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思维实验】电车难题——救五个人还是救一个人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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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然而问题在于,那个疯子在另一个电车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是否应该拉拉杆?

  1967年,菲利帕·福特发表的《堕胎问题和教条双重影响》中,首次提到了“电车难题”。这个思想实验,可以追溯到伯纳德·威廉姆斯提出的枪决原住民问题:假设一个植物学家,有天到一个独裁国家中游玩。当地独裁者逮捕了20名无辜的印地安人,以涉嫌叛乱,全部判处死刑。但是这个独裁者提出一个建议,身为客人,如果这个植物学家亲手枪决其中一个印地安人,其他19个人就可以因此被释放。这个植物学家是否应该亲自枪决一位,以拯救其余19人,还是拒绝动手,坐视这20个人都被枪决?

  还有一个升级版本:你站在天桥上,看到有一台刹车损坏的电车。在轨道前方,有五个正在工作的人,他们不晓得电车向他们冲来。一个体重很重的路人,正站在你身边,你发现他的巨大体形与重量,正好可以挡住电车,让电车出轨,不致于撞上那五个工人。你是否应该动手,把这个很胖的路人从天桥上推落,以拯救那五个工人,还是应该坐视电车撞上那五个工人?

  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这就是重点所在。

  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道德主义认为:人是目的,而并不是工具。因此,不能简单认为五个人的生命比一个人的生命更重要(再比如,那一个人碰巧是总统、是首相、是你的亲人、朋友,而那五个人正好是恶名昭著的杀人犯?)。不杀人是道德义务,救人亦是道德义务,这两种道德义务发生了冲突。道德主义的意旨要求,在面对此类两难选择时,应当不作为。

  功利主义认为,从数量上看,五多于一。因此,五个人的生命比一个人的生命更加重要。当必须放弃一者时,应当牺牲少数人的生命从而挽救多数人的性命。但是,功利主义面对的一个主要诘难是,生命是无价的,没有人有权利,也没有人有能力去比较五条命和一条命孰重孰轻,生命,都是无价的。

  心理学家发现,大多数人在面对第一个状况:可以切换轨道,让电车撞上一个人,或是不切换,让电车撞上五个人时,都会选择切换轨道。但是在面对第二个状况:亲手把路人丢下天桥,让电车出轨,以拯救五个人,或是不动手,让电车撞上五个人时,大多数人又会选择不动手。这体现了人类拥有的道德直觉,在第一个状况中,像是功利主义一样运作,而在第二个状况中,则像是道德义务论者。

  此外,在第一个状况中,如果不提示在轨道上的人,他们的身份,大多数人都会决定切换轨道,牺牲一个人,以拯救五个人。但是假如提示在轨道上的人,他们的身份,是自己的亲人,大多数人又会决定不切换轨道(或者那五个人刚好是你的敌人)。

  我的观点:

  第一种情况:被绑在轨道上的人我都不认识。

  第二种情况:那一个人是我的朋友或亲人或恩人或权人。

  第三种情况:那五个人是我的朋友或亲人或恩人或权人。

  第四种情况:那一个人是我的敌人。

  第五种情况:那五个人是我的敌人。

  第六种情况:用自己的命去换六个人的命,大概率成功。

  第七种情况:用自己的命去换六个人的命,小概率成功。

  第八种情况:绑在轨道上的都是我的朋友或亲人或恩人。

  第九种情况:绑在轨道上的都是我的敌人。

  不作为:第一、六、七种情况。

  切换轨道(撞死五个人):第二、五、九种情况。

  切换轨道(撞死一个人):第三、四、八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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