仅要当做小说看,而且要当做历史看。他写的是很细致的、很精细的历史”。虽然我们在《红楼梦》不能找到真实的朝代特征,然而,正是这关于朝代的不确定性,使得《红楼梦》的历史价值更加凸显出来。要知道,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时代,正是中国处在盛行文字狱的封建年代,如果不是作者在创作时模糊了小说的朝代,我们又怎么能在今天看到它其中丰富的历史资料呢?《红楼梦》里涉及的有许多类的历史,在美食、诗书、器乐乃至建筑等多方面都有很详尽的内容与知识,这其中就有许多是多年来已经被时代逐渐遗忘的珍贵历史文化,因此,读《红楼梦》对我们了解这些方面的珍贵历史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三.超前的价值诉求

  然而,《红楼梦》的价值还远不止如此,书中更是充满了对现实社会包括宫廷及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等级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统治思想即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社会道德观念的深刻批判,并且提出了带有初步民主主义性质的理想和主张。这些理想和主张正是当时正在滋长的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因素的曲折反映。曹雪芹对于社会腐败的大胆控诉以及对于等级制度的全面否认是多么的坚决而珍贵,这在当时的社会绝对是前所未有的。而这些前卫的思想所具有的价值更是无法估量的。

  四.女权主义视角

  最后,还要提一下《红楼梦》中曹雪芹提出的关于女权主义的价值。在当时社会,女性绝对是属于被压迫的人群。而在《红楼梦》这部小说中,女权主义却被很好的体现了出来。首先,小说中的主人公宝玉便是一位“女儿洁净论”的守护者,他把男人都看为浊物,认为只有女孩才可称得上“洁净”。而贾母更是家中的长辈更是家中的主心骨,这一点也体现了曹雪芹对于女权主义的倾向。小说中的王熙凤更不必说,她虽然是一介女流,但是能力却颇高,整个荣国府上上下下无不惧怕她,这更是作者重视女性的体现。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不得不说,《红楼梦》成为我国的四大名著可谓是名至实归,而我们读这部小说的理由也就显而易见了。这部小说不仅仅在文学方面有着极大的成就,影响了我国几百年的文学创作,在历史与文化方面更是举足轻重,为我国的许多传统文化增添的灿烂的光辉。

  因此,今天我们一定要读《红楼梦》,为的就是到这部永恒的经典之中去感受文字之美,沉浸于书中的文化历史之中,更要吸取到作者早在几百年前就为我们留下的藏在书中的精神与他对人生的感悟。这便是《红楼梦》最伟大的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

  [1]吴艳春,《浅述红楼梦的悲剧美》,《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6年第5期。

  [2]杨括,《浅谈女权主义在中的体现》,《心事》,2014年第14期。

  红楼梦的历史篇4

  [关键词]清代 《红楼梦》 接受史 女性

  [中图分类号]I207.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8-0135-08

  一、前言

  “接受”(reception)、“接受美学”(aesthetics of reception)或“接受史”(the history of literary recep-tion)的概念与方法,自上世纪80年代初起便在包括大陆与台湾在内的中文学术界广泛流行。此概念虽然是舶来品,但中国古代却不乏相类的现象。张隆溪在《文艺研究》1983年第4期发表的论文《诗无达诂》便将“诗无达诂”与“接受美学”对等起来。事实上,钱锺书的《谈艺录》补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也就是将“诗无达诂”与“接受美学”互为阐释。因此,“接受”(包括“接受美学”或“接受史”――下同)的概念与方法,很快就被运用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之中,海峡两岸红学界运用此类概念进行研究的著述亦日见增多。

  清代主流社会对《红楼梦》的接受(下文简称为“红楼接受”)几乎是与《红楼梦》的面世同时进行;而清代女性对《红楼梦》的接受亦是随之而来。毋庸讳言,跟清代主流(男性)社会相比较,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现象毕竟没那么显著,基本上是集中体现在红楼题咏方面,其他如红楼绘画、续书、戏曲,目前所存者甚为少见。尽管如此,红楼接受在清代女性社会与文学创作中所产生的影响却是不可忽视的。然而,或许因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现象不够显著,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也一直颇为不活跃,直到上世纪90年代之后,海峡两岸红学界才不约而同对这一领域展开讨论。大体上说,有关讨论除了涵盖面较广泛的专论外,亦集中在题咏、绘画、续书、戏曲四个方面。据此,本文择其间有代表性者(史料及具特殊意义的论著不受此时间限制)进行评述,并由此对若干议题作进一步申论。

  二、清代女性红楼接受专论

  所谓“专论”,指从较宽泛的角度,对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现象进行专门探讨的论文。这类专门讨论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的论文颇为匮乏,大抵只有如下几篇。

  吴静盈的《清代闺阁红学初探――以西林春、周绮为对象》(台北《文与哲》第6期[2005年])认为,在红学世界里,以“闺阁”身份体验红楼精神并诉诸笔墨者自当不少。因此,该文从闺阁的角度出发。择取西林春与周绮二才女为对象,探讨清代闺秀的阅读反应。结果显示,作为满清贵族的西林春远比身为汉人文士妻的周绮有更多发挥的空间及女性意识。但同具才女特质的她们,在阅读红楼之后,均以其纤敏的心思与审美的眼光缔造出迥异于传统文士的闺阁红学。吴艳玲的《清后期女性文学创作题材与(红楼梦)的影响》(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5辑)则认为,清后期之所以成为女性文学史上小说、戏曲和诗词创作的丰收期,与《红楼梦》丰富的文本内容有莫大关联。受到《红楼梦》创作原则的影响,顾春等女性小说家把艺术创作的镜头对准了自己身边的世界;吴兰征等女性戏曲家把艺术描写的重心转入到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描摹;在《红楼梦》诗性文本及其带有浓厚女性意识诗词的影响下,清后期女性诗词的创作在题材开掘上也取得了诸多进展。詹颂的《论清代女性的(红楼梦)评论》(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6辑)专注于对清代女性题咏《红楼梦》的诗词作品、讨论《红楼梦》的书启,以及《红楼梦》续书所作的序等进行研究,探讨女性评红活动的特征及其所论析的问题,并进而指出清代女性的《红楼梦》评论是女性文学批评的新创获。刘舒曼的《应是

  上述论文,大抵以“接受”(过程与方式)为聚焦,以文化/历史为探讨场域,将红学研究与性别研究勾连起来。在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普遍不受重视的情形下,这些论文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与诠释的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弥足珍贵;其学术贡献甚为值得肯定,亦相当具有参考价值。然而,关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的历史、时代乃至性别的深层意涵,仍有进一步发掘的空间。而关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在整个红学研究史中的定位,这些论文亦尚未能给予明确阐述。

  三、清代女性红楼题咏之研究

  作为一种传统的鉴赏和批评形式,红楼题咏几乎是伴随着《红楼梦》的面世而出现。题咏者上至达官贵人,下至三教九流,几乎包括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人。所题咏/评论者,既有《红楼梦》的题旨,更有《红楼梦》中众多的人物(尤其是女性)形象,亦不乏关涉章法技巧乃至索隐考证的范畴。这些题咏之作,可说是诗词形式的咏红专论,反映出读者,批评者的思想意识与批评旨趣,从而亦能由此考察特定时期社会大众对《红楼梦》所持的态度和见解;另一方面,历来众多的题咏作品也是研究红楼接受众多现象的重要资料。《红楼梦》的题咏之多,亦为其他古典小说所望尘莫及。一粟编《红楼梦卷》(台北:里仁书局1981年版)所收录的乾隆末年至民国初年题咏之作就有70余人,约上千首。如果把有关《红楼梦》的续书、戏曲、专书、诗词等的卷首题词,以及追和《红楼梦》原作的诗词包括在内,其数字更可翻几倍。由此可见人们以谈红品红为雅韵的风气及盛况。

  然而,历来对红楼题咏进行专题研究的论述并不多,尤其是在对红学流派作划分时,往往不将“题咏”视为其中一“派”。近年来,却出现一些学者对红楼题咏进行深入探讨,并尝试将之归类为红学中一派。如赵建忠的《题咏派红学的缘起、衍化及价值新估》(南京《明清小说研究》2005年第3期)、《早期题咏派作品涉及的红学文献及相关资料的辨析》(丹东《辽东学院学报》第9卷第1期[2007年])

  二文,着意为红学“题咏派”正名,强调题咏派在红学研究史中的重要作用与意义,因此对早期题咏派的作品进行颇为严谨、细致且深入的梳理辨析工作。这对读者/研究者在了解、掌握咏红诗对《红楼梦》接受的时代、历史及文化的背景与意义,有相当大的帮助。

  清代女性的红楼题咏颇盛,在现有资料中可知的题咏者有范淑、熊琏、宋鸣琼、张问端、丁采芝、钱守璞、郑兰孙、吴藻、沈善宝、金逸、孙采芙、胡慧珠、胡瑞珠、赵智珠、孙荪意、汪淑娟、归真道人、张秀端、周绮、王猗琴、王素琴、莫惟贤、李娱、扈斯哈里氏、胡寿萱、姜云裳、徐畹兰、刘玉华、徐意、王纫佩、吴兰征等,其所题咏、评论者,既有《红楼梦》的题旨及书中众多人物(尤其是女性)形象,还更涉足绘画、戏曲等红楼接受现象的范畴。尽管如此,有关清代女性题咏的相关研究却甚为缺乏,尤其是聚焦于清代女性题咏的专题论述,仅有如下二文。

  傅天所撰《咏红诗略谈》虽谓“略谈”,却颇为精详,全文长达57页,以“上”、“中”、“下”分载于三辑《红楼梦学刊》(1995年第3辑、1996年第3辑、2003年第4辑)。作者将这类题咏红楼的诗。归于“旧红学”范畴的“题咏派”。认为以诗歌形式论《红楼梦》,是红学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作者对清中叶至民国初的红楼题咏诗进行了颇为全面的钩沉梳爬并论述分析。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咏红诗略谈》[下],以11页的篇幅,论析了自乾嘉至光绪年间的女性诗人的咏红诗。这篇长文,无疑为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参考资料,虽然有关清代女性诗人咏红诗的部分因史料严重匮乏而论述较为简略,但也仍能给人以诸多重要的启发。邓丹的《新发现的吴兰征12首咏红诗》(北京《红楼梦学刊》2008年第1辑)着重介绍新发现的清代红楼戏女作家吴兰征的12首咏红诗,认为这些写于程高本《红楼梦》问世不久的诗作,除了对小说原著主要人物评论外,还对原著的创作意旨进行思考,是早期闺阁红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助于对吴氏红楼戏《绛蘅秋》的理解与评价。

  上述论文基本上皆着眼于对咏红诗文本的内容分析,未能在社会、文化,乃至性别等意义上进行更为深入的发掘与论述。

  四、清代女性红楼绘画之研究

  乾隆末年所面世的《红楼梦》程甲本与程乙本便已配有较为粗糙的插图,稍后面世的几种评点本也多配有类似的插图,尤其是道光十二年(1832)刊出的王雪香评本《红楼梦》的插图更有64幅之多。这些《红楼梦》绘画,与《红楼梦》原著的文字相对,可视为是对《红楼梦》原著的接受。它们既保留了对原著的忠实摹写,亦体现为对其情节、乃至题旨的二度创作。于是,其本身与原著构成了一种对话关系,丰富、加深了对原著的理解,成为红学(尤其是红楼接受)研究中极为重要的形象化资料。

  王月华的《清代红楼梦绣像研究》(台南:成功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1991年硕士论文)、周伟平的《论改琦(红楼梦图咏)》(舟山《浙江海洋学院学报》第25卷第2期[2008年])、林佳幸的《改琦(红楼梦图咏)之研究》(台北:台湾师范大学美术学系2004年硕士论文)、黄美惠的《(红楼梦)绣像图咏》[上下](台北《中国语文》2006年3月[585期],4月[586期])、张雯的《清代杨柳青(红楼梦)年画对原著的“误读”与“再诠释”》(北京《荣宝斋》2007年第2期)、葛英颖的《孙温绘全本(红楼梦)与同类绘本的比较研究》(长春《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第20卷第2期[2008年])等论述,或探讨历史流变,或比较价值影响,或分析艺术成就,皆对清代《红楼梦》图像研究有不同程度的不可忽视的贡献。然而。这些著述对于清代女性的绘画却未曾论及。

  虽然清代女性的红楼绘图不多,但亦有不可忽视者。如徐宝篆(1810-1885)的《红楼梦人物画》册页32幅。徐宝篆,字湘君,号湘雯、武原女史。善绘仕女,衣褶发饰,精细绝伦,作《红楼梦人物画》,将《红楼梦》中贾宝玉及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30多位女性人物入画。其夫李修易亦善画,工山水,间为宝篆所画美人像补景,为合锦图。其受业女弟子黄钰亦有作《红楼梦画册》12幅。

  关于徐宝篆及其红楼绘图,红学界尚未能给予充分重视,至今大概只有近30年前徐恭时《湘云犹是醉憨眠――记清代女画家徐湘雯(红楼梦人物画)》(北京《红楼梦研究集刊》第4辑[1980年])为专题讨论。但因徐文篇幅有限(约3000字),且不少篇幅用于介绍发现该画的过程,对徐宝篆及其画本身的介绍及分析颇为不足。因此,对于徐宝篆及其红楼绘图的思考与研究应仍有进一步开拓之可能及必要,特别是其红楼绘图与《红楼梦》文本的关系、在清代《红楼梦》绘图史及清代女性对红楼梦的接受史等方面更值得关注。

  王树村的《民间珍品――图说红楼梦》(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6年版)一书,不仅汇集了大量清代(为主)至民国的红楼绘图,还在“序”及“绪言”部分对红楼绘图的历史、种类、特色、意义、价值等进行了颇为全面且深入的论析。全书主体分为“民间年画”、“诗笺、笺谱”、“彩线刺绣”、“灯屏、窗画”、“绣像画谱”、“连环画册”等六部分,每一部分前面都有较详尽的说明介绍,而每一帧画图也都有简略的解说。因此,这部著作是我们在研究清代红楼绘图与女性红楼接受关系时所不可或缺的参考数据。其中“红楼梦十二金钗”、“黛玉葬花”、“宝钗扑蝶”、“媳姬将军”、“牡丹亭艳曲警芳心”等绘图可与女性的红楼题咏互为发明,浣香女史的“巧姐纺绩”更是难得一见的女性红楼绘图佳作。

  五、清代女性红楼续书之研究

  目前红学界的主流意见,基本认同《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原作而是续作。所谓“续作”,事实上就是一种对原作的接受而产生的再度创作。换言之,红楼续书是红楼接受的特殊形式,也是文本形态上最接近“原产品”的“新产品”。《红楼梦》问世后的二百年间所产生的续书数量惊人,尤以嘉庆初年至光绪二年(1796-1876)的12种续书最为引人瞩目。因此,清代红楼接受研究中,红楼续书始终是热点之一。然而,清代女性的红楼续书颇为匮乏,现今存书者大致只有顾太清的《红楼梦影》。或许正是如此,尽管近年来女性研究兴起,海峡两岸的红学界对清代女性的红楼续书现象并未能给予重视,有关论述并不多见。

  张菊玲的《中国第一位女小说家西林太清的(红楼梦影)》(北京《民族文学研究》1997年第2期)是较早探讨清代女性红楼续书的论文。该文从太清好友沈善宝的序人手分析,认为太清的续书创作是为了打破以往续书与原作本意相悖而失败的窘境,然而太清秉持着传统伦理道德思想进行创作。以大团圆心理续编情节,最终仍难以跟原著相提并论。沈序期许《红楼梦影》将与《红楼梦》并传不朽的愿望并不能实现。但作者也认为《红楼梦影》的语言精炼纯熟,与原著相差无几,确实如沈序所称赞的“诸人口吻神情,揣摩酷肖”、“接续前书,毫无痕迹”。詹颂的《女性的诠释与重构:太清(红楼梦影)论》(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1辑)注意到顾太清将小说定位于现实生活,她的女性生活经验与上层

  社会的阅历,使她在续写《红楼梦》的闺阁生活与大家族日常生活时得心应手;并论及《红楼梦影》一书对照原作来看,实为作者顾太清以己意对曹雪芹原著的诠释与重构。这样一种诠释与重构集中表现在对贾府命运的安排与人物关系、个性的改造与重塑上。马靖妮的《浅析(红楼梦影)的价值》(北京《民族文学研究》2007年第2期)着意分析《红楼梦影》所反映的社会学及民俗学价值。认为与原作相比较,该小说既有旗人小说的特点,又不失京味小说的风格;从特定的角度反映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民俗世情,同时也开辟了红学研究、晚清小说研究以及满族文学研究的新领域。指出顾太清以女性作家独特的视角续写《红楼梦》,在晚清小说史乃至清代文学史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吴宇娟的《走出传统的典范――晚清女作家小说女性蜕变的历程》(台中《东海中文学报》2007年第19期)以顾太清的《红楼梦影》、王妙如的《女狱花》、邵振华的《侠义佳人》为研究基底,探讨晚清女性蜕变的历程,彰显晚清女性从传统定位到重塑形象的转化过程。作者认为顾太清是一位汉化极深的满州贵族妇女,在描绘《红楼梦影》的女性形象时,都是以贤妻良母为塑造的蓝图。这些叙述无非说明她们适合家庭、适合成为丈夫的贤内助。作者指出,太清对于文本中已婚妇女的期待,定位在附合传统家庭内妻子/主妇/2亲的要求,以作为男权/父权的替补角色,继而延续男主女从的认知。女性在太清笔下,只能体现家庭功能,而缺乏自我价值与社会效能。

  上述四文以女性红楼接受者尤其是顾太清的《红楼梦影》为聚焦点之一,较为深刻地探讨了顾太清在对《红楼梦》的接受以及创作《红楼梦影》的诸多主客观因素。但对于当时整个女性文坛以及顾太清与其他女性交游的情形,尤其是这些情形对《红楼梦影》创作的影响关系,仍嫌论述不足。在女性红楼续书资料严重匮乏的情形下,十多年前赵建忠发表的《新发现的铁峰夫人续书

  由于《红楼梦》问世后所产生的续书数量惊人,(男性)主流红楼续书研究尽管皆颇为全面而有系统,却极少能聚焦于顾太清的《红楼梦影》上。既然清代女性创作红楼续书仅此一人,那么是否更应突出其重要性呢?与男性作者的续书关切的焦点是否不同?叙事技巧是否有所区别?此外,小说是叙事文类,比较抒情传统的诗作更有论述性的可能,那么女性是否能藉由红楼续书更好地阐述自己的生命情怀?或者诠释自己对《红楼梦》原著的见解?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探究,或许会有别具意义的研究成果。

  六、清代女性红楼戏曲之研究

  所谓红楼戏曲指改编自《红楼梦》有关的戏曲及曲艺,包括传奇、杂剧以及其他类型的曲艺。最早的一出红楼戏,当为乾隆五十七年(1792)仲振奎(1749-1811)的《葬花》。从此以降的二百余年,红楼戏曲层出不穷,其剧种之多在古典文学作品中可谓首屈一指。红楼戏曲在保留原著神韵的基础上,发挥了戏曲特有的长处,同时也不同程度改变了原著的某些美学特征与表现风格,而原著的美学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戏曲固有的美学观念。历来红楼戏曲甚为学者所重视,上世纪20年代起就开始有学者研究红楼戏,据胡淳艳《八十年来“红楼戏”研究述评》(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4辑)介绍,近年来,红楼戏(尤其是清代红楼戏)研究更得到多元化的持续发展。然而,聚焦于清代女性红楼戏的研究却甚为少见。

  赵青的《吴兰征及其(绛蘅秋)探微》(上海《中文自学指导》2006年第3期)即是少有的聚焦于清代女性红楼戏研究的论文。该文当是改编自作者的硕士论文《清代(红楼梦)戏曲探析》(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第七章。该文指出,吴兰征是众多红楼戏署名作者中唯一的女性,她以独特的女性视角来解读《红楼梦》并融注到她的《绛蘅秋》创作中。作者认为,吴兰征创作《绛蘅秋》的动机,首先是对他人已有的相关作品不满意而力求独出机杼;其次更重要的是为了自述情怀。《绛蘅秋》继承了《红楼梦》的主旨――言情记恨,这是吴兰征对《红楼梦》的理解与感受。

  不同程度涉及清代女性红楼戏研究的论文还有:邓丹的《三位清代女剧作家生平资料新证》(北京《中国戏剧学院学报》第28卷第3期[2007年])介绍清代女剧作家张令仪、王筠与吴兰征。其中介绍吴兰征时,作者运用新发现的吴兰征《零香集》(与《绛蘅秋》同时付梓)中吴兰征本人的诗词杂著作品,以及所附大量亲朋师友的评语与悼念文字,对吴兰征的生平事迹作出更为深入翔实的判析与研究。徐文凯的《论(红楼梦)的戏曲改编》(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2辑)指出红楼戏的改编多以宝黛故事为主,对于原著各回情节关目的选择呈现出惊人的重迭。作者特别指出,清代才女吴兰征的《绛蘅秋》写才女黛玉时辞采清丽婉约,写浪子纨绔时本色活泼,在红楼戏中亦属佳作。

  此外,叶长海的《明清戏曲与女性角色》(上海《戏剧艺术》1994年第4期)、李祥林的《作家性别与戏曲创作》(南京《艺术百家》2003年第2期)、郭梅的《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闺阁中多有解人”――(牡丹亭)与明清女读者》(温州《温州大学学报》第21卷第4期[2008年])等论文,关于红楼戏曲与清代女性相互关系的多方面讨论,尤其是其中涉及吴兰征的部分,对清代女性红楼戏研究亦颇有参考价值。

  七、有关清代女性红楼接受背景的研究

  有的论文,虽然不是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现象作专门讨论,但却在社会、家庭、文化以及性别等角度,为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开拓了更为广阔的视野。

  严明的《红楼梦与清代女性文化》(台北: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3年版)一书,从清初女性的家庭生活及文化这一社会层面,对《红楼梦》的人物与情节,从性别文学的角度加以重新审视,着重探讨作者的女性观,并由各个角度分析小说与清代女性文化的密切关系。杨平平的《父权社会下的女儿国――(红楼梦)女性研究》(彰化:彰化师范大学国文学系2005年硕士论文),探究了《红楼梦》女性人物婚恋冲突的成因,考察女性人物间的互动关系,以了解清代社会妇女的内心世界,期盼能由此反省性别的迷思,打破女性立场的局限,厘清自我的概念与价值;作者并说明该文的写作目的即是想借着探讨《红楼梦》的女性人物,来引发社会大众对于女性心理、女性地位、女性困境的进一步认识与正视,并进而共同思考及改善这些一向被父权社会所忽视的女性议题。吴丽卿的硕士论文《(红楼梦)的女性认同》(台中:东海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2005年硕士论文),前两章以历史研究法对《红楼梦》作外缘的研究,包括整理二百年来《红楼梦》主题思想研究的发展、对《红楼梦》两性观的解读争议,以及论述《红楼梦》创作的时代氛围――包括明清时代的妇女地位与生活、明清的社会思潮、明清时代的妇女

  解放思潮,以了解《红楼梦》产生的外缘条件。这样的讨论,显然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大有帮助。欧丽娟的《“冷香丸”新解――兼论(红楼梦)中之女性成长与二元衬补之思考模式》(台北《台大中文学报》第16期[2002年]),通过对宝钗之居处蘅芜苑以砖瓦之平坚冷硬、山石之封围掩蔽、香草之冷花累实等特殊的安排,将其成长过程中,由淘气遂欲之童年面临失真人礼、化性起伪的转变加以形象化,进而透过书中李纨、黛玉的模拟,隐喻女性成长过程中必然而普遍的经历。再加上脂批点出冷香丸源自太虚幻境,因而与“千红一窟”等名物具有孪生关系的“冷香丸”同样也体现出女性悲剧的象征意义。

  上述四篇论著基本上是以“女性主义”的观点,从较为宽泛的视野来整理、诠释、分析《红楼梦》对女性认同的态度、对不同女性形象的刻画、对传统女性悲惨处境的同情、对女性全方位的肯定与赞扬以及对清代女性世界的深刻影响等等。

  虽然以上论著与“接受”的关系不那么密切,但却在关乎性别观念上从不同方面给我们颇有意义的启发,一方面,我们不宜简单化地将《红楼梦》定位为反对男权、张扬女权的著作;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承认《红楼梦》是倾注全力地表现对女性处于父权社会中痛苦生活的同情,以及对女性高度的尊重与认同。这不免进一步令我们深思,《红楼梦》在清代女性之间既然流传极广,甚至可以断定女性一直是其积极的阅读者,那么《红楼梦》与清代女性究竟呈何种关系?或许我们可以将之推想为“互文性”关系,即《红楼梦》破除向来历史都是以男性为书写中心的观点,塑造了各式各样的女性形象,这些女性形象应是在现实生活中的女性基础上形塑而成;清代女性嗜读《红楼梦》,又反映了女性对该书的强烈接受。由此可见二者的互文关系。相信若要研究明清女性文学的思想意蕴和美学价值,《红楼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当然,这些论著所讨论的范围,基本上还是囿于《红楼梦》文本自身,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虽然有所启示,但直接的帮助毕竟有限。

  八、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的若干议题

  由上评述可见,近年来海峡两岸红学界大致上都能较为自如地将“接受”、“性别”、“互文”等当代西方理论方法运用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相比之下,台湾地区红学界关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的研究较为冷落,学者的参与远不及大陆地区。而且,大陆地区红学界的研究更多呈现为当论与传统国学相结合的势态,加上掌握较为丰富多样的相关史料,所得出的研究成果也更显丰硕、翔实而深厚。

  尽管如此,从整体上看,海峡两岸的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仍然处于边缘化状态,仍留有极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如前所述,清代女性红楼接受最突出的现象是题咏,其他如绘画、戏曲、小说的接受则几乎呈孤案现象。但清代女性的红楼题咏,往往辐射,涵盖/指涉了绘画、戏曲、小说的接受领域。因此。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现象的研究,应以题咏为主要的观照界面,结合其他现象进行互动探讨。另外,与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接受相比较,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在文化、家庭、性别等方面所体现的特质/因素或许会更为明显且复杂。因此,有关研究也应该更多结合这些特质/因素,并且适当运用接受理论、性别理论、互文性批评、跨文化研究等方法进行。具体的研究议题,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进一步思考。

  (一)清代女性红楼题咏的分类及其所透视的文化意涵

  清代女性红楼题咏所运用的文类,包括诗、词、曲、赋、赞等;所观照的范畴,既有《红楼梦》的题旨,亦有《红楼梦》中众多的人物(尤其是女性)形象,还不乏关涉章法技巧乃至索隐考证等;所指涉的文本类型,包括《红楼梦》的原著、续书、戏剧、绘画等。通过上述文本资料与文学现象的梳爬、归纳及分析,可考察清代中晚期女性的历史传统、社会习俗、文学修养、美学意趣乃至文化积淀,并可从中透视《红楼梦》及其接受现象与女性社会演变发展的互动作用及影响关系。与其他文艺形式(如绘画、戏曲)的结合,是清代女性红楼题咏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在探讨红楼题咏时,既要注意其自身的特色、意义与价值,也要注意它与其他艺术形式结合所产生的更为广泛且丰富的文化意涵。

  (二)红楼题咏:女性与男性的视角

  红楼题咏者上至缙绅纨绔、红楼粉黛,下至草野寒衣、青楼烟花,几乎包括了社会上各个阶级和阶层的人。不同阶级或阶层者,其视角的差异应在情理之中,然而从男女性别分际而言,亦当有不一样的视角并从而体现对《红楼梦》不尽相同的理解与认识。再者,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与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接受密切相关,无论是理解、诠释、批评、乃至再度创作,皆可在不同程度上与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接受形成对话互动关系。而现实生活中,清代女性的《红楼梦》题咏又往往是与家人、友人(其中不泛男性)相配合而作。因此,对清代女性的红楼题咏,既要关注题咏者/作品/现象本身,也要关注其与他人/群体/现象的互动关系;既要关注女性之间的互动,更要关注女性与男性之间的互动。关注女性之间的互动,固然可了解清代女性对《红楼梦》的接受现象及其发展,从中探究清代女性围绕着《红楼梦》接受所发生的文学交游与创作;关注女性与男性之间的互动,则可在更为宽泛的文化场域,探究边缘的女性与主流的文士关涉红楼接受的文学交游与创作。

  (三)清代女性的红楼绘画与题咏

  今存清代才女徐宝篆《红楼梦人物画》册页32幅,为红学界所看重。其受业女弟子黄钰亦曾摹改琦《红楼梦画册》12幅。对读者而言,这些红楼人物画并非是单一的存在,因小说人物的绘画与其原作有很强的关连性,它对原作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对绘者而言,红楼绘图又有其独立性,因作品包含着画家的独到见解。红楼绘图通过画面增强故事的感染力,使作品的内容更能直观地、形象地向读者反映、传递信息,所起的作用是文字远不能代替的。清代女性对红楼绘画的题咏也颇为普遍,是清代女性红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些题咏,亦可在文字,意象的层面“还原”红楼画的气韵风貌。《红楼梦》绘画(及其题咏),与《红楼梦》原著的文字相对,可视为是对《红楼梦》原著的接受者。它们既保留了对原著的忠实摹写,亦体现出对其情节、乃至题旨二度创作之处。于是,其本身与原著构成了一种对话关系,丰富、加深了对原著的理解。其中或许不乏表现出对原著种种的“误读”,然而这些“误读”,既可能是由于使用“图像”与“文字”两种不同媒介所造成的,更有可能由于创作视角与立场的差异造成。无论如何,皆可视为是接受者对原著的一种“再诠释”。而《红楼梦》原著一红楼绘画一红楼绘画的题咏,又形成一组多重接受对话关系,须细心比对辨析相互间的差异及其意义所在。

  (四)清代女性红楼戏曲的文化学考察

  清代女性红楼戏曲的文化学考察至少可从两方面展开:1、红楼戏的改编。清代女性的红楼戏曲创作,现存只有吴兰征根据《红楼梦》改编的传奇戏《绛蘅秋》。2、清代女性对红楼戏的题咏颇为兴盛。通过这些题咏可探讨清代女性的戏曲审美观念,并以此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清代女性对《红楼梦》戏曲的接受、理解与诠释,并进而从更为宽泛的社会文化层面,探讨清中晚期女性的日常生活、心态、习

  俗、交游等。清代女性红楼戏改编的匮乏与红楼戏题咏的兴盛形成鲜明的反差对比,说明清代女性在文本书写类型的掌握与运用上,明显体现出娴于抒情文类而疏于叙事文类的传统滞后现象(相比较男性社会小说与戏曲类已有较大发展而言)。这两方面的表现,恰恰表明清代女性的红楼戏曲接受跟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戏曲接受――包括剧本创作、舞台艺术、红楼戏题咏等在内的全方位、系统化大为不同,呈现为明显的弱势与失衡。

  (五)红楼续书:清代女性的接受立场

  据史料所载,铁峰夫人的《红楼觉梦》、彭宝姑的《续红楼梦》、绮云女史的《三妇艳》、顾太清的《红楼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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