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wap.265xx.com生命伦理学通用六篇
对医学伦理学的界定直接与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有关,即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是谁包括谁亦或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学科?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Daniel Callahan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把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相比,认为“医学伦理学是古老的学科,代表很窄的范围,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虽然在现今这仍很重要,但已不足以囊括所有的问题”。“生命伦理学则是指生命科学中更广阔的道德领域,包括医学、生物学、环境中的重要方面、人口和社会科学等。医学伦理学作为一个部分包括在生命伦理学当中,与其他题目和问题共同构成生命伦理学。”
《国际伦理学百科全书》也把医学伦理学的学科范围归为生命伦理学。
从我国对医学伦理学发展阶段的划分,可看出与以上不同的看法:医学伦理学经历了古代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也有学者认为,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已开始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人口和健康伦理学阶段。可见,我国主要是把生命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阶段涵盖进去的。J.Stuart Horner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对此的界定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经常混淆,但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方面,只不过后者这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
医学伦理学的定义
英国的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一书,并首次提出“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他没从正面给医学伦理学下定义,但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分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概念的理解。他认为:“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知识’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学领域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广泛接受。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 Chauncey Leake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Percival对‘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不当……,它仅指来自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往的成规、礼节。……但真正的伦理学与成规、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处理医患之间、医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 K. D. Clouse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 Leake的观点并无本质区别,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一般的日常道德没有区别,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我国对医学伦理学的定义多采用:“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既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
以往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过分强调医学伦理学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的倾向,对医学伦理学容易有这样的误解:即把医学伦理学只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以为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即可解决具体问题。不仅事实并非如此,而且其中也忽视了医学本身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一方面,医学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病人的健康,治疗疾病,由此可见医学本身含有一种固有的伦理学——为病人谋利益。而且许多伦理问题的产生是医学科技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伦理道德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也同样明显,如陈实功《外科正宗》中有“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之说,二者的结合便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世纪的医德观是基督教式的医德观;从英美医学伦理学中自主原则领先的医患关系模式到南部欧洲的仍以相互信赖式的医患关系为主导模式更能看出伦理道德因素对医学伦理学所起的作用。简要说来,医学科技与伦理道德二因素相互作用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主要线索。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医德(医生的职业道德)是医学伦理学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有说法认为医德学是医学伦理学的同义语,是一门学科。邱仁宗同志认为医学伦理学与医德学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个名称问题,它们之间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学在内容上要比医德学广,医德学一般都是义务论的,不引用任何价值论,并不加以证明。我们所称的古代医德学,其实还不是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因为它只研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只研究医患关系。医学伦理学则是一个系统的学科,表现为研究对象从医患关系这一核心扩展到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杜治政同志认为,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由六个方面构成:医学道德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临床医学中的伦理问题、生命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卫生政策的伦理学、健康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这是典型的把生命伦理学看成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发展阶段的说法。
其实,不管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之间是谁包括谁,就象《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所强调的,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它不是一个静止的术语,“它的含义和原则已经随着医学被管理成一个职业,到医疗照护被提供和资助,到医学之外的社会整体中的文化因素的改变,而改变”
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希波克拉底学派可能是最早对医疗职业和医生的行为提出规范的,但其思想能流传这么久远,主要是因为基督教的思想与之在某些方面一致,特别是不能堕胎和为患者保密的思想,而这两者在古希腊并不是医学界的主流思想。当时许多论述都强调疾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起到安全保险作用,使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避免因治疗失败或拒绝治疗而受到指责。传统的基督教强调诚信对于战胜疾病的重要作用,认为医生应不顾自己的危险来抢救病人,要求医生持一种慈善的观念和对穷人的责任的价值观,事实上早期的基督徒也是这样做的。没有什么能比医院这种新兴机构更能显示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了,它们服务于病人、老人、穷人和流浪者,虽然多负责食宿,很少的医疗,但与其它相比已是很好的了。基督教对医学甚至所有科学的控制,很少能见到教会允许之外的书籍,仅见的是为数不多的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中世纪时期的黑死病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医生们没有好的救治办法,很多医生逃离瘟疫,但许多教士却依然留在城市,为死去的人做祈祷,使那些笃信上帝的人临死前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也使死者的家属感到欣慰。
在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科学革命给机械科学、物理学和化学带来了巨大成功之后,医学也迈出了更坚定的步伐。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最终取代了盖伦的关于血液运动的学说,以后在以机械论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以解剖学和生理学为主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世纪的病理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麻醉和防腐两项技术出现之前,外科的全面进步是不可能的,19世纪后期,外科有了真正的进步。近代的实验医学家头脑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理念,认为医学的最高尚的任务莫过于延长人的寿命。由于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出现,从而为医生关心、同情病人,为治疗疾病、解除病人的痛苦提供了科学的现实的保障,这都是最基本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18世纪的早期,英国对医生的伦理学规范已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而是强调礼节,包括服饰和行为举止,即英国的绅士和淑女风度。近代英国对医学伦理学贡献较大的主要有4个人: John Gregory 1772年出版了《关于医生责任和资格的讲义》;Thomas Gisborne 认为医生不应减弱基督教的慈善色彩,同时认为必须建立一个竞争型的职业,因为他坚信对财富的渴望是至关重要的;Thomas Beddoes强调应用法律手段把庸医赶走;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主要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其中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即医德开始了科学化和世俗化的进程。Thomas Percival最大的贡献是为美国医学会1847年首次的伦理学法典提供了样本。
20世纪初,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医院开支的攀升,尤其是二战后,医院被视为医学诊治的精华之地。在X线之后,影像诊断随着1972年计算机断层摄影和核磁共振等技术的问世而大踏步前进,大量资金花费在了医疗设备上。大约在1960年,第一批免疫抑制剂问世,使得器官移植进入了新时代,当然也带来了道德和法律的困惑,如何时取器官,移植给谁等问题。20世纪随着医学科研的增加使医疗服务取得明显进步,同时也引起更多的伦理学问题,1946年的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会1964年对此修改而成的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是最新版本)是医学科研中涉及人体实验的重要文献。
20世纪中叶以前,传统的医学伦理学主要局限于临床的医疗实践中,为培养医生提供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二战后,延长寿命已不是难事,在医学伦理学的持续发展中加入了新的内容,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Joseph Fletcher和 Paul Ramsey等非医生(这两人均是神学家)所写的一些文章使人们开始审视医学和医学科技在社会的道德层次上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以往被封闭在医学之外的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对医学职业提出了他们特殊的看法;其次,随之而来的是这些看法对医学的发展有益,医疗职业中的人对这些外部的看法开始予以接受;第三,医学伦理学扩展其范围,应用到更广的社会伦理学问题领域,如一个社会中卫生服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因此,在60年代后,医学伦理学本身已经开始从原来全部关心指导临床医生行为的准则和法典中转向社会中的健康和疾病的伦理学方面,70年代后美国开始了对病人自主性的重视,这是当今的医学伦理学中的重要转变。
医学伦理学的本质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但具体什么才符合病人的利益,这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在医学模式上,就是从以往普遍持有的“治病”到现在的“治生病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延长寿命就是对病人最大的善,而二战之后,延长寿命并不是唯一追求的目标,生命质量是人们所重视的主要内容,表现为病人的意愿是否得到尊重。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
《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对此词条的解释的第一句话就是:“圣经中有一句话说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但自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看出,那么这句话并不正确。”由于新科技的问世和文化及观念的改变,人们重新对生与死、对疼痛的忍受、对自己生命的权利、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等进行思考,于是产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生命伦理学。它代表一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指开创一个新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的交叉),而且代表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和环境的影响等。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仅指在面向科学技术的巨大变化时产生的新领域,广义地说,它已经延伸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等社会科学学科。本辞条所说的生命伦理学是指广义的,即它的研究范围已从临终病人床边的医务人员个体所面对的道德上的困惑,延伸到全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制定平等的健康或环境政策时所面对的公众的和全社会的选择。
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
生命伦理学一词最早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者Van Rensselaer Potter在1970年提出。然而,很快就被在华盛顿工作的荷兰胚胎生理学家和产科学家Andre Hellegers 和其他与他共同工作并在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用来指称不同的含义。Van Rensselaer Potter用此指称“一门把生物学知识和人类价值体系知识结合起来的新学科”,它是科学和人文学科中间建起的一道桥梁,帮助人类生存,维持并促进世界文明。Andre Hellegers和他的同事则狭义地把此应用到医学和生物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学领域。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方多数认为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传统上的提法,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已不足以囊括现今所有的问题。因此从范围上看,生命伦理学指称生命科学中的广袤的道德问题领域,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等,把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包括在生命伦理学中。
在某种程度上,Raanan Gillon的生命伦理学辞条更加全面。Raanan Gillon 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写到:从字意上看,生命伦理学是研究产生于生物学实践领域(包括医学、护理、包括兽医在内的其它卫生保健职业)中伦理学问题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很广,除了生物科学研究中的伦理学,还包括环境伦理学(包括环境污染和人与动物和自然界中其它部分之间的关系),性、生殖、遗传和人口中的伦理问题和各种社会政治道德问题,如失业、贫穷、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群健康的负面效应。涉及到此学科中的人员也很广,除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受试者外,在学术领域还涉及到哲学、道德神学、法学(这是生命伦理学中的三大学科)、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学。
Daniel Wikler 在第三次国际生命伦理学会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主题一直在变化,生命伦理学已经历了三个阶段,第四个阶段正在诞生的过程中。第一阶段以某些专业行为准则的形成为标志,如不允许做医学广告,禁止诋毁同行等,此阶段应称为医学伦理学阶段;第二阶段就是琼森(Albert R.Jonsen)在他的《生命伦理学的诞生》中和他的历史学家同行所说的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医生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开始对古老的医学职业中的家长主义、讲真话等提出挑战,此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是病人权利的学术同盟。生命伦理学家需要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这些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不是个人行动的道德,也不是用传统的伦理原则去定义医生的职业,而是用社会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分配社会的公正。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已研究了卫生保健政策和卫生经济的许多细节,许多国家政府中的卫生官员都曾向生命伦理学家进行咨询。第四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可称为人口保健的生命伦理学,它不仅象第二阶段一样包括专业行动准则、医疗工作者和公众,也象第三阶段超越了传统的医患关系范围,横跨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而且还有自身的特点:高技术医学的出现和应用不是中心问题,而只是其中之一,不再注意医生的两难推理和谁能得到稀有卫生资源等难题,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多种影响卫生保健的因素上。从美国社会不断增长的不平等,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病人都存在的病人疾苦之间的共同点看,有许多信号告诉我们,就较大多数人口而言,卫生保健状况在变坏而不是在提高,我们应把目标放在更大多数人的公共保健系统上,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要获取那些不熟悉的领域的知识,如公众保健、国际保健、花费—效用分析、保健量制以及将要出现的许多新领域的新知识。
生命伦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生命伦理学最先产生在美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义上,是从1900年开始的。20世纪医学的发展可从对医疗服务投入的钱的数量、享受到服务的人的数量、医务人员和专家的数量、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和科学技术的含量程度等方面看出。伦理学问题的产生,可从三条主要的线索看出:医院角色的变化、科学技术的主导性和医学专家化的发展。
早在19世纪晚期,美国的医院在数量上以很快的速度在增加,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源泉,随着医疗器械和技术在诊断和治疗中的不断增加的介入,在医院中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变得比较有效并经济,并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年的Hill-Burton法案,为地方性的医院提供联邦支持,新的普遍性的医疗保险倾向于给医院性的医疗服务而非私人诊所或家庭式服务提供补偿,这为美国的医院的革命打下基础。
1900年左右,科学的医学已成为医疗实践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医学会改革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政府不断支持医学科学,尤其是在二战期间和之后,把科研引进医学教育和对病人的照护之中。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科研,于是涉及到受试者的实验,受试者可能是病人和健康的志愿者,且数量在不断增加。
由于医学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使很多的医生走进越来越窄的领域,只能使自己局限于某一专业。随着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科学会成立。20世纪上半叶,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明显得到提高,渐渐从中等升至上等,这些非常明显地使他们与很多病人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不同。
总的来说,这三方面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浮现。医院中医疗服务的专业化促进了医疗照护的非人性化和组织性,同时疾病的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被忽视,而过于强调疾病的生物和生理方面,因此病人抱怨医生已失去的病人从整体方面照护的能力,从以前熟悉的密切的关系转变成“床边的陌生人”。
对生命伦理学的产生容易有这样的一个误解,即生命伦理学多被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因为生物医学高科技的出现才产生的,这是其中的主要因素,但事实上,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以上医学方面的因素,把公众卷入医疗的伦理学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运动也起到史无前例的作用。复杂的医学技术和其人道的使用之间,增长的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人口分布的不均匀增加了享受医疗服务的障碍;较高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病)人的思维更加复杂,自我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五、六十年代政府对生物医学科研的加大投入引起受试者保护问题;人们购买医疗保险的能力在30年代因以雇佣为基础机制的引入而戏剧性地得到提高,现由于太注重技术化,美国的医疗服务成本急剧上升,民众购买保险的能力减弱,大部分的美国人仍不能得到足够的医疗照护。另外,60年代末的消费者权益运动(起始于60年代对低劣食物的抗议)开始影响医疗服务制度,70年代的病人权利运动是更大的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妇女运动也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入到对女病人的关心,也影响人们对生育控制和人工流产问题以及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的看法。同时期的和平运动和日益增长的生态运动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到由于战争、环境和污染问题而引发的国际健康问题。因为核武器对人类的健康的威胁,医生的社会责任在1971年被提出。这些思考对医学在维护世界人口的整体健康和完好方面的角色发出挑战。以上这些社会和文化方面的趋向和生物医学科学的发展一起共同构成了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生命伦理学运动,而且这些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总之,今天我们所了解的生命伦理学根植于公众对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质量问题的关心,这些标志着美国在那个时代的文化特征。
从具体事件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广泛使用肾透析、器官移植,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上遇到难题;1967年的心脏移植的成功引起死亡标准的讨论以及哈佛提出了脑死亡标准;流产在医学上很安全,避孕药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使用、人工呼吸机等均已普遍出现,但昆兰案件的撤掉呼吸机和安乐死问题引起普遍关注;人们从传统上死在家里到现在的死在医院里,观念上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后生物医学研究取得成果后的应用,美国的几起未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所做的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Rachel Carson 的《寂静的春天》的出版,掀起了保护环境的浪潮;美国的民主权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也在兴起……但人们在与之平行的文化进程方面又远未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何能引起公众如此关注的一个主要原因和历史背景。
毫无疑问,美国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1969年成立的后在1971年更名为海斯汀报告和1971年成立的肯尼迪研究所。但不能否认,欧洲也做了大量工作。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多数称医学伦理学而非生命伦理学),后者在197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杂志(Journal of Medical Ethics),198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简报(Bulletin of Medical Ethics)。哲学的批评式医学伦理学在德国、前苏联和南欧发展起来。医学伦理学在天主教传统的国家本身就是天主教道德神学的一部分,后渐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原来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的观念。亚洲和非洲的生命伦理学发展较慢,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渐渐发展起来。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发展起来。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会通过政策法规等的制定等来对生命伦理学领域的问题进行宏观控制。这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问题,也不是西方特有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某个发达国家发生了某类生命伦理学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一定会出现同样的问题。
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
作为一门学科,生命伦理学中有三个普遍性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过道德的生活并做出道德上好的决定?当我的行为可能影响其他人的状态和健康时,我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我应为社会的公共利益做什么?第一个问题与美德论有关,强调人的品行和一个有修养的人应具备的价值观和目标;第二个问题承认一个人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并努力理解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应为他人做什么,我们应从他人那期望得到什么;第三个问题把我们的社会关系更深入一步,看到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生命伦理学基本的伦理学前提是:尊重自主性;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功利主义;社会公正;四原则;案例分析;美德伦理学;描述伦理学;女性主义伦理学和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卫生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生与死的问题;病人的利益和其他人利益;分配公正问题;概念问题(即各术语的含义);医学科学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纽伦堡的促进;生命伦理学,科学技术和社会;环境伦理学。面对这些问题,有两个重要的任务需要澄清:一个是事实和价值观之间应划分出一条清晰的线,分清什么是医学问题,什么是价值观(伦理学)问题(一个医生好的医学决定不等于是好的伦理学决定);另一个任务是发展解决伦理学问题的方法论。
生命伦理学已出现多样性的特征,随着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日渐增加,需要更多的方法论来指导。现在,至少有四个领域已明显地出现了,它们分别是理论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管理和政策生命伦理学、文化生命伦理学。但在实践中它们经常交叉,不能清楚地分割开。
生命伦理学的职能
邱仁宗同志认为:人们在证明某一生物医学决定正确时,总是处于某种概念和价值的预设框架内,哲学家的工作能够帮助人们批判地评价与某一行动有关的概念和价值观念,这就是生命伦理学的作用所在。生命伦理学是一种哲学,它要超越特定的社会集团、专业、宗教等,提供一种在多元信念前提下对什么是对、正确、好的共同观点。生命伦理学从哲学和多学科角度对临床实践进行伦理学分析,对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问题引发对整个社会的伦理思考;在医疗领域中的医生和其他人员意识到他们身上的责任增加了,能看到由于社会因素对健康的不良影响,如不健康的饮食、吸烟、缺乏锻炼、环境污染和其它的环境威胁、人口过剩、政治分歧、失业、贫穷、犯罪等问题。
关键词 人类基因组计划 生命伦理 尊重自主性原则 不伤害原则 行善原则 正义原则
中图分类号:R-05 文献标识码:A
Analyze the "Four Principles" of Life Ethics
――Take the Human Genome Projects for Example
PENG Na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Business Studies, Guangzhou, Guangdong 510320)
AbstractHuman genome projects research the overall level of existence, the structure of gene and funct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enes and in the bottom of the mysteries of life, the human genome projects are faced by the infringement of privacy and genetic discrimination, the genetic test genetic resources and commercial issues, a series of ethical problems are waiting for being solved, we should upholdthese ethic principle: Respect for autonomy, nonmaleficence, beneficence and justice.
Key wordshuman genome projects; life ethics; respect for autonomy; nonmaleficence; beneficence; justice
二十一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①举世瞩目的人类基因组计划(Human Genome Project)开创了生命科学一个崭新的纪元。HGP与曼哈顿“原子弹”计划,“阿波罗”登月计划,并称为自然科学史上的“三计划”,但它对人类自身的影响,将远远超过另两项。HGP是由美国科学家1985年首先提出。由国际合作组织包括有美、英、日、中、德、法等国参加进行了人体基因作图,测定人体23对染色体由3?09核苷酸组成的全部DNA序列,发现所有人类约3-4万个基因并阐明其在染色体上的位置,破译人类全部遗传信息,使得人类第一次从分子全面地认识自我,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翻然繁荣具有重要的影响。
与此同时,人们也不得不担心它的负面影响,产生基因歧视,基因隐私被侵犯,基因资源的争夺战等种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隐私权被侵犯。公司员工某种可怕疾病的隐患被所在公司的管理层发现,会不会把他解雇?而保险公司、雇主、法官、学校、收容所、法律实施部门等谁应该获得遗传信息?这些信息又会被怎样利用?一旦拥有了这些信息之后,雇主、保险公司和学校等是否会利用这些信息去做只对他们有利的事?
(2)产生基因歧视。孩子在出生前,父母通过鉴定知道他有某种身体上的缺陷或健康的隐患,会不会选择杀婴?基因歧视问题不仅仅与个人、家庭和群体的利益息息相关,甚至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如社会问题,婚姻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等相继出现。
(3)遗传检测问题。一个满怀欣喜到医院检查的孕妇面对痛苦的选择,要么生一个残疾儿,要么做人工流产。对于以上情况,基因检测技术的应用可能又会把“遗传与环境谁主沉浮”的争论再次推向高潮,由于HGP已经发现了包括XY染色体在内的许多基因都与人的健康、性格、情绪有关,这似乎为基因决定论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根据,从而导致种族主义的再次泛滥,然而这是与HGP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4)基因资源的商业化问题。有人把基因说成是“绿色黄金”,而把HGP比喻成淘金车,一旦有了专利之争,就会引发基因抢夺战。而人体基因组数目的有限性,发现一个少一个。所以发达国家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抢夺发展中国家遗传信息。而产品商业化问题也会导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所以如何使人类基因能够“共有、共为、共享”,避免基因掠夺,成为摆伦理学家、法学家等面前的又一道伦理难题。
而生命伦理学是一门研究与生命相关的所有伦理学问题的交叉学科。美国是生命伦理学发源地。②它的研究涉及到日常生活:它以生命为中心,研究包括在科学技术应用在医学、生物学所引起的伦理争论,以及怎样解决这些伦理困境。而生命伦理原则是在生命科学领域研究中人们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它不是一般伦理原则在生命科学领域的延伸,也不是从生命科学本身直接产生出来的,它应是生物科学技术与伦理相互作用的产物。生命伦理学“四原则说”是伦理学界公认的普遍原则。生命伦理学“四原则说”出自于《生物医学伦理学原则》一书,此书为美国著名生命伦理学家比彻姆(Tom Beauchamp)和查尔瑞斯(James Childress)合著。这部著作明确提出和阐释了后来影响极大的“四大原则”,即尊重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和公正原则 。而在HGP 中具体表现为:
(1)尊重自主性原则指的是尊重每个独立个体所做的自愿选择,也就是说“尊重有自主性的人意味着适当的承认这个人的能力和观点,包括承认他/她持有某些看法的权力,承认他做出某些选择、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信仰从事某些行为的权力”。③
任何“基因身份”都不应该有损于人的尊严的身份证明,只有当时人最有权力决定是否公布,向谁公布,由谁来解读自己的基因图谱。④必须坚持知情同意或知情选择原则是基因研究、基因知识的应用的前提。应用到人类基因组计划上来,就是说,知情同意或选择权主要指在基因研究的过程中,首先参与者必须是自主自愿的,然后让参与者充分了解研究的性质、目的、目标及成果的用途以及潜在的危险,最后才能让其决定是否参与;尊重参与者做出的有关遗传材料或信息储存或用作他用的任何选择;遗传咨询应遵循尊重个人和家庭。
(2)不伤害原则是指一种不伤害他人的义务。不伤害来源于人的自然特性、人的脆弱性的特点。⑤不伤害的基本内容是:个人或集体的行为不应该对其他人或集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研究人员不能给受试者或病人带来本来可以避免的伤害。如果造成伤害,实验立即停止。当两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受试者利益应当优先考虑。
(3)有利原则。有利的表现形式也包括利他、仁爱和人性,具体是指利他的行为。有利原则是指把他人利益作出的行动看作一种道德义务。
人类遗传信息揭开生命的奥秘,也会造成基因歧视。研究人员应该本着仁慈、善良的心从事研究、对待受试者。HGP 以及基因知识的应用不应该给病人、当事人、受试者以及利益相关者造成伤害,应该有利于他们,在利害均存时应权衡利弊得失,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
(4)公正原则,可理解为正义、平等。“正义的概念就是由于它的在分配权力和义务、决定社会利益的适当划分方面所确定的。”⑥
平等不仅指地位的平等,而且指权利的平等。每个人都应享受最基本的权利。例如生存的权利,劳动的权利、安全的需要、受人尊重的权利等等。那么在基因知识的成果运用及利益分配方面都应坚持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发达国家不应以任何名义对第三世界国家搞基因资源掠夺,尊重知情同意权,保护样品提供者的利益,把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平台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要恪守HGP精神,反对任何研究机构把从众多样品提供者身上获取的遗传信息为自己所用。对于人类基因组应该坚持“共有、共为、共享”,反对基因歧视,坚持人人平等。
上面这些生命伦理原则仅仅是对于已经发生的或预测会产生的伦理问题做出的回应,但由于HGP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在后基因组计划实施过程中很可能还会出现难以预料的伦理难题,相信人类凭着自己的理性和智慧能够积极应对和解决它。
注释
①Donis-keller, Hetal. A genetic linkage map of the human genome[J]. Cell,1987.51:319-337.
②徐天民,程之范,李传俊,等.中西医学伦理学比较研究[M].北京: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8.
③Tom L. Beauchamp and LeRoy Walyers,Contemporary Issues in Bioethics, 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1999.
④卢风,肖魏.应用伦理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 大学生 生命伦理教育 现状
一、大学生生命伦理教育的意义
在现行的高校教育中,学校普遍重视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要求学生对课本知识的掌握。这种只注重科学文化知识,而忽视精神层面和心理层面的氛围,导致了人文精神的失落,并由此造成生命伦理观念教育的缺失。由于大学生对生命伦理问题缺乏一定的了解和思考,因此出现了言行的失常,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与心态,甚至出现自杀、伤人、伤物等严重不良行为。
南京危机干预中心对部分高校学生的调查表明:“大学生自杀率近几年呈上升趋势,比全国自杀率高出一倍,这已成为大学生死亡的首位原因。”近年来,我们频繁在媒体上看到大学生自杀的消息,这些大学生们正当青春年华,却因为各种理由,轻易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同时大学生伤害他人生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他们的行为完全是严重扭曲的心理产生的,是对生命的漠视。
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我们应该认真思考这些事件发生的深刻原因,并分析原因找到解决的办法。这些伤害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的行为,反映出了大学生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严重歪曲的心理。这些行为产生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有社会环境的影响,有其家庭环境的影响,也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从学校的角度来说,学校缺乏对大学生生命伦理观的教育,是导致大学生轻视生命、漠视伦理规范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当今高校应该重视生命伦理观教育。
针对当今高校大学生所面临的心理问题、思想问题、价值取向问题,利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他们的各种问题、原因之所在,找出合理有效的解决途径,引导他们走出心理误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拥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努力成为能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用人才,切实有效地开展生命伦理观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国内外关于生命伦理教育研究的现状
八十年代初期,生命伦理学的概念被引入中国。1980年,邱仁宗教授在《医学与哲学》创刊号上发表了《死亡概念与安乐死》一文,首开了生命伦理学学术讨论的先河。随后,有关生命伦理学的相关问题逐步引起了各界人士的研究与关注。三十多年来,有关生命伦理的论文、论著、译著不断出现,最具代表性的是邱仁宗教授1987年5月出版的专著《生命伦理学》,它标志着中国生命伦理学的萌芽。
1、国内研究现状
在台湾地区,20 世纪初,生命伦理教育从日本由民间团体引进并推广,少数学校开始增设相关课程,但并未成为主流。直到1997年台湾成立“生命教育推广中心”,生命伦理教育才被重视起来,大批专家学者参与研究与讨论,发论文、编教材、学术讨论等,推动了生命伦理教育的普及与发展,逐步提高了生命伦理教育的影响力。与台湾地区所不同的是,香港地区生命伦理教育的推进与发展,是由社会福利团体、义工组织、宗教协会等民间组织进行推进和发展的。另外,香港政府也特别重视生命伦理教育的推进与培训,各种学习培训、课程设计、实践体验等如火如荼地进行。但总体来说,香港虽然十分重视生命伦理教育,但真正具体、科学的生命伦理教育课程体系还未完全形成,作用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相比较而言,大陆的生命伦理教育起步较晚。教育部提倡素质教育要以人为本,要注重人的全面发展,要尊重人的心理健康,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我国生命伦理教育的开始。各个学校也开始重视生命伦理教育,以此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2006 年在北京召开了“第二届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论坛”,并权威报告;2005 年上海市正式提出《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生命伦理教育正式进入中小学课堂;2004 年辽宁启动“生命伦理教育工程”,全省中小学均开设生命伦理教育课程,对中小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生命伦理教育。但是全面整体看我国的生命伦理教育现状,主要集中在中小学生,大学生的生命伦理教育还不够,理论的研究成果不多,实践教育成果不强。因此,我国大学生生命伦理教育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的提升和升华。
2、国外研究现状
1915年,德国哲学家施韦泽提出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思想,对“生命”范围的界定突破了生命对动物的限定,扩展到了植物和一切生命,为后来伦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和基础。1937年,美国政府提出要普及学生的死亡教育,使学生领悟到生的真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伦理观。20 世纪中期,加州的阿南达学校实施生命教育体验计划,旨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伦理观,提高学生生存质量。1976 年,美国大部分中小学开设了生命伦理教育的相关课程。20世纪90 年代中期,美国的生命伦理教育基本普及,主要内容包括生命挑战教育、情绪管理教育和品格教育等。英国的生命伦理教育起源于1987年,由中心基金会组织,经过十余年的发展,90年代在学校已基本普及,生命伦理教育课程被认定为跨学科重要课程。2002 年,生命伦理教育课程被认定为必修课程,由此得到全面推广。日本的生命伦理教育起源于1989年新修改的《教学大纲》,为了解决日本青少年中存在的自杀、杀人、污染环境等现象,明确提出了生命伦理教育,重点定位于尊重人的精神、敬畏生命的态度、重视生态保护等领域。近年来,日本教育又提倡以“热爱生命,选择坚强”为主题的“余裕教育”,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通过教育与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认识到生命的珍贵和生活的美好,从而坚强地面对挫折,珍爱生命。总之,国外的生命伦理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生命伦理教育的对象大多集中在中小学生身上,对大学生的生命伦理研究和教育则相对较弱。
总结国内外关于大学生生命伦理教育的研究现状,通过对中国知网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检索,关于在高校开展生命伦理观教育的文章较少。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对在高校开展生命伦理观教育的研究仍是一个有待深入的领域。
三、大学生生命伦理观教育的简要述评
从研究现状可以看出,对大学生进行生命伦理教育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从社会文化、家庭教育以及大学生自身三个层面去探寻大学生中消极生命伦理观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探索相应的解决办法,引导大学生用正确的生命伦理观去丰富自身生命意蕴,回归伦理道德本色,实现个人最终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纵观现实,年轻大学生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自杀或者杀人等否定生命的做法,在放纵自己、忽视生命价值和伦理道德要求的同时,迷失于生命的价值和伦理道德的追寻中。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从同情、惋惜、关爱生命的角度去深入分析开展大学生生命伦理教育研究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对大学生的生命认知、生命态度、生命责任、生命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定量分析,真实了解大学生生命伦理观的基本现状,并根据当前高校教育和学生生命伦理需求实际,进一步探索符合大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实际的内容、原则和途径,帮助大学生确立正确的生命伦理观。
1、转变教育观念
教育观念决定教育出路,对大学生进行生命伦理教育不能只片面强调知识技能的传授,更应该关注大学生个体性格的发展,尊重其独特性,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层面和精神层面,并结合大学生遇到的现实生活困境、学习困境,给予正确、积极的引导,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让他们愉悦的生活和学习。要使学生在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同时,学会处理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会排解各种不良的情绪,学会去领略生命的美好,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与使命,真正地享受自己的人生并为之努力。
2、深化教育内容
一是应该立足于生命存在的价值的教育,应该使学生意识到人发展的前提是存在,而存在应该是不断的进步,不断向前发展的,任何人想要实现什么样的人生什么样的梦想,都必须要有生命的存在作为前提,所以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无比重要并具有无比价值。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应该用一种包容和理解的目光去看待每个生命,关注每个生命的价值。二是高校应该对大学生开展生命挫折教育,加强大学生对生命中挫折的认识,引导大学生正确看待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各种挫折,并指导他们如何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挫折,从而战胜挫折获得人生的继续前行。要教导学生在挫折面前,人的意志可能比行为更有效,使他们从心理意识上去正确对待挫折,更好地战胜挫折,锻炼自己不断成长。三是大学生的生命伦理教育应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引导大学生树立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的意识,并同时要树立对他人、对整个社会负责的责任观。应该教育大学生在生活中,没有任何人有理由肆意剥夺另一个人或生物的生命,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的生命,这是一种最起码的善良,这也是一个人所必备的道德品质。
3、整合社会资源
大学生所接触的环境是由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共同构成的,因此除了高校通过实施生命伦理教育来改变现状之外,还必须整合一切社会教育资源。大学生目前对生命状态的认识,迫切要求社会广泛地宣传教育,其中最重要的是各种传媒的作用与影响。现在是个全民信息传播的年代,网络、博客、微信、视频等各种传播媒体应坚持正确的传播导向。特别是在发生一些负面事件时,在真实报道的同时也要选取适当的视角,向全社会、向大学生传递积极正确的价值观念,让大学生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感受到生命中的美好,进而热爱自己的生命,并珍惜他人的生命。
【参考文献】
[1] 潘玉芹:当代大学生生命道德教育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07.
[2] 邱仁宗:生命伦理学的内容和特点[N].现代医院报,2005-01-13.
苯丙酮尿症(简称PKU)是一种常见的氨基酸代谢病,我国的发病率约为1/11000,其遗传方式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患者必须依赖特食和药物维持生命,而我国生产特食的厂家较少、管理混乱及治疗药物价格昂贵等现象,给患者、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影响,引发了一系列伦理问题。
2.设计思想
以学生已有的生理学和遗传学知识为基础,从医学角度加深对苯丙酮尿症的认识。结合具体案例,引导学生运用伦理学自主、尊重、不伤害和有利的原则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尽己所能关注和帮助PKU患者。
3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说出苯丙酮尿症(PKU)的概念;
2)能力目标:运用生理学和遗传学知识,解释PKU的病因;
3)情感目标:讨论我国目前在PKU医学研究、特食和药品及政策制定方面的不足,并献计献策。关注PKU的研究进展,关爱PKU患儿,并决心成为一名志愿者。
4.教学的重点与难点
运用伦理学自主、尊重、不伤害和有利的原则进行案例分析,并尽己所能关注和帮助PKU患者。
5.教学用具多媒体课件。
6.教学过程
6.1苯丙酮尿症的概念
步骤1:利用一幅漫画(一位年轻的母亲怀抱小婴儿,在其身后出现了被妖魔化的苯丙酮尿症)引人新课。反问:苯丙酮尿症是否那么可怕?如何科学、正确地认识这种疾病?
教师提问:
1)从苯丙酮尿症的名称上可以判断出患者的症状体现在哪种代谢产物中?
2)患者的尿液中会出现什么物质?
3)回忆初中学习过的知识,这些苯丙酮酸等代谢产物的产生及排出过程可能与组成人体的哪些系统相关联?
利用尿液的形成过程、泌尿系统、循环系统和消化系统的组成4幅图片进行小结。引导学生分析苯丙氨酸(Phe)等的可能来源,并推测Phe在代谢的哪个环节可能出现异常?
步骤2:带领学生复习初中蛋白质消化为小分子氨基酸过程,并根据高中学习过的20种氨基酸,让学生推测PKU可能与哪种氨基酸的代谢异常相关?教师利用图片展示食物中Phe的来源和去向,让学生思考甲状腺激素、肾上腺素和黑色素等的作用分别是什么?以及缺乏后表现哪些症状?甲状腺激素、肾上腺素和黑色素困1食物中苯丙氨酸正常的代谢途径。
步骤3:小结Phe的代谢(包括正常和异常途径),并总结PKU的概念。
6.2苯丙酮尿症的病因和临床表现
步骤1:教师出示一张患者Phe偏高的血检报告单,引导学生说出化验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步骤2:讲解Phe代谢的主要场所,以及转化成酪氨酸时所需要的酶——苯丙氨酸羟化酶和辅酶——四氢生物蝶呤(BH4)。让学生思考:为什么代谢过程中会出现酶缺陷?与哪些因素有关?步骤3:从基因和染色体水平,分别从染色体组、常染色体和酶的合成过程几个方面,逐一讲解和分析第12号染色体上苯丙氨酸羟化酶基因指导酶合成的过程。
6.3苯丙酮尿症的遗传方式
步骤1:引导学生从Phe的正常和异常代谢途径均可分析酶的合成过程与基因能否正常表达相关联。教师提问:PKU能否遗传给下一代?其遗传方式如何?让学生利用遗传图谱进行分析。
步骤2:简要介绍减数分裂和受精作用,出示亲本均为Pp的PKU遗传图解,引导学生分析子代的表型和患病概率。
步骤3:介绍PKU的早期筛査方法,若漏筛或未经筛査的患儿会有哪些症状出现?
步骤4:教师提问:鉴于患者的病情,在为他们设计特食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我国目前市场上的特食生产、销售和管理状况如何?除了特食外,患者及其家庭还面临哪些问题?
6.4伦理思辨围绕一个上海家庭中的双胞胎女孩患PKU的案例展开讨论:
大宝和小宝是于2009年5月出生的一对可爱双胞胎女孩,她们的到来曾给张女士一家带来无法替代的欢愉和希望。与其他妈妈一样,张女士希望孩子未来能够受到最好的教育。希望能用自己的母语、专业日语和自学的英语这3种语言教授2个宝贝女儿,甚至梦想着孩子长大后报考什么样的大学。
俗话说“三翻六坐,七滚八爬”,可是对于已经9个月的大宝和小宝来说这些简单的动作却成了难以完成的任务。2010年,2个孩子被诊断为3只4缺乏症,这是一种罕见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代谢病,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药物控制,随着年龄的增长,患儿会逐渐出现严重的神经系统损害和智障症状。作为一种罕见病,我国并未将其纳入医保范畴,雪上加霜的是保险公司也将PKU患儿拒之门外。这个母亲只能眼睁睁地看着2个孩子慢慢地变傻。而作为世界上唯一的治疗用药是由美国默克雪兰诺公司研制的“科望”,每瓶的价格是8815元。每个月张女士的工资约5000元,而2个孩子仅是药费就多达近2万元。
2011年初,张女士的丈夫在其母遥迫下与张女士办理了离婚手续,小宝被判给了丈夫,但是寄养在岳父岳母家中,每个月支付2500元抚养费。然而,还没有到2012年春节,这个男人便杳无音讯,再也没有出现过。
(注:此案例来源于《中国周刊>记者杨洋在2012年5月10日的长篇报导《药》,并进行缩写。)
通过以上案例,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我国目前在PKU医学研究、特食(包括种类、品质、数量和管理等方面)和药品及政策制定方面有哪些不足?如何改善?作为一名中学生,如果有机会遇到这对双胞胎的父亲,你会对他说些什么?你能为PKU患儿做些什么?
6.5小结师生通过共同学习,经历了从“走近PKU"到“走进PKU”。“近”和“进”,不是咬文嚼字,是2种境界。靠近却不能走进,是徒然;从逐渐靠近到最终走进,是豁然。通过本课的介绍,从生理学、遗传学、医学和伦理学的角度,不断加深对PKU的认识,希望同学们对PKU患儿的关爱从今天的了解开始,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让这些患儿不再孤单。
7.课后反思
自2003年9月起,生命伦理学作为北京师范大学附厲中学高二年级的选修课程至今已开设12年。此课程是《中学生命伦理学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09年9月由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r《生命的凝视——生命伦理学青少年读本》。尤其是近5年来,此课题多次获得部级和市级的教育科学成果奖。目前,这门课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地发展和壮大——选课人数不断增多,专题内容也在不断补充和更新。
“苯丙酮尿症与伦理”是2014年9月最新引人的一个专题,一方面是因为我校与北京大爱天使苯丙酮尿症罕见病关爱中心建立联系,使之成为我校志愿者服务基地。此专题可以为学生补免相关PKU的理论知识,不但加强了对PKU的宣传,还帮助学生从生命伦理的视角审视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都说“民以食为天”,以往看似平常的食物对于学生来说是分为爱吃的和不爱吃的,没想到对于PKU患儿来说却成了想吃却+能吃和不得不吃的。这些人工配制的低苯丙氨酸特食不但种类少、包装简单和价格昂贵,而且气味特别难闻,很多家长不得不使用注射器直接将特食推人患儿口中。此外,根据中央电视台2013年10月4日《新闻1+1——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报导,我国在特食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均缺乏监督,管理上也比较混乱。另一方面,苯丙酮尿症对广大生物学教学工作者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此病在高中生物学“人类遗传病与优生”一节中作为隐性遗传病的举例出现过,说其陌生是因为每次讲授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主要围绕白化病展开。对于苯丙酮尿症却是多次“走近”,很少“走进”。根据PKU联盟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PKL1患者至少有14万左右,在山西和甘肃等地发病率高达1/1600,这与当地生活封闭、村内通婚和近亲结婚有关。北京本地的和来京求医的PKU患者共约8000-9000人。
关键词 学科优势 生命伦理教育 初中生物学教材
中图分类号 G633.91 文献标识码 B
生命伦理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发展最迅速、最有生命力的交叉学科。生命伦理学中的生命主要是指人类生命,但也包括动、植物生命乃至生态系统;伦理学是用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领域中人类行为的规范性进行检验。因此,生命伦理学具有生命科学与哲学双重身份。
在我国,生命伦理学起步较晚,很多人对它还很陌生。虽然诸如医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的生命伦理教育有一定的存在规模与发展,但是在中学中,系统的生命伦理教育尚处萌芽状态。中学阶段是学生形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初中生正处于活力四射的青春期,他们思维活跃,易接受新鲜事物。因此,初中阶段无疑是学生伦理意识开始形成并逐渐成熟的重要时期。在初中阶段的各学科中,又以生物学科最有可能也最有利于渗透生命伦理教育,作为基础教育中的生物学教育,应当担当起进行生命伦理教育的重任。生物学教师应充分发挥自身学科的优势,利用生命科学的丰富资源,结合学生实际,切实有效地开展生命伦理观的教育。下面以北师大“新世纪”(版)初中《生物学》(以下简称北师大版)八年级教材为例,谈谈如何发挥学科优势渗透生命伦理教育。
1 挖掘初中生物课程中的相关教学内容,让课堂焕发出生命活力
在传统教材中,学生更注重的是理解科学知识,忽略了对生命的思考。新课程标准十分注重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统一。北师大版初中《生物学》教材比较全面地讲述了生物学各领域的基础知识,在生命伦理教育方面,并不是纯粹传授生命伦理知识,而是注重增强学生的生命伦理思辨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生命伦理道德水准,体现了人文关怀的思想。八年级教材中生命伦理教育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培养学生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情感
北师大版教材第19章专题阐述了生物的生殖和发育这一有关生命延续的基本特征。“我从哪里来”是学生小时候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他们渴望了解自己的出生之谜。所以,本章教材在第1节首先讲述人的生殖和发育。“新生命的孕育”这部分内容让学生认识到人的由来,从而理解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最优秀的个体。生命来之不易,非常珍贵,值得人们去珍视、善待。此外,本节教材的“小资料”介绍了人体受精、早孕危害、避孕等性知识,有利于帮助学生健康地度过青春期。第19章第3节呈现的内容是植物的生殖方式。学生通过学习绿色开花植物的繁殖过程,懂得被子植物的繁殖要经过开花、传粉、受精的过程,才能结出果实、产生种子来繁殖后代,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如花的雌雄蕊受伤或未传粉,就无法形成种子。学生初步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才能珍爱、珍惜生命。教师可以利用这些知识让学生体会到生命在大自然中孕育与生存的不易,引导学生去体会生命从开始孕育到最终诞生的艰难过程,进而培养学生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人文情怀。
1.2 利用生态学知识,进行生态伦理教育
教材基于对生命伦理的广义理解,在第23章“生态系统及其稳定性”中,渗透了着生态伦理、环境伦理教育。第23章第4节提供了一份资料:位于北美的凯巴森林,原本是一片和谐安详的景象,印第安人和各种生物在这片森林中和谐地生活着。后来,凯巴森林被列为国家禁猎区,政府严禁在林区内捕杀黑尾鹿,却允许猎人捕杀以黑尾鹿为食的野兽。30年后,凯巴森林失去了往日的宁静,面目全非。学生通过寻找凯巴森林变迁的原因,对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有限的自我调节能力进行了分析。正是由于人类的不恰当干预打破了凯巴森林的安宁,使得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受到破坏,然后进一步分析生态失衡的其他因素,主要原因是人类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如森林被砍伐,草场遭破坏,导致土地荒漠化,从而造成全球性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地球所能维持人类生存的能力正在衰减。愈演愈烈的环境问题必须要引起人类足够的重视,由此教师要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意义。
1.3 正确的认识和应用生物技术才能为人类造福
随着科学水平的飞速发展,现代生物技术在向人们展现美好未来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伦理难题。例如人类已经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利用基因工程改造生物的性状,甚至培养出自然界中并不存在的物种。大量的人工培育会不会影响物种的发展?是否允许人们通过改变基因来选择自己喜欢的的性状,甚至根据自身愿望来选择未出世孩子的特征?……这些问题都促使教师在教学中需要对学生进行生命伦理教育。
现代生物技术种类繁多,原理复杂,对于初中生来说,难度较大。因此,第25章“生物技术”仅选择转基因技术和克隆技术。“克隆技术”部分的教材内容从“寻找科学家培育克隆羊‘多莉’成功的奥秘”的活动入手,使学生对克隆技术有所了解,接着阐述了克隆技术的应用意义,但克隆技术引起的伦理之争是存在的事实,如克隆哺乳动物家族的日益壮大让“克隆人”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教师也可以就此让学生展开讨论:“你赞同克隆人吗?为什么?”这些道德评判对于培养学生面对生命伦理的独立思考、形成自己对生命伦理的独到见解大有裨益。
2 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生命伦理观念的方法
北师大版初中《生物学》教材中的生命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呈现形式多种多样,有助于教学形式的多样化。教师可采取讲解、讨论、实践活动、角色扮演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不仅使学生在接受生命伦理教育时不会感到枯燥和乏味,还可突出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自然融入伦理冲突,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
2.1 课堂教学是进行生命伦理教育的主渠道
生命伦理教育的教学过程不单纯是传授知识的过程,更倾向于塑造人格的过程。因此,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在让学生了解有关生命科学知识的同时,引导学生进行课堂讨论,是道德观念培养和形成较好的途径和办法。如第25章第2节介绍了转基因产品带给人们巨大的利益,同时又质疑“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引起中毒或过敏反应,转基因生物或其他产品对其他生物或生态环境是否构成潜在的不利影响”,要求学生就此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使学生懂得现代生物技术手段带来的利害得失需要权衡,有利于学生对生命伦理的认识逐步趋于规范和理性。
2.2 联系生物学知识、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是进行生命伦理教育的良好途径
课外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过程中不断地思考并获得亲身的感悟。生命的成长需要生命本身的体验,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获得,只有亲身体验的东西,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获得。例如,在学完“植物的生殖方式”一节之后,笔者利用我校科技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培育植物来体验生命的历程。当学生看到自己亲手播种、施肥和精心呵护的植物由小长大直至开花结果时,他们不仅取得收获满怀欣喜,更在这个过程中知晓了生命的萌芽、发育、成长的不易,感受生命受损的痛苦,从而推物及人,敬爱生命之情油然而生。
2.3 拓展其他方式让生命伦理教育更丰富
教材并不是通过简单说教进行生命伦理教育,安排了许多建议活动促使学生透视生命、理解生命、尊重生命。如“写科幻文章――假如地球上没有微生物”、“参加爱鸟周活动”、“角色扮演――研讨动物与人类的关系”等。教材还提供了不少小资料和课外读,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更新了学生的观念。如“慎用抗生素”、“早孕的危害”促使学生善待自己、善待他人;“远渡重洋的屎壳郎”、“加强农药的环境监督刻不容缓”等有利于学生生态伦理观的构建。这些建议活动和课外阅读内容都能提高学生对生命本质的认识和理解。另外,还可以通过举办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活动进行生命伦理观的教育。
3 结语
独立开设生命伦理学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伦理观念最有利,但就我国目前初中的教育教学现状来看,在绝大部分学校中还做不到。因此,生物教师结合生物学教材内容,将生命伦理学的观念自然地渗透给学生是比较切合实际的做法。北师大版初中《生物学》教材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弹性,教师可以针对本地区、本校状况和初中生的年龄特征和知识水平进行课程的再建设,挖掘出更多初中生感兴趣、乐于接受并且能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和动手能力的课程呈现形式,对学生的生命发展给予及时、必要的指导和关怀,把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哲学很好地结合起来在新课程中实施生命伦理教育,对于学生的成长具有很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新教接受美国流行的现实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影响,侧重哲理意义上的探讨,出现现代派自由神学和福音派自由神学;麦金托什 (Douglas Clyde Macintosh,1877—1948)作为最著名的自由派经验主义神学家,主张神学与哲学并无本质区别,神学体系可在宗教的传统资料基础上确立,并应成为一种反映现代科学精神的神学;神学应成为一种价值研究的学科,应基于对价值与实存事物关系的关切,指明上帝促成人趋向正义的目的由神学来完成。麦氏的继承人魏曼更进一步主张用杜威(John Dewey)的实用主义改造神学,认为科学的进步是上帝在冥冥之中的神圣旨意与对人世历史的拯救安排。社会福音派之父格拉登(Washington Glsdden,1836—1918),一生致力于将神学思潮扩大为一种社会向善运动,带动教会信徒把焦点转向社会伦理。对此,饶申布什(Walter Rauschenbusch,1861—1918) 的工作为这段历史写了重重的一笔。饶申布什认为,上帝之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只有在人的不断努力下才能逐渐得以实现,只有人是历史的主人,上帝托付于人的事业很伟大、很艰巨,为了完成这些使命,上帝已把很多权柄交付人类自己,只要为了地上的荣耀,人有权力改造社会与自我,包括探索生命。人世不可能完善,人有责任不断增长这种完善 。这就预示了生命科学的合教义性。
欧洲危机意识的形成,造就了危机神学的诞生;这种呼唤是由克尔恺郭尔(S?ren Kierkegaard,1813—1855)和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1900)的思想理论学说与施本格勒(Oswald Spengler,1880—1936)、汤因比(Arnold J.Toynbee,1889—1975)等人的历史哲学体系的协奏曲完成的。因愤世嫉俗而反叛时风的孤独的克尔恺郭尔,用“人类的双翼”鼓动后人勇敢飞翔,他坚持“只有通过生活,基督教才能得到传扬” 。一个本来名不见经传的乡村小牧师,就是插上了这付美丽的双翼,以一部丰碑式的《教会教义学》,拯救了危机中的新教神学。他就是卡尔巴特 ,他用《罗马人书注释》完成了神学史上的哥白尼式的转折;他的危机神学和后来的辨证神学坚定地捍卫了《圣经》的本真性,而激烈地批驳了一切以虚假的骗术对教义的歪曲,劝说破除人为树立的偶像迷信,回到圣经的本源去,不要轻易听信人为的恐吓与宣讲,并使基督徒敢于用自己的灵性在上帝面前知信经文,亲自感受生活的现实需求、价值观和由个人判断“允许是否正当”;他揭露了教会中的伪善,使神学伦理学得以重生;他这种充满激情的教诲感染了许多科学家与医生,这种叛逆与反思精神,催生了美国生命伦理学先驱者的思想萌芽。正如阿尔伯特R琼森指出:
“在对新医学评论运动的推进中,几位教义学神学家(其中,如天主教的卡尔拉纳和新教的卡尔巴特)具有广泛和重要的影响。”
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新教神学形成的世俗神学、新正统神学和生存神学三大思潮,其中世俗神学以一种非宗教的解释和“上帝死亡论”而引起西方思想文化界的一次广延的世俗神学运动。生命伦理学开创者们结合生物医学的发展最先运用这种思想方法考察生命与死亡问题,借对传统神学教条的否定之机,确立世俗生命伦理观念;重新确立进化论、酝酿拒绝治疗和选择死亡以及强化病人权利意识。因反纳粹暴力终被杀害生性刚烈的朋谔斐尔 (Dietrich Bonhoeffer,1906—1945)呼吁,世界已进入全无宗教的时代,基督教应重视《圣经》启示的“行动与存在”的本质,而不是宗教外衣,基督要重新赢得世界就必须进入当代社会,面对现实生活,使神学变革成一种“非宗教地信仰上帝”的中介。上帝之死派神学使神学成为一种世俗哲学与伦理学,使一些激进的神学学者开始介入社会生活,参与科学哲学与科学伦理学的研究;而美国新正统派神学对人性、赎罪、正义与互爱的论证被拉姆塞、弗雷彻医学伦理学理论支柱之一,他们在论述医患关系、把病人作为人而不是工具的讨论中直接引用了许多尼布尔兄弟的语言。 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有一个渊源,是出于基督教思想家的边缘体验与感受,来自于社会和高新生命技术中对人的异化和生存方式的变革。科学化的“非在”与自我迷失迫使人必须探究人生存的本质。宗教的个我性和人的自由生存的概念是布尔特曼 存在主义神学的基础,在与海德格尔结识以后,布氏的神学即人学的体系基本形成;人的生存作为与上帝平等的神学椭圆体的两大焦点之一,给医学以最高的宣教地位。他果敢地批评《新约》的神迹观念,用非神话化来解读圣经经文,把现代医学与神学予以精妙的结联,他写道:
“……用现代医学和医疗手段来治病康复的同时仍相信新约中的神灵和奇迹世界。……谁若觉得他能为了自己的缘故去这样做,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他宣称此举乃是为了保持基督教信仰时,实际上他已经使基督教的宣道在当代无人理解、不再可能。”
生命伦理学诞生之初,给人以深切记忆的是保罗蒂里希 的生存神学理论对尚在摇篮中培育的这一新学科注入营养的过程。尽管至今还没有哪一位史家为这位本来是随军小牧师的人撰文,以记录他对生命伦理学学科诞生的特别贡献,但写家们还是被其后来令天地震惊又体恤人心的呼唤所折服。20世纪两次涂炭生灵的世界大战使人类这一实存者,在“非在”的经历中被腥风血雨所包围,人类在孤寂、虚无和死亡的威慑中感受生命的脆弱、轻浮与爱的虚伪。作为海德格尔的忠实朋友,蒂利希挑明了人的真实存在不过是一种有限生存,其特点就是感受到与其本质存在的一种疏离或异化。异化即人与“存在”(Sein)的分裂,“由此不仅疏远了其存在的基础,脱离了人生的根源和目的,而且还与其自我本真及其同胞相分离——此乃《圣经》关于“犯罪”、“堕落”的存在论意义。” 生命进入一种有限、相对的状态,这就形成人的无限的焦虑,而宗教是人的终极关切,透过死亡才能认识人存在的价值,使上帝与世界相联结是神学的任务。对人的精神的问题、病理性焦虑、生命力与健康的探秘,使蒂氏逐渐开始关涉医学和神学的关系。他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神经症因素,而疾病所同时具有的生理与心理的双重原因使神学与医学融合,“越来越多的医学代表人物特别是精神治疗的代表人物产生了和哲学家与神学家合作的要求。” 在处理医学中人际关系中的复杂问题时,要用伦理学的生机论解释所包含的真理,那就是美德;过分道德主义和生物学观念都会曲解人的完满性,只有神学的宽恕可以给病人以自由、勇气和精神。蒂利希提示,在解释人的存在的问题上,神学与医学一起进入哲学,神学家与牧师急切地寻求与医生的合作,结果产生了多种制度化的形式。他强调:
“牧师的功能既包含他自己又包含医学的功能。两种功能并不是绝对地只为那些在职业上发挥该功能的人所专有。医生,…….无疑能把存在的勇气与自我承受存在性焦虑的力量结合起来。在这样做的时候,他并没有变成牧师,并且他也决不应尝试去代替牧师,但他可以成为对终极自我肯定有所帮助的人,因而也发挥着牧师的一种职能。……牧师绝不应追求成为作为牧师的医生,尽管他可以对身心发挥治疗作用并帮助消除神经症性质的焦虑。”
临床伦理学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医患关系问题,医患关系是人与人、人心与人心、人的精神与人的信仰以及上帝关爱和属灵人之间沟通的结构。蒂氏专门对这一生命伦理学主题进行论述,指明应通过感化去帮助病人,“反省自新”对医学是必要的,医学重新发现它的作用;疾病,无论肉体还是精神的,都是某种分裂,而“感化在医患关系中是积极有效的,无论它是由医生还是牧师进行的。”
19世纪曾占主导地位的新教神学体系进入后现代以后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崩塌与解构,神学的荣落预设了人类精神的危机。历史把这个拯救的使命让渡给伟大的管风琴手、神学家、医务传道人和生态神学的创立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他强调;耶稣的价值在于他有一种强大的精神之流,流经我们的生活和我们所处的危机四伏的世界,但我们已经固化的观念却必须经过真理的检验,我们对于生命的敬畏其实是对基督救恩的回报,“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 时评家皆认为施氏是一位生态主义者,其实他对于生命与人的深刻关注是一般人无法理解和认知的,他所划定的生命是一种肉身与灵性的完整的生命,是宇宙间惟一精神的载体和心志的标识,他将对神学教义、康德哲学伦理学的精髓、德国古典音乐的硕美心蕴以及对医学的了悟,全部落华于对人的彻底关照和终极眷顾之中;他所创建的生态神学、医学神学关系支撑了生命神学大厦。人类历史上难有后人,能如此透悟人性、人类、人生、人体和人心,并以具体行动和亲历的实践以及精湛的多学科综合研究,求证耶稣存在的时代意义,同时启示人们跟从无名圣者召叫的现实可能性。
生命伦理学与当现代神学融构,是后现代生命科学进程中的必然;人类已经历的历史只给我们提供走入未来的质料,而不应该成为应许的律令。对此,不可忽视的是潘能伯格 的艰苦而卓越的贡献。潘氏握持特有的哲学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从黑格尔历史主义理性哲学中找到神学与现代知识状况、多元文化处境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形态结联的思维路径,他以人类学作为基督教神学的对话者,回应人类历史中可能发生的事件;他指出,历史乃神启逐渐展示的过程,我们怎么可能回答一切从没有发生的事实呢?“什么东西有朝一日将作为现实符合这些应许的讽喻性语词,我们还不知道。” 除非我们自己复活,我们其实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化俗为民的是,耶稣自己就是应许,就是新传统的内容,神学应告诉人类并指导人们向上帝的未来开放;他预见,面对新的世界,我们没必要去担忧,上帝仍然可以通过爱的关照为人类开启未来。这个思想,给生命科学新技术以极大的空间,而且提醒我们:不必纠缠于保守主义的神学桎梏内,耶稣的生命都可以复活,我们只要付出同样代价也可得永生。他强调:“人不仅改变着事物,而且也由此同时改变着对自己的本质做出判断所依据的尺度。” 生命科学的真正本质在于可能发生一系列无法预见的新东西,很多人一直可笑、无奈、幼稚、苍白地批评各种新技术,不是积极地、宽容地善待科学家,把伦理学变成沙质的路障,穷极其所能,百般挑剔与鞭鞑,伤彼人而百哀,贪玄学之巢臼而不可自拔。自然、科学与历史应以大心、大爱、大化于人、于神,伦理学和神学应采宁静开阔、和谐舒徐,万族才得以欣如,人才得以游息其间,勃兴而祥瑞。潘能伯格对人的科学赞美的同时,以机警的语言告诫:
“……这种新东西要到未来才见分晓,他常常足以破坏人们的一切计划,但也会幸运地向好的方面发生令人惊喜的转变。希望恰恰就是针对未来事物中的这种新东西的。……希望正是在推测停止的地方开始的。……人的使命的无限性,人的彻底的开放性,不断地推动着他敢于面向未来,并希望从未来得到一个狂热的实现。”
如果认为生命神学就是神学与生物医学的相加,那就是一种极大的误会;由于误会使我们与真理擦肩而过的事对人类来说因司空见惯,故并未受到多少指责;但由此延误了科学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程倒真是值得冷思。对此,哲学家和神学家肩负的责任更大。出于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很少有人像怀特海 能自如地把宗教神学和科学现实有机地联成一体,他和他的思想遗产对人类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也是生命神学的精神渊源之一。怀特海曾以探究科学与宗教的互补为方向,一生尽其所能,表现严格的科学论证精神与深厚的宗教神秘情感的精妙结合,他反对用科学人道主义或科学人文主义取代宗教,尝试用改革宗教以适应日益变换的科学新世界。怀特海认为,肉身是环境更本质的组成部分,人在破坏脱离肉身的同时必须维护灵魂的明晰性。“灵魂生活的机遇是由他在环境中的在场构成的。尽管这些灵魂机遇实质上就是无,但是对宇宙之极为丰富的领悟的统一却是通过肉体的特殊构造才成为可能的。” 如果把肉体的感情决定地作为灵魂的经验,那么人就不可抛弃宗教,现代医学把肉体从灵魂中分开,无法表达求真与求善的完整意志,生命伦理则正是由神学导入灵魂的观念,在审美的经验中实现科学、宗教、伦理的综合;“人若没有宗教则失去了乐观主义的基础,人生偶尔欢娱就恰如瞬间闪光、照出其巨大的痛苦和悲哀。” 科学不过是宗教的另一种形式,生命只有在过程中才释放出上帝赐予的有限的能量。怀特海用笛卡尔和休谟通过人之主体可窥见实在的最基本特性的观点,把人的道德、宗教情感和科学结合起来,他强调科学中形而上学的重要价值,并指出,一切科学都必须以一种合适的宇宙论为基础,所以任何科学都应以形而上学为潜在的前提。他提出的物质极和精神极以及变化中有永恒的学说都给人的生命以发展的定义,从而使生命神学有了依属,上帝本体、宇宙过程、爱为最高价值等思想成为临床神学的基石。
生命神学与过程神学存在一种血缘关系,是出于上帝对世界和被造物温柔关怀的判断,上帝的后现本性 决定了他必然使用广义相对论来引导这个多元的世界和世俗的生活。小约翰B.科布作为第三代过程神学的代表,继续其师长怀特海与哈茨霍恩对上帝语词无所顾及地颠覆,他继续否认作为宇宙道德主义者意义的上帝存在 ,为人的解放和自由之路开启了牢狱的窄门。人类可以在自我管理的规范内享受上帝赐予的万福,并用劳动创造新的生活。有了这个信仰与理性认知,科学可以在神性的照耀下,享有各种权力,科学家也可以丢掉顾忌勇往直前。科布 认为,享受是一切活的存在的特征;过程神学也为对人体重要性的广泛体认提供了本体论依据,提出人的肉体享受的现实必须给以承认;生命必须不断改变,它引起科学观念的变化;基督教对肉身的压抑与人的灵性选择差异、与有价值的历史与自然的二元论有关,既不可抹杀人的精神又不可忽视肉身的欲望。在寻求人类—自然进步形式的探索中,科布与他的忠实的同伴格里芬从生物的命运发现生态的和谐与神学超值评价的关联,认为科学必须尊重人神共同的经验以促进历史的进步。他指出:
“重新获得与肉体节律相关的一种和谐,乃是达到与总的自然节律相和谐的一种途径。这种和谐可以支持、更新和改造那种首先通过对肉体享受的压抑而获得的灵性的高级形式。”
如果人类的肉身被现代科学所改造,他的灵性是否还在选择上帝,或是在可观的生命科学技术发展的今天,人类就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天国,这个后基督时代,如何获得上帝的应许。对此莫尔特曼 伸延了布洛赫 希望哲学,把未来作为超越性的现代范式,回答康德“我希望什么”,从而针对世俗生活建构希望神学。希望的逻辑结构特点是对既定的现实发出挑战,同时预料和创造一个新的历史,科学的进步产生了关于开放的未来的一系列新观念,基督教应适应世俗文化的漂变,靠新的神学彻底摆脱传统的束缚。希望神学的伦理学可以成为生命神学的理论来源之一,首先应促使人类应积极地进入社会,参与社会变革;其次,如何从上帝的概念引申出关于人性的悲惨命运;最后,是教诲人如何朝着灵恩和圣灵的经验迈进 。复活、十字架与灵恩是我们全部的希望;面对人的肉身的死亡和世界之末日,必须重建新的王国,人类的明天更加光明。末世主义给了基督教以最大的机遇,上帝之国就在人间,就由人类来把握。莫尔特曼认为,旧约的出埃及记和新约的复活,都是应许,应许原则是基督教最后的原则。爱是一个永恒,应许是一个现实;没有应许就没有人类的一切可能的行动;应许成为我们的具体生存实践。生命伦理学是以应许原则作为“应该”的,没有应许就没有我们希望的伦理。希望指向死者的复活、永恒的生命、爱和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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