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债是“解”还是“劫”?——揭开“解债”的神秘面纱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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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解债是“解”还是“劫”?——揭开“解债”的神秘面纱

  综述:

  为主动发现社会上的解债机构的潜在风险,防控中心利用金鹰系统重点排查,发现了以各种解债为名进行宣传的个人/组织。

  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自古以来就是难题,债权人和债务人为收回资金或偿还债务可谓绞尽脑汁。在这样的市场需求下,解债机构悄然出现,宣称可以协助化解债务纠纷。“欠钱还不上,债务追不回,解债机构帮到你!”“不套路、不坑人,实实在在为负债人解债!”各种天花乱坠的宣传和说辞拨动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心弦,殊不知这只是口蜜腹剑的“圈套”,一旦入“套”,便是“债”劫难逃。

  一、解债机构解债的秘密

  解债即解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处置不良资产行为属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金融活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主体必须持牌经营,但是现在市面上出现的所谓解债机构大多不是持牌的正规资产管理公司,只是打着“债务化解”“解债服务咨询”旗号招摇过市的“伪资产管理公司”(本文所提到的“解债机构”均指非持牌机构)。目前国内持牌经营的资产管理公司包括国有控股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59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可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

  解债机构的服务对象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典型业务模式为:

  以债权人服务为例,债权人出借100万元给债务人,但一直未能收回资金,债权人委托解债机构解债,解债机构按照债务金额的10%收取服务费,要求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指定代偿公司。代偿公司与债权人协商确定解债期限为3年,收取债权人债务总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保证金由解债机构指定的第三方监管机构监管,在代偿机构完成代偿后,保证金归代偿机构所有,如代偿机构未能完成代偿,则保证金退还给债权人。在这一模式中,解债机构、代偿机构、第三方监管机构实为同一解债团队。

  简单来说,债权人为解债,向解债机构和代偿机构分别支付10万元和20万元的费用,解债成本共计30万元。但实际上,解债团队并未对实际的债务人进行催收,该债权未实现转移和消失,所以上述债权债务关系是虚假的,本质上是债权人以30万元的成本参与投资活动,由代偿机构在3年内按期返还本息共100万元,而代偿机构返还的本息资金来源实为后续投资参与人投入的资金,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如后续投资参与人减少,则资金链将面临断裂,代偿机构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直接损害投资参与人的经济利益。

  为主动发现社会上的解债机构的潜在风险,防控中心利用金鹰系统对线上重点宣传渠道、公众投诉信息、企业工商信息、司法信息进行排查,发现了以各种解债为名进行宣传的个人/组织。目前一些平台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在各地招纳代理商,或以各种看似与行业无关的名称进行工商登记,或以个人/非机构组织的方式从事违规经营活动。

  防控中心进一步监测发现,除了运用多平台线上展业的运作方式,一些解债机构已经发展成颇具规模的组织,在线下设置大量分支机构或加盟门店,并仿照持牌金融机构(如银行)的风格对门店进行命名和装修,试图在公众心目中树立权威的形象。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规定,解债团队在未取得相应金融资质的前提下,以变相许诺还本付息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二、渡“劫”的秘诀

  一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解债团队的经营范围是否有解债项目,解债机构是禁止注册的市场主体,解债机构存在即非法。

  二核。核实解债团队的金融资质,即解债机构、代偿机构和第三方监管机构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牌照或是否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开展金融业务。

  三举报。依法依规解决债务纠纷,警惕高利诱惑的“解债上岸”说辞,如发现有机构以“解债”之名行“集资诈骗”之实,立即通过金鹰投诉举报中心小程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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