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维权保驾护航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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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司法局和为我提供帮助的律师,对于援助结果我们非常满意”,9月23日,余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开展回访时,受援人杨某某表达了感激之情。

  

  8月23日,余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对满面愁容的母女。通过了解得知,2007年2月,冯某某的父母因感情不合调解离婚,冯某某跟随母亲杨某某生活,父亲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直到女儿18周岁。2022年8月,冯某某就读高中一年级,随着物价上涨和冯某某生活、学习成本的增加,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已难以维持冯某某生活、学习正常开支,母女俩与其父亲协商增加抚养费多次,其父亲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增加抚养费。母亲工作收入仅有2000元,另外还要承担正在读大专的大女儿,家庭生活极其困难。在详细了解到母女俩的情况后,工作人员认为未成年人申请增加抚养费属于法律援助范畴,并对冯某某的条件进行审核后,立即为她启动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余庆县城关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柴晓艳承办该案。承办人柴晓艳接到指派后,立即开展代理工作,积极收集证据,认真代写诉状、帮助立案、参加庭审、发表代理意见,在承办人的努力争取下,法院支持了冯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父亲在约定每月支付冯某某抚养费400元的基础上,每月增加支付600元至冯某某年满18周岁止。

  余庆县司法局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工作,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余庆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1件,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首图制作

  

  供稿:郑晓红

  编辑:代治军一审一校:杨   梅二审二校:王秋凡三审三校:刘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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