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的伦理浅析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8-17
手机版

  金融投资是指实业投资之外的全部金融服务产品的投资,包括银行储蓄、商业保险、证券投资以及其他金融工程。金融投资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活动,位于整个经济系统的最上层,是效率最高的资源配置手段。它就像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得当,可以让经济发展如虎添翼,但运用不当则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讨论金融投资中的伦理问题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意义。为什么金融投资中也会有伦理问题?从下面的例子中可以找到答案。假如你是一个小股民,你在股票市场上面临两只股票的选择:一只股票可以为你带来20%的年收益率,但是发行股票的公司不雇用黑人,而且生产过程严重污染空气;另一只股票只能为你带来15%的年收益率,但是这个公司却能够比较妥善地处理劳工、环境问题。此时如果你选择了第一只股票,那么你就会陷入伦理困境,因为你违背了人们所公认的种族平等和环境正义原则。可见,金融投资的伦理问题根源于实体经营。如果投资活动涉及到的商业行为存在伦理方面的问题,投资人就会被卷入伦理困境的漩涡。与一般商业伦理相比,金融投资中的伦理问题更为隐蔽,因为它躲在实体经营的背后。当人们在抨击一家污染河流的造纸厂时,并不会想到潜藏在造纸厂身后的债权人或者股票持有人,但恰恰正是这些投资者为造纸厂的违法行为提供了资金的支持。这种隐蔽在背后的投资伦理问题会给社会、经济带来更为深远的影响。可以想象,如果投资人在投资活动中丝毫不顾及伦理道德,专门投资贩毒、走私、等非法“生意”,将会给社会带来何等深重的灾难。金融投资涉及诸多伦理问题,包括诚信问题、种族问题、环境问题等。根据问题的属性,这些伦理问题可以分为三类:经济伦理、社会伦理和环境伦理。

  一、金融投资中的经济伦理

  金融投资中的经济伦理是指投资者或资产管理者在投资或运营过程中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对资产委托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它主要强调两条底线,一条是法律底线,另一条是职业底线。法律底线指的是金融投资应符合各种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性法律法规,即所有企业法人和自然人都需要遵守的法令,例如企业应该依法缴纳所得税,不得从事交易活动等;另一类是专门性法律法规,是监管机构专门为监管金融投资活动而制定的法令。在很多国家,监管机构都要求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定期披露其财务状况,以便投资者能够做出准确判断。此外,为增加信息的可靠性,上市公司被要求聘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如果有关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了这些法令,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例如在安然事件中,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充当了一个非常不光彩的角色———帮助安然公司做假账,最终的结果是安然公司轰然倒下,安达信也就此关门,有关责任人还面临刑事诉讼。职业底线指的是投资活动的参与者需要尽受托人之责,维护相关者利益。资本市场上有各种职业角色,每一种职业都需要遵从不同的职业操守。例如基金经理需要对基金份额的持有人负责,尽其所能使所管理的基金获得最高的收益;行业分析师需要根据客观事实进行有理有据的判断和预测,研究报告,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的决策;市场监管人员需要对市场上的各种交易进行监控,保障各种政策法令能够得到正确的贯彻和实施,维护市场秩序,从而保障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践踏职业底线通常会给公司带来种种负面的影响,损害公司名誉,严重时也会让公司面临监管机构的惩罚。例如,在一些大型银行中,投资银行部门(负责发行新股)和自营业务部门(负责买卖股票)之间往往设有“防火墙”机制,以防止自营业务部门从投资银行部门获得非公开披露的、对股票价格有实质影响的信息,从而谋取不正当的利润。最近,花旗集团在澳大利亚就因为涉嫌违反了这一规定遭到监管部门的调查。金融投资中的经济伦理实质上是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因而是每一个在资本市场中活动的角色都需要遵守的准则。这个游戏规则一直都处于不断的变迁和发展中。美国银行业在过去一百年中,就经历了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混业经营这一过程。每一次变迁,都会导致银行业务改革甚至企业重组。金融投资中的经济伦理所涉及的内容多数是刚性的,因此往往是监管机构的重点监管领域。

  二、金融投资中的社会伦理

  金融投资中的社会伦理是指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需要符合社会道德的要求,不得有违社会公理。社会道德范畴很广,男女平等、种族平等、奉公守法等都是社会道德要求的内容。概括地说,社会道德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对人的尊重,二是对社会发展的尊重。首先,金融投资活动要体现对人的尊重。因此,投资者在投资一家工厂的时候,需要事先考察这家工厂是否尊重人权,譬如是不是使用了童工,是不是拒绝雇用女工,是不是拒绝雇用黑人,有没有强迫工人超长时间工作,有没有克扣工人工资,等等。如果工厂存在一项或多项不良记录,投资人就应当考虑拒绝投资,以免陷入道德的泥沼。其次,金融投资活动要体现对社会发展的尊重。有一些行业是过时的、陈旧的,是历史的糟粕,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如色情行业、行业、行业等。对于此类行业,投资人就应当果断地放弃。还有一些行业是新兴的,但其对人类发展的影响仍不清楚,这个时候,投资人就应当相当审慎。这样的投资领域包括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克隆技术的研究等。西方不少金融投资机构已经公开承诺遵循各种社会伦理规范,不会将资金投入到色情行业、行业、军工行业等,有一些投资公司在投资的时候要求对目标企业进行社会审计,以确定该公司没有违反人权等问题。[1]美国Calvert基金公司是此类金融机构中的佼佼者,该公司早在1982年就推出名为Calvert社会责任基金的产品,在基金运营中积极恪守反对南非种族隔离政策的投资原则。最近,Calvert还独树一帜地倡导妇女权益保护,提出了Calvert妇女原则。这一原则从信息披露、公布和监控,雇佣和收入,健康安全和无暴力,民间和社区参与,管理与治理,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以及商业、供应链和营销实践等七个方面考察目标企业对妇女的尊重和待遇情况,以此作为投资标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代意义的金融投资社会伦理问题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传统宗教。例如,维斯里公会教派的创立者,就训示教徒在使用钱财的时候积极关心社会福利和公众道德,他甚至在其教义上明确指出,赚钱时不要在物质上、身体上以及精神上损害邻人,并且建议教徒避免超强度和超长时间使用劳动力。同时期的其它宗教团体也要求教徒避免涉足武器、酒精、等生意。这些理念都体现了金融投资对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尊重,成为金融投资社会伦理的基础。到了现代,社会问题日趋突出,金融投资中的社会伦理的范畴也在不断扩展、不断丰富,并逐渐被主流商业领域的大公司所接受。

  三、金融投资中的环境伦理

  金融投资中的环境伦理是指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需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即在满足当代人需要的时候,不损害后代人的环境权益。[2]环境伦理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它其实是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从社会伦理的概念中演化出来的。当时,发达国家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迫使人们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资源取之不竭”的经济学假设被打破,令经济学家和企业家不得不关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问题。最早发起绿色革命的是制造业(其中又以化工、钢铁、能源行业为最),工厂通过改进工艺流程,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在客观上,这一工业环保运动促进了工业生态学在20世纪80年代的长足发展,很多基本观点都是在那个时候被提出来的。继而,金融行业也被卷入这一浪潮中,上市公司被要求披露与环境有关的信息和报告,保险公司越来越关注气候变化的问题,银行和基金公司也纷纷设立专门的可持续发展部门管理有关事务。自10此以后,环境伦理成为西方金融机构在投资决策中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金融投资中伦理问题的关键是兼顾两个公平。其一是代内公平,即金融投资不会导致同代人对自然资源获得性的差异,简单的说,就是避免通过金融投资掠夺资源或转移污染。有关伦理问题的争议经常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项目上。一般来说,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自然资源丰富且环境标准比较低,发达国家会将电镀、印染、化工等对环境存在较大危害的行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转嫁环境风险。一旦发生事故,跨国公司以及有关投资者就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影响较大的一个案例是美国道氏化学公司二十多年前在印度博帕伊投资的一个化工厂的爆炸事故。这一事故让博帕伊成为一座死城,道氏化学公司至今还面临有关诉讼的困扰。另一个是代际公平。即金融投资不应损害子孙后代对自然资源的获得性,简单的说,就是避免通过金融投资将资源使用殆尽。通常,涉及到能源矿产的项目以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都会有代际公平的环境伦理问题。例如,在纽约州北部,有一个叫爱河的地方。数十年前一家化工厂在该区掩埋了约近两万吨高毒性及致癌性的化学废弃物,随后经过处理,该地区开发为住宅区。1976年后,剧毒物质暴露,地下水被污染,严重威胁居民健康,迫使政府将该地区封闭并迁出两百多户住家。这个化工厂及其投资人就因为一己私利,损害了后代人的利益,违背了投资的环境伦理。为了避免悲剧重演,美国政府出台了一个法案,规定投资人要对场址的污染负责,即使这种污染在数十年后才出现。这就迫使投资人不得不关注投资活动的代际公平问题。随着全球环境保护形势的日趋严峻,环境伦理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重视。例如,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公开声明,该公司贷款、投资的所有项目,都应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得对环境造成负面的影响。

  四、金融投资的义利之辩

  与其他经济活动一般,金融投资活动是以牟利为目的。那么,我们谈金融投资中的伦理问题,跟投资人讲道德,会不会动摇了“金融趋利”这一基础?笔者认为两者并非相悖,因为金融投资具有伦理二重性,是义与利的辩证统一。为什么说金融投资具有伦理二重性?一方面,金融投资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成本收益分析是金融投资决策的依据。从这个角度讲,金融投资是利己逐利的,这是金融投资关于“利”的一个侧面。另一方面,金融投资活动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它能把资本分配给最需要资本的人,从而使整个社会经济更具活力,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从这个角度讲,金融投资又是推动社会发展的,这是金融投资关于“义”的一个侧面。因此,金融投资具有伦理二重性,本身就是义与利的辩证统一。如果没有了“利”,金融投资活动就丧失了驱动力,从而无法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也就无法行其“义”。反之,如果失去了“义”,金融投资妨碍了社会经济发展,从长远来看,此类投资终究要被社会所唾弃,投资人也将无“利”可图。见利而忘义,投资者不会有好下场;只要义而不要利,投资就变成慈善活动了。故此,金融投资伦理所需要探讨的问题就是如何做到义利兼顾?解答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把握义与利之间的平衡度。在西方,投资者对义与利的权衡促成了伦理投资的诞生,也称社会责任投资。该投资哲学坚持“义利兼顾”的原则,倡导“三重底线”的投资理论,即投资决策时不仅要达到投资项目的经济底线,还要兼顾投资项目的社会底线和环境底线。过去的几十年中,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在这一领域已经做出了大量有益的实践。

  例如,西德银行所开发的关于环境、社会、声誉的风险评级体系就很具有代表性。该评级体系建立在一个风险分析框架的基础上,被称为“非财务风险评估框架”,是通过评分进行排序的。有别于传统的风险分析框架,非财务风险评估框架着重分析上市公司的环境、治理、声誉等方面的风险。其中,环境因素(占26%)包括上市公司的内部环境管理、产品的环境影响等;治理因素(占24%)包括公司的伦理表现以及公司治理状况;利益相关者因素(占50%)包括上市公司对雇员、合同工、客户以及社区的政策。除此之外,还需要乘上争议风险系数,才能计算出该上市公司的最终得分。通过这样的计算和比较,就可以将不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表现进行排名,并计算出一个Z值,以对不同评分赋予不同的评级。Z值反映了目标公司相对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优劣表现。如果Z大于1,就说明公司的表现比市场平均表现超出一个标准差的水平。西德银行已经将这一评级引入到股票研究中,在每一份上市公司研究报告上,都会明确标出该公司的环境评级、治理评级、利益相关者评级和争议评级,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有关该公司的投资伦理信息。国内投资者对投资伦理问题的认识还不多,目前还没有一家国内的金融机构能够像西德银行这样从经济伦理、社会伦理和环境伦理的角度全面衡量投资对象的伦理表现。但最近的一些迹象表明国内投资者对这些问题也越来越关注。譬如,2007年底沱牌曲酒公司受到四川省环保部门的处罚一事就曾一度引起投资者的关注,造成股票价格的波动。不过,在中国谈投资伦理问题要结合中国的实际,尤其是我们的文化。实际上,早在春秋时期,中国诸子百家的先贤们就已经展开了“义利之辩”,从广义上看,这正是对投资与伦理问题的一场争论。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儒家和墨家的思想。儒家主张“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先有义再谈利,并且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墨家则主张义利兼顾,认为“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这是一种“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思想。如果我们能够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西方的投资伦理理念融会贯通起来,必然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结论

  综上所述,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金融投资中也存在伦理问题。而且,由于金融投资在经济系统中的特殊地位,对金融投资中的伦理问题的探讨显得尤为重要。根据金融投资所涉及的问题的属性,金融投资中的伦理问题可以分为经济伦理、社会伦理和环境伦理三类。其中,经济伦理要求投资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利益;社会伦理要求投资活动符合社会道德,维护社会利益;环境伦理要求投资活动符合可持续发展,维护子孙后代的利益。对投资伦理问题的探讨,并非要推倒“金融趋利”这一基础,也不是向投资者进行道德说教。事实上,金融投资具有伦理二重性,是义与利的辩证统一。只有做到义利兼顾,投资人才能收获长期的利益。在西方,这一投资理念被称为社会责任投资,它坚持“义利兼顾”的原则,在投资活动中恪守经济、社会和环境三重底线。过去的几十年中,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在这一领域已经做出了大量的优秀实践,其中有不少经验值得国内金融机构借鉴。

上一篇:全家一起追的家庭伦理剧开播!速戳厘清人物关系→
下一篇:孝道感恩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