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没有性同意,结婚了也算性暴力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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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某知名编剧被指性骚扰事件频上热搜,引发舆论震荡。

  据澎湃新闻报道,目前发声的受害者至少已有12名。

  而三联生活周刊对部分受害者的采访报道显示,当事人遭遇的性骚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摸手、舔耳朵、闻头发、言语赤裸挑逗等。

  该编剧则回应表示“不存在性骚扰”、“和几个当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交往,包括有过稳定关系的前任”,并公布了部分与当事人的聊天记录。

  针对该回应,5名受害者并不买账,发了一则联合声明,要求公开道歉:

  目前该事件仍在发酵中,越来越多人为此发声。

  震惊之余,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现象:

  “暧昧”与“性骚扰”之间,似乎只隔着一张薄薄的纸。

  正如改编剧公布与部分当事人的聊天记录后,有些网友认为女性并没有明确拒绝,就是正常男女交往中的“调情”、“互撩”、“暧昧”,并非性骚扰。

  确实,性骚扰乃至实质的性侵事件,由于其特殊性,往往很难取证。

  一旦加害者说双方是自愿交往的亲密关系,受害者是否“自愿”,往往会成为争论和批判的焦点。

  这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容易被忽略概念:性同意(sexualconsent)。

  指的是,在发生性行为前,获得和给予对方明确的同意。

  无论男女,一方不同意就不能进行。

  即使同意,中途停止,不想继续了,那也是不同意。

  正如日本首位公开控诉性侵的伊藤诗织所言:

  “一起吃饭、喝酒、牵手、接吻都不意味着同意进行性行为。没有达到可发生性关系的法定年龄,也意味着不同意。处于无法拒绝的场合,或处于无法做出决定的状态,也意味着不同意。

  未经同意的性行为,是犯罪。”

  然而,我们的“性同意”教育,一直以来都太稀缺了。

  在现实中,对“性同意”有太多主观误解和模糊的界限:

  你没有明确说拒绝,就默认你同意了。

  甚至即使女性明确说了“不要”、“不可以”,也不会被尊重,而是当作你在害羞,是在欲拒还迎,是在鼓励进行下一步。

  日本公共电视台曾做过一个调查,哪些行为会让对方误解你已经“同意上床”?

  投票从高到低依次是:

  喝到烂醉、穿暴露的衣服、两个人单独乘车、单独饮酒、单独用餐……

  这些模糊“性同意”界限的强盗逻辑,只不过是想把责任推给受害者,为自己的私欲辩护罢了。

  于是,我们看到每次有性骚扰或者性侵案发生,会有铺天盖地的舆论质疑受害者:

  “她穿得那么少,裙子那么短,不是在故意引人犯罪吗?”

  “她谈过那么多次恋爱,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女孩子大晚上不回家,本来就有问题。”

  “一个巴掌拍不响,她都没有反抗,一定是自愿的。”

  “她当时都没有报警,现在出来曝光,肯定是利益没谈拢。”

  ……

  正因为这些有毒的流氓逻辑,让对受害者在遭受侵害后,维权非常艰难。

  这次名人涉嫌性骚扰事件发酵后,三联生活周刊就采访了一位吕律师,他提到一种情况。

  “当受害人提供了一些聊天证据,施害者往往会给出更全面的聊天记录。比如一个领导对下属说,我特别想你,女生回复‘笑脸’。

  这样的证据一旦拿到法庭上,法官就会认为施害人的行为并未违背当事人意愿,也就是看起来双方自愿。但这种自愿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自愿,而是基于权力不平等导致女生做出的违心处理。”

  所以吕律师认为,当碰到这种案例时,我们不应该站在第三者的身份来旁观,而是学会换位思考:

  “如果一个人能决定你能不能毕业,能不能升职加薪,能不能继续得到工作资源时,你怎么可能直接就表示拒绝,甚至特别赤裸裸地训斥这个人?”

  并且还有一个很残忍的现实是,很多性侵事件都发生在熟人之间。

  美国首部具有代表性的全国性暴力调查报告《危险的熟人》书中揭露了一个惊人的数据:

  根据对美国大学校园的调查,25%的女性遭遇过强奸或强奸未遂,而其中超过80%的女性认识袭击者。女性被熟人强奸的风险是被陌生人强奸风险的4倍。

  女性遭遇熟人强奸的场合不仅有约会,还有参加校园活动、求职、学生聚会、郊游,等等。

  像同学、同事、异性朋友、邻居、亲戚……这样的熟人,更是防不胜防。

  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当受害者在遭遇性骚扰时,由于生理性的僵硬失控、对权威的恐惧、对名声损坏的担忧、对未来生活的影响、维权的艰难等因素,没有马上激烈反抗,事后也不一定敢报警处理。

  却会因此遭受巨大的人身攻击和精神摧残。

  可以说,当“性同意”的界限被模糊,甚至默认被剥夺,人人都是潜在的性骚扰受害者。

  无人幸免。

  由于“性同意”教育的缺失,很多人压根没有这个意识,不知道只要自己不同意,对方就不能和你发生关系。

  甚至有很多人认为,女性同意交往,就等于同意发生性关系。

  一位知名作家也曾说:“一个女的如果答应跟一个男的单独吃饭单独看电影,就是答应跟这个男的上床了,这是我心中一向的一个推理。”

  有毒。

  多少受害者在这样的思想枷锁下,在亲密关系中半推半就地发生了性关系。

  因为你一不愿意,对方就以“你不爱我”来进行情感勒索,甚至威胁分手,让你愧疚自责,以为是自己的错。

  太多性侵案件,加害者都企图用“恋爱关系”合理化自己的罪行,其中暗藏的潜台词就是:

  只要双方在交往,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就构不成犯罪。

  结了婚更悲剧,有婚姻关系,仿佛就拥有了对伴侣实施性暴力的合法理由。

  央视纪录片《中国反家暴纪事》中,有几个遭受“婚内强奸”的例子。

  一名受害者是老师,丈夫是一位工程师。

  在外人眼里,这是一个有教养有文化的和美家庭。

  可只有杜娟知道,关起门来的丈夫是怎样一个恶魔。

  丈夫每天晚上都逼着她一起看黄片,按照里面的情节逼她发生性关系,一旦反抗,就是一顿毒打。

  长期的非人折磨,让她得了妇科病,她一个人悄悄到北京治病。

  可没想到,手术完第二天,丈夫就追到北京,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让她感染了一年都没好。

  她觉得,“这就是婚内强奸”。

  长期遭受性暴力的她,绝望到自杀了三次,没成功。

  直到在机构的帮助下,历经3年,她才结束 20 多年的炼狱婚姻。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看得心痛无力。

  “妻子没有权利拒绝性要求”背后反映的,是传统父权文化里,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财产、男性有权控制女性的思想毒瘤。

  中国性学专家潘绥铭教授,在1999年8月~2000年8月的全国抽样调查表明,在女性所遭遇的不情愿的性行为中,有94.7%发生在夫妻之间。

  很多人都忘了,妻子首先是有独立自由人格的个体,其次才是伴侣,不能让婚姻把性暴力合法化,让结婚证变成性侵的许可证。

  请记住,不同意就是不同意,即使结婚了也不行!

  那些用“受害者有罪论”去揣测受害者“一定是有所图”,甚至把这脑补为“爱情”的人,根本不知道性暴力对受害者意味着怎样的伤害。

  想起《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子爱上诱奸犯”的故事。

  13 岁的房思琪,被一位她非常仰慕的年长老师性侵时,她说了5个字:“不行,我不会。”

  事后她恨自己,为什么当时说的是“我不会”?

  为什么不会拒绝说“我不要”?

  从13岁到18岁,整整 5 年,她不是没有试过求助。

  她告诉自己最好的朋友,得到的回应是:

  “你真恶心,离我远一点。”

  她告诉妈妈:“听说学校有个同学跟老师在一起。”

  妈妈一脸嫌弃地说:“这么小年纪就这么骚。”

  房思琪决定不说话了。

  性侵一个女性,全世界都觉得是她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

  因为“太脏了”,自尊心缝起了她的嘴。

  青春期很多男生迷恋房思琪,说她是污秽世界里唯一的清濯,纯洁无瑕。

  可房思琪觉得,自己是“馊掉的柳丁汁和浓汤,是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

  只有她知道,自己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摧毁崩塌。

  有一次她问老师:“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呢?”

  老师回答:

  “我不过是表达爱的方式太粗鲁。”

  “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

  如此,施害者用“爱”当做挡箭牌,轻轻松松就把责任都推给了受害者。

  于是房思琪想到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去爱上老师。

  “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

  思想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东西!我是从前的我的赝品。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

  唯有这样,她才觉得自己没那么脏,这件事没那么脏,她才能让自己活下去。

  这是“爱”吗?

  作者林奕含在自杀前接受采访时说:“这个故事折磨、摧毁了我一生。”

  故事的最后,书中的房思琪疯了,现实中的林奕含死了。

  而恶魔还在人间。

  性骚扰不是个体的困扰,而是全世界面临的问题。

  改善这个问题,除了社会的进步、法律的完善等宏观方面的努力和改进。

  个体能做的,首先就是学会捍卫自己的“性同意权”,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表达“性反对”。

  任何性行为,都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尊重双方的意愿。

  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只要感到一点不舒服,有一点的不愿意,相信自己的感受,勇敢说不。

  只要是“No”,就是不同意,无论你们进行到哪一步,说“No”的时候都必须停。

  如果觉得对方可能是害羞,也要问清楚是不是,得到肯定回复才可以开始下一步。

  再者,学校和家庭要重视性教育。

  房思琪曾跟妈妈说:“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

  妈妈回答:“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

  当性教育长期被忽略,被避讳。

  于是,连被人侵犯了,都一无所知。

  被伤害了,连说出来都只觉得羞耻,不敢保护自己。

  如果学校可以把性教育列为必修课,让孩子从小认识自己的身体,学会辨别什么是性暴力,一定可以减少很多悲剧。

  至少在遭遇不幸时,能够“敏感”一点,减少一些自我怀疑和攻击,有反抗的意识。

  如林奕含在书中写道:“忍耐不是美德……生气才是美德。”

  但,如果你出于种种原因无力反抗,也不要过度自责,那不是你的错,反抗是自我保护,沉默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能够好好活着,没有破碎,就已经很棒了。

  真正纵容恶魔的,是用受害者有罪论批判的旁观者,是沉默的大多数。

  真心希望,以后我们接受的教育不再是女生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被强奸,不能穿暴露的衣服,不能深夜不回家,不能和异性单独吃饭、逛街、看电影……

  希望那些遭遇不幸的受害者,不用一次次证明自己被性侵时穿什么衣服、有没有激烈反抗,任由破碎的心被无数次地鞭打伤害。

  面对伤害,那些愿意带着伤痛反抗的人,都是生活的勇士。

  只有不断的关注和理性发声,我们的生活环境才会越来越完善,更好地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益。

  如林奕含所言:

  “我原谅了他,因为这样我才能活下去。你们不能原谅他,因为这样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世界和我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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