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和一小伙子去酒吧喝酒结果没喝多少就喝醉了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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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一女子和一小伙子去酒吧喝酒,结果没喝多少就喝醉了!随后,小伙子将女子送回家,不料,趁女子昏睡之际,小伙子却心生了歹意!等女子醒来后,才发现自己的被侵犯了,本以为报警会结束一切,不料,事情却出现了争议!一个昏睡,一个实施了犯罪行为,可是当场并无旁人,究竟要如何界定女方是自愿还是非自愿的呢?事情得从3年前说起,白女士和强某都是大学生。2020年7月17日,2人一起吃饭,饭后为强某带着白女士去了朋友的酒吧喝酒。那时,白女士表示,自己的朋友李某也在酒吧工作,不如换到李某的酒吧喝酒吧,这样更安全?晚上11点时,白女士、强某、以及强某朋友3人都去了李某的酒吧喝酒。结果,强某朋友中途离开,就只剩下2人继续喝,随后白女士就醉了。凌晨2点钟左右,强某把白女士送到了李某家里,一直没有离开。据白女士介绍,她被送回朋友家后,又和强某喝了点酒,强某说要等到天亮走,白女士就赶紧给朋友李某打了电话,让李某早点回来,那时她估计已经意识到有点危险了。结果,等到了天亮,朋友都没回来。原因是,强某给李某发了信息:“我想和白某交往,你迟点回家吧,这样我们可以增进点感情,事后给你发钱!”于是,李某就真的没回去!事后,白女士报警、割腕,李某才知道朋友被侵犯了。2021年1月4日,案件进行了一审,当时判决强某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昏迷之际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之后,双方重新沟通,男方家属主动道歉,并承担了一部分医药费,女方就出具了谅解书,请求一审撤销判决,并请求司法机关减轻处罚,重新判决。2023年4月25日,案件进行二次开庭,但是强某拒不认罪,他认为自己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并不犯罪!言外之意就是不属于强奸。看样子,男方不是想把大事化小,是想把大事化了!那么,这件事的难点来了:男方到底有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呢?说实话,这种情况旁人很难辨别,毕竟都没有现场的证据!那么只能从2人的聊天记录,以及当时的一些现象来判断了!首先,白女士是向朋友李某发出过求救信号的,让其早点回家!这说明当时她意识到了危险,而且并不愿意和强某独处!事后报警、割腕,种种迹象说明并非自愿。若是自愿,何苦闹出这场苦情戏?当然,现实中这种情况,也有小概率是敲诈的行为。但是,这件事,白女士并没有提钱的事,还差点割腕,实际上她内心伤害很大!如果是钱的事,那估计早就解决了。但目前来看并不是,所以,白女士大概率是被强迫的。男方拿到谅解书之后,有脱罪的嫌疑,现在混淆视听了,真难判断是否自愿。女方的说法,在逻辑上似乎更合理!不过,现在二次开庭择期宣判了,相信工作人员们会更加谨慎研判!这件事,朋友李某也不靠谱,听到别人说拿钱,就愿意放手一搏!为什么叫放手一搏?因为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其中的风险,白女士没有任何还击之力,更何况强某本身都心生爱慕,稍微一些就知道酒精上头,肯定会出事呀!因此,李某当时多少有点利欲熏心了!这也说明:女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首先要从自己做起!首先,喝酒的问题!女孩和异性一起喝酒,能不喝就不喝,做事也要有原则,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拒绝!其次,不到复杂的场所游玩!酒吧这个地方,或许很多大学生都去过,但是作为女孩,应该知道那里喝酒是危险的,独自一人去喝酒是大忌。再者,不要和异性朋友单独回家!年轻人都年轻气盛,酒精上头容易犯错。喝醉了无法行走,可以叫其他女性朋友或者家人接,尽量不要喊异性一同回家。最后,如果已经感知到了危险,要及时排除危险!就拿这件事来说,其实当时听到对方说不走,要等到天亮走时,就可以直接报警,态度强硬一点,不要给对方留下“欲拒还迎”的侥幸心理。抵住诱惑,拒绝无效社交,这是当代人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其实,无恋爱意向的双方,女方最好与异性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惹火上身。男方最好保持自律,不要轻易靠近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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