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晋先·先优典型在身边 | 赵晓光:百姓心中讲法亦讲情、解纷又解忧的民事法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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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榜样是船,为我们扬起希望的帆;榜样是灯,为我们照亮人生的路。榜样是可亲、可敬、可学的道德楷模,是永不褪色的人生标杆,是润物无言的行动指南。

  为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正向引领激励作用,持续扩大身边典型的影响力、感召力,即日起,本公众号开设“三争”晋先·先优典型在身边话题,用身边人、身边事鼓舞、激励、带动全区法院干警见贤思齐,努力推动全区法院各项工作争先创优、赶超跨越。

  今天,我们一起走进身边讲法理又讲情理、用真情化解“千家结”的民事法官——赵晓光。

  赵晓光,沿江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自1995年到如今,他已经在民事审判一线工作了28年。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赵晓光始终秉持着司法为民初心,凭着专业的业务知识和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办理了一起又一起案件,是群众心中讲法亦讲情、解纷又解忧的好法官,2022年被林区中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以司法为民初心,

  践行公平正义使命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以来,不论案件难易,不管案件大小,赵晓光法官一直秉持着公正为民之心,总是设身处地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用心用情依法妥善处理,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在一起劳动合同纠纷中,被告陈某雇佣原告李某种植木耳,李某在悬挂木耳袋过程中,右侧眼球因铁钩崩断被扎伤,造成七级伤残。原、被告对责任划分及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向沿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给付赔偿款。

  赵晓光法官收案后,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考虑到李某年纪不大确已致残,而陈某也是普通老百姓,无法立即拿出李某所要求的钱款进行赔偿,该案如果直接下判,原、被告双方不仅矛盾没有根本解决,还可能增加双方诉讼成本,遂多次组织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协商,用心、用情进行调解,经过赵晓光耐心说理析法,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果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了被告的实际经济能力,双方对此非常满意。

  用法律温情感化,

  促使家庭亲情回归

  作为一名民事老法官,赵晓光在办理家事纠纷案件中,始终以“情”为突破口,温情劝说化解矛盾,坚持“审案情,更审内心;化纠纷,更化困境;求和睦,更求和谐”的原则,力促调解,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亲情的可贵。

  在一起遗产继承纠纷中,原告二人和被告二人是兄妹关系,母亲曹某因病去世后,丧葬花费是用母亲存款支付的,而国家给付的两万余元丧葬费,由被告二人领取并占有,原告二人要求依法分配,兄妹四人协商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对遗产进行分割。

  赵晓光在案件调查中发现,本案表面上看是因遗产管理分配引起的,实际上却是由于亲情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才产生的。原来,原告姐妹俩原本不想争此遗产,只因弟弟的一句“伤心话”刺痛了姐姐的心,姐妹俩才赌气要和兄弟争夺遗产。为避免打官司导致亲情关系继续恶化,赵晓光决定先行调解。本着化解矛盾、修复亲情的初衷,赵晓光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以兄妹感情、家庭亲情为突破口,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心暖人,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对簿公堂的四兄妹终于和解并重拾亲情。

  以清正廉洁作风,

  永葆人民法官本色

  担任法官以来,赵晓光坚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时刻牢记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为非法利益所动,不为社会不正风气和各种诱惑所动,严守人民法官的中立地位,在热忱对待当事人的同时,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保持一定距离,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慎独慎微,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与法德为伍、与清风相随的本色。

  素材来源 :沿江人民法院

  编辑 :解雪莹

  原标题:《“三争”晋先·先优典型在身边 | 赵晓光:百姓心中讲法亦讲情、解纷又解忧的民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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