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被逼吃粪便,警方介入调查后双方达成和解,小男孩妗妗发声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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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治日报和环球网等媒体的报道,近日,山西晋中介休市,三名未成年人欺负一小男孩并逼对方吃粪便。警方介入调查后对霸凌者进行了教育,目前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但网友们却不淡定了,这事能和解吗?

  网传视频显示,一小男孩坐在地上,颤抖的手里还拿着粪便,面前的地上也是一堆粪便。只听旁边还有一个稚嫩的男孩声音不断大声在说着“喂喂喂,全塞进去”。

  而坐在地上的小男孩尽管非常不愿意,但最终在旁边男孩的威逼之下,只能将手中的大便塞进嘴里。

  

  刚一塞进去,小男孩就忍不住干呕起来。这时候旁边传出另一男孩的声音说“他想要吐出来”。

  听到男孩这样说,小男孩有些颤抖地说“不不不,不用,我吃”。这时又听到旁边男孩用命令的语气说道“咽了,咬着吃”。

  小男孩听到这话后,不得不又从地上捡起一坨大便。可怜的小男孩怎么也下不了口,最后只好哭着喊爸爸妈妈。

  这时旁边的男孩又吼道“全部塞进去”。小男孩只好将手中的大便塞进了嘴里。

  该视频一传到网上,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网友们都万分愤慨,这还是人干的事吗?

  关注到该视频后,山西晋中介休市委网信办针对此事也迅速发布了情况通报。

  

  通报称,介休市委、市政府关注到该事件后,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调查。

  经查,该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6月17日,事发地为张兰村长泰园小区附近,是有3名未成年人霸凌1名未成年人,并拍了视频发在网上。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实施霸凌者及其家长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对被欺负的小男孩及家长道歉;教育部门也已安排对小男孩进行心理疏导。

  目前,双方家长已经达成和解。

  据当地网友和自媒体报道,被欺负的小男孩母亲有精神病,父亲是老实的农村人人,家庭条件不好,最后只能接受了对方4万元的赔偿金,进行了和解。

  

  这件事情看似已经处理完了,然而关于这件事的讨论才刚刚开始,网友们也是义愤填膺。

  有网友说,这是可以和解的事吗?要和解可以,但应该要霸凌者也吃粪便才可以和解!只有这样他们才能长记性,才能体会小男孩所受的罪。

  没有人愿意吃粪便,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会愿意吃!虽然视频中看不到那三个霸凌者的样子,但他们一定是用了什么方法胁迫小男孩吃粪便。

  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变态心理?别说吃,就是看着都恶心。这么小的孩子,心理怎么这么扭曲,这么狠毒呢?

  难以想象小男孩心里受了多大的委屈和伤害,他哭着喊爸爸妈妈的时候是多想父母能够出来救他!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自称小男孩妗妗的女子在网上发视频称,目前小男孩精神出现了很大问题,她的姐夫(小男孩父亲)也没什么文化,不懂这些。由于家里有些特殊情况,最后无奈之下只能和解。当晚在派出所凌晨两点才签了字。

  

  在她知道这事后,带着姐夫到当地派出所,想要见一下“父母官”,可是到了后一个小哥告诉她要明天才可以见,因此他们只好在派出所门外等。

  事件发酵之后,关于对霸凌者的处罚和该不该和解一事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庆余聊法

  先抛开年龄不谈,3名霸凌者逼小男孩吃大便,还将其拍成视频传播,这种行为极其可恶,已经对构成了对小男孩人格的严重侮辱,涉嫌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是成年人犯罪,理应受到处罚,但本事件中的霸凌者均为未成年人,法律反而成了他们的护身符。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才需要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等极为恶性的犯罪并且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需要负刑事责任。

  并且,即使需要负刑事责任也应该从轻处罚。不够刑事责任年龄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类似的未成年犯罪事件是越来越多,而每次都是法律充当了他们的“保护伞”。也难怪网友们每次都是这样义愤填膺,指责警方和稀泥。

  我想,不是警方想要和稀泥,而是法律本就这样规定的。警方也只是依法办事。

  虽然古人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但现实社会中,可能并非如此。正因如此,要求改变未成年保护法的呼声才越来越高。

  未成年犯罪是当今社会的一大难题,也是一大毒瘤。法律保护了他们,却未能有效地保护受害者。或许正是这样,每次受害者才不得不和解。既然法律治不了他们,那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拿点赔偿金算是安慰吧。

  不知道大家要是遇到这种事,会和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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