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情杀案回顾:美女厂长出轨瘸腿鞋匠,自以为安全最终玩火自焚

栏目:旅游资讯  时间: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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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书》有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意思是男女之间如果有出轨通奸的行为,一律处以宫刑。这是我国法律最早对偷情者做出的处罚,由此可见,古人对于礼制和道德非常重视。

  

  可到了当今社会,随着思想开放,法律也对偷情者包容了许多。婚内出轨变成了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却并不构成犯罪,也不入刑。或许正是因此,社会上偷情出轨的现象才屡见不鲜。

  笔者要说的这起案例就是一桩偷情引发的悲剧,回顾2002年福建情杀案,美女厂长竟然出轨瘸腿鞋匠,自以为很安全最终却玩火自焚,酿成了一桩伦理血案。

  2002年9月,福建省厦门市警方接到报案,有人在海边游玩时,发现沙滩旁竟然埋了一具死尸。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刻赶赴案发现场,因为海水的潮汐作用,埋着死尸的沙堆已经被冲散,一具成年男性的尸体展现在人们面前。

  死者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根据法医检查发现,死者死于头部遭受重创,流血过多等原因。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的左腿有明显残缺,而且不是最近这段时间被打断的,很有可能是天生残疾。

  

  有了这个线索,民警很快就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名叫刘显,是一名鞋匠。可警方调查了刘显的生平和人际关系,发现他为人内向,很少与人结缘,不存在什么仇人。 可既然没有仇敌,为什么刘显会被人杀害并埋尸沙滩?

  为了解开刘显的死亡之谜,警方开始走访调查,发现刘显死前和一个女厂长交往甚密。女厂长叫薛芳葵,和刘显是小学同学,或许是因为这层关系,她平时对刘显非常照顾。人们也经常看到两人在一起,可二人却从来没有传出过任何绯闻。

  原来薛芳葵不仅是厂子,而且也有自己的家庭,丈夫在外地工作,儿子在老家上学,薛芳葵一个人在厦门打拼。谁也不会怀疑,一个貌美如花又有家室的美女厂长,会看上一个瘸腿的鞋匠。

  可民警深入调查后却发现了不对劲,薛芳葵和刘显见面的次数很多,甚至有时候薛芳葵还会带着刘显回家过夜,这明显已经不是同学关系。在警方找到薛芳葵,并对其进行询问后,她这才承认,自己的确和刘显有不正当关系,可她也不知道刘显为什么会突然被害。

  

  2001年初,薛芳葵被调往厦门担任厂长,可丈夫却不肯辞职和她一起来厦门,于是夫妻俩就过上了分居生活。独自一人在厦门的薛芳葵,内心孤寂,有许多寂寞和愤懑无处诉说。

  正在这时,她遇到了刘显,某天下午她去修鞋时,意外发现了一个瘸腿的鞋匠。薛芳葵越看越觉得对方像自己的小学同学,于是试探性的呼喊了刘显的名字,没曾想对方还真是自己的同学。

  就这样两人有了联系,虽然刘显身体有缺陷,还一直没有结婚。可他为人体贴,给薛芳葵一种稳重感。在孤单寂寞的厦门,刘显就成了薛芳葵发泄内心苦闷的对象,两人也渐渐有了不正当的关系。

  薛芳葵选择刘显当出轨对象,也是因为刘显有残疾,别人不会轻易怀疑。她自以为安全,可最终还是被警方识破。可薛芳葵虽然承认和刘显有私情,但却一口咬定刘显的死和自己没关系。鉴于没有证据,警方最终释放了薛芳葵。

  薛芳葵还以为自己已经洗清了嫌疑,殊不知民警已经盯上了她,只等一个线索或证据,就将其捉拿归案。直到2002年底,这个机会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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