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孝的作文十篇
关于孝的作文篇1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片孝心动天下。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对母女去滑雪时,突然遇到了雪崩,她们只好原地不动,等待救援部队的援助。她那困在雪地里的女儿因饥饿和劳累而昏迷不醒。由于她们穿的都是浅色的衣服,救援部队几次经过,都没有发现她们。当她醒来的时候,才知道母亲为了救她,毅然用刀割开了左手的动脉,在雪地里爬行了几十米远,在母亲生命终绝的那一刻还在爬行,一条长长的血路使救援部队发现了她们。
她过去一直认为作为清洁工的妈妈是卑微的,现在才知道。是平时言语不多的母亲用鲜血把自己救了,母亲那平凡又娇小的身躯里,却蕴含着那么伟大,无私,一丝不苟的爱。
同学们,我跟你们说这些只是想让你们都能好好的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份母爱,都能够趁自己父母还健在的时候,好好孝敬他们,让他们快乐无忧的过日子。不要因为他们不满足你的希望而说:“废物”不要因为他们的叮咛教诲不停时而说:“烦死人”;也不要在他们需要我们的时候而不闻不问,有意躲开。更不要挥起你的拳头去对待他们,虐待他们,即使父母做得不对,有时说得过火,我们做儿女的都要体谅他们,尊敬他们,如果你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的话,能指望你去孝敬谁呢?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我们做儿女的,穿的用的都是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衣服上的每一根丝线,都渗透着父母的汗,父母的血,都寄托着父母的殷殷祝福和企盼。
关于孝的作文篇2
(一)当代孝廉文化的本质
当代孝廉文化的本质是以德养廉。中国传统文化非常注重孝道的培养,认为“孝”是“德之本”、“仁之本”,不孝是万恶之源,只有行孝之人才可能厚德、行仁,才能将对父母的孝敬、对兄弟姐妹的孝悌和对朋友的关爱推广至对子民的照顾中,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就是孔子说的“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1]。与贪腐蜕化相对应的“廉”,最早出现于《仪礼•乡饮酒礼》“设席于堂廉东上”一语,指“有棱角”之意,引申为人具有刚正不阿、品德清正等高贵品质,后指为官清廉。荀子所说的“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情操”[2]就是中国古代“廉”的诠释。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和“廉”都是高尚的道德品质,所不同的是,“孝”是“德”的核心,“廉”是“德”的外在体现。即中国传统文化认为,通过孝道的培养,能提高人的道德修为,从而间接促进廉政的施行。换言之,“孝”是“廉”的前提,“孝”能促“廉”;“廉”是“孝”的一种体现,“廉”是“孝”的升华;“孝”和“廉”的转化媒介是“德”。这种思维方式应用到当前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就是通过引导党政干部树立科学的价值观和事业观,用对父母的孝促进廉洁行政,用廉洁行政体现对父母的孝。
(二)当代孝廉文化的内涵
当代孝廉文化是根据当前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和任务对中国传统孝文化中蕴含的以廉洁从政为价值导向的因素的现实转化和解读,通过引导党政干部树立科学的孝廉观,达到以孝促廉、以廉行孝、孝廉双馨的目的,是当代中国廉政文化的一个方面,具有丰富的内涵。第一,自重自爱。“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3]意思是说,人的身体四肢和毛发皮肤等都是父母给的,不可使之随意受到伤害,否则父母会因疼爱子女而伤心,是不孝的开始。其实质是强调子女要爱惜自己,不要让父母为自己的身心健康担心。反腐败是党和人民矢志不渝之事,腐败分子一旦被查处,不但前程尽失,还要遭受牢狱之罚,连累父母担心,是大不孝。反之,廉洁行政就是对父母尽孝的一种体现。第二,爱岗敬业。先秦儒学认为,不同职业的人行孝方式有不同,即庶人之孝,忘躬耕之劳;大夫之孝,尊仁安义体不亏名不辱;仁君之孝,则德教加于四海。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人要爱岗敬业,工作勤勉,这对于父母而言,就是行孝。党政干部是受人民委托代为行使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权力的公职人员,其执掌的权力来源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党政干部必须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奉公守法,反腐倡廉。这是公务员的本职所在,做到了这一点,亦是孝敬父母的一种体现。第三,建功立业。《孝经•开宗明义》中提出:“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3]事亲,即侍奉父母;事君,即效力于国君;立身,即建功立业,功成名就。这句话是说,孝敬父母具有层次性和阶段性: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是建设国家,最终是要建功立业。换言之,在中国传统文化看来,为人子女若只侍奉父母而未能建功立业,就没有做到“孝”的极致。新中国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建立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并最终要步入共产主义社会。这是一项伟大的事业,是党和人民的自主选择,要靠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来实现。党政干部代表最广大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权力,实际上也在进行着一项伟大的事业。作为人民的公务员,只要兢兢业业、清正廉洁,就是在用实际行动为这项伟大事业贡献力量,就是对父母行孝的一种方式。第四,品行高尚。《弟子规》有言:“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4],《孝经》也明确提出:“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3]。为人子女若品性败坏,父母也会因此受人羞辱,这是最大的不孝。腐败是腐败分子贪欲的外在表现。在中国文化看来,腐朽思想、贪欲是不德、不仁的一种表现,是父母教化无方的结果。试想,让年过半百的父母因自己的贪欲而背负骂名,受人羞辱,岂不是最大的不孝?综上所述,对于党政干部来说,除了在物质上赡养父母、在情感上关心父母、在精神上爱戴父母外,孝敬父母的真谛更在于在实际工作中践行遵守爱岗敬业、执政为民、反对腐败、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等基本准则,也只有践行了这些准则,才是真正孝敬父母。
二、构建当代孝廉文化的基本原则
唯物史观认为,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经济基础决定,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积极构建与当前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相适应的当代孝廉文化,既要深入发掘中国传统孝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也要与当前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任务和党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思路相适应,进一步提高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党的廉政文化建设思想是孝廉文化建设的精神指南
廉政文化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反腐倡廉惩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保障地位。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反腐倡廉精神,扎实推进和完善惩防体系发展,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监察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0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等做了要求,明确提出:“廉政文化建设,面向全党全社会,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为根本,以廉政制度和规范为支撑,以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产品为载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党的十报告再次提出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在当代孝廉文化建设中深入贯彻落实党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就要合理扩大孝廉文化的宣教范围,丰富孝廉文化的宣教内容,发展孝廉文化的宣教载体,创新孝廉文化的宣教形式,使当代孝廉文化建设与党政干部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的反腐倡廉意愿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衔接,在全社会形成高尚的孝廉氛围。
(二)全国各地廉政文化建设实践是孝廉文化建设的借鉴和参考
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已经有了初步发展。概括起来,有理论宣讲、工作报告、红色旅游、观看宣教片等多种形式。湖北省十堰市、孝感市还分别于2011、2012年举办了相关的学术论坛,深入发掘中国传统道家文化和孝文化中的廉洁元素,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廉政文化的内涵。值得注意的是,孝廉文化理论和实践建设在部分地区和单位也获得初步发展。如广东省南雄市委认真开展以孝促廉活动,并将“孝”的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还有少量理论刊物和读物出版。这些实践不但侧面证明了积极构建当代孝廉文化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新发展大有可为,也为孝廉文化建设提供了经验借鉴和实践基础。综上,积极构建与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相适应的当代孝廉文化,就是要以党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精神为指导,以中国传统孝文化中的廉洁因素为理论资源,以当代中国孝廉文化建设经验为借鉴,以当代中国党政干部面临的“孝”与“廉”的思想冲突为现实关照,用马克思主义文化观解读孝和廉的关系,帮助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孝廉观,实现以孝促廉、以廉行孝、孝廉双馨。
三、当代孝廉文化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方面,当代孝廉文化在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布局中处于基础性保障地位。孝廉文化反腐倡廉作用的发挥,除了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廉政文化建设基本特点和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基本规律外,还必须从孝廉文化的自身特点和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出发,将孝廉文化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最终实现以孝促廉和以廉行孝,孝廉双馨。
(一)将当代孝廉文化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提高党政干部从政道德修养腐败是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交互作用的结果。良好的从政道德修养是弱化腐败动机的第一道屏障。通过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政干部的从政道德修养是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做法。将当代孝廉文化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的价值在于,它不但能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为当代孝廉文化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载体,而且能借助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提升反腐倡廉教育效果,逐步形成以孝促廉、以廉行孝的长效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新发展。
(二)将当代孝廉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反腐倡廉实践表明,一些党政干部之所以会陷入孝、廉的思想冲突难以自拔,既有自身廉洁从政道德修养不高的内因作用,也有亲朋好友个人品德不高的外因作用。尤其是具有血缘关系的至亲的思想和行为,对党政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具有重要的正面促进或反面阻滞作用,甚至被一些行贿人利用,作为拉拢腐蚀党政干部的突破口。因此,建设当代孝廉文化反腐倡廉作用的长效机制,就必须将孝廉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在全社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培育知荣辱、讲正气、倡廉洁的良好风尚,为党政干部践行以孝促廉和以廉行孝奠定情感和舆论基础。
关于孝的作文篇3
论文摘要:我国孝文化内涵丰富,经历了不断变化,对今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仍有借鉴意义。本文指出对待孝文化应抛弃糟粕,吸取精华,进而丰富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尤其是青少年中,发扬孝文化,宏扬传统美德,促进现代家庭社会的和谐发展。研究孝文化,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也可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完善与发展。
一、我国孝文化的来源及涵义
(一)孝文化的涵义
我国孝文化历史悠久,形成发展过程复杂,内容不断变化。据记载,孝字最早出现于《尚书·尧点》,“克谐以孝。”《尚书》以后的文献中对孝的记载很多,最早对孝作出解释的是汉代的许慎,他在《说文解字》中提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可解释为奉养和服从父母。孝在西周至春秋之前,其初始是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善事父母一经产生便成为了孝的基本涵义。狭义的孝即孝的基本含义,是指子代对父代和祖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表现。这里的情感和行为是自发的、朴素的。广义的孝既是指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也指被泛化到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孝孝的基本含义是对父母的赡养和顺从,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伦理规范。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的含义却远远超出家庭伦理的范围,它有一个由家庭逐步扩展到国家和社会的过程。孝文化是指一切有关“孝”的物质、精神和制度等的总和。“中国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当代孝文化是对传统孝文化批判性的继承。
(二)孝及孝文化在我国历史上的发展
“孝”应是由周人先提出,在周展。西周时期,“孝”扩张为伦理政治范畴,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周代的“孝’,字从“考”、从“子”,强调父子相承,表现了男子在生育中的独尊地位。在周代孝的发展步入了成熟期,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观念。春秋战国之际,“孝”的含义有一个重大转变,这就是由西周春秋之尊祖敬宗,向善事父母的转变。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接过了“孝’,把它作为自己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孝”之所以能得到儒家的看重,是因为儒家学说的思想基础就是原始的男性生殖崇拜文化。儒家经典论及“孝”时,几乎都以“善事父母”为核心。
汉代在中国历史上以“孝治天下”而著名,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并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孝观念渗透到汉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由此,孝道发挥着对家庭和对社会的双重功能,以及协调两方面关系的功能。可以说,汉代的孝道思想,通过对前代孝道思想的继承、改造,完成了由奴隶制型向封建制型伦理观念的转变。如果将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学说看作是由传统家庭人伦思想向社会政治思想在理论上的完成的话,那么以“孝治天下”成为汉朝统治者实现这种转变在实践上的完成。《孝经》的推广、传播,成为实现这种转变在教育上的完成。
魏蜀吴晋等王朝仍“以孝治天下”相标榜,孝治为各朝治国之本。统治者以封建法统对忠君孝亲加以维护,法律规定“存留养亲”、“冒哀求仕”以强制力量鼓励、约束人们尽孝。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昌盛时期,伴随政治上的统一和稳定,封建宗法专制的加强,封建经济和文化得到高度的发展,统治者继续用政治手段强化孝道。隋场帝继续实施“举孝廉”的制度。唐代还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化孝道。
宋明时期是儒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北宋中期,张载、“二程”大力阐发孔孟孝道观。张载对孝作了更深层次的引申。人都是天地的子女,百姓万民都应看作兄弟,万物应看作朋友。君主是天地的长子,大臣是长子的管家人。孝的原则被说成宇宙的最高原则。一切违反孝的行为都是不忠的。把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与家长为核心的小农经济社会有机地统一起来。君权神权合一,宗教与政治合一,从而完成封建社会宗教神学体系。理学强化维护忠孝之封建纲常给社会带来双重效应。一方面人们的忠孝意识和民族气节,宋元时期确实得到发扬。另一方面理学给孝道加入了很多分裂人格、窒息人性的观念,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父子、君臣、夫妻关系由最初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并提,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最后被演绎成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愚忠思想。这说明随着封建专制的强化,孝的内涵被严重异化。
辽宋夏金元时期儒家“忠信孝梯”道德观念逐渐深入各民族中。辽太祖建孔庙,金章宗命臣下学《孝经》、《论语》等儒家经典,并以孝义作为任用官吏的标准。元代重视孝道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在孝道的宣传上有所成就。在民间影响巨大、流传甚广的《二十四孝》始成于元代。《二十四孝》流传对社会人伦秩序的维护起了重大的良性作用,但也扭曲了人们“孝”的观念,从而导致了“愚忠”愚孝”现象的发生。自元代之后,由于“二十四孝”的广泛宣扬和提倡,不近人情的愚孝行为,在民间社会也时有发生。
五四时期对孝道的基本态度是批判,批判主要是适应了当时社会变革的需要,对于反封建和思想解放,发挥它的历史启蒙作。批判的同时,五四时期的思想家们对建立现代新型父子关系提出了关于父子平等、解放子辈、变恩为爱、变权为责等建设性意见,这些关于新型代际和父子关系的新的伦理观,奠定了现代代和亲子关系的思想基础。这些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性解放,男女长幼平等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以后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接受。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系统地清理了“文革”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实行拨乱反正,继承和发展了过去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孔子学说的正确认识。进入了真正科学认识与评价儒学的新时代,对重建新型孝道开始了探索。
二、当前孝文化的缺失
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多元、价值取向多样交融碰撞之际,不少人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有些青少年缺乏孝敬父母的观念意识,有些青少年缺乏感恩的心,有些青少年缺少孝敬父母的实际行动。道德失范成为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障碍。所谓道德失范,主要是指在社会过渡或转型时期所出现旧有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等日趋崩溃,而社会所需的新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从而导致社会的道德真空状态。照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看来,养老的问题必然落在子女的身上。然而正是在这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目前社会中存在种种不孝的劣行,如不奉养父母,老人孤苦伶仃,无家可归;剥夺父母,不仅不尽赡养义务反而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现象,在全国各地仍不时发生。近几年来“遗弃双亲”、“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数千年来始终以孝文化著称的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竟出现了这种儿女随意遗弃年老父母的与孝文化大相径庭的现象,确实让人吃惊。
三、传统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一)为现代家庭美德建设提供丰富的内容
赡养父母是现代家庭美的要求,然而在一些家庭中,有的成年子女以反对封建孝道为借口,虐待父母,遗弃父母,这是极端错误的。封建社会曾把赡养父母涂上一些神秘色彩,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剥去“孝”字上的虚伪的外衣,发扬亲子间真诚的爱。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母有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尊亲敬亲是现代家庭美德的基本内容。随着当前我国现代家庭格局的核心化、小型化发展趋势,养老敬老问题更加突出。敬亲,并非顺亲。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亦不例外。我们今天讲尊亲敬亲是以平等为前提的,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做为晚辈,不是绝对的服从长辈意志,而是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感情。为人子者不仅要在物质上自愿地赡养父母,而且基于多数老人有自己的物质保证,更应注意精神上的赡养,给予父母更多的关心和敬重,让他们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在现代家庭中,做子女的应该使父母得到精神上和情感上的慰藉,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精神赡养”是“孝”的较高层次的内容。敬爱父母应该是子女发自内心的一种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在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老人最需要的是子女对他们的精神赡养。因此,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可以说是子辈对老年人最大的人文关怀。即使将来生产力发展了,敬老孝亲仍然是我们应该继承的家庭美德。
(二)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丰富了公民和家庭道德教育的内容。提高公民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为构建与培育当代孝文化良好氛围提供载体。儒家孝道强调孝是道德之本,是提升个人道德修养的根本和关键,认为个人道德的提升除了外在的教化外,还应在实践中通过自律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首先,公民通过“内省”提高自我修养。有助于推动现代家庭美德建设,以培养合作精神和责任感。要求以儒家孝道来规范家庭成员,让家庭中每个人特别是子女知道自己对家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父母不溺爱子女,不要把所有的事情包下来,要让子女做他们该做的事情,让他们知道自己对家庭同样负有责任和义务。,当孩子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后,就能与他人合作,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敬老尊老也是人们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
(三)发展孝文化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
关于孝的作文篇4
论文摘要:我国孝文化内涵丰富,经历了不断变化,对今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仍有借鉴意义。本文指出对待孝文化应抛弃糟粕,吸取精华,进而丰富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尤其是青少年中,发扬孝文化,宏扬传统美德,促进现代家庭社会的和谐发展。研究孝文化,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也可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完善与发展。
一、我国孝文化的来源及涵义
(一)孝文化的涵义
我国孝文化历史悠久,形成发展过程复杂,内容不断变化。据记载,孝字最早出现于《尚书·尧点》,“克谐以孝。”《尚书》以后的文献中对孝的记载很多,最早对孝作出解释的是汉代的许慎,他在《说文解字》中提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可解释为奉养和服从父母。孝在西周至春秋之前,其初始是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善事父母一经产生便成为了孝的基本涵义。狭义的孝即孝的基本含义,是指子代对父代和祖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表现。这里的情感和行为是自发的、朴素的。广义的孝既是指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也指被泛化到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孝孝的基本含义是对父母的赡养和顺从,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伦理规范。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的含义却远远超出家庭伦理的范围,它有一个由家庭逐步扩展到国家和社会的过程。孝文化是指一切有关“孝”的物质、精神和制度等的总和。“中国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当代孝文化是对传统孝文化批判性的继承。
(二)孝及孝文化在我国历史上的发展
“孝”应是由周人先提出,在周展。西周时期,“孝”扩张为伦理政治范畴,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周代的“孝’,字从“考”、从“子”,强调父子相承,表现了男子在生育中的独尊地位。在周代孝的发展步入了成熟期,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观念。春秋战国之际,“孝”的含义有一个重大转变,这就是由西周春秋之尊祖敬宗,向善事父母的转变。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接过了“孝’,把它作为自己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孝”之所以能得到儒家的看重,是因为儒家学说的思想基础就是原始的男性生殖崇拜文化。儒家经典论及“孝”时,几乎都以“善事父母”为核心。
汉代在中国历史上以“孝治天下”而著名,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并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孝观念渗透到汉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由此,孝道发挥着对家庭和对社会的双重功能,以及协调两方面关系的功能。可以说,汉代的孝道思想,通过对前代孝道思想的继承、改造,完成了由奴隶制型向封建制型伦理观念的转变。如果将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学说看作是由传统家庭人伦思想向社会政治思想在理论上的完成的话,那么以“孝治天下”成为汉朝统治者实现这种转变在实践上的完成。《孝经》的推广、传播,成为实现这种转变在教育上的完成。
魏蜀吴晋等王朝仍“以孝治天下”相标榜,孝治为各朝治国之本。统治者以封建法统对忠君孝亲加以维护,法律规定“存留养亲”、“冒哀求仕”以强制力量鼓励、约束人们尽孝。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昌盛时期,伴随政治上的统一和稳定,封建宗法专制的加强,封建经济和文化得到高度的发展,统治者继续用政治手段强化孝道。隋场帝继续实施“举孝廉”的制度。唐代还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化孝道。
宋明时期是儒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北宋中期,张载、“二程”大力阐发孔孟孝道观。张载对孝作了更深层次的引申。人都是天地的子女,百姓万民都应看作兄弟,万物应看作朋友。君主是天地的长子,大臣是长子的管家人。孝的原则被说成宇宙的最高原则。一切违反孝的行为都是不忠的。把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与家长为核心的小农经济社会有机地统一起来。君权神权合一,宗教与政治合一,从而完成封建社会宗教神学体系。理学强化维护忠孝之封建纲常给社会带来双重效应。一方面人们的忠孝意识和民族气节,宋元时期确实得到发扬。另一方面理学给孝道加入了很多分裂人格、窒息人性的观念,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父子、君臣、夫妻关系由最初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并提,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最后被演绎成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愚忠思想。这说明随着封建专制的强化,孝的内涵被严重异化。
辽宋夏金元时期儒家“忠信孝梯”道德观念逐渐深入各民族中。辽太祖建孔庙,金章宗命臣下学《孝经》、《论语》等儒家经典,并以孝义作为任用官吏的标准。元代重视孝道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在孝道的宣传上有所成就。在民间影响巨大、流传甚广的《二十四孝》始成于元代。《二十四孝》流传对社会人伦秩序的维护起了重大的良性作用,但也扭曲了人们“孝”的观念,从而导致了“愚忠”愚孝”现象的发生。自元代之后,由于“二十四孝”的广泛宣扬和提倡,不近人情的愚孝行为,在民间社会也时有发生。
五四时期对孝道的基本态度是批判,批判主要是适应了当时社会变革的需要,对于反封建和思想解放,发挥它的历史启蒙作。批判的同时,五四时期的思想家们对建立现代新型父子关系提出了关于父子平等、解放子辈、变恩为爱、变权为责等建设性意见,这些关于新型代际和父子关系的新的伦理观,奠定了现代代和亲子关系的思想基础。这些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性解放,男女长幼平等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以后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接受。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系统地清理了“文革”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实行拨乱反正,继承和发展了过去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孔子学说的正确认识。进入了真正科学认识与评价儒学的新时代,对重建新型孝道开始了探索。
二、当前孝文化的缺失
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多元、价值取向多样交融碰撞之际,不少人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有些青少年缺乏孝敬父母的观念意识,有些青少年缺乏感恩的心,有些青少年缺少孝敬父母的实际行动。道德失范成为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障碍。所谓道德失范,主要是指在社会过渡或转型时期所出现旧有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等日趋崩溃,而社会所需的新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从而导致社会的道德真空状态。照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看来,养老的问题必然落在子女的身上。然而正是在这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目前社会中存在种种不孝的劣行,如不奉养父母,老人孤苦伶仃,无家可归;剥夺父母,不仅不尽赡养义务反而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现象,在全国各地仍不时发生。近几年来“遗弃双亲”、“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数千年来始终以孝文化著称的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竟出现了这种儿女随意遗弃年老父母的与孝文化大相径庭的现象,确实让人吃惊。
三、传统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一)为现代家庭美德建设提供丰富的内容
赡养父母是现代家庭美的要求,然而在一些家庭中,有的成年子女以反对封建孝道为借口,虐待父母,遗弃父母,这是极端错误的。封建社会曾把赡养父母涂上一些神秘色彩,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剥去“孝”字上的虚伪的外衣,发扬亲子间真诚的爱。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母有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尊亲敬亲是现代家庭美德的基本内容。随着当前我国现代家庭格局的核心化、小型化发展趋势,养老敬老问题更加突出。敬亲,并非顺亲。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亦不例外。我们今天讲尊亲敬亲是以平等为前提的,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做为晚辈,不是绝对的服从长辈意志,而是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感情。为人子者不仅要在物质上自愿地赡养父母,而且基于多数老人有自己的物质保证,更应注意精神上的赡养,给予父母更多的关心和敬重,让他们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在现代家庭中,做子女的应该使父母得到精神上和情感上的慰藉,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精神赡养”是“孝”的较高层次的内容。敬爱父母应该是子女发自内心的一种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在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老人最需要的是子女对他们的精神赡养。因此,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可以说是子辈对老年人最大的人文关怀。即使将来生产力发展了,敬老孝亲仍然是我们应该继承的家庭美德。
(二)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丰富了公民和家庭道德教育的内容。提高公民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为构建与培育当代孝文化良好氛围提供载体。儒家孝道强调孝是道德之本,是提升个人道德修养的根本和关键,认为个人道德的提升除了外在的教化外,还应在实践中通过自律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首先,公民通过“内省”提高自我修养。有助于推动现代家庭美德建设,以培养合作精神和责任感。要求以儒家孝道来规范家庭成员,让家庭中每个人特别是子女知道自己对家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父母不溺爱子女,不要把所有的事情包下来,要让子女做他们该做的事情,让他们知道自己对家庭同样负有责任和义务。,当孩子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后,就能与他人合作,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敬老尊老也是人们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
(三)发展孝文化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
关于孝的作文篇5
【关键词】孝道文化 核心价值体系 公民人格 民族凝聚力
孝道文化的溯源和本质特征
“孝”字最早出现于甲骨文,上部为“老”,下部为“子”,可按其象形会意,表征老人与青年晚辈的和谐,是一种人类对于自身命运的感怀,一种年轻个体对年老者无微不至的关怀。其起初的含义与当今的含义差别较大,作为伦理概念的“孝”正式提出于西周时期,其基本含义为尊主敬宗和传宗接代。就尊主敬宗而言,其尽孝方式主要为祭祀,在宗庙通过奉上贡品以祭祀祖先,求得祖先或神灵对现世的保佑。当然,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其对象非在世的长辈而为逝者。就传宗接代而言,当时西周流行朴素的信仰,崇拜祖先就是将祖先的生命得以延续,周而复始,生生不息。孝的现代含义由孔子所提出,他不仅将孝从普通的伦理信仰提升至遵从伦理血亲前提下子对父的关爱与赡养的高度,并赋予这个概念更为深刻的内涵。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①,就是将孝应用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构建起始于亲父母直至尊君尊国家乃至大爱天下的全面的伦理体系,并将它贯彻到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纲之中。“孝之至,莫大于尊亲”②,将孝的主要含义限定在长辈与晚辈之间,为其传承与发展提供简明而又深刻的规范。儒家倡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③,阐明了古代对于孔子尊孝观念的起因和缘由。在成长过程中,子女则需遵从“孝,乃百行之本,众善之初也”的观念,对长辈“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④,时刻谨记父之命,行父之事。其本质则为在“顺”以及“敬”的前提下的一种职责,“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是说子女的关键职责在于孝养父母,否则与犬马无异。
孝道文化与健全人格的培养
孝道文化作为中国道德文化的起点,以孝文化作为支撑来构建公民品德教育,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孝道文化构成了中华道德文化的起源,同时也规定了道德教化的本质内容。孝道规定要尊敬父母,承袭君子德性,修身养性以光耀祖先。以孝道作为健全人格培养的起点与切入点,应该从三个方面通过加强和深化孝道精神和要求来培养个人健全的人格。
首先,孝道最基本的要求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在对个人进行人格培养上应首先强调珍爱生命价值,呵护身心健康的重要性。爱惜自己是前提,只有将自己首先保护好,不、不逞凶、不违法,才能为对社会做贡献提供前提。同时也应关爱他人,对生命重视与珍惜,人人生而平等,关爱自己和关爱他人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通过这份对生命的珍惜来作为健全人格培养出发点具有可行性与实践性,更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关怀与体贴。
其次,要做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⑤,通过个人的努力奋斗,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进而建功立业,以使家人光耀。这就为个人奋斗提供坚强而厚重的动力源泉,不仅仅为自身的幸福,而且也为家庭的幸福而终其一身。在这一过程中既伴随着品行的提高,也蕴含着个人能力的潜在提升。在生产、生活中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做的发现、创造,充分体现了个人的主体性意识。
最后,个人品行的提升需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将个人品德的培养定位于提升修养的过程中,服务社会和祖国建设。孝道文化不仅仅要求对父母的孝,还表现为对社会的付出与服务,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将孝道的统治意义定位于“忠于事君”,而现今社会主义孝道文化的构建则应定位于“服务社会”。要艰苦创业,自觉奉献,将自身发展同社会发展进步的步伐统一起来。
孝道文化与和谐家庭的构建
孝文化的内涵不仅充分显现了晚辈对于家庭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孝道对于“齐家”的重要作用。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将晚辈对于长辈的“敬”与长辈对晚辈的“治”相结合,可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发挥,从而以家庭为契机,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从第一层次而言,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字面意义讲子女有对于传承家族血脉的职责与义务,而深层探析则可发现这是一种人类对于生命的关怀与渴望,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人本主义精神。在古代,这一思想体现了一种单向的作用力,即子女无独立的人格,而被视为家庭的私有财产,从而产生了诸如“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父为子纲”的一系列严格的等级秩序,从根源而言,这是中国古代小农社会生产力不发达与封建等级秩序的产物。
从当代视角来看,一方面在构建孝道文化的过程中应该继承古代家庭孝道的合理成分,而另一方面则应扬弃其糟粕。具体而言,社会主义孝道内涵不仅仅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单向遵从,同时也应体现父母对于子女的关爱与呵护,在“齐家”过程中,双向发挥作用,分清主次,分清层次。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子女对父母则要做到以下三点:一、对于长辈要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以满足,赡养父母,做到“尊亲”;二、继承父母之命,“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做到“大孝终身父母”;三、“慎终追远、丧葬祭祀之礼”,以安父母。从父母及其他长辈角度而言,则应履行“齐家之宝”―孝的新要求,体现孝道新功用,小至和谐家庭,大至和谐社会的构建,都不应忽视“长幼有序”中的“倒序”,即长辈对于晚辈的关怀与呵护,既为其子女树立榜样并孝顺自己的长辈,又充分关怀自己的子女。由此,通过子女与长辈的双向互动作用,可以为和谐家庭的构建创造良好的氛围。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和谐的孝道关系则通过家庭为建立社会有机体而发力。
孝道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太平”,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以孝为基础,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社会治理理念,体现了社会的一种安定祥和的状态。但是就历史发展过程而言,这套治理理念毕竟是以封建制度为根基,带有封建落后性,难免会出现“举孝廉,父别居”的丑态。所以说,传统的孝道具有精华与糟粕的双重成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孝道则需用批判的眼光辩证的看待其内容,吸收其合理成分,剔除其糟粕。同时,结合我国阶段性思想文化建设的成果与教训逐步推进,最终构建起新的社会主义孝道观念。新的孝道文化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应有之义,是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因而,应把社会主义孝道文化的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范畴之中,实现政府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搞好这个重新构建新型意识形态的系统工程。
其次,对于国家而言,虽然它不是建设与学习孝道文化的主体,但在推进孝道文化建设中却发挥着引领与促进作用。现阶段,我国初步形成了公民道德体系,然而在其中却缺乏明确的孝道文化的内容。不难发现,古代封建社会的传统孝文化虽然有其自身的缺陷与局限,但却得到了较为彻底的贯彻,究其根源,不仅仅是官方的道德提倡,更重要的是将孝道纳入了制度与法律体系的建设轨道。当今的社会主义新孝道建设虽说不可采用上述严刑峻法,但是古代中国的有关实践却值得我们借鉴。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需要将孝道文化的有关内容融入到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国家机器的强制力来保证孝道文化的实施效果,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这样才能够保证孝道文化的最终实现。
最后,国家需要为孝道文化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当前,民生建设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和评价政府工作成效的最重要指标。在这方面,国家可以将孝道文化建设与现阶段民生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此,各级政府需要在社会福利体制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将家庭基于孝的个人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为孝道文化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国家需要逐步建立起覆盖全体公民的社会安全网络,提供经济、医疗、住房、权益等多方位保障。同时国家更需要加强社会救济和脱贫工作,减轻老年人的负担,从而形成家庭与社会的双层物质保障模式。
结论
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古老国度,中国继承了丰富的思想文化遗产。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如何有效地批判和继承这些遗产是一项重大而严肃的历史使命。处在快速转型期的中国不仅经历着社会经济领域的重大变迁,思想文化领域的变革同样剧烈,因此构建适合现阶段国情的思想道德文化体系更为紧迫。孝道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的思想文化建设进程中能够发挥诸多方面的作用。孝道文化的培育和发展有助于社会主义公民健全人格的培养,有助于家庭和谐的构建,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助于社会主义民族凝聚力的提升。因此在现阶段,充分发扬孝道文化,推进孝道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注释
①③⑤《孝经?开宗明义章》。
②《孟子?万章上》。
关于孝的作文篇6
关键词:孝文化;新农村建设;调查研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其中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创新、弘扬孝文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内涵最深、包容最广、绵延最长、最有渗透融通力的文化系统。以孝文化作用于新农村建设,一方面能有效地提高新农村居民的素质,有利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另一方面通过中国传统孝文化的传承,可以帮助构建和谐家庭,能有效促进社会的稳定。
一、研究综述
孝文化的冷遇与中国社会的高速老龄化激烈碰撞,中国社会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凸显,引起了社会的反思。如何对孝文化进行重新建构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课题。在进行孝文化内涵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现实社会的发展需求,学者们对于孝文化的构建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丁成际《论传统孝道的当代建构》中认为新孝道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原则性关系;陈建华在《传统养老困境下的新型养老文化建设》指出道德与法律并重、物质与精神兼顾、自助与互助并举是建设新型养老文化的内在要求;潘剑锋的《建设农村新型孝文化》强调要构建农村孝德培养的社会机制,加强个体自律,提高农民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农村现代家庭道德建设,建立农村养老管理机制;李忠香的《弘扬新型孝文化构建和谐新农村》则强调在农村新型孝文化的构建上强调提倡“厚养薄葬”,物质赡养与精神赡养并重、摒弃愚孝,同时指出要加大对孝文化的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孝文化的长效机制和奖惩机制。哈尔滨市专顾委社会法制专家组在《倡导新孝道及运作实施的建议》中则强调在新型孝文化的构建上要着重处理好关系,即孝与忠、社会政治化的孝与家庭伦理化的孝、孝心与爱心、孝精神与孝样式、家庭孝与社会孝、孝慈互动与代际和谐、尽孝与尽量、一般孝与特殊孝。关于“孝文化”和“新农村建设”二者关系的期刊论文还有:张晓琼和牛磊在《论我国传统孝文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一文中,发现在历史上曾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我国传统孝文化在现今新农村建设中仍具有值得挖掘与发挥的积极作用和功效(2009.12);赵艳粉在《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孝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指出,在当今农村“孝文化危机”的情况下,应当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孝文化,使其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1);姜雪和何顺畅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孝文化建设研究》中指出必须加强农村孝文化源流、优质资源、新农村建设中弘扬孝文化的必要性以及践行孝文化的策略、举措与基本形式等方面的研究(2012.6)。关于“孝文化”和“新农村建设”二者关系的研究硕士论文有:山东农业大学杨力新《孝文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影响研究——以鱼台县为例》(2009.6);华中师范大学胡德新《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弘扬孝文化的关系》(2012.6);河南理工大学赵艳粉《社会主义新农村孝文化建设研究》(2012.6);大连交通大学邹方枚《新农村建设中的孝文化作用研究》(2013.6)。这几篇硕士论文对于孝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研究涉及的专业领域较广,涉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发展观理论与实践、农业推广等学科领域及专业,分别从不同专业角度提出了对二者关系的看法。通过近几年关于孝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文章发现,我国的学者对于二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有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尤其是孝文化的内涵、孝文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等。但是,研究角度偏重理论,实践性不强。首先研究角度偏重对孝文化传承与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研究,或是分析孝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其次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内涵与认识的方面居多,没有从实际出发,没有真正结合当地的新农村建设情况。这类课题往往结束在理论成立即可,提出孝文化传承与新农村建设策略的颇为少见。
二、调查对象与调查量表
在寿光市纪台镇李家村随机发放问卷100份,回收100份,其中有效问卷92份,其中男性40人,女性52人,平均年龄38.2岁。《孝道认知量表(FC)》,分为尊亲恳亲、抑己顺亲、奉养祭念、护亲荣亲四个因素。共有52个项目,采用并不应该(0分)、有点应该(1分)、相当应该(2分)、非常应该(3分)四级评分标准,得分越高,孝道认知越好。《孝道行为量表(FB)》[2],分为尊亲恳亲、抑己顺亲、奉养祭念、护亲荣亲四个因素。共有52个项目,采用并未做到(0分)、有点做到(1分)、相当做到(2分)、非常做到(3分)、情况不合(9分)四级评分标准,其中有情况不合被试需剔除,剔除的标准为回答“情况不合”的次数多于15次,除此以外,得分越高,孝道认知越好。
三、调查结果
(一)子辈对孝的认知各成分的平均数(M)与标准差(SD)
将被试根据性别分为两组,发现在孝道认知层次的四个维度上,男性子辈的平均分皆高于女性子辈的平均分。同一性别在不同维度上,平均分亦差别较大,其中抑己顺亲维度得分较低。奉养祭念维度得分较高,接近全选非常应该(30分)。
(二)子辈对孝的行为各成分的平均数(M)与标准差(SD)
将被试根据性别分为两组,发现在孝道行为层次的四个维度上,男性子辈的平均分皆高于女性子辈的平均分。同一性别在不同维度上,平均分差别较大。另外子辈对孝道的行为平均分要远低于对孝道认知的平均分。
四、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表一,子辈对孝道的认知与常模相比,女性子辈在尊亲恳亲、奉养祭念维度均高于常模,在抑亲顺亲维度低于常模,护亲荣亲维度接近常模;男性子辈在四个维度均高于常模。这一结果表明,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传统的孝道文化仍然深深扎根于我们现在的精神文明建设中,至于女性子辈的抑亲顺亲维度低于常模主要是因为农村女性出嫁后不再和父母一起居住的原因导致。根据表二,子辈对孝道的行为与常模相比,女性子辈在抑亲顺亲和护亲荣亲维度低于常模,奉养祭念维度高于常模,尊亲恳亲维度接近;男性子辈在尊亲恳亲、奉养祭念维度高于常模,抑亲顺亲维度接近,护亲荣亲维度接近常模。这一结果表明,“奉养祭念”在农村无论是从认知还是实践的角度都是“厚死”的重要一部分,农村的大环境中仍然对于祭祀过世父母看的十分重要,另外,护亲荣亲维度男性和女性子辈得分均不高,因没有进一步对其自我效能感进行研究,但可以推测农村种棚的男性和女性对其职业认同和自我效能感较低,认为没有很好地“光宗耀祖”。对于纪台镇李家村来说,最近刚刚经历了一场新农村房屋改造,由原来的砖瓦房改为楼房,经过调查研究发现,楼房在分配的过程中均以家中的儿子数为主,不以宅基地为主。例如,家中有两个儿子,只有一个宅基地的可分配得两套房子,而家中没有儿子,有一个宅基地的(父母去世,女儿嫁人),只有经济补偿,无房屋补偿。通过楼房的改造分配方案,我们也不难看出,村庄的社会生态环境仍然是以父权为主,家中的男性子辈负担老年长辈的住宿问题,而女性子辈不再负担。所以通过数据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孝道认知的抑己顺亲维度,女性得分仅为9.36分,而男性得分为18.22分。无论是孝道认知还是行为层面,男性子辈的得分均高于女性子辈,这一差异的意义虽不明确,但有主要促成因素分析如下:李家村虽然经历了村庄改造,但村庄里大部分劳动力仍以种棚卫生,属于从父辈种棚,传给男性子辈,男性子辈结婚后仍然种棚这样一种模式,所以男性子辈承担了更多的传宗接代、奉养父母、依顺父母以及和父母住在一起的“任务”。而女性子辈结婚后进入到了“新家族”,更多地和新家族的男性子辈一起承担起赡养公婆的任务。通过对表一和表二两个表比较可以发现,子辈的孝道认知得分普遍高于孝道行为,说明很多方面是子辈认为应该做的,但现实生活中却没有做到的,所以在预测个人的孝行时只靠孝道认知是不够的,在现实生活中,想有效预测孝道行为,还需结合环境因素、子辈性格、父母性格等。另外,还有一个发现就是子辈的护亲荣亲维度得分普遍不高,应该注意提高农村年轻人的自我效能感,在农村种棚或者种地的过程中获得成就感,而不一定像古代“高中状元”才能光耀门楣。
五、结语
由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人们在孝道认知方面普遍觉悟比较高,说明传统孝文化在人们生活中能起良好正向的作用;孝道实践方面比孝道认知方面差强人意,这需要倡导新农村孝文化践行主体自律,并构筑新农村孝文化的培养机制,完善新农村孝文化的保障体系等方措施来重建孝道,使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叶光辉,杨国枢.中国人的孝道———心理学的分析[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4):359-361.
[2]潘剑锋.建设农村新型孝文化.湖南社会科学[J].2006,6:143-147.
关于孝的作文篇7
一、当前学界关于凉州贤孝渊源研究的现状
纵观当前学界关于凉州贤孝渊源的探讨,《中国曲艺音乐集成·甘肃卷》(以下简称《集成》)中的观点,是研究者普遍引用的观点,摘录如下:
1.凉州贤孝形成的确切时间由于史料短缺难以确切推断。
2.凉州贤孝早期形成年代最迟可追溯到元末明初,或源头更早。
3.它是我国较早的说唱曲种之一。
4.凉州贤孝的曲目及内容比较复杂,主要取材于“二十四孝”、“三十六计”、“七十二案”的故事,也有从唐代变文、俗讲演变而来的说唱文学。①
其中,1.2.3观点说明凉州贤孝的历史之久远,现无法推断其产生的确切年代,大致形成于元末明初,或更早;观点4有两层意思,一指凉州贤孝的“曲目及内容取材”即“内容素材”来源;二指凉州贤孝的“内容素材”也源于唐代变文、俗讲演变而来的“某种说唱文学”。
在其他有关凉州贤孝研究的成果中,常常是避重就轻,忽略前三个观点,直接引用观点4之说,却又对“二十四孝”、“三十六计”、“七十二案”为何意避而不谈。
凉州贤孝是一种民间曲艺,研究者如果以“内容素材”来源概述其“渊源”是片面的。在凉州贤孝渊源问题的研究上,《集成》只是抛砖引玉,但此后的研究者却没有将尚未探明的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导致凉州贤孝的渊源至今仍是一个未解之谜。
二、凉州贤孝渊源研究现状的成因分析
笔者认为,导致学界在涉及到凉州贤孝渊源的某些问题时“避而不谈”、“避重就轻”或“经偏概全”的主要原因在于:
1.正如《集成》上所载的“史料短缺”。凉州贤孝是“盲人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既没有底本(曲本),也没有曲谱,研究难度较大。
2.研究者多为高等院校从事古代文学研究的教师、中国传统音乐在读硕士、极少数本土的贤孝爱好者,他们或缺乏对中国古代音乐史、说唱艺术发展史的了解,或缺乏俗文学的基础知识,在研究凉州贤孝时没有将其与俗文学、曲艺艺术有机结合起来展开综合性、比较式的研究。
3.田野调查不够深入,缺乏第一手资料,对传承者独到的见解重视不够。
4.尚不了解“河西宝卷是敦煌俗文学的分支,变文的嫡系子孙,是植根于河西民间的说唱曲艺。”②导致不知“某种说唱文学”究竟指什么。而这一点其实对研究凉州贤孝的渊源至关重要。
因此,进行深入的田野调查,广泛收集史料,勇于探索、潜心研究才是解决问题、寻找答案的途径和方式。
三、与凉州贤孝渊源相关的问题探讨
(一)二十四孝
“敦煌遗书《故圆鉴大师二十四孝押座文》约刻于五代末北宋初,这是目前所见最早的‘二十四孝’称谓。但在元代之前的各种孝传中或少于24个,或多于此数,显然尚未形成统一的‘二十四孝’。”③“甘肃境内已清理发掘的数十座宋金时期的墓葬中,就有砖雕或彩绘的‘二十四孝’人物故事,计30个。其中17个与郭居敬《二十四孝》中所列故事相同。”④“现在人们习惯上所称的‘二十四孝’,是由元代郭居敬集自虞舜以来二十四个孝道人物行孝的感人故事,并为每个故事配了一首诗所撰的《二十四孝》。”⑤
凉州贤孝是“盲人艺术”,以盲艺人口传心授为唯一的传承方式,“循规蹈矩”是其传承特点。盲艺人说唱贤孝靠“死记硬背”,即他们所言“师傅怎么教,我们就怎么说”。笔者多次拜访了凉州贤孝的传承人冯兰芳,贤孝艺人张天茂、王月、王信文等数十位盲艺人,王月老人曾对笔者说:“师傅说过,以前的贤孝艺人,能把二十四个孝子行孝的故事唱全,现在基本没有人唱全了,也就能唱那么几个。”这个说法与张天茂、冯兰芳、王信文等艺人所述一致。
笔者对凉州贤孝的调查与研究,始于2009年,历时四年,期间搜集到凉州贤孝传统唱段共55个。其中,仍在传唱的故事有《郭巨埋儿》、《丁兰刻木》、《王祥卧冰》3个,它们在郭居敬《二十四孝》中有记载,故事内容也基本相同,其他故事没有传唱下来,这与艺人们所说是相符的。
上述史料证明,“二十四孝”原本是一个广义的称谓,泛指上古以来的孝行故事。现在人们对其习惯的称谓,特指郭居敬《二十四孝》中的24个孝行故事。《集成》所说“二十四孝”亦特指郭居敬编纂的《二十四孝》,由此可以说明,凉州贤孝的产生时间晚于郭居敬编纂《二十四孝》的时间。郭居敬为元代人,生活在约1279—1368年间,据此推算,凉州贤孝产生的时间大致在元末明初,或更晚。
(二)三十六计
关于“三十六计”,贤孝艺人王月曾说:“三十六计嘛,不知道贤孝中说了多少个‘计’。也就是说,行孝之人用什么孝心孝敬老人,不孝之人找什么样的疤疤子(方言:借口)害人,就是‘计谋’多的意思。”因一些凉州贤孝研究者在其书面语中经常用“三十六记”述之,《集成》所指“三十六计”,是代表“多”的意思。故笔者思考,还是因“记”与“计”为同音字,书写时将“三十六记”写成了“三十六计”呢?
在阅读古代音乐史的相关文献时笔者发现,诸如《白兔记》、《玉簪记》、《宝剑记》等,以“记”为后缀的作品有数十种(部),大多是杂剧、昆曲、南戏,这些作品被后世各种地方戏作为保留剧目,久演不衰。凉州贤孝也不例外,其中《白兔记》、《皮箱记》等6个唱段为传统经典唱段,至今仍在传唱。艺人们也说“贤孝中也唱《图财记》、《柳笆记》等故事,但没有36个。”笔者认为也不排除在凉州贤孝中曾经传唱着36个以“记”为后缀的剧目,但在传承的过程中大多数失传了。
(三)七十二案
“由于贤孝的演唱自由多变,所以凡是可以讲出的故事都可以被艺人们编成贤孝来说唱,比如《包公案》中的七十二记,还有《西厢记》中的选段等等。”⑥这是笔者在有关凉州贤孝的研究成果中见到的对“七十二记(案)”的唯一说明。《包公案》实际上是一部有关包公故事的短篇小说集,共10卷100回,每一回写了一则包公断案的故事。《包公案》中的“七十二记”是如何统计的?我们不得而知。调查中王月老人说“七十二案嘛,在古代如果一个人不孝,做了坏事要吃官司。平常我们也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中、邻里邻居间有了矛盾,如果害了人家就得吃官司,一个官司就是一个案件。凉州贤孝中讲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多,各种官司也很多,但究竟有多少,我们也不知道,‘七十二’这个数字仅是代表‘多’的意思吧。”
“七十二案”之说,在既无据可查,又不知何意的情况下,艺人们的口述、独到见解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七十二案”应指“故事情节复杂、多变”之意。
(四)凉州贤孝与敦煌变文的渊源
凉州贤孝内容的“隐恶扬善、喻时劝世、因果报应”⑦教化功能,早在敦煌遗书《孝子传》、《咏孝经诗》、《古贤集》、《搜神记》、《故圆鉴大师二十四孝押座文》等各类孝子变文中已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敦煌遗书《父母恩重经》写本中有“郭巨至孝,天赐黄金”之句;《搜神记》有“天赐孝子之金。郭巨杀子存母食,遂赐黄金一釜。官不得夺,私不得取”之言;《孝子传》S.389?穴乙卷?雪序有“郭巨专行孝养心,时年饥险苦来侵,每被孩儿夺母命,生埋天感赐黄金”之辞。而敦煌遗书中95%以上为佛典和其他宗教文献,这些被称作为俗文学的唐、五代佛典和宗教文献写卷又是敦煌变文、俗讲的蓝本。郑振铎在其著作《中国俗文学史》中将曲艺文学称为“俗文学”,向达在其著作的《唐代俗讲考》中认为,“变文”原为“民间流行说唱体”,“民间说唱体”为流传在民间的一种艺术形式的体裁,后被称为“民间曲艺”。“敦煌变文被发现后,中国曲艺史的断层始才弥合,古今脉络始才接通。或者可以说,它是源远流长的中国曲艺音乐史上一个不可或缺、承前启后的‘中继站’。”⑧
凉州贤孝是植根于河西民间的说唱曲艺,其“为贤行孝”、“悟俗化众”的教化功能与敦煌变文是一脉相承的,凉州贤孝是敦煌变文的“子孙”。
(五)凉州贤孝与河西宝卷的渊源
河西宝卷产生于元代,成熟于明初。它是敦煌俗文学的分支,变文的嫡系子孙,是植根于河西民间的说唱曲艺,我国曲艺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⑨
调查中王月老人说:“宝卷就是宝卷贤书,贤孝中的一些故事就是明眼人拿着宝卷贤书一段一段地念,让学贤孝的瞎子一遍一遍地听,听下了,记住了,就用贤孝调唱出来。我学贤孝时,师傅把三弦、贤孝调和故事教完后,再没教的了,就嘱咐我以后多听人家(指明眼人)念的宝卷贤书”。冯兰芳说:“我哥哥也是盲人,贤孝唱的好得很,他教我时,常说‘宝卷的词写得好,句句押韵,要编好贤孝故事就得多听宝卷’。什么事儿都能编着唱,好听不好听关键要看能否把唱词编得像宝卷的唱词一样押韵,词儿编的押韵了,贤孝唱出来自然就好听了”。
凉州贤孝的唱词类型中的七字句和十字句与河西宝卷的韵文句式结构相同。河西宝卷韵文的句式特点为奇数句与奇数句押韵,偶数句与偶数句押韵。凉州贤孝唱词的押韵除与河西宝卷相似外,有时试图句句押韵。如:
凉州贤孝七字句:天流\日月\草留根,人流\子孙\树留茎。(选自《鹦哥盗桃》)
河西宝卷七字句:池塘\水满\今朝雨,雨落\庭前\昨夜风。今日\不知\明日事,人争\闲事\一场空。?穴选自《花灯宝卷》?雪
凉州贤孝十字句:你就说\家里人\盼你回还(方言念huang),老爹爹\想念你\眼己无光。(选自《柳笆记》)
河西宝卷十字句:父母叫\范其郎\放声大哭,娘望儿\儿叫娘\十分伤痛?穴方言念teng?雪。你到了\山海关\日夜受苦,丢掉了\圣贤书\功名难成。?穴选自《孟姜女哭长城宝卷》?雪
凉州贤孝曲目及内容与河西宝卷的卷名⑩和内容相符的比例也较高,有14个(部)之多,占25.5%。河西宝卷“惩恶扬善、伸张正义,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悟俗话众、教化人心”{11}的内容主旨与凉州贤孝一脉相承。河西宝卷《鹦哥宝卷》与凉州贤孝《鹦哥盗桃》的故事情节相同,都以“人若不将老人敬,不如鸟中小鹦哥”的道理,告诫世人要操守“不忘孝敬父母,常存感恩之心”的孝道。
综上所述,河西宝卷的“底本”是凉州贤孝“唱本”的来源,或称“范本”之一。
结 论
凉州贤孝与河西宝卷有着相同的文化背景,都是受敦煌变文的影响;都生长在同一片土壤上,即古丝绸之路——河西走廊。二者在曲目、内容等方面有诸多相同之处,教化功能一脉相承。凉州贤孝产生于元末明初,或更晚,河西宝卷产生于元代,成熟于明初,即凉州贤孝的产生晚于河西宝卷。这些事实证明:凉州贤孝是敦煌变文的“子孙”、河西宝卷的“分支”,是植根于河西的说唱曲艺,是我国曲艺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①李耀先《中国曲艺音乐集成·甘肃卷》,北京?押中国ISBN中心出版1998年版,第635—636页。
②王文仁《河西宝卷学科属性之辩》,《黄钟》2011年第1期,第111页。
③④魏文斌、唐晓军、师彦灵《甘肃宋金墓“二十四孝”图与敦煌遗书〈孝子传〉》,《敦煌研究》1998年第3期。
⑤叶涛《二十四孝初探》,《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第28页。
⑥刘纳《古老的民间艺术——凉州贤孝》,《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与发展初探》2010年第1期,第94页。
⑦刘庆赟《凉州贤孝的调查与初步研究》,兰州?押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年版。
⑧席臻贯《敦煌变文与后世曲艺戏曲关系》,《中国音乐》1992年第3期,第29页。
⑨王文仁《河西宝卷学科属性之辩》,《黄钟》2011年第1期,第111—112页。
{10}王文仁《河西宝卷总目调查》,《丝绸之路》2012年第12期,第38—40页。
{11}张旭《山丹宝卷(上)》,兰州?押甘肃文化出版社2007年版,第349页。
关于孝的作文篇8
【论文关键词】孝 孝慈 孝道 孝道文化
在慈、孝、友、恭之中,中国古代思想家尤其重视孝,将其看作为“百行之先”。孝是做儿女的义务,其根本要求是敬,即对父母发自内心地敬爱和依恋,表现于外就是温和、愉悦、恭敬的态度,尽心尽力的侍奉.力求给父母带来更多的幸福、欢乐以至荣耀。如“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孝子之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丰L记·祭仪》)“人之孝行,根于诚笃。虽繁文末节不至.亦可动天地,感鬼神。”(袁采:《袁乐世范》卷一《睦亲》)孝慈是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十分重要的规范,在所有的传统德目和规范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儒家视孝慈为仁、义的根本,“人伦之公理”,许多思想家和历代统治者也把它当做维护伦理关系和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把孝慈与“忠君”、“爱国”相联系,以孝慈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使孝慈这种调节亲子关系的道德规范上升扩展为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行为准则,成为社会教化的基本内容。
一、“孝”产生的原因及其社会基础
孝的观念产生于原始氏族社会末期,即由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时期。由于私有制的产生,并为男性家长所支配,子女可以直接从先人那里继承财产,为了表达对家长的感恩、崇敬和哀思之情,日久天长便产生了孝的观念。孝最早是作为家庭伦理规范出现的,它的功能是调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当初并无社会规范的意义。远在西周社会,孝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已见著于文字。《尚书·酒诰》说:“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尔雅·释训》有“善父母为孝”的说法,意思都是敬爱、奉养父母。
孝的观念的产生基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两个最根本的事实。第一,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的存在,构成了中国占代社会人际关系的“天然”形式。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亲亲”关系,这是人类古老的感情,氏族社会就是依靠它来维系的;在西周奴隶制社会,体现为自周天子至诸侯、卿大夫、士的垂直金字塔形式,经过春秋战国的变革,在秦以后的封建制社会.则体现为以家庭为单位的横向的网络形式。第二,作为社会存在基础的自然经济的高度分散与作为国家整体的君主专制统治的高度集中,是中国古代的社会基本结构。个体家庭经济的形成,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家庭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出现,使得氏族社会里抚养老人是全体氏族成员的事,子女对父母无特殊的责任和义务。奴求社会出现了个体家庭后,夫妻及其子女构成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并有要求子女奉养的权利,子女则负有照顾父母的义务。与此相联系,作为家长的父母享有绝对权威,有权支配子女,子女则有尊敬与服从的义务。“孝”的观念便由此产生。
“孝”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要求子对父的奉养、尊敬和服从。它虽体现了父子血缘“亲亲”之情,但本质上是父子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反映。因此,“孝”不是自有人类社会就有的,只有到了私有制财产出现、“一夫一妻制使父子关系确实可靠,而且导致承认并确定子女对其先父财产的独占权利”(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的情况下,才开始产生的。“孝”的社会属性,主要是用其维系宗法制。一方面宣扬“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把同一“族类”作为同心同德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又以宗室血缘的亲疏远近确定内部的等级秩序。这样由家族到国家,达到了伦理与政治的统一。因此,西周对“孝”非常重视,把“有孝有德”作为“君子”的主要政治标准的道德要求。“孝”作为宗法道德规范获得了强烈的政治色彩,成为维护奴隶主统治的有力工具。它集中反映了氏族成员必须服从氏族整体利益(既个体依附群体)的伦理实质。正因为如此,“孝”在诸宗法道德规范中占据了主要的地位,特别为周统治者所重视。周人关于“孝”的思想,一直为后世所承袭,在儒家和封建统治者那里,得到了不断的升华和发展,与“忠”相并列,成为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
二、《孝经》的德育思想
《孝经》论孝,概括起来,主要是两方面的内容。
(一)“孝”为“至德要道”
《孝经》开卷即伪托孔子表明了“孝”在诸德中的地位:“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是先王“以顺天下”,使“民用和睦,上下无怨”的“至德要道。”关于“孝”的内容,《孝经》作了如下的概括:“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中于立身。”“事亲”也即“爱亲”、“敬亲”,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并要求做到“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众人)不争”否则,“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此外《孝经》又把“不敢毁”自己的身体作为事亲的一项重要规定,并视之为“孝之始也”。再有把“事君”尽忠纳入“孝”的规范,这是《孝经》对先秦儒家关于“孝”、“忠”关系的进一步理解。
(二)“以孝治天下”
《孝经》宣扬孝道的唯一宗旨,是实行“孝治”。“孝治天下”、“孝顺天下”,是贯穿在《孝经》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孝经》说:“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孝治》)天子以孝治天下,对诸侯和小国之臣接之以礼,即得万国之欢心。很明显,所谓“以孝治天下”,体现为使万国“事其先王”、百姓“事其先君”、家人“事其亲”,其实质是使天下都心悦诚服(“欢心”)地服从统治者.“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帮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孝治》)“以孝治天下”还包括以教化民。“教”,《广至德》说:“君子之教以孝也。”
《孝经》认为:“亲生之膝下”,人在孩提时就产生亲爱父母之心,及长则日增尊严父母之德,而这正是的教之所“本”。
总之,《孝经》把“孝”抬高到“至德要道”的高度,主张“以孝治天下”,适应了封建家长和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因而始终受到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它首先为统治者所推崇,用以作为推行“孝悌力田”的选士标准和提倡“以孝治天下”的工具。以后,唐玄宗又亲自为之作注,从而更为《孝经》所论之封建“孝”道增添了帝王的至上权威。
三、“孝”的现实意义
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已有3000余年的历史,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笔者认为,孝是封建道德,但绝不认为孝仅仅是封建道德。孝具有阶级性,但也有广泛的社会性,即全民性。在阶级社会里,任何一种道德范畴,都是阶级性与全民性的统一。任何一种道德行为准则的提出,都有它的阶级利益基础。在封建社会的早期阶段,对协调君主、父子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力,培养人对国家、社会、家庭的义务感、责任心方面,都有着某种程度的进步作用。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下,研究和弘扬传统的孝道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以兼容并蓄的态度来审视孝道文化,确实认识到孝道文化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
首先,孝道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作为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优良传统,它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爱护、照顾、赡养老人,使老人们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不管社会如何进步,社会文明如何发达,这种美德什么时候都不能丢。否则,就无异于大道废弃,纯朴破产,人心堕落,社会倒退。
其次,古人将孝道即敬老、爱老、养老列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继承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古代孝道教育的目标就是使敬老养老观念由家庭推广到社会,并通过社会教化与社会教育的结合,有效地营造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鼓励人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孝敬父母、爱护子女的道德情操推己及人。只有孝敬父母,才能家庭和睦;只有家庭和睦,才能社会安定;只有社会安定,才能经济繁荣;只有经济繁荣,才能国富民强。
关于孝的作文篇9
摘要: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是儒家孝道的创始人,他们所推崇的孝道思想对中国传统孝道的发展具有定型和导向的意义,成为中华伦理道德体系的起点和诸德之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孝道的内容、形式、功能也必然随之改变。以新的时代精神为主导,经过创造性的转换,儒家孝道必将焕发生机,为今所用。
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是儒家孝道的创始人,他们所推崇的孝道思想对中国传统孝道的发展具有定型和导向的意义。在中国传统社会发展进程中,先秦儒家孝道不仅是一种“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规范,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和首要精神,并逐步成为中国传统孝道的核心和主体。其影响之大,涵盖之广,最终使它发展为中华伦理道德体系的起点和诸德之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先秦儒家孝道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孝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它,中国就没有伦理道德可言”。先秦儒家孝道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传统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绵延两千多年的儒家文化的推崇备至。无论从社会伦理思想观念上还是从哲学文化遗产上看,它是中国人最高的道德准绳和行为规范,至今仍然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民族的社会习惯、心理素质和民族精神。说儒家孝道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这不是近代现代的发明,在中国已经说了几千年了。就现存的典籍考查,最早是《左传》,其说:“孝、敬、衷、信,为吉德。”吉者,美也。孝是美德。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是赞成还是反对,它已经是中华文明史以重笔渲染的大章,是不可磨灭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们正在强烈地呼吁着孝道的回归,这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是时代的要求。
(一)先秦儒家之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
罗国杰教授认为:“孝”是中华民族文化和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基本的、重要的内容,是道德行为的生长点,在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的道德素质方面,有着特殊的意义。可见,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核心内容,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鲜明特点。西方文化、印度文化、埃及文化虽然不能说没有养、敬、爱父母的伦理观念,但世界还没有哪个民族文化像中国文化这样把孝道提到如此重要的地位上,也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国人这样如此的重视孝道。正如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民族主义》中说:“《孝经》所讲的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的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
儒家之“孝”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儒家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文化虽然是由儒释道等多种要素组成的,但其中心则是儒学,而仁学又为儒学之主要精神,但仁学之精神,却是完全由孝道出发的”,所以孝道也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儒家思想的创始者——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就是以“孝悌”为其根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也”(《论语?学而》)。而反映先秦儒家孝文化的经典著作《孝经》在强调父慈子孝的同时,还高度重视君臣关系,即“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在家为孝子,才有可能事君以忠。于是在儒家孝道学说是支配与影响下,在历代封建王朝的提倡与鼓励下,逐步形成了以孝老、养老为主的民间社会风气。
在传统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孝观念渗透到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从政治上的宗法管理制度和选官制度、法律中对孝行的维护制度、经济政策中的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及其教育内容、社会生活中的礼仪风俗习惯、社会舆论等等各个方面,孝在各个领域中都具有应用机制,具有可操作的内容,整个社会的运行基调就在维护家庭的体制。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放大,所有的关系都是在围绕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范式而展开而创造。
(二)先秦儒家孝道是儒家伦理的核心
儒家不仅在其论著中处处皆谈及孝道之义理,而且它还成为儒家伦理的基础和核心。从儒家孝道的主要思想内容来看,它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准则,既是对亲子、君臣等伦常关系的规范,也体现了人生伦理行为的价值取向。它是人们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也是涵盖面极广、功能性极强的道德实践,儒家之孝在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居于超乎寻常的核心和基础地位。孝道不仅影响着中国古人的思想,同时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评判人们德行的标准,成为统治阶级的“御用工具”。孝道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发展,由最初的家庭伦理规范向社会伦理规范的方向发展。因此,人们一生也许都处于孝道意识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成为“孝子贤孙”是古代中国人努力以求实现的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认识目标。因为遵守孝道的结果不但会带来家庭、家族的和睦与稳定,而且能使人际关系趋于和谐,这就为人生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成为孝子贤孙后,将带来很高的社会荣誉,这是人仕与建功立业的基石之一。所以,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家庭生活是人们生活中最重要与最主要的部分,践履家庭伦理道德,尤其践行孝道是人生的头等大事。
二、先秦儒家孝道是传统社会稳定的伦理基础
对中国文化不无偏见的黑格尔说过这样一句颇为中肯的话:“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征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通过规范个人的行为来调节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道德的基本功能和主要目的。在血缘宗法社会里,最根本的就是处理以亲子关系为基点的血缘宗法关系,无论是人内在心性的修养,还对人社会行为的规范,都是以血缘的维系为价值方位。这样,作为宗族共同体最高道德准则的孝也由此被突出,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儒家不断对它进行补充、加工、深化,不同程度、各有侧重地予以宣扬和提倡,从而使其成为传统伦理道德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对传统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发挥了文化之基的作用。
(一)先秦儒家孝道既是人之善性的根源,又是为政的根本
孔子认为,孝是道德的根本,同时也是为政的根本。孝敬父母,追念先祖,并把这种风气推而广之,社会的道德风尚就会变好,人们就会具有仁德,树立忠心,天下、国家也会治理好。也就是说,孝道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孝道作为社会道德规范,在封建社会的早期阶段,对协调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发展生产力,培养人们对国家、社会、家庭的责任感,也有某种程度的进步作用。孔子日:“孝慈则忠”(《论语?为政》);“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家庭的稳定最终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士子行孝可以导致忠顺于国君,所以孝的最终指向的是“忠”。而国君做到了孝的表率,也就能使民服、民顺,实现自己的统治。孝的范围的扩大化,孝的功能的扩大化,使孝能为君王服务,成为其治理天下,管理臣民的一种很好的方式,使孝由“善事父母”走向“以孝治天下”成为可能,使孝在以往的氏族宗族个体家庭之外又添上一抹政治色彩,也成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尊崇的理由。中国封建社会家国同构的特殊模式在这儿得到了一种体现。
在儒家看来,推行孝道,使宗法制的家庭稳固了,在宗法制家庭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宗法制政权也就有了稳固的基础。所以,孝道不仅是人的行为的根本法则,不仅是维系家庭的感情纽带,而且是治理天下的核心问题。
在中国古代,孝道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受到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儒家一向认为忠臣出于孝子之门,长幼顺而上下治。如果人人都做到了对父母的孝和对兄长的悌,就是一个恪守宗法制的好人。这样,喜欢犯上作乱的人就少了,不喜欢触犯上级而好作乱的人简直不会有了。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家表现老老实实,外出也不会越轨胡闹。小处做好,大处自然就没有问题。曾子也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是说谨慎地对待父母死的问题,对他们以礼埋葬,以礼祭祀;认真追念远代的祖先,对他们按照一定的礼节来祭祀,经常怀念他们的功德。如果大家都这样做了,经常缅怀祖先的功业,认识现在的统治者和自己都是祖先的继承人,应该老老实实服从他们的统治,人人归于厚道,人人心向大宗,尊敬大宗,服从大宗统治,天下就太平了。因此,儒家认为“孝悌”和“仁”一脉相通,而且它还是“仁”的根本。仁是协调矛盾之道,稳定统治之道,孝道在当时社会生活中也一样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二)先秦儒家之孝本身就是一种协调亲子、宗族关系的协调性的人际道德
孝道在儒家伦理道德中,被看作是人之善性的根源,孝既是一种自然亲情,又被当作主要的文化指令与人子义务加以教化,这样就从内外两个方面都确保了首先是可以协调父子关系中的冲突,把这种伦理精神扩大到家族的其他成员身上,必能而且是在实际上发挥起和睦家庭的做用。孝道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有维持家庭稳定的功能与作用。人们用孝道来调节家庭关系,使敬老、尊老、养老的伦理观念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孟子强调用“孝悌”来教化百姓;使百姓懂得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伦理道德。孟子反复论证和强调“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各个地方行政组织,建立乡学,要反复不断地用“孝悌”的道理来教育子弟。孟子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粱惠王上》)孟子认为,“孝悌”的伦理观念深入人心,就能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这样,头发斑白的老人就不至于在道路上背负重物,老年人有丝绸穿,有肉吃,使老年人的生活有所保障。儒家孝道的这些规定,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道德。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这是中华民族所具有的一种很重要的德行,也是具有中国文化特征的内容。从古到今,中华民族对鳏寡孤独的老人都有特别的关心,在生活中给予特别的照顾。这种美德世代相传,广泛作用于社会生活,积极影响着我们民族特有感情融洽的家庭伦理关系以及扶老携幼、相互关心爱护的社会道德风貌。这种美德受到世界各民族的肯定与赞扬,是我们应该批判地继承的珍贵的道德遗产。
(三)先秦孝道对推动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儒家孝道最初始于家庭,是子女对父母的敬奉行为。到春秋战国后期,通过后来先秦儒家对其进行继承和发展,即对孝道进行了“内推”与“外衍”,从而扩大为兄弟姐妹、伯叔姑舅最后推及为广义的尊老爱幼的社会性道德,并在此基础上上升为忠君爱国的政治性伦理,从而构成了孝道的三个层次,即家庭性伦理、社会性伦理、政治性伦理。可见,孝道的外推与内衍在传统中国社会确实形成了一张伦理之网,使人们在处理各种家庭的、亲属的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有了比较确定的价值标准。正因为孝道有如此大的弹性和扩张力,它成为中国传统主流伦理学的核心范畴和人们伦理实践的首要准则就不足为怪了。孝作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意识的核心范畴,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它虽然没有直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它还是以其推动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功能问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因为稳定与发展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生产才能得以进行和发展。特别是在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社会中,由于家庭宗族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因而,和睦团结、共同协作的家庭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家和万事兴”,家族和睦不仅是农业生产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的必要基础。正是由于孝的这一伦理道德规范的存在,从而确保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历史总的趋势是追求统一、追求稳定,进而又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总之,儒家之孝虽然本是基于人类内心真情而对祖宗、父母的敬养、顺从、报恩的情感的义务,但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所特有的历史发展道路,使这一来自血缘的真情与政治相结合,导致家国一体、家天下、家长制的社会结构,从而使孝这一家庭伦理道德规范服务于社会,成为传统社会稳定的伦理基础。
三、对先秦儒家孝道的当代反思
先秦儒家孝道在中国传统社会对于协调父子、君臣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力,培养个人对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心和义务感,有着某种程度的进步作用。但是,先
上一篇:今年春节_今年春节去哪玩
下一篇:国外医学论文
最近更新旅游资讯
- 北京IN10018片II期临床试验-IN10018 或安慰剂联合PLD 治疗铂耐
- 重庆西南医院体检中心
- 价值理论论文范文
- 内娱出现第一个“侠女颜”!刚出道4天,小白花们慌了…
- 狗的射速又快又烫
- 震惊!原来我们那些年追过的电视剧三观如此畸形……
- 社区获得性肺炎合并脓毒症患者临床特征及死亡危险因素分析
- 笛安的“北京爱情故事”,满满的欲望和贪婪
- 读《金瓶梅》第13章:李瓶儿为何能看上西门庆?
- 十六岁高二学生没事时看看什么书好?
- 父母中毒而亡,警方问13岁女儿看到凶手没,女孩笑了:我就是凶手
- 别黑陈凯歌了,他有一部神作还不够吗?
- 高三沉沦观后感话题作文800字范文
- 思辨的张力
- 狐文化特辑【十三】狐妖余论:混迹红尘的修仙之狐——「仙狐」
- 喜欢K歌,看电影吗?这些英文一定要掌握!
- 21世纪最佳20部日本动画
- 中西方伦理思想发展比较研究
- 马鞍山人民医院医院历史
- 如何以「我穿越成了一个小妾(或通房丫头)」为题写一篇小说?
- 青海诗选刊 2017年第24期(总第36期)
- 吴军民
- 实用 | 教你如何做好校园景观!
- 无忧传媒三 片
- 《西游记》新解(十套珍稀古画插图)56:神狂诛草寇,道昧放心猿——遇强盗,唐僧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