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痴恋邻居大叔的少女, 自我感动沉溺一生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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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岁的小姑娘对新搬来的作家一见钟情。

  其实在作家搬进来之前,就已经吸引了小姑娘,装修期间,川流不息的油漆匠粉刷匠清洁工地毯工,神情严肃不亢不卑的仆人,令跟着母亲寒酸度日的小姑娘开了眼界,生了好奇。

  搬家那天,小姑娘看着生平未见的印度佛像、意大利雕刻、色彩鲜艳的巨幅油画、许多有着漂亮软皮封面的书……仿佛五彩光环照进她灰暗的世界,可以说在作家出现之前,她就已经深深迷恋于他的光环。晚上小姑娘梦见了想象中的作家——戴着老花眼镜、和蔼可亲的老先生。

  

  直到第三天,小姑娘终于看到了新搬来的作家,原来不是她想象中的老爷爷模样,年轻的作家有一张容光焕发的脸,头发光泽,步伐敏捷。

  从这一刻起,在她小小的世界里,除了作家,再也没有别的东西能够引起她的兴趣。她怀着炽热的好奇心,偷窥作家一举一动,观察他的访客——有不修边幅的大学生,歌剧院的经理,太太们坐着小轿车来拜访,还有一些年轻女学生羞答答闪进他的房门。

  作家就像个轻浮贪玩的少年,可一转眼又能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无比严肃。十三岁的小姑娘很早就发现了作家有着开朗明快的表面,还有阴暗的另一面,小姑娘一眼看穿并着了魔似的被深深吸引。

  未经世事的小姑娘并不知自己陷入了暗恋,太早、太盲目、太偏执的可怜的暗恋。她做过多少傻事啊——亲吻作家用手摸过的门把;偷偷捡起作家进门之前扔掉的雪茄烟头,视若圣物;晚上跑下楼,到巷子里去看作家哪个房间还亮着灯,用这种方式来感觉他的存在,然后在想象中亲近。

  每次作家出远门,她就会心情恶劣到极点。

  

  十六岁那年,母亲改嫁给一个远方亲戚,那是一个来自因斯布鲁克的上了年纪的商人,少女将被迫一起搬去因斯布鲁克。

  临别前一天下午,少女鼓起勇气去按了作家的门铃,却无人应答。少女一心一意想再看作家一眼,想依偎在他胸前,为了这个心愿,她整夜不睡等作家回来。严寒漫长的夜,少女贴在门上竖起耳朵,希望能听到作家回家的脚步声。她不敢拿毯子来保暖,因为太暖和了容易睡着。

  凌晨时分,少女终于听见楼下钥匙开门的声音,然后是上楼的脚步声。少女轻轻打开房门,想冲到作家面前,扑倒在他的脚下──可作家并不是一个人回来,娇媚轻柔的笑声,晚礼服拖在地上的窸窣声,夹缠着他低低的话语声。

  第二天早上八点,母亲和继父就把少女带到因斯布鲁克去了,继父家有一栋漂亮的别墅。继父性情平和,对少女很好,母亲也是百依百顺,似乎是想补偿她的沉默不开心。身边有不少年轻人围绕着少女,可她执拗地拒他们于千里之外。

  家人买了许多新衣服,她却一件也不穿,不肯去听音乐会,不肯去看戏,拒绝郊游,少女沉溺在内心的阴郁里,于人群之中过着孤独的生活。

  

  少女常常一个人坐在家里,脑海中只萦绕着关于作家的无数往事,就像一幕幕电影画面。她把作家的书全都买来读了无数遍,书中任何一句都可以一字不漏背出来。

  尽管继父很有钱,把少女当作亲生女儿一样,可长到十八岁的少女,坚持要回维也纳。

  少女白天在一家服装店当店员,赚钱养活自己。晚上就会来到作家居住的那幢楼下望着他的窗口——两年来她朝思暮想的地方。她看着他和朋友进进出出,也看着他携同各类女人进出。

  有一天,作家终于注意到了她,他邀她共进晚餐并带她回家,他们度过了三个销魂的夜。然后,他告诉她要出趟远门,他说会给她写信。临别的时候,作家给了少女几朵白玫瑰,少女不知道他是不是也送别的女人白玫瑰,但从此以后,每年他的生日,她都会请人送去一束白玫瑰。

  当然少女不曾收到作家寄来的只言片语,她深知他一直就是这个样子,多情滥情又健忘。

  

  作家不知道少女曾经和他在同一幢楼门对门住了两三年,他压根没有注意过那个腼腆的小姑娘,所以根本不曾认出她,她只是他无数艳遇中的一个。

  作家不知道少女因为这三个夜晚怀孕了,她是如此欢喜有了爱的纪念。她没有告诉他,她不想他怀疑她,不想他觉得她麻烦,她希望自己是他所有女人中最独一无二的,只愿他想起她时只有美好的回忆。但她确信,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她,早把她忘了。

  少女也不愿寻求家人的帮助,她在贫民医院生下了他们的儿子,和那些一贫如洗的女人一起,还要和娼J住同一个房间。医生脸上带着讥讽的笑,假借医学研究之名随意掀起她们的被单,随便检查她们的身体。护士对她们眼神不屑、言语恶毒,这里没有尊严,只有凌辱。

  

  为了抚养孩子,她做过好几个有钱男人的情妇。这些男人中也有尊重她体贴她,真心想要娶她的。尤其那位伯爵,一个上了年纪的鳏夫,为了让她的儿子能够进德莱瑟中学就读,四处托人说情。伯爵三番两次向她求婚,她只消答应一声,就可以成为伯爵夫人,过上体面无忧的生活,她的儿子也会有性情平和心地善良的父亲疼爱。但女人一直拒绝,她不愿意被拴住,但凡有一天作家发出召唤,她就可以自由奔赴。

  因为跟着这些有钱男人出入,女人有时会遇见作家,在剧院里,音乐会上,公园或大街。可是他从来都没有认出她,不知道眼前这个娇艳妩媚的女人,是曾经住在他对门的那个腼腆的小姑娘,是当年在他灯光昏暗的卧室里羞怯的少女。

  一次舞厅相遇,作家又注意到了她,带她回家。他们共度了一个热情的夜晚,但女人知道自己会再次消逝于他遗忘的烟雾,因为他说正在计划一趟长途旅行,要去北非两三个月,这是他对待艳遇的一贯手法。

  他依然没有认出她,他又一次狂热地吻她,然后把几张大钞塞进她的手套里,他以为她不过是一个J女而已。

  

  最后是因为儿子死了,女人也将死,她才给作家寄出这封倾注了她一生爱恋的信。

  从十三岁开始,女人的单恋一直到死,这就是传说中的我爱你,但与你无关?或者是把一个人的地久天长玩到了极致?

  女人年幼时,虽然因为父亲早逝过了几年清苦日子,但算不上悲惨。母亲爱她,之后出现的继父经济富裕且善待她,后来她自己交的有钱男友不止一个真心要娶她,她的人生原本有许多机会。可是她不愿意捡起任何一个机会,她只仰望那个永远都认不出她的男人,她卑微到了尘埃里,一生只等待他的召唤,可她在他的生命里,连尘埃都不是。

  爱情是美好的,但只有爱情的人生肯定不美好,而她自我沉浸式的单恋连拥有爱情都谈不上。所以作者茨威格让女人死去是一念慈悲,如她这般丢失自我的偏执,热情等于荒芜,生存等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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