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岁幼女遭人轮奸拍裸照,凶手只因这个就无罪释放?背后隐藏黑暗一幕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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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丨布丁妈

  来源丨布丁妈说事(ID:dmmyue)

  图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提到小孩子,我们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天真单纯、心思简单,

  即便偶尔犯错了,也习惯用一句“他只是个孩子”来开脱。

  但正如作家郑执在《生吞》中写道:

  “成年人的善是复杂的善,孩子的恶才是纯粹的恶”。

  孩子的“恶毒”,有时候甚至比杀人犯更可怕!

  

  前不久发生一件令人痛心的案件。

  陈女士的11岁女儿2天3夜没有回家,直到第三天才在街上找到孩子。

  可是令陈女士悲痛的是,被找到的女儿满身淤青、瑟瑟发抖。

  听到女儿这几天的经历,她差点没被气晕过去。

  原来,女儿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个叫小殷的男生,

  三天前,小殷把她诱骗到了自己的家里,

  家里除了小殷之外,还有另外一名男生叫小飞,

  女孩进到小殷家后发现是骗局,于是想要离开,

  结果两人直接把房门锁死,并且开始殴打她。

  她多次被两人扇耳光、踹肚子,

  经历了一番暴打后,他们不仅没有放她离开,

  反而直接脱下她的衣服,对她进行轮奸,并且拍下视频。

  事后,小殷和小飞不仅没有害怕,

  还警告女孩,如果她敢告诉父母,就会把视频传播出去。

  女孩在经历长时间的折磨后,本就害怕至极,

  她不敢回家,独自在街头角落待了2天3夜,才被家人找到。

  

  陈女士气愤报警,小殷和小飞被叫到警局谈话,

  小殷直接承认自己是这场轮奸案的策划人,

  整个过程熟练的根本不像是个新手,让人感觉背后生寒。

  更可气的是,没过多久,小殷就被无罪释放了,

  理由是:未满14周岁,未成年,不承担法律后果。

  这件事情传到网上后,网友们纷纷表示了不满:

  难道一句未成年,就可以把这个孩子做的所有恶事全部忽略?!

  同样是未成年,女孩受到如此伤害,又由谁来保护呢?

  大家一致认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应该保护受到侵害的孩子,

  而不是那些未成年的“恶魔”。

  

  “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禽兽。”

  人性的丑恶有时候真的与年龄无关。

  有人曾说:最坏的成年人也不一定坏的过最坏的小孩子。

  小孩子因为对恶性结果的认知不完全,

  他们做出欺凌,虐待甚至杀戮时,往往更加“心狠手辣”。

  实际上,未成年人受罚后继续犯罪的概率,远高于成年人。

  四川一13岁少年为抢一部手机,将过路23岁女老师泼汽油特重度烧伤。

  14岁初中生26刀砍死老师......

  这些青少年恶性犯罪,都是怎样的结果呢?

  就因为未满14周岁,他们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我们的法律,用这样近乎生硬的办法,保护,或者说是包庇着这些不堪为人的“孩子”。

  它们甚至给了这些人渣败类以底气:

  我还不满14岁,杀人不用偿命。

  

  大家还记得那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吗?

  大连13岁男孩对同小区10岁女孩淇淇强奸未遂后,

  对其殴打、杀害,并抛尸灌木丛中,作案手段恶毒又残忍。

  甚至,杀人抛尸后,这个猖獗的杀人犯还大言不惭:

  我还未满14岁,所以法律制裁不了我!

  他是蔡家13岁的独子,

  当天下午,他将淇淇诱拐至家中,强奸未遂后杀人抛尸。

  更令人胆寒和愤怒的是,

  蔡某竟然在当天下午两次主动跑去跟淇淇父亲搭话。

  甚至当女孩尸体刚被发现时,蔡某还混在围观群众里,佯装惊讶地说“真死了啊!”

  当警察怀疑到他身上时,

  蔡某故意在班群中狂发消息,努力制造出一个自己被冤枉的角色:

  “他们警察办事这么草率吗?给我加入嫌疑名单,我一个小孩怀疑我”

  更令人愤怒的是,这个杀人犯的父母。

  开庭当天,蔡某的爸爸妈妈无一人出庭。

  “反正我儿子没满14岁,最后也不过是判个几年的收容教养。”

  可见每一个行为恶劣的孩子背后,都是父母无底线的纵容。

  鲁迅曾说:小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孩子犯错,父母不是第一时间批评教育,而是立马甩锅。

  正是家长的轻视与纵容,为少年犯编织了一张天衣无缝的保护网。

  孩子少了家长的约束自知,那天性的恶便更加肆无忌惮,不加掩饰。

  可见未成年人的恶,恶在不自知,恶在不管教。

  《亲爱的弗洛伊德》里写道,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

  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3年,广西13岁少女因嫉妒女同学比她漂亮,

  就邀请同学来家中将其杀害,并将其肢解。

  法院最终竟宣判:不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在2020年,海口公安边防破获三个盗窃团伙,

  这些人,打架、偷窃、敲诈勒索无恶不作,

  手段极其老练,犯案高达130余起。

  没曾想,这群犯罪团伙的成员未成年竟占90%,

  14岁以内的高达80%,年龄最小的仅为10岁。

  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年龄受到《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

  有人甚至还萌生出“在14岁到达之前大干一场”的想法。

  曾有14岁少年用刀捅死同学后,

  面对警察审问时就曾语出惊人:

  “我就想弄死他,反正我才14岁不偿命。”

  

  当他们知道自己的年龄被《未成年保护法》保护时,

  就会肆无忌惮地违法犯罪。

  实在可怕!

  不过好在,2021年3月1日开始,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由原来的14岁,下调到了12岁。

  这意味着,“他年纪小不懂事”、“他还只是个孩子”,不再是未成年罪犯的保护伞。

  哪怕是个孩子,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律在做出积极的改变,家长也要做出改变。

  小孩是无法独自长大的,

  虽然法律能给予他们惩罚,但唯一能教导他们向善的,只有父母。

  没有天生的坏人,善与恶的选择都是靠父母的教育。

  最后,点个【在看】,

  希望每位父母都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给孩子们正确的引导。

  别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作者:布丁妈,文章首发布丁妈说事(ID:dmmyuer),这里有温暖也有态度,欢迎气味相投的你关注,告诉你养育孩子的生命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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