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民法典】用成语接龙方式与大家一同聊聊《民法典》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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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日

  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民法典》正式实施

  2023年1月正值《民法典》实施两周年

  用成语接龙方式

  与大家一同聊聊

  《民法典》里的法条

  【释义】

  出自清·赵翼《行围即景·相扑》,“伺隙忽为叠陈冲,捣虚又遏夹寨固。明修暗度诡道攻,声东击西多方误。”比喻用明显的假象迷惑对方,而暗中却采取出人意料的行动打击对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释义】

  出自《左传·隐公十一年》:“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指正确估量自己的德行和能力。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释义】

  出自宋·陆游《陆伯政山堂稿序》:“伯政家世为儒,力学笃行,至老不少衰。”指切实地实行,刻苦学习并认真实践。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释义】

  出自《书·太甲》:“若升高,必自下;若陟遐,必自迩。”《礼记·中庸》:“君子之道,辟(譬)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比喻为学由浅入深,逐步提高。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释义】

  出自宋·胡仔《苕溪渔隐从话后集》卷一:“余谓渊明高风峻节,固已无愧于四皓,然犹仰慕之,尤见其好贤尚友之情也。”形容人品格高尚,有坚贞的节操。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释义】

  出自《史记·管晏列传》:“以节俭力行重于齐,既相齐,食不重肉,妾不衣帛。”比喻亲自做到节约勤俭。

  【民法典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释义】

  出自《礼记·表记》、《左传》,“慎始而敬终、行稳致远。”指若想走得远,必须首先走得稳。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释义】

  出自《南齐书.高帝纪上》:“上流声议,遐迩所闻。”比喻名声传遍近和远的地方。形容名气很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来源/ 大邑法院

  青神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走进民法典】用成语接龙方式与大家一同聊聊《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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