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鸟周│青春之城 生态之美 春日之约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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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之城

  生态之美

  鸟儿生而为飞,

  清鸣串成音符,

  奏响自然之乐章;

  冬去春来,

  万物生长,

  四月春光烂漫。

  那就约在春天见一面吧~

  4月11日上午,时值浙江省第42届“爱鸟周”,由上虞区委宣传部、浙江自然博物院主办,上虞区文联、生态环境分局、资规分局、杭州湾综管办及上虞法院共同承办的“青春之城 生态之美”绍兴市上虞区野生鸟类摄影作品展在浙江自然博物院正式展出。

  近200幅鸟类摄影作品,部分实地场景和实物资料,将一个生物与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山水之城、青春之城展现得淋漓尽致,吸引了众多市民游客、摄影爱好者、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驻足参观。

  浙江自然博物院院长严洪明高度肯定上虞的生态之美,评价上虞展现了自然生态和工业文明共存共融的优美画卷。从展览作品可以看到,大群反嘴鹬在荷花荡和芦苇荡前表演群舞,黑尾塍鹬聚集行走在浅浅的水滩上,成群的反嘴鹬跃出水面、腾空而起……

  2023年“爱鸟周”的宣传主题为“保护候鸟迁徙通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当前,我国共有4条国际鸟类迁徙路线,其中“东亚-澳大拉西亚”路线的重要中转站之一便是上虞海涂。

  2019年5月,上虞法院牵头组织,联合区公安分局、检察院、资规分局、野鸟保护者协会,在上虞海涂二号闸共同成立浙江省首个“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基地”,并在之后陆续推动设立了专业的鸟类救护医疗点和救助站、成立了海涂护鸟队,以“爱鸟护鸟、万物和谐”为主题,进一步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和法治宣传力度,建立完善救助保护体系,形成了司法机关牵头推动、行政机关协同互动、野鸟保护者协会示范带动、社会力量志愿联动的全域共建野生鸟类多元保护机制,切实以司法捍卫生态安全。

  展览现场

   部分摄影展出作品

  《丝光椋鸟》 陈坚 摄

  《鹭鹬和美》 徐伟军 摄

  《白枕鹤》 钱斌 摄

  《火烈鸟》 连明焱 摄

  《小鸊鷉》 罗一钧 摄

  通过这次野生鸟类摄影作品展,以影像的力量带领观众走进野生鸟类世界,唤起公众识鸟、爱鸟、护鸟的生态保护意识,引导倡导全社会与自然界的生灵万物和谐相处。

  多年风雨兼程,探索向前,新征程上,上虞法院将继续坚持绿色司法理念,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司法力量守护美丽上虞、助建青春之城,共绘新的和谐优美生态画卷!

  本次摄影作品展览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21日,欢迎您前往浙江自然博物院,赴这场与我们的春日之约!

  -End-

  原标题:《爱鸟周│青春之城 生态之美 春日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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