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FM】检察官以案释法,警惕违法“上头”电子烟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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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72家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北京市党政机关均达无烟机关标准

  近日,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健康北京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启动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今年爱国卫生月主题是“宜居靓家园 健康新生活”。近年来,北京在全国率先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市建立8万人的小巷管家和农村环境设施管护队伍。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评选出4.3万个“健康家庭”和200名“文明健康好市民”,1572家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部达到无烟机关标准,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5%,居全国首位。

  检察官以案释法,警惕违法“上头”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比传统毒品更具有迷惑性、成瘾性,对人体危害也更大。近日,湘阴检察官以案释法,提醒年轻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把这种侵蚀生命的新型毒品拒之门外。去年,“00”后刘某、冯某为追赶“时髦”,追求刺激,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且在明知是新型毒品的情况下,还贩卖给他人。今年3月,刘某、冯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刑。如果在生活中接触到这种“上头”电子烟,请务必提高警惕,及时同公安机关联系。

  营造无烟环境,共享健康生活!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推进《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保障人群健康,巩固无烟环境建设成果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成效,宝山区健促办根据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关于加强12345控烟投诉重点场所宣传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于近日开展了控烟集中宣传执法活动。

  5月1日起,在东莞这些场所吸烟,最高罚200元

  近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具体为,《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部分,共有五条,其中第四十三条关于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处罚是东莞市创设的法律责任。具体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该禁止吸烟场所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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