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大全七篇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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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志异读后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聊斋志异》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记得的《聊斋志异》,它由作者撰写,是时候把自己阅读《聊斋志异》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一篇优秀的《聊斋志异》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他被称为“至情战将”。但当他徘徊于两个女人之间时她是否还配得上这个封号,甚至其中一个是她的妻子。他爱他的妻子吗?也许他曾经爱过,在没有小唯这样的一个女子出现之前我相信。但当他把小唯带回家时,在她对他妻子的信任不再是,他对他妻子的爱应该也不在了。剩下的只是他自己内心道德的'约束。他在妻子面前一再强调我爱的只有你一个时,他的心是怎样的心虚。这句话是多么的无力。

  他对妻子的爱在他相信他的妻子是妖时已经荡然无存了。正如她在最后讲的那句话:“佩容死了我和她一起死要是佩容回来你告诉她,我不是个好丈夫,我没有好好保护她 。”对妻子只剩下道德上的爱了。他的心早已出轨。而最后他对九霄美狐说的话正好印证了这一点。“我爱你,可我已经有佩容了”她还是背弃了他对妻子的爱。

  正如所有的暗恋者一样,庞勇爱的很辛苦。但他也爱的至情至性。在佩容选择了王生之后他抛弃了一切,选择流浪。但当佩容需要他时他就会毫不犹豫的跳出来,不求回报。他一直相信这佩容,没有一丝的怀疑。比起王生,他才是那个最爱佩容的人。但爱情总是无法完美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但命运还是公平的,她碰上了另一个女子,她个佩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典型。那是一个可以陪她浪迹天涯的女子。我想她是爱着庞勇的。她的义务就是除妖降魔。“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无法成为真正的降魔者,是因为我心中充满了恨。”我一直不是很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她的了悟吧。这看到这么多的死亡,看到在死亡中的爱情。还是她以前在除魔时对妖只有恨没有爱。或还是她最终发现了他对庞勇的爱。

  我不得而知,但我喜欢这位敢爱敢恨的女性。他是一个卑微的蜥蜴精,他对狐妖的爱也很卑微。他为她宁愿让自己坠入深渊,到最后失去了生命。小易的痴并没用得到回报,到最后依然只有惨烈的死。爱着你像心跳难触摸画着你 画不出你的骨骼。这样的结局是喜剧吗?也许吧?

  在一次偶然,我遇到一本书,这本书说的都是一些关于鬼、妖、魔、狐之类的故事。他看起来像是一本纯粹的恐怖小说,但是只要你认真去阅读,就一定能读出书间的真情和讽刺来,这就是作家蒲松龄的著作——《聊斋志异》。说到这本书,我就不得不提书中我喜欢的一篇文章来,那就是《聂小倩》书中主要讲书生宁采臣在寺庙里借住,却没想到隔壁有一个老妖怪要喝他的血,还让一个叫聂小倩的美丽女子用金钱来诱惑他,谁知宁采臣不仅为人坦荡,品行端正又有奇人相助,最终化险为夷跟小倩成为了夫妻。

  在作者的笔下,原本应该非常可恶可怕的妖魔鬼怪不但都有情有义,而且还很可爱可敬!花姑子一家虽然是獐子精,却知恩图报,得知自己的救命恩人死了,他们竟然在阎王面前跪了整整七天七夜,宁愿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也要让恩人活下去。如此重情重义,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此外,《聊斋》表面上在讲鬼、妖、魔、狐之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在康熙时期的中后期,也就是蒲松龄所在的那个年代,腐朽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又能有几个?在作者写的《促织》一文中,秀才成名被狡猾的小吏推选上去做了里正,专门负责搜罗各种的蟋蟀,可要知道,一只蟋蟀就可让好几户人家倾家荡产,老实的成名不忍向老百姓搜刮,便经常遭到县官的毒打……我无法想象也不明白,一只小小蟋蟀居然可以控制别人生死,更令人感到荒唐的是,古代的科举考试就像是儿戏一样可以被随意地践踏和赏赠。但在这里,我不禁深深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聊斋志异》题材的特点在于一个异字。它同明代拟话本小说描写现实生活中的世态人情不同,大多写花妖狐鬼的故事。其中有写鬼的,有写狐的,也有既写鬼有写狐的。此外虫鱼鸟兽,花草树木,在蒲松龄的笔下无不可以成精变人。就是就是一些没有出现虫鱼鸟兽、花草树木的故事中,也总有怪异之事。如《促织》中成名之子魂化蟋蟀,《阿宝》中孙子楚魂附体鹦鹉等。这是一部借非现实的幻景物来寄托对现实不满的孤愤之书。《聊斋志异》的内容丰富复杂,瑕瑜互见,但总的看来,它所触及的社会生活相当广泛,反映的社会问题相当深刻,无论是接露社会政治的黑暗和科举制度的弊端,还是描写爱情生活,都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再揭楼黑暗与官府的本质方面,《狼梦》同样写的很深刻。《狼梦》写白翁梦见自己走进儿子的县衙内,看见道上、厅上、堂上、堂下坐着、躺着的都是吃人肉的狼,而他们的周围白骨成堆,又看到自己的儿子有变成了老虎。作者在篇末写到:窃叹天下只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明白的告诉人们梦里的虎狼就是现实中官吏。

  《聊斋志异》不仅写了现实的黑暗和被压迫与被损害的苦难,而且表现了人民群众的反抗。席方平不畏死亡替父伸冤,受尽了许多酷刑之后,对冥王表示:大冤未伸,寸心不死,必诉!这种反抗精神是十分顽强的。另外,如《窦氏》中所描写的农村姑娘,但她被恶霸骗子南三复蹂躏抛弃后,再阳世冤屈难伸,就化为厉鬼将仇人杀死。在这类作品中,还有《红玉》更脍炙人口。冯相如在狐女红玉的帮助下,同林村美丽的姑娘卫氏结合了,不料罢官在家的宋御使依仗权势,打伤相如打死相如的父亲,强走了卫氏女。冯相如到处伸冤,可无人为他申冤。后来一位虬髯侠士,为他杀死了仇人。

  《聊斋志异》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国清代的著名短篇小说家,世称聊斋先生的蒲松龄。蒲松龄自幼才华出众,少年锐意科举,此后就屡试不第,以贡终老。这本《聊斋志异》是蒲松龄最得意的作品集,也是我国文学上的一朵奇葩。蒲松龄也获得了郭沫芳“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的评价和鲁迅“用传奇法,而以只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的好评,再加上马瑞芳“聊离红楼,一长一短,一文一白,形成中国古代小说的双峰”的评价。可想而知,这本《聊斋志异》是多么的好看,深奥。

  在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故事,但我最喜欢的是一篇叫做《画皮》的故事,也许这个故事变成了电影,在电视上看过的缘故,里面的情节都是我刻骨铭心。在这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王生的妻子,王生的妻子是一个很贤德的人。而且她的丈夫遇难,她不但没有丢下自己的丈夫还没有逃走,而是去帮助她丈夫脱离难关。我还喜欢这个故事里面的`道士,他是个好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帮助王生脱离身命危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就是蒲松龄利用里面的妖怪来反映当时社会的关系,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面貌,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假期里,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聊斋志异》。它非常侑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

  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非常值得阅读与欣赏的,它是明末清初著名作家蒲松龄的代表作,据说他是在40岁左右写成的。我想:为什么蒲松龄会起这样一个书名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直那一天,我看了书中的“前言”,才知道原来“聊斋”是他书屋的名字,“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的就是奇异的故事。

  《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侑“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在《聊斋志异》中的《婴宁》这章中,讲述了一个容貌美丽的狐仙婴宁与一位叫子服的秀才相恋的故事,婴宁侑情侑义、心灵纯洁,比现实中的人更加可亲可爱。虽说她是一只托给鬼母所养的狐狸精,可她并没侑邪恶,喜欢笑。她让子服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并且感激子服一家人对自己的关照,后来,子服的母亲给他们两个人主持了婚礼,一年过后,婴宁生下一个胖儿子,不认生,见人就笑,很像他母亲。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我从这本书上感受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侑几个。想这里,还侑谁没侑理由再去好好学习,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来?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侑素质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这些故事,让我入迷,我不禁大声朗诵起来,吸取其中的精髓。

  小时候,幼小的我常被梦中不存在的鬼怪狐精吓得大声号哭。可这个寒假,我对那些可怕的怪物,不存在的怪物有所改观了。

  《聊斋志异》,这本写满了鬼怪的书,正是它使我对鬼怪狐精改了观。

  在《聊斋志异》中,鬼怪并不是坏蛋,而是一些有着各自故事的善妖。比如《伍秋月》中的鬼魂秋月,被复活后劝夫向善,使夫将功补过;《小翠》中的小翠,为了不让夫伤心,在临死前变幻成将来新娘的模样,使夫宽心。鬼怪的本质看来并不坏呢!

  故事中,不仅有鬼怪,也有神仙,与鬼怪一样,他们也是善仙。

  看来,从表象、外貌并不能判断出一个人或鬼的本质、内心思想呢。dsBJ1.Com

  故事中鬼怪灵仙为善,而为恶的却是人类。

  人心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善良,鬼心也不像看上去那样丑恶;鬼有善,人有恶,这可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鬼怪……其实也挺可怜的。它们天生就是只存在于人类潜意识中的坏蛋、异类。

  大概,只有《聊斋志异》这种书,才能使一小部分人对鬼怪改观。毕竟,去除人对鬼怪的偏见并非易事。

  书,是我们学习上的好伙伴,它能给我们带来知识,也能给我们带来快乐。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聊斋志异》,这本书是蒲松龄写的里面都是在写妖魔鬼怪,这里面有很多个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画皮》。

  大家一定很想知道这个故事有发生了怎样神奇的故事吧!

  一天,一个在读书的公子看见一个很美丽的姑娘,就把这个姑娘带回了家。他碰到一个道士,道士说这个姑娘有妖气,公子不信,就没有理会道士。

  一天晚上,公子走到姑娘的房前,看到一个很恐怖的妖怪,旁边有张人皮,只见妖怪贴上人皮,又变回到了那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公子害怕极了,连忙去找那个道士,道士给了他一个拂尘,可是,公子不忍心杀姑娘,最终,公子的心脏被妖怪掏走了。最后,公子的妻子不顾一切代价把公子救活了。

  我觉得公子的妻子很善良,尽管她的丈夫背叛了她,但她还是不顾一切的把她的丈夫救活了。

  我也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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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我们在读作者写的《聊斋志异》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写关于《聊斋志异》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应该怎么写好一篇《聊斋志异》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聊斋志异读后感2000字”,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鬼写妖高人一筹,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人有情,鬼亦有情。人非人,鬼非鬼;鬼即人,人即鬼。王朝的丑恶狰狞使百姓生活犹如地狱,弄得鬼哭狼嚎;“正人君子”们堂前冠冕堂皇,堂后龇牙咧嘴,诈取百姓心血,看似人,实则鬼。

  香玉与绛雪真挚的友谊,黄生与香玉、绛雪的爱情,王六郎与渔夫的信义之交,无不让人感慨万千。令人叹息的是,这些美好只能存在于人幻想的鬼世界里,而这一切的美好又如一把锋利的刀,劈开了王朝统治下的丑恶。蒲松龄将下层人民对生活的美好愿望以鬼神的形式呼之而出,表达了下层人民的强烈愿望,曲折隐晦地揭露了当时官僚地主的丑陋。

  豆棚瓜架之下怪谈,谈出了人间社会之怪现象。《聊斋志异》这面镜子给我们现代人以警示:莫让人变鬼。以人为本,关心百姓疾苦,重视人的基本权利,真正创造出一个和谐的新社会。

  清末有一"柳泉居士",其书《聊斋志异》在后世广为流传,此人谓之"蒲松龄"。松龄兄甚怪,怪在爱鬼狐,鬼狐在他笔下真性情展现的淋漓尽致。

  《聊斋志异》是一部奇绝之书,是中国古典短片小说之巅峰,史上志怪传奇之绝唱。我自认此书三绝:背景绝,鬼狐绝,结局绝,三绝充满在《聊斋》的灵魂中,使《聊斋》熠熠生辉。

  背景绝,绝在背景深入现实。本书不同于其他小说,主要以幻想的形式展开对事实的论述。本书选材牢牢扎根现实生活。"聊斋先生"深入民间,了解人民疾苦,甚至请人喝茶讲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奇闻怪事,在蒲老的智慧熔炉中铸成一颗文学界璀璨而难以多得的宝石。真实反映了那个时期的人民疾苦和社会现状,引我入胜,无法自拔。

  鬼狐绝绝在鬼狐真切性情。封建时的科举制度害人之深,就连蒲老也不例外。聊斋先生一生热衷科举,却始终不得志,因此把科举制度的不合理寄托于鬼狐之上。幼稚点说,鬼分好鬼恶鬼,狐分好狐恶狐。鬼狐之情于我,终究是情,有情有恩,必会报答,但鬼狐之情于愚昧书生,也只是一种顽劣的追求,可有可无。在鬼狐成"人"的路上,是一种奢侈。于是,或是诱惑,或是惊吓,或是勾魂,或是索命。然后,鬼狐们如愿以偿换上了人的衣裳,尝着人间的疾苦,经历着人世的生老病死,而无怨无悔。鬼狐之真性情,引我深思。

  结局绝,绝在结局出其不意。鬼化成女郎,引诱书生,无非就是想变成人,体验一次人生。于是尽力帮助书生,以为能让书生永远记住自己,其实却不然。帮助书生达到目的,迂腐书生贪图富贵荣华,与千金小姐相好,把曾经的"鬼女郎"抛在九霄云外。忘恩负义啊,也是一种可悲的性格。结局无非另一种开始,纵然啼笑皆非,也敌不过那些怙恶不悛的人。或许,人比鬼恶吧。

  小话《聊斋》,不去感慨鬼狐精怪的报恩复仇,不去叹息人世间的世态炎凉,不去讨论人怪之间的孰对孰错。偶得谬感,不知所言。

  本学期开学,在学校图书馆借了本《聊斋》。这本书描绘了大量狐仙鬼怪、花妖树精,借以映射芸芸众生和世间百态。作者奇思妙想,所讲故事,具有超现实的虚幻想象:有的是人入幻域幻境,如《梦狼》、《席方平》等;有的是狐鬼妖精化入人间,如《画皮》、《陆判》等。无论人妖都栩栩如生,宛如常态,对狐鬼花妖的描写和蔼可亲,具有浓郁的人情味。如青风一家虽是狐狸,但却像普通家庭一样谈笑戏谑,揖让酬酢,同时也讲炫耀祖德,维护封建伦理,与现实人间并无两样。

  书中谈鬼说狐,大家有所寄寓,有深刻的思想意蕴。如《崂山道士》讽喻好逸恶劳,心术不正者妄求道术,必定碰壁,《画皮》告诫世人勿为化成的美女的恶魔假象所迷惑。

  《聊斋志异》在刻画人物方面也有很高的成就,短短的上千字,甚至几百字就将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像小翠的天真烂漫,婴宁的纯洁、爱笑,酷吏豪绅的暴虐等等都有血有肉。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期盼以久的书——《聊斋志异》,我拿起这本书就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蒲松龄。这本书是蒲松龄到民间查访搜集到了一些关于妖魔鬼怪的故事编成的,特别好看!

  《聊斋志异》这本书,我认为精彩的片断有:《青凤》、《聂小倩》、《侠女》、《夜叉国》、《翩翩》、《姐妹易嫁》、《竹青》、《粉蝶》。其中我最喜欢《竹青》。讲的是有个名叫鱼容的,从小父母双亡,又与河南省的舅舅断了联系,考试又落了榜,于是他的盘缠一天一天用光了,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一天他听说吴王那里缺少一人黑衣兵,所以他就进了吴王的宫殿,吴王听了他的要求,马上给了他一件黑色的衣服让他披上,他披上了衣服立刻变成了一只乌鸦跟着黑衣兵的乌鸦一起飞,乌鸦群里有一个名叫竹青的女子跟他一起飞,忽然碰见一群猎人,猎人拿着打死了好几十只乌鸦,鱼容也被打中了,幸亏竹青叼着他飞到了树上才避免了灾祸,过了两三天,吴王怜惜他没有配偶,所以把竹青许配给他,然后鱼容与竹青一起跟着那些乌鸦到处流浪,三年后,他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吴王把他的黑衣服摘了下来,他便恢复了人形。

  鱼容看到竹青没有恢复原形很奇怪,又不知道竹青是哪一个,就像吴王要了些食物,乌鸦看到食物就抢着吃,鱼容大喊一声:“竹青留下”,结果一只乌鸦都没有留下,突然有一只飞鸟停在了案桌上,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二十多岁的少女,鱼容惊奇地问她是谁,她说:“你不认识竹青了吗?”,鱼容这才知道她是竹青,他带着竹青住在船里过了几个夜晚,然后与竹青一起回湖南叔叔去了,竹青说她是神鸟使者派来的,神鸟使者要求她一个月之内返回那里,于是竹青又给鱼容找了另外一个妻子名叫和氏,竹青就离去了,竹青走之前生了两男一女。从此和氏与鱼容恩恩爱爱地过了一辈子。这个故事与塞翁失马差不多,因为,鱼容刚开始与叔父断开了联邦,迫不得已当了黑衣兵,所以才能有后来巧遇竹青这个故事。

  还有《粉蝶》也挺好看的,主要讲了阳日旦一日从外地来家,在海上遇到台风,船马上就要沉下去的那一刻,一阵风就把他吹走,一直吹到一个岛屿,岛屿上住的就是他姑姑还有很多丫鬟,阳生的姑姑一开始教他弹琴,有一天一个丫鬟侍奉他休息,两人动了情,姑姑就将丫鬟驱逐到人间不让她成仙,那个丫鬟就叫粉蝶,她被逐下人间化名为荷氏又与阳生结了婚,从此他们过上了和和美美的日子。

  看完这本书,我感觉个个故事都写得很精彩。

  《聊斋志异》中讲了许多人与鬼的故事。在我的脑海中,鬼是坏的,是邪恶的化身,就象在《西游记》中,妖魔鬼怪总是那么丑陋、愚蠢,但是当我读完这本由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后,发现作者与我们的看法完全不同,里面的那些帮助人的鬼怪或者狐妖竟然很可爱,他们帮助那些家里没有钱但很有知识很有报复的穷秀才,让他们考上举人,考上进士,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那些鬼怪在帮助人们时,也会遇到一些麻烦和挫折,但他们会克服各种困难,百折不挠地完成自己的任务,我最喜欢看他们用各种变化无常的手法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就好象在看一场精彩的魔术表演。就象《崂山道士》这个故事中,王生的师父和他的朋友一会儿用纸变月亮光耀全屋,一会儿用筷子变嫦娥翩翩起舞,最后师父和他的朋友竟然搬到月宫里去喝酒了,而他们赏给徒弟的酒竟然怎么也喝不完,真是太神奇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故事里的好人有好报,坏人会得到不好的下场,我很奇怪蒲松龄为什么写出这么精彩的故事,通过网络,我了解到原来作者出生在书香门第,受到当时社会的影响,自幼就热衷科举,但是屡考屡败,到71岁才得到功名,这使他对现实很痛恨,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他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这本《聊斋志异》,表达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心中的理想境界。

  我想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喜欢它的。

  《聊斋志异》是中国古典小说的优秀典范,书中那花妖狐媚、幽冥王界的故事,读起来耐人寻味。曲折又巧妙的反映了当时社会上的腐败。

  《聊斋志异》汇聚了众多的优美而动人的鬼狐仙怪等故事。书中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小说情节,如《画皮》、《崂山道士》、《促织》等,读起来令人赞不绝口。

  《画皮》是讲一个姓王的书生,在外出路上遇见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女子称自己是大户人家的妻妾,受不了正方太太的挤压,所以套了出来。王书生见女子可怜,心生怜悯之心,于是王书生收留了这一女子。

  就这样,平平常常地过了好几天。有一天,王书生碰到了一位道士,道士说书生身上妖气很重,问书生最近是否有生人来过他家。王书生矢口否认,道士无奈的摇摇头走开了。书生回到家,见书房的门从里面插着,他心生奇怪,光天化日插门干什么?他轻轻捅破窗户纸,只见一个张牙舞爪得厉鬼正在对着一张人皮描描画画!书生恐惧不止,立即找到道士,道士见书生心意诚恳,便收复了妖怪。

  《聊斋志异》的内容十分广泛,以鬼、狐、妖来反映当时社会关系与面貌。蒲松龄的故事里大多都是反对封建、揭露当时官场的腐败还有尔虞我诈的人。有的则是赞美诚实守信、孝敬长辈等优良品质,整本书使人读起来爱不释手。

  读了这本书,我忽然有一种错觉。妖、鬼、狐虽可怕,却没有人心可怕。面对现在尔虞我诈的社会,人心险恶,自以为是的人们,也许真的不如那些花妖狐媚……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读后感推荐] 《聊斋志异》读后感篇一”,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那时刚刚考完试,解除了压力的我开始用阅读来排遣生活。

  我从小就害怕鬼神,我甚至不能想到他们,一想到他们,我便又会想出许多乱七八糟、令人恐惧的其他事。凡是与鬼神有关的我绝对不碰,哪怕是书。与西游记的第一次会面就把我吓一大跳,当时我第一眼便看到了一个长得像豹子又像人的怪兽,我便马上闭起了眼。

  如今,妈妈居然要我看《聊斋志异》,我只知道这本书里面是讲鬼的,别的再无了解,我也不愿去了解。又因为无聊打发时间,于是严肃地端起了书,仔细查看封面,看到了三行简介:“《聊斋志异》是清代著名文言文短篇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但是主要记述神仙鬼狐精魅故事。多数篇章借助狐、仙、鬼、妖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了17世纪中国的社会面貌,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作者对当时现实状况的悲愤和喜悦。”

  再看图画,是一扇古代的打开的窗子,里面有一男一女,分别身着紫色和红色的古代衣服,背景的天空也是暗血红色,旁边还有粉色的桃花和荷花,整幅图都是以红色调为主,令人看了就想到了别的东西。

  我怀着谨慎的心翻开了书,看了一篇,也没那么可怕嘛,怀着侥幸的心理,接着又看了一篇,也不过如此,一下午就在书房度过了,一下子就看了半本书,我似乎进入了蒲松龄的世界,越看越对当时的社会着迷,想了解17世纪的中国人们的思想和生活到底是怎样的,可是由于看了一下午,眼睛疲劳,没有接着看下去。第一次与蒲松龄和他的作品接触,还不错。

  谁知再去翻开这本书就是一周以后了,我那一周在姐姐家,忘记带书,这一周我几乎一直惦记着那篇文章中主人公的命运,因为差一个结尾那一篇就看完了,一回到家我便拿起书把文章看完,于是来写下了这篇读后感,虽然还没有看完整本书,但蒲松龄的书使我不再害怕鬼神,我把鬼神当成了蒲松龄写现实社会状况的虚构体,于是便不再害怕。

  这是我的一次接触鬼神之书,第一次接触《聊斋志异》,第一次与蒲松龄来一个亲密接触,他让我克服心中的恐惧,更然我了解17世纪中国的现实社会状况。

  这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阅读。

  小时候读故事书是一扫而过,但是长大后再读,就是另一番滋味了,就像按图索骥的故事告诉我们的一样:我们做事不能拘泥教条、墨守成规。不知道你在观看完《小故事大道理》后,产生了什么思想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小故事大道理有感2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公园里养着两只天鹅。

  一只天鹅的一边翅膀上的羽毛被剪去了,另一只天鹅则完好无损。剪去一边翅膀天鹅放养在一片较大的水塘里,完好的那只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

  一个游人觉得很奇怪,便询问管理员为什么。

  管理员告诉他这样是为了防止天鹅逃跑,他解释道:“剪去一边翅膀的天鹅不能坚持平衡,飞起来后就会掉下来;小水塘里的天鹅虽然没剪去翅膀,可是起飞时没有必要的滑翔距离,只好老实地待在水里。”

  天鹅的翅膀就好比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梦想,翅膀被剪断了,就失去了展翅高飞的本事,梦想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没有梦想的人生,就会像一张白纸,没有梦想的人,就永远不会拥有属于自我的蓝天。

  《小故事大道理》是一本影响孩子一生的经典丛书,是陪伴孩子成长的朋友。它能让孩子们从一个小故事中,懂得一个又一个大道理。不信的话,我讲个故事给你们听听!

  花三分钟感谢

  一家日资公司的公关部招聘一位职员,最后只剩下了五个人。公司通知这五个人,聘用谁得由日方经理层会议讨论通过之后,才能决定。

  几天后,其中一位的电子邮箱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公司人事部发来的。内容是:“经过公司研究决定,你落聘了。但是我们欣赏你的学识、气质,因为名额所限,实是割爱之举。公司以后若有招聘名额,必会优先通知你。另外,为感谢你对本公司的信任,祝你开心。”

  她在收电子邮件的一刻,知道自己落聘了,十分伤心。但又为外资公司的诚意所感动,便顺手花了3分钟时间用电子邮件给那家公司发了一封简短的感谢信。

  但两个星期后,她收到那家日资公司的电话,说经过日方经理会议讨论,她已被正式录用为该公司职员。后来,她才明白这是公司出的最后一道考题。她能胜出,只不过因为多花了三分钟时间去感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礼貌对一个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它能体现一个人的修养问题,也有可能在你不知不觉中收到无法估量的成果。

  虽然,这些故事都很普通,但是,这些故事都有一个你意想不到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去阅读它,一起享受书带来的知识吧!

  朋友们聚在一起聊天,总得有人来陪伴“小妖怪”们,我自觉地承担了这份“重任”。他们玩的不亦乐乎,突然两个孩子因为在游戏规则上出现了分歧而争吵起来。任我怎么劝说,谁都不肯让步,当时的局面我也有些控制不住,再争执下去没有任何意义,正巧当时我捧着朋友家的一本《小故事大道理》在读,于是我见机会说:“来吧孩子们,我刚刚读了一个故事,有人遇到了困难,我们一起来想一想解决问题的办法,看谁最先想到,来吧!”男孩子们好奇是天性,一听有困难需要帮忙,一个个“小燕飞”的状态扑向我,把我团团围住。当时心中窃喜,终于打断了他们的争吵,把注意力成功转移了。

  这样,我给他们讲了书中的一则故事:由于意外的塌方事故,几个矿工被困在了井下极深的坑道中。尽管他们在漆黑的世界里奋力四处寻找出路,但因辨不清楚方向而找不到出口。

  精疲力尽的几个老矿工,不得不坐下来歇息歇息。这时我问:“你们能帮帮他们想想办法,怎样逃生吗?”孩子们七嘴八舌的各抒己见,没有人说出有效的方法。这时,我告诉他们想知道答案就静下来仔细听。当时,一个老矿工打破了沉闷,想了一个办法,他说:“与其这样盲目乱找,不如静静地坐在这里,看看是否能感觉到风的流动,因为风一定是从坑口处吹来的。”

  于是,大家在原地坐了许久,刚开始没有丝毫的感觉,可是过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变得很敏锐,逐渐感受阵阵十分微弱的风轻抚脸庞。最后,他们顺着风吹来的方向,终于找到了出口。

  孩子们听得入神,借机通过这个小故事,让他们明白了:“心躁使矿工们在死亡线上徘徊,心静帮助他们走向了新生。同样的道理,遇到问题(比如刚刚的争吵),静下来思考一下怎样处理问题远远比不休的争吵更有意义。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心躁则暗,心静则明。”孩子们听过后,笑着跑开了,随之而来的又是一阵阵开心爽朗的欢笑......

  《小故事大道理》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书中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但每个小故事里都隐藏着一个深刻的大道理。然而,这些大道理能让人颇有领悟,并一生都受益不尽!我们就来分享几个小故事吧!

  《将军与上校》讲了一个将军想拿回自己被扣留在边境的东西,于是最高统帅同意了,但对他的称呼为“上校”,最高统帅却说这是等价交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有得必有失!

  《一捆筷子》讲了三个儿子抢遗产,而父亲临终前说他们每人都像一根筷子很容易就被折断,但如果他们合在一起就什么也折不断他们。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团结一心,才能战胜所有困难。

  看!每个故事都有每个故事蕴含的道理,我觉得我们应该要领悟《将军与上校》告诉我们的道理,有得必有失,世上绝对没有免费的午餐,而天上也不会白白掉下馅饼。也要像《一捆筷子》所说的那样要团结一心,才能战胜所有困难,这也照应了那句话:“人多力量大。”

  一两个小故事都能让我懂得能帮助人生的大道理,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本《小故事大道理》反复读读一些小故事,再次领悟人生的大道理,并一生都受益不尽和铭记!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故事大道理》,里面的故事虽然很短,但是这一分钟的小故事远比一个小时的道理说教更为有效。这里面的小故事每一个都隐藏着深刻的大道理。

  这里面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群鸟学艺》故事是意思这样的,许多的鸟儿听说凤凰会搭窝,都想到他那儿学本领。凤凰开办了一个学堂,猫头鹰、老鹰、麻雀、小燕子、都到了凤凰那儿学习如何撘窝,但最后只有小燕子搭的窝是最好的,她搭的窝,不仅漂亮,而且结实、暖和,更可以不怕风雨。而那些自以为是的鸟儿做的是最差的他们搭的窝和小燕子做得窝完全相反。

  从这个小故事就可以反映出我们的学习,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要认真刻苦,还要实事求是。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而一个小小的故事往往能滋润我的心灵。 对我来说,一分钟的小故事远比一个小时的道理说 教更为有效。在本书、意味深长的故事,可以让我了解小玛莎是怎样长大的,王子的驴耳朵为什么会消失,小小的爱心房子怎么容纳下全城的孩子,巨人的花园为什么总只有冬天……这一个个小故事温暖了我的心灵,而其中蕴涵的大道理会影响我的一生!

  暑假期间,我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次回眸,就能感受到真诚的存在;一个微笑,就能诠释生活的美好;一抹阳光,就能彰显生命的精彩。人生的博大与精彩,往往孕育在最平凡的故事中;而一篇篇小故事背后却隐藏着意想不到的大道理。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改变人生态度”。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独臂油漆匠为自己的境遇感到悲伤,他恨上帝只给了他一条手臂。因此,这位油漆匠每天闷闷不乐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有一次,一位老太太请他到家里刷墙。一进门,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热情的老头。后来才知道,这个老头是个盲人,但他却整天笑呵呵的。油漆匠心想:这位先生和我同样是残疾人,他每天笑呵呵的,而我就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微笑着面对一切呢?于是,他开始慢慢地开朗起来,他的朋友越来越多,生活也就更加美好。

  是啊,虽然我们无法改变命运,但我们能改变人生观;虽然我们无法改变生存境遇,但我们能改变心境。看到这里,让我不禁想起我曾经有过类似的事:当考试卷发下来,一个恐怖的数字出现在我眼前——“93”。那一刹,我整个人都呆住了。爸爸那生气的样子和如打雷声的教训声立刻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于是,我一整天都板着脸,对任何人都是那么的冷漠,老师同学都注意到了我的不对劲,就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们,然后眼泪像断了线的风筝落了下来。老师听了后,拍了拍我的背,亲切地对我说:“不要伤心,下次继续努力吧。你看看,考得比你差多了的人不是都没像你那样吗?”听了老师的话,我马上把眼泪擦干。之后,我就更加奋发努力,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果然,我的成绩直线上升,每回考试都会取得一个好成绩。

  一次回眸,就能感受到真诚的存在;一个微笑,就能诠释生活的美好;一抹阳光,就能彰显生命的精彩。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欣赏这一篇篇小故事,探索其中的大道理吧!

  很久以前,一个商人赶着一辆马车走在偏僻的乡间小路上。这条路已经走过无数次,非常熟悉。

  但每当马车走到小溪旁边,马就开始蹦跳,嘶鸣不肯向前。商人很纳闷儿:为什么每次走进这条河,马儿就会嘶鸣,停滞不前呢?非得用力打它,拖拽着才能走过小桥。商人下车查看了半天,也看不出让马儿恐惧的原因。正在这时,一只青蛙蹦出来,“呱,呱”叫了两声,这时静下来的马儿又叫了起来,愤怒地顶着膨胀的青蛙。而那只青蛙也愤怒地顶着高大的马儿,紧张地蹦来蹦去。

  商人对着蹦来蹦去的青蛙说:你为什么这么紧张呢?青蛙说:“我是担心那匹马,他看起来那么高大。凶猛。每次马车路过,它的马蹄声会让我感到紧张,感觉危险正在逼近我和我的孩子们,我必须大声尖叫,紧张地蹦来蹦去,大声尖叫才能把内心的恐惧赶走。”商人恍然大悟。又转身对马儿说:你为什么每次来到河边就会大声嘶鸣呢?马儿说:“我每次来到河边,看到那只丑陋的怪物,它蹦来蹦去,还发出难听的叫声,长大的嘴巴好像要把我吞掉似的,我感觉它很可怕,怕它把我们拉进河里。”商人松了一口气说:“青蛙,我的马儿性情温和,虽然它很高大,但从不伤人。马儿,虽然青蛙丑陋,但它们是益虫,从不做坏事。你们不要因为不存在的威胁吓唬自己了!”商人把它俩的担心讲明后,青蛙和马儿如释重负,不再害怕,它俩还成了好朋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以为是,不要光相信自己看到的,就想着他很强大,很可怕!为根本不存在的威胁忧虑,害怕。没有得到证实的事情,就不要自己吓唬自己。这会让原本快乐的生活变得沉重,煎熬。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作者在《聊斋志异》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情节,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写好一篇《聊斋志异》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聊斋志异读后感30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今天,妈妈给了我一本《聊斋志异》给我看。我拿起书就看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

  在书里,我看到的故事都是神鬼传说。里面有一个叫画皮的故事。里面讲了一个书生在桥上遇上了一名女子,他把她带到了一间密室,一天书生要去密室看一下女子,但门关着,从窗户看,发现是一个女鬼正在扯下身上的画皮。书生晚上在床上睡觉,女鬼一下子冲进来,把书生的心拿走了,书生的妻子陈氏哭了三天三夜。后来有个道士告诉她,在街上有一个乞丐,说他能够起死回生。陈氏便求那个乞丐,乞丐吐了口口水让她吃下去,她吃下去后,回家又大哭起来,突然从嘴里吐出来了一颗心,陈氏赶忙把心放在书生的肚子了,把伤口缝了起来,第二天一大早书生就活过来了,道士也把女鬼给收了。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知道了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要被眼前的表现像给迷惑了。比如说一名男子,虽然长的很帅但不一定心地善良。记得有一次电视上说。有一名女子,长的非常美丽,表面上她有一个男朋友,但在背地里还有四个男朋友。她经常以自己生病为由向她的五个男朋友要钱,就这样过了几年,女子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后来才知道那女子用他们的钱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当了女老板。她的五个男朋友都后悔没有看清她以前的真面目,而是被她的美丽外表给迷惑了。

  《聊斋志异》是一部思想、艺术风貌都十分独特的文言短篇小说集。小说中多数故事都是通过幻想的形式谈狐说鬼,但内容却深深地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之中,曲折地反映了蒲松龄所生活的时代的社会矛盾和人民的思想愿望,熔铸进了作家对生活的独特的感受和认识。蒲松龄在《聊斋自志》中说:“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在这部小说集中,作者是寄托了他从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深沉的孤愤的。

  因此我们不能只是看《聊斋志异》奇异有趣的故事,当作一本消愁解闷的书来读,而应该深入地去体会作者寄寓其中的爱和恨,悲愤和喜悦,以及产生这些思想感情的现实生活和深刻的历史内容。由于《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历了漫长时期才完成的短篇小说集,故事来源不同,作者的思想认识前后有发展变化,加上作者世界观本身存在矛盾,因而全书的思想内容良莠不齐,比较复杂。但从总体看来,优秀之作占半数以上,主要倾向是进步的,真实地揭示了现实生活的矛盾,反映了人民的理想、愿望和要求。歌颂生活中的真、善、美,抨击假、恶、丑,是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总的艺术追求,也是这部短篇小说集最突出的思想特色。

  书中的作品情节离奇曲折,但又简洁,幻化形象刻划得独具特色。虽为文言,但凝练之外又极形象传神,富有表现力,而且语言利落直观明了。三百年来,《聊斋》故事在民间广为传播历久不衰,先后被译成十几种文字,成为世界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聊斋志异》是中国古典小说的珍品,这部短篇小说集在他创作之初便有人传抄,成书之后流传更加广泛。十九世纪中叶传播到国外,已有英、法、德、日等二十多个语种的译本。《聊斋志异》在叙述、描写人和各种灵异之物的交往时,往往按照同类相应、同气相求的模式安排故事情节。同类相应、同气相求是一种古老的观念,指的是同类事物能够彼此趋近,产生感应,实现生命层面的沟通。《聊斋志异》的许多就是以同类相应、同气相求为契机而发生、延展的故事。

  郭沫若评价说:“写鬼写妖高人一筹,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聊斋志异》,清代短篇小说集,是蒲松龄的代表作,在他40岁左右时基本完成,此后不断有所增补和修改。“聊斋”是他的书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全书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但其中也夹杂着一些封建伦理观念和因果报应的宿命论思想。《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

  据说作者蒲松龄在写这部《聊斋志异》时,专门在家门口开了一家茶馆,请喝茶的人给他讲故事,讲过后可不付茶钱.听完之后再作修改写到书里面去。

  《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文短篇小说集。有传奇、志怪、轶事等,诸体兼备,为中国文言小说集大成之作。内容十分广泛,多谈狐、魔、花、妖,以此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了17世纪中国的社会面貌。书中写的是一个花妖鬼狐的世界,既有对如漆墨黑的社会现实的不满,又有对怀才不遇、仕途难攀的不平;既有对贪宫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笞,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的称赞;而数量最多、质量上乘、写得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爱情的篇章。

  “聊斋”是蒲松龄的书斋名,所谓“聊”就是在交谈,话说蒲松龄在他居住的地方附近设一茶棚,凡是进来的人是不收银子的,捧上一壶茶坐下来和客人闲谈,他就专门问一些奇闻异事,蒲松龄的“聊斋”变由此而生。然后,蒲松龄就把听来的这些事情经过自己的加工润色后记录下来。“志”变产生了(记录)。“异”当然就是旨在说明自己所记录的事情都是奇闻异事。“聊斋志异”变由此而生。

  一看到这本书熟悉的题目,不少人肯定会第一时间想起一个令人耳熟能详的故事电影——《画皮》,电影里那些恐怖夸张的故事情节时到今日仍然令我们心有余悸,所以很多人一定会误以为《聊斋志异》这本书是一本纯粹的恐怖小说,大错特错!这本经典耐读的小说如果单单停留在这么低级的层面的话,它还会从清代一直流传至今吗?它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绝伦的一个个故事,它还通过让我们阅读这些故事从而领会到一个个意味深长的道理,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也能领悟到人生的真谛。

  《聊斋志异》非常有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蒲松龄的著作。《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从中我感受到,眼睛所看到那美丽的景象深处并不一定是美好的。正如俗话所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往往那另人看不起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纯洁、美好加钻石般透明闪亮的心灵,比海还深比宇宙还深的心灵。

  其实,《聊斋》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在康熙时期的中后期,也就是蒲松龄所在的那个时代,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能有几个?比作者生活好的不少,比他生活差的更多,然而他们未必都会去思考这些社会问题。作者大胆地揭开了所谓“盛世”下的“烂疤”替那些饱受迫害的下层人民提出控诉!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想到“鬼”,我们就一定都会想到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在我们的想象当中,“鬼”都是无恶不作的反面角色,但《聊斋志异》这本书,所描写的鬼都是善良仁义的好鬼。

  《聊斋志异》中写贪财官污吏,面目丑恶,官官相护;写科举考试,那些应举者鹦鹉学舌,考官则有眼无珠;写花花公子,贪色酗酒,诬以人命……但写到的小谢、花姑子、小翠、青娥……这些鬼却都是善良仁义、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化身。

  看完《聊斋志异》,我深深地感叹道:“鬼居然比人好呀!”在当今社会中,很多人为了钱,就去别人家盗窃、光天化日下抢劫;还有人为了私吞共有财产,竟然把自己的妻子活活杀死,还剁成小块封藏起来;还有的人心生嫉妒,竟用硫酸毁坏别人的容貌。这些人真是可恶至极!而再看看《聊斋志异》中人们所鄙弃的鬼吧:小翠,滴水之恩却涌泉相报;封三娘,虽然是狐仙,却救活了一个已经死去的善良可怜的女孩。他们虽然都是鬼,但却有着比人还好的一颗火热的心,我被这些鬼深深地感动了;鬼拥有的这些优秀品质而我们人却缺少,这让人多么痛心啊!

  有人说:“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却活着。”《聊斋志异》中的这些好鬼,他们虽然没有人的血肉之躯,但是他们的灵魂却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山东聊城有位马万宝,妻子田氏,夫妻俩都很放诞风流。邻居家有位女子借宿。这位女子针织缝纫样样精通,经常帮邻居老婆婆的忙。除此之外,她还会按摩,能治疗妇科病。有一天,这位马万宝在墙缝里看到女子,瞧她模样挺好,心中就打起了主意。

  于是,就跟妻子合谋,叫她装病,把女子骗过来。

  天黑的时候,老婆婆把女子带到万家。听到田氏说丈夫晚上不回家后,女子喜上眉梢。三人闲聊几句,老婆婆就回家睡觉去了。万家就剩下她们俩了。田氏点烛铺床,先让女子上床,她再脱衣熄灯。还未爬上床,田氏忽然说,厨房门未关,怕狗来偷吃。于是就跑去关门。原来,马万宝还躲在家里。她去打开门,让马万宝进屋。

  马万宝偷偷摸摸地爬上床去。此时,女子颤声说道,嫂子,我来给你治病了。听得出来,她在极力地压抑着自己的激动。马万宝不声不响。于是,她的一双手就伸向马万宝的肚子里。一顿操作后,女子突然惊骇大叫,她没有想到床上躺着是位男人。马万宝也很惊骇,点灯一看,这才发现,眼前的女子根本就是男人,正在跪地求饶。

  马万宝怒火中烧,一责问,男子就全盘托出,原来这是一位惯犯,名叫王二喜,谷城人,以这种伎俩玷污了十几位妇女。马万宝本来想把他扭送到衙门,可一看他模样长得还行,心中舍不得。于是,就把阉了他,做了个变性手术。王二喜自从成为一位女子,与田氏共同服侍马万宝。过了一阵子,王二喜的同伙被官府抓住,七人被诛,只有王二喜成为漏网之鱼。村里人也怀疑王二喜,叫老妇人去探其隐私,原来是位女子,大家的怀疑才消除了。王二喜因此非常感激马万宝,自此跟随马万宝一生。死后,他还葬在马万宝坟墓旁边。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读了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乌合之众》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大学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本周书单为《乌合之众》,作者庞勒是法国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这本讲大众心理的书也受到了另外一位心理学大牛弗洛伊德的盛赞。可能因为太学术的原因,加上又是碎片化的阅读场景,这本《乌合之众》看起来其实有点吃力。

  一、群体无智慧VS群体智慧

  其实从书名就可以反应作者要表达的观点:群体是无智慧的。乍一听与我们之前认同的群体智慧自相矛盾。但是看完书其实需要特别界定作者对于群体的定义:群体是一个活的生物,它有自己的感情和思想。群体中的人有两个共同特点:1. 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2. 群体中的人的感情和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我们通常所说的群体智慧其实和乌合之众提到的群体其实有点不同。个人觉得群体智慧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势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角度,这样对同一件事就能想出很多种解决办法,最后就可以选择一种更快更好的解决办法来解决问题。很明显,在群体智慧里,每个个体是有个性的,并且这种个性还是促成群体智慧优势不可或缺的要素。

  换句话说,群体智慧中,群体是个形容词,强调的是多个解决方案。而群体无智慧中的群体是个名词,指一群人聚在一起,关注同一件事情有同样情感,个性服从于共性的状态。叨逼这么久,估计把你绕晕了,总之记住一点就好:群体智慧和群体无智慧是不冲突的,两者的群体表示的含义不一样。

  二、“人民群众”绝不比任何一个人更聪明,反倒是他们的愚蠢是有目共睹的

  看到这个观点,你是不是会吓一跳?说好的历史发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的呢?在作者看来,群体只有很普通的`品质、很普通的智慧、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因为群体的思考和行动决策与个体在正常状态下是截然不同的。群体被以下3种因素所驱使:本能、传染和暗示。

  激发一个人最本能的决定性因素是数量。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但是群体是无名氏,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群体中,曾经牢固地约束一个人的责任感荡然无存,只有最为原始的本能表达和宣泄。

  群体情绪的相互传染,决定着群体行为选择的倾向。在群体中,任何一种不合常理的感情和行动都会很容易的传染开来,其程度之强,足以让一个人随时准备为另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作出牺牲。一个被群体情绪传染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他的行动完全凭另一种陌生的力量来主宰。

  群体中的人格是很脆弱的,他随时都会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自我自我人格消失了,但他的行动力还在。群体中的人理智的力量与自控的能力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而放大非理性的冲动能力却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强化。如果有谁想让群体冷静下来或是改弦易辙,只有使用不同的暗示。

  三、群体中的人是野蛮的玩偶

  当人的自我意识消失,思想和情感都会任由暗示和相互传染的作用转向同一个方向,于是暗示的观念就会在霎时转化为行动或者倾向。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有以下特点:

  1. 自我人格消失

  2. 无意识人格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 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

  4. 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

  在群体状态下,一个有着明确的身份与性格的个人已经消失,融入集体后,他成为了而一个再也不受自己意愿控制与支配的玩偶。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

  四、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

  在群体中,众目睽睽下所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不久会变得面目全非,并在迅速的传说之中,呈现出多种怪异的版本。因为群体惯于把歪曲性的想象力与因为这种想象力所引发的幻觉同真实的事实混为一谈。群体因为用形象来思维,很容易引发幻觉现象,无法区别真实与幻觉,没有能力区别主观和客观。

  五、群体只接受简单观念

  群体能接受的观念只有两类:时髦观念和基本观念。时髦观念因为环境而产生,非常容易让人着迷,然而来的快也去得快,很少具有生命力并发挥持久的影响。基本观念因为环境、遗传规律和公众意见而具有极大的稳定性,比如宗教观念,社会主义和民主观念。无论为群体提供哪种观念,它们必须是绝对的,毫不妥协的,毋庸置疑的,简单明了的。因为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并且容易夸张,容易陷入极端,想要某一种观念对群体产生有效的影响,它就必须披上形象的外衣。

  六、掌握群体的想象力

  想要领导群体,需要在他们的想象力上下大功夫。不管刺激群众想象力的是什么,都必须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 采取的形式必须是令人吃惊的鲜明形象

  2. 一定不要做任何多余的解释,只需要伴之以几个不同寻常或神奇的事实就够了,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只有对它们进行浓缩加工,它们才会形成一种令人结舌的惊人形象。

  七、直捣人心,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

  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分为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包括:民族性格、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对于这些间接因素,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一个长期过程累积下形成的。直接因素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群体容易被鲜明的形象打动,当鲜明形象不存在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词语或套话,巧妙地把它们从民众心中激活。群体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必须拥有自己的幻想,他们本能地转向那些他们需要的巧舌如簧者。经验是唯一能够让真理在群众心中牢固生根的方法,也是唯一让危险的幻想归于破灭的有效手段。群众从不受理性的影响,他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群体从不会遵从正常的逻辑,要想让群众相信什么,那么就先得搞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情感,并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

  结语:

  本书看完之后,对群体心理触动比较大,对于那些左右宗教狂热分子的力量也终于有所理解。能够对现有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应该是很多研究者追求的目标。不过整本书的基调还是蛮黑暗的,从人性的阴暗面去剖析群体,可能作者相信人性本恶吧。

  最后也提出书中自相矛盾的一个点:作者提到历史是人民群众杜撰的,因为群体的证词多是对事实真相的背叛,我们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发生过的事情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是,作者自己却引用了很多历史典故来论证自己的论点,这是不是也说你的那些论点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呢?

  从法国大革命开始,“雅各宾派”,“吉伦特派”,“热月派”等一系列政治派别,在群众的支持下,先后登上了历史舞台。政治活动的推动力由过去的精英官僚转移到大众,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下,目睹了一系列高涨的群众运动后,古斯塔夫勒庞创作了《乌合之众》一书,来描述其所观察到的群众心理特征。

  勒庞将书名定名为《乌合之众》,可见其对于群众的心理持有一种贬义的态度。他用一个词,“无意识的状态”,来概括他所观察到的群众心理特征。何谓“无意识”?即群众的心理是没有理智的,为人所摆布的。

  当然,勒庞对于群众心理的出发点是“群众心理同一律”。他认为,个人一旦陷入到群体之中,个人的智力和个性会被削弱,取而代之的是群体的智力,并且行动上和群体保持一致。哪怕一个数学家,在性格上,和一个修鞋匠也没有区别。

  “群众心理同一律”并不意味着,你一上街,就和街上的人心理上就一致了。勒庞全书的群众所指代的是“有组织的群众”,用勒庞的语言那就是“同质性”的群体,所谓有共同目标,利益,经历或者血缘的一群人,只有“同质性”的群众或者从“异质性”到“同质性”的群众,才能产生共同的群体心理,才能适用“群众心理同一律”。

  在书中,勒庞多次使用无知,急躁来描绘群众的心理,群众总是盲目而又狂热的,若是在群情激愤的时候,表现出理性,往往会成为群众攻击的目标。群众容易接受暗示,难以推理,把表观的现象当成事实,然后做出破坏性的行为,而一旦无可辩驳的.事实展示在群众面前时,群众的力量就如“鸟兽般”散去。

  有了群众,也就有了领袖。领袖成为领袖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无论如何,领袖来源于群众,勒庞认为群众从心理上,天生需要领袖,领袖一般是由群众中意志最坚定的人担任。同时,领袖可以反作用于群众,勒庞还阐述了群众领袖如何使用暗示,重复,断言等手段,激发群众的想象力,把观念灌输到群众的头脑中,令自身获得威望。

  譬如,重复这个手段。正所谓“谎言重复一千遍,就会成为真理”,在重复的作用下,人们会下意识的把谎言当成真理。

  在勒庞的观察中,群众登上政治舞台以来,往往具有非凡的破坏力,并具有群体性的犯罪行为。也就是个人在群众中,失去责任感,产生“法不责众”的想法,从而失去理性的束缚,做出破坏性的行为。

  不过,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与群众对抗总是徒然无益。

  “人的行为是观念的产物”,勒庞如是说道。观念一旦在群众的头脑中扎根,就具有了强大的惯性,群众就难以接受其他观念。而新的观念,要使具有新观念的群众,取代旧观念的群众,才能变成社会上新的准则。

  虽然勒庞批判群众的心理,却又认为群众有正面的意义。当旧的机制腐朽的时候,群众的破坏性,可以为新的秩序诞生,扫平道路上的障碍。另外,他引用了雷赛布的事迹,来说明,群众的力量也可以转化成建设性的力量。

  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发展的根本推动力,也是左右国家政治的重要因素。我们更需要深入了解群众的心理,客观全面分析群众心理的特征,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认识和帮助。

  《乌合之众》作为研究群众心理的经典之作,其思想穿越百年,仍有裨益之处。但我们应该认识到,《乌合之众》的观点出于作者本人的观察和思辨,缺乏有力的社会研究作为支撑,要辩证的看待书中的内容。

  这个礼拜我们读的是乌合之众,嗯,是沐风所写的中国版的《乌合之众》,以下是读完后想法:

  01、一个人变得无脑,通常是各种原因作用的结果,所以不要轻易给别人贴标签。

  其次,不要忽视自己的任何一个小缺点,也许哪天他就和其他的小缺点一起共同组合产生化学反应带来不可预见的后果。同理,可以培养一些小优点,也许某个时刻也能大放光彩呢!

  02、人们更容易花掉偶然性收入,因为没有可以对标的努力。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大家很容易花掉得来的钱,大吃大喝大额购物,消费一些平常舍不得的东西。

  偶然性收入会带来另外一个问题:提高大家的消费阈值。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因为购买了不符合自己消费层次和消费能力的名贵产品,提高我们的消费水平。待消费完毕,再回到原来的普通生活水平会很不习惯。

  03、利益和安全感算是非理性行为的终极解释,其余都是他表现出来的各种现象。

  看起来是人们在路口聚集乱糟糟的.一群之后就过马路,其实是因为一开始走的人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而增加了通勤效率,于是自然谁也不肯吃亏。还有,当我们闯红灯被车撞了以后,不是白撞,而是哪怕车原本没有责任也得赔偿,这其实就是一种很不好的暗示,暗示随意闯红灯可以增加通勤的效率,风险却并不大。

  所以我们的所以过马路的成本是非常低的。我。最终总结人外在形态可以到,内心的各种行为都有其内在规律,不要轻易的批判一个人,也不要让自己轻易轻易的让自己成为乌合之众。

  外在行为可能乱糟糟,内心却其内在规律,不要轻易的批判一个人,也不要让自己轻易轻易的让自己成为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分析研究社会历史运动中作为主题参与的群众,他们的行为、心理的诸般特征。作者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同时他也是典型的精英主义者,他反对集体主义,最早阐明了“个体在群体影响下思想与行为的转变”。在勒庞看来这“乌合之众”就是群体,一群人聚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心理的群体”,他们并非简单的人数累加,而是“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影响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它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这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显然“乌合之众”不仅适乎18 世纪的法国,更似乎暗合当下的网络社会。在信息快速发展的时代,在全媒体的环境下,新兴的大量互联网信息平台,是否也是凝聚着“乌合之众”?

  正如勒庞所说“群众等同于无意识集体。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这里的“无意识”指缺乏理性、推理能力低下、少有深思熟虑。无意识主宰着有机体的生活,而且在有机体的智力活动中,这种力量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如今的网络时代,群体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缺乏理性思考的言论四处滋生,群体跟风的大量转发使得各种网络平台充斥着垃圾信息,也使得处于群体中的人更难以辨别各种信息。如2011年3月份因日本核辐射事件从温州等地刮起的“抢盐风波”透过微博、短信的匿名转发迅速传播,广东、浙江、福建等省市的盐价瞬间飙升,超市络绎不绝的抢盐人,货架之上食盐的颗粒残存,集体无意识透过网络平台演化成了一场社会危机。仔细揣度,发现抢购者往往抱着这样几种心态:有的担心日本核电站爆炸对人体有影响,买点碘盐回去吃防辐射;有的担心海水被放射性物质污染,无法提炼盐;有的是看到微博这么传、别人这么抢生怕落后而跟着抢。如此简单的逻辑经过微博的转发摧毁了大众的理性。对于“微博心理群体”中的个体而言,他们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然成为了某一特定“心理群体”中的一份子。

  网络平台的各种网红在信息传播中成为了广大粉丝们的“领袖”。勒庞认为群体行为有一个很重要的心理特征,就是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他认为:“群体的轻信、极端与情绪化反应等弱点,显然既为领袖的品质划定了上限,也给他动员自己的信众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这些领袖往往精通巧言令色之道,他们一味追求私利,善于用取悦于无耻的本能来说服众人。”在如今的很多直播平台,网红会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宣传各种产品来获取自己的利益,而粉丝往往会盲目跟风,使得现在的网络风气十分浮躁。

  网络平台中“乌合之众”的行为往往会表现为一种情绪化、少理性的低智商,群体的暗示常常会轻易地“征服群体的理解力,并窒息一切的判断力”从而使得群体产生集体幻觉。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谈到“正像缺乏推理能力的人一样,群体形象化的想象力不但强大而且活跃,并且非常之敏感”。群体的智力并不见得就比个体的智力高明,相反,他们很容易受到一些形象化词语、事物的影响。

  也正因如此,影响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之一就是利用某些吸引眼球的热点来巧妙地引导群体的想象力,从而制造出集体的幻觉。网络上无数个体组成的网络群体,他们所向披靡,所到之处不能听到任何反对意见和质疑,他们的感情激烈丰富,遇到逆他们者道德不再是束缚他们的工具,轻者围攻言语攻击,重者人肉搜索祖宗八代骂尽,群体里的个体享受到了群体的巨大影响力,正因人多势众,最后的结局就是反对者被骂的落荒而逃,而他们躲在电脑屏幕后面沾沾自喜最后能够一泄私愤痛痛快快的发泄了。在中国这种网络愤青网络暴民甚至是现实中的愤青,也正因如勒庞所说的某些共同的、偏激的、具有煽动性质的观点而自觉地走到一齐,从这一点上我们能够看到勒庞的这本名著的强大的现实好处。勒庞认为:同理性相比,是幻觉引发的激情和疯狂刺激着人们走向礼貌之路。尽管存在理性,但是推动一切礼貌进步的却不是理性。倒不如说,推动礼貌进步的依然还是各种情感诸如尊严、民族主义、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向往。

  如今我们已经进入到网络自媒体时代,各种声音、观点、思潮,如井喷般涌现,让人目不暇接。由各种网络平台而聚拢起的群众在瞬时间构成了所谓的“乌合之众”,但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导言中所说:“群众尽管有诸多在外人看起来很值得鄙夷和恐惧,但仍然是一股无法阻挡的力量,仍然是世界潮流的引航者,谁冒犯了群体就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而崩溃。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以下就是我几点个人的感受。

  一、群体行为不理性,不需要负责,

  勒庞提出了一个群体的概念。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群体的行为会跟个体上有很大差异。群体的行为是不理性,不需要负责的。群体做出的结论往往会跟个体理性分析做出的结论差别很大。其实这个就有点像屈原几千年前的诗文里说得:“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种问题几千年就有了。只是西方学者勒庞把他作为一个具体的学术分支展开后去研究。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也时常会有这样的感受。明明公司的这种制度会有问题。为什么大部分的人就同意了。以前不理解,看了这本书后,就知道了。这就是群体的行为。所以后续在看一个人的意见,一定要区分他是群体的意见,还是来自己个体的意见。他本人是完全独立的个体,还是群体中的一员。后续自己在心理上就完全会有准备了。知道自己的理性意见不被群体接受是完全正常的。

  由此而来,我们就会想到,群体在很多时候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群体中的个体,由于不需要对具体的事物负责,所以他的行为是非常可怕,也是不需要去想后果的。群里的暴力行为在本书1895年发表后,都能从很多社会事件中得到证明。个人在实际生活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个人和群体的关系。不要卷入其中。

  二、群体不具批判精神,只讲感情;断言,重复,传染是影响群体的重要因素

  看了此处,我才知道,原来现在西方的政治家为什么会经常在公众集会的时候经常发表一些自相矛盾,或是很明显就是错误偏激的言论。原因很简单,就是需要迅速获得群体的支持。越是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支持。越是重复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广泛的支持。所以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导,偏执,狂妄的言论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理论根据就是出自勒庞的《乌合之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越是不对的言论,越是能得到很好的传染和传播。具有理性批判思维的人压根就成为不了群体的领袖。

  以前我总是认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通过勒庞的理论,深刻的知道这个在群体中是完全行不通的。群体不具批批判精神,不想动脑子想问题。他们只在乎表面的的感情。所以想要争取群里的支持,需要在群体的感情上做努力。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政府行为明明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也一定要通过。其实在个人事业的成长的过程中也是的这样的。大众关注的不是这件事正不正确,而是你有没有考虑到群体的感情。有个时候需要变傻,或是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你反倒能把事情做好。这个是我最大的感受。所以在说服群体的时候,根本不需要逻辑的理性分析,而是要去“动之以情”。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很多网红或是创业都需要有感人故事背景的逻辑。在具体的事物中药说服别人,感情会起到比理性分析更大的作用。

  三、名望

  勒庞提出领导人的名望是最能影响大众选择的。所以群体中的领袖一定要努力去维护和包装的自己的名望。群体只所以服从领袖是由于领袖具有很大的名望。换句话说,说服群体其实主要是靠名望。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不管是政治领袖还是娱乐明星,都会有很多在正常看来很不可思议的报道。其实这些宣传无非都是为了在群体中简历他们的名望。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剥皮的洋葱,一层层的,作者把那些粗糙的外皮剥了之后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心。这本书还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这么蠢过啊”的感觉,然后,有时候会被书里作者无情地揭露了,逼得咬牙切齿,想大吼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他在书中是怎么评价女人的:“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变会陷入极端”。这种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很抓狂想出一记左勾拳”的感觉,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

  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出的这本《乌合之众》即使里面有以上那些关于妇女和儿童的描述,但是它仍然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世界名著广为流传,是因为它确实是一本让人们看清真相的书。作者用犀利的语言,对群体行为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让阅读的人感觉酣畅淋漓。所以,《乌合之众》才会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如果有人想真切了解自己在群体中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就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虐到你的。

  群体心理

  1.无意识现象在有机体的生活,甚至智力活动中都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并且无意识是很难被发现的的,即使是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也只能窥见一点点无意识动机在人们行为中留下的痕迹。

  人和人在智力上虽然有不同程度的智力差异,但是一个种族的个人却在本能上和情感上非常相似,尤其涉及到宗教,政治,道德,爱情等情感领域时,最杰出的天才也不见得比凡夫俗子高明。因为群体的无意识主导了群体行为,所以说群体当中一群笨人所做的决定未必就比那些专家们差,所以不要盲目的去说专家有理。因为:

  群体数量众多,这会消除个人的责任感

  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极其强大的传染性

  群体中的传染性造成群体极易接受暗示

  2.群体的冲动会随着外界刺激的变化而不断的变化,群体的野蛮体现在不承认实现愿望途中所出现的各种障碍,但是不同群体的程度会不同。

  群体总是会轻易的被暗示和影响,起初一个小小的暗示就会在群体的椽笔下成为共识,最后被催化成事实。这样群体就没有了判断能力和辨别理性,只剩下极端的轻信和盲从。

  群体的情绪性习惯性的被夸大,并且很容易被那些极端的感情和简单的思想所打动。

  群体经常利用自己的情感将自己的理想和偏执强加给每个个体,从而达到专横的目的。群体从来不会怀有怜悯仁慈之心,但是他们却在骨子里对强权马首是瞻。

  群体的道德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表现的很不同。我们的道德水平是从原始社会继承来的野蛮和破坏性的本能,在群体的一些情况下会衍变成无恶不作的道德,但是在名誉,光荣和爱或主义作为感召力的时候,又会变成那种勇于献身和不计名利的精神。

  3.群体的头脑里的观念从稍纵即逝到根深蒂固需要很长的时间,而让群体企业改变甚至放弃这种观点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就譬如我国的婚姻观,在西方婚姻观的冲击下,虽然已经有不少人将婚姻视为个人的事情而非集体的事情,但是大多数完全的接受要很长的时间。

  群体的推理方式非常的简单机械,甚至还有些拙劣,只要把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提在一起,就会立刻把具体的事物普遍化。

  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他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形式。例如某天那个重大事件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就会比某年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影响力大,因为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关心那些连续不断,甚至习以为常的事件。

  4.一切宗教或者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站住脚,皆因为他成功激起了群众的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得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并且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

  1.两种因素决定着集体的意见和信念:

  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

  间接因素是能够让群众接受并忠于某些信念的因素

  直接因素是在经过长期的准备后可以用来说服群众的因素

  间接:

  每个国家及种族都具有其不可被完全替代的特性,无法被其他的群体传播来的东西所取代。

  传统代表着过去的价值观,习惯和感情思想,是历史,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一起的产物,她对我们有着巨大的影响,

  不管对社会问题还是生物学问题来说,时间都是最有力的因素之一。

  制度是变革社会弊端的根本措施,而国家的进步又要依靠改变制度和统治来实现,一个制度是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才得以形成,而你想要改造它,也必须要付出同样的时间。

  教育不是说死记硬背,而是说从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味觉感知各种细节,产生自己相应或深或浅的认知,默默琢磨,产生新的思路,带着大脑去开始新的组合,改进,创新和发明。

  直接:

  形象,词语和套话,时间留下的这些东西,给人留下根深蒂固的影响。

  经验能够让真理存于群众内心深处最有效的手段,他能够让真理生根发芽,并且让危险性降低到最低最有效的方法。

  群众,no理性

  2.领袖有好有坏,没有领袖的群体就是一盘散沙。

  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在意任何推理和证据,然而只有那些坚持不变并且不断重复的断言才能产生真正的影响,并且其中群众的传染性也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然名望在里面也会使得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异质性群体:匿名群体(街头群体等),具体群体(议会,陪审团等)

  同质性内群体:宗派(政治派,学术派,宗教派)身份团体(军队,僧人,劳动人名等)

  陪审团:一场审判中成功与否,陪审团占着大量的比例,但是我们从之前所讲知道,人在群体中智力会普遍下降,不管陪审团的组成是多优秀的人才,最终的结果和笨人的结果无异。所以我们为什么还要保留陪审团呢?因为如果没有陪审团,那么地方官是唯一一种可以自由行动的执政官,他们有的刚刚毕业,没有任何经验,根据自己的怀疑把人送进监狱,拥有完全的独裁型,这样的话使得审判更加没有正确性。

  本书所说的乌合之众是指在集体环境下人们失去理性,判断力,智力等等的大众,因为群体的暴躁性,传染性,使得个人主义消逝在群体当中,这个和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集体就是力量,集体产生智慧相违背,所以预防这些的话,我们需要的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把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以及不可破的底线梳理好,最好进行记录,之后当问题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时候,合理的去选择,因为在群体的氛围下,不懂也会变得很懂。我们虽然知道群体的缺点,但是不代表全部的不信任,以上的记录与提醒,可以让自己清醒,并且还是老话,凡事都有两面,就像文中说的,陪审团也许所得出的结论不是正确的,但是说在绝大多数时候限制的专政,民主的选取也许未必得到做好的结果,但是说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更大的骚动,站在金字塔上的人毕竟少数,把底下的稳住才能使得金字塔屹立不倒。在时间的衍变下,好的坏的都会留下,所谓的乌合之众,也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决定民族的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我们也许无法避免潮流的涌动,但是在了解分析后,可以尽多的去避免;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无意识现象在智力思维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怎么能摆脱在这种种族下存在的常年累积的无意识现象呢?怎样避免群体的夸张,暗示,传染呢?又想到了那个问题,读书是为了什么?读书有什么用?也许从这本书的阅读经验可以知道,我们在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当中,我们如何让自己保持“独立”,我们如何更好的看待这个世界。书说简单也简单,晦涩也晦涩,也许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见解。

  除了《伊索寓言》,还有一本童话书就是《格林童话》了,一样的精彩好看。就是是对大人,童话也是弥足珍贵的存在,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缕光。不知道你在观看完《格林童话》后,产生了什么思想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读格林童话有感300字三年级”,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格林兄弟写的故事,觉得很好看。我最喜欢"勇敢的王子"这篇故事:是一位勇敢的王子走世界。有一天,他走到一座巨人的房子前。就玩巨人的玩具。巨人叫他摘生命树上的苹果,王子摘到了,而且得到一个宝环。巨人想得到那个宝环,每次骗他都没得到,结果自己死了。

  王子又开始走世界了。这次,他到了一个施了魔法的王宫,一个施了魔法的公主说:"小王子,你必须在这个王宫里住三天三夜,魔法就没了。"王子真的这么做了。王子又在梯子上用剑挥了三下,魔法真的消失了。王子和公主结婚了,生活的很快乐。

  我被王子的勇敢感动了,我想:"我每天自己睡觉害怕,有时会跑到妈妈床上。不敢一人到奶奶家,不敢一人在家……因此,我要向王子学习!我要勇敢起来,改掉这些毛病!

  《格林童话》这本书我读完了,我来给大家介绍我最喜欢的故事《青蛙王子》。

  国王的宫殿旁有一片幽暗的大森林,在大森林的一棵老树下,有一个水潭,小公主常常来那里玩。有一次,她不细心把金球滚进了水潭里,小公主放声大哭,一只青蛙听见了她的哭声,答应帮小公主捡回金球。可是,青蛙要小公主和他做好朋友,公主答应了。可是,青蛙帮小公主捡回了金球,小公主高兴地拔腿就跑回了宫殿,小青蛙在后面追着喊着。

  第二天吃饭的时候,小公主一点儿胃口都没有,国王问她怎样回事,小公主把事情原委讲了一遍。国王听后严肃地告诉小公主,答应别人的事情必须要做到,要做言而有信的人。虽然,小公主心里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照做了。没想到,青蛙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王子,王子和小公主结婚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答应别人的事情就必须要做到,要做言而有信的人,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朋友。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有长的,有短的。这些故事,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其中,有一个故事叫《钉子》,使我深受启发。它讲的是:一位商人在交易会上把货全卖了出去。他骑着马,想在天黑前回去。中午,他的马的后掌缺了一颗钉子,商人没有及时修补,却要继续赶路。下午,商人的马的左后掌也掉了,他仍然继续赶路。可没过多久,马就走得磕磕绊绊。又过了一会儿,马终于倒了。商人只好把旅行袋扛在肩上,到半夜才回到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欲速则不达,小洞不补,大洞受苦。那个商人为了不失去那短暂的时间,反而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正是愚蠢啊!要是商人能在马掉钉子时,花点时间去找铁匠补补好,或许正能如他所想,在天黑前赶回家呢。

  生活中也有许多像商人这样的人。我有时也是这样的。有一次,我正在画画。突然,水彩笔一滑,掉了下去,盖子摔破了一个角,我却一点也不在乎,继续用着。后来,又摔了几次,我还是不在乎。到最后,那盖子破得不行了,水彩笔也装不住了,只好散了一桌,用起来很麻烦。

  看来,做事一定不能贪快,要及时修补漏洞,才能真正地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格林童话集》是一些假的故事,但是给人一些启发。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个故事,给我启发特别大。

  《渔夫和他的妻子》主要讲了渔夫钓上来一条比目鱼,妻子有好多想法让丈夫去求比目鱼,这样求了一次又一次,到了最后,渔夫的妻子要指挥太阳和月亮,可是,指挥太阳和月亮比目鱼不想让渔夫如愿以偿,因为渔夫的妻子一次又一次的求比目鱼,并没有见好就收,比目鱼不想再实现渔夫妻子的想法了。

  边读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中年男子在高速公路上碰瓷,因为是大热天,地面温度达到了五十度,鸡蛋在地上都能熟了。不一会儿,一辆车开过来,那个中年男子假装被撞,摔倒在地,司机赶快报了警,以为司机看出来那个中年男子是假摔,是为了要钱所以才躺在地上的。可是地面太热了,警察来了以后,那个中年男子被烫的坚持不住了,自己就起来了。警察发现中年男子是碰瓷的,相对应的罚了款。中年男子不但没有得到钱,反而罚了款,而且还被烫伤了。

  《渔夫和他的妻子》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什么事情不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需要为别人想一下,这样才会有人信任你,和你去做朋友,我们不能像渔夫的妻子那样贪婪。

  赵心悦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聪明的格蕾特》。

  主人公格蕾特是一名穷苦人出生的厨娘,一天,主人要请一位朋友到家里吃饭,于是让格蕾特烤两只鸡给客人吃。格蕾特烤好了鸡,她觉得烤鸡真是太香了,忍不住想尝一尝。于是她对自己说:“作为一名厨娘,应该先尝尝鸡的味道怎样?”于是她吃了一口,接着她又想:“反正已经吃了一口了,干脆再吃一口”,结果不知不觉她把整只鸡都吃完了。她仍感到意犹未尽,她又想:“既然第一只鸡已吃完了,索性把第二只鸡也吃了吧!”于是她又津津有味地吃了第二只鸡。这时主人叫她给客人上菜了,她想了一个好办法,她骗客人说:“我家主人要切下你的耳朵来吃,你赶快逃走吧!”客人一听,吓坏了,于是赶紧悄悄溜走了。

  过一会儿,主人来了,他问:“客人到哪儿去了?格蕾特说:“客人有急事,吃完烤鸡就先走了。”这个故事真是有趣,我认为格蕾特实在太机智了,她出身于穷苦人家,没吃过什么美味,虽然有点贪嘴,也情有可原,更可贵的是她用自己的智慧解决了一个难题,给自己解了围,我们要学习她善于动脑筋、想办法的好习惯。不过,她骗人总是不好的,小朋友们可不能学她这一点,会骗人可不是好孩子哦!请你也来读一读《格林童话》,你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读《格林童话》让这个平凡的日子,变的不平凡?一天,老鹰从高高的山峰上俯冲下来,将羊群众的一只绵羊抓走了,乌鸦看见了老鹰的雄姿,不禁羡慕起来了:啊,要是我能有他那么高超的本领就好了。很多很多人在这些镜子前一站,往往忍俊不禁哈哈大笑,因此它们才被称为“哈哈镜”。

  《格林童话》与其他童话不同,书中的主人公不再是那些手持宝剑、仗义除魔的大英雄,而是许多民间出身的普通人。他们或善良,或勇敢,或聪明,或机灵,常常能够在与对手的较量中出其不意地取得胜利。

  当我读了《小弟弟和小姐姐》这个故事后,姐弟俩历经苦难,凭着纯洁和善良的力量战胜对手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明白了:遇到困难,只要勇敢去面对、去克服,最终一定能战胜它!在《狼和七只小山羊》中,小山羊机灵地躲过了狡猾的恶狼,并和母亲一起杀死恶狼,救出了被恶狼吞下的兄弟姐妹。聪明的小山羊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懂得了:遇到危险时,只有用自己的智慧才能拯救自己。而在《聪明的农家女》里贫苦农民的女儿凭着自己的智慧,不但拯救了父亲,还获得了国王最真诚的爱情。还有在《三片蛇叶》中,勇敢忠诚的小伙子死而复生,恩将仇报的恶公主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些童话都告诉我们要怎样对待美与丑、善与恶。善良美好的人最终总是能够得到幸福,而恶人们尽管开头十分嚣张,最终都会得到被消灭的下场。

  《格林童话》里的每个故事都是那样地引人入胜,里面的主人公都是那么的勇敢、爱憎分明。它能教人学会更好地生活,使人的心地变得更宽广,想象力变得更丰富。《格林童话》带给我无穷的快乐!我真喜欢《格林童话》呀!

  我最喜欢《格林童话》。我在电脑上搜格林童话,我怎么也搜不到,我没有放弃,我又去找我爸爸,我和我爸爸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

  我看了以后觉得非常有趣。里面有《蓝胡子》﹑还有《六只白天鹅》,里面最有趣的是《青蛙王子》,讲的是一个王子被诅咒了,结果变成了一只青蛙,他需要一个公主的吻,才能变回人形,后来在公主的帮助下,王子变回了人形。最最有趣的是《豪华六人组》,讲的是有一个贪婪的国王,因为一个骑士反对他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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