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初恋,和一只黑猫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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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讲少年故事。

  那时候,刚上大学不久,还是个年少气盛的少年。

  是冬天,天近黄昏,下了好大的雪。

  有个福建的同学没见过雪,他半夜醒来,太兴奋了,从二楼水房跳了下去,穿着大红裤衩在风雪中狂奔,最后冻成了狗,让人把他的被子扔下去,他裹着被子,哆哆嗦嗦去求宿管员开门。

  我们宿舍,天南海北,哪里的人都有,其中有个朝鲜族的哥们,特别嚣张。

  这哥们汉话都说不利索,就是能喝酒,而且酒品特别差,喝多了就要拿刀子捅人,是我最讨厌的那种酒鬼。

  那天晚上,他已经喝多了,又开始发癔症,去我们宿舍撒泼,拿着酒瓶子敲敲打打的,说我们都是胆小鬼。

  我很生气,就叫他出去喝酒。

  正经饭店去不起,我们就去村里的小酒馆,这里只卖最廉价的啤酒,最好的下酒菜是鹌鹑蛋,小酒馆烧着一个煤球炉子,上面永远坐着一壶咕嘟咕嘟响的水壶,热气弥漫,几个村里的闲汉喝得眼睛通红,抓着头发,在那发呆。

  我当时兜里就三十块钱,啤酒一块五一瓶,我要了二十五瓶(送了五瓶),老板免费送了我们一洗脸盆酸菜(用那种大红牡丹花底的洗脸盆装了半盆),给我们做下酒菜。

  我们俩就坐在桌子两头,开始对瓶吹。

  其实喝酒这种事情,没有什么会不会,就看你敢不敢,要不要命,有没有种。

  我们两个喝了吐,吐了喝,喝到二十瓶的时候,那个朝鲜族哥们彻底服气了,吐得脸都绿了,连连求饶。

  我满意地站起来,回头看看,那几个闲汉早走了,小酒馆老板用几张桌子拼了一张床,垫了个毡垫,躺在上面睡觉,打着响亮的呼噜。

  我们俩相互搭着肩膀走出去,酒劲儿上来了,浑身发热,我索性把毛衣也脱了,穿着一个红背心,双手个持一个酒瓶子,一路且行且歌。

  你们可以想象,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一个穿着红背心,两只手各举着一个酒瓶子,一路怒吼着军歌,在雪地里迈着正步,大步往前走的追风少年的模样。

  然后……我就彻底醉过去了。

  后来,从好多人兴奋地讲述中,我拼凑出了后续的场景。

  据说我先是砸开门,轻蔑地推开了暴怒的管理员,然后回宿舍套上了足球短裤,长筒足球袜,披上了我战无不胜的皇马战袍!

  最后又把一个陕西同学的碎花大红袄,套在了外面,然后怒吼一声,单枪匹马冲了出去。

  据说当时声势之浩大,连身经百战的宿管员都没能拦住我。

  我先在雪地里打了几个滚,唱了几首歌,然后直奔学校门口的电话亭,开始胡乱打电话。

  我当时是班长,女生宿舍电话都记着,所以给别人打了几个电话后,开始给女生宿舍打电话。

  好多女同学开始给老严打电话(老严这个畜生根本不管我,反而趁机勾搭女同学),让他赶紧把我架回去,也有姑娘细声慢语安慰我,让我先回去休息。

  但是,有一个姑娘接到电话后,让我把电话给老板,问清楚了地址,然后半夜出来找到了我,陪着我在雪地里走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她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

  行过许多地方的桥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我很感谢她,陪我一起走过那段最艰难的岁月,度过那一段最肆无忌惮的青春,陪我走过一夜的大雪夜,陪我一夜走白了头。

  真的。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喝过那么多酒,也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大的雪了。

  ……

  如果这个故事,从这里结束,该多好啊。

  可是生活不是故事,还是要继续下去。

  后来,我退学了,去了燕郊那边租房住,成为了一个盲流。

  我租的屋子旁边,有一个很大的桃园,桃园旁有一颗高大的槐树。

  老槐树下面,有几个残缺不全的石墩子,石墩子上结满青苔。

  我没事时,常去树下坐坐,读读书,从前的朋友都不再联系了,也挺好。

  穿过桃园,是一个荒芜的小山坡,怪石嶙峋,荒草杂生,是一个极孤僻的地方,清明时,好多人过去上坟,烟雾缭绕,全是星星点点的鬼火。

  有一次,我突然来了兴致,独自一人穿过桃林,向着山坡那边走去。

  清明刚过,山坡上一个个隆起的坟堆旁,散落着各色纸钱,风尖锐地吹过枯草丛,像凄厉的哭喊。

  前面一个土堆上,横七竖八的趴着几个孩子,在喝血。

  真的是在喝血。

  他们捉了一个刺猬,把脑袋剁掉了,刺猬往外喷血,他们几个人伸着舌头,在底下接着喝,满脸都是血浆,狰狞无比。

  这几个孩子如此怪异的表现,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这时,小河那边突然有人喊我,“小伙子!小伙子!”

  这是在喊我了。

  我转过头,河那边站着一个女人,女人穿了一件老式的白色对襟衣服,一双红锈花鞋,站在河边问我:“小伙子,你要去西村?”

  我告诉她,我不知道什么西村,我是外地人,路过这里的。

  “那你是不是要到山坡那边去?”她问我。

  我点点头。

  “那就是了。”她点点头,一咎头发落下来,露出眉心一点鲜红的红痣。

  女人这时从衣襟里掏出一个布包,包了好几层,展开后,里面是一枚白玉玉簪子。

  她将这株簪子郑重的托付给我,让我把簪子带给西村一个叫妞子的女孩。

  “你就告诉她,我是她妈,在这里挺好,让她不要挂念我。”

  接过簪子,刚想问她怎么找妞子,后面却突然传来一声诡异的冷笑声。

  回头一看,那几个孩子已经不见了。

  再回过头来,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

  她到哪里去了?

  茫然四顾,远处的坟圈子漫上了一层雾气,夜色苍茫,哪里还有什么女人、孩子、刺猬,远处幽幽闪烁着几点鬼火。

  冷雾从地下渗出来,寒气逼人,我紧紧攥着那支簪子快步回去了。

  后来,我问了很多人,却没有人知道哪里是西村,哪个是妞子。

  这件事,成为了我的一块心病。

  那只簪子,也一直都在我那里放着。

  我那个大学的女朋友,周末经常过来找我。

  她在路上捡了一只黑猫,黑猫每次都严肃地坐在一边,监视着我。

  我们在外面散步,坐在老槐树下的石凳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当时聊的什么,现在早就忘了,就记得当时的天很蓝,时间过的很慢,一缕缕的白云游过来,游过去,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有一天,我们正在聊天,一个穿着脏兮兮白裙子的小姑娘就走路过来,怯生生的看着我。

  我女朋友就蹲下身,问她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她直愣愣的说,俺叫妞子。

  妞子?

  我一愣,这个名字怎么那么熟悉,赶紧问她,是不是西村的妞子?

  小女孩点点头,还是怯怯地看着我。

  我就把那只簪子掏出来给她,说是她妈让我带给她的,说你妈在那边都好,让你不要挂念她!

  小女孩并不接簪子,反而脸色惨白地看着我,像是看一个怪物。

  她呐呐的说:俺……俺娘早就死了,死了三年了!

  她从脖子上拽下来一个项链,项链下坠着一个鸡心的银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个女人的照片。

  我一看,照片上的女人眼眉清秀,眉前一点鲜红的红痣,正是我在山坡后面看到过的那个女人。

  ……

  后来,房东来收房租时,我就把这些事情和房东说了。

  我讲这些的时候,房东在一旁不住吸烟,烟吸地很急,烟灰一截截的扑扑向下掉,半晌都没有说话。

  后来,他说这屋后的小山坡原本是一个乱坟岗子,阴气比较重,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怪事。

  但是,房子是我自己选定的,房租是一个子儿都不能少的!

  我就笑了,一天一块钱的房子,你还想挑什么呢?

  再后来呢?

  再后来,那个姑娘也离开了。

  临走前,她把黑猫留给了我。

  那是一只流浪猫,已经更换了好多次主人,来到我这里时,也没有什么表示,只是懒洋洋地看了看我,相当于认可了我。

  我就每天和黑猫一起生活,散步、读书、唱歌。

  闲着无聊,我开始写作,开始给它讲一些故事。

  它总是懒洋洋地看着我,偶尔摇摇尾巴,表示它在听。

  有时候,我把它放在背包里,背着它去远处的潮白河徒步。

  荒漠一般的河床,滚烫的沙子,我累得筋疲力尽,躺在滚烫的沙地上,看着蓝蓝的天,黑猫躺在我头上,和我一起严肃思考。

  我问它:“我以后能不能靠写作养活自己?”

  它只是看着我,无所谓地摇摇脑袋。

  偶尔被我催烦了,它也叫一声:“喵——呜”

  再以后,三十元钱的房租我也交不起了,只有暂时离开北京,想着弄点儿钱再回来。

  临走前,我郑重其事将黑猫托付给邻居(那个卖煎饼果子的老大爷),几乎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钱给她,恳求他务必帮我照顾好这只猫,我晚则二个月,快则半个月一定会回来带走它。

  世事难料,在命运的罗盘里,我们终究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

  等我风尘仆仆回来时,已经过了一年多了。

  等我回来时,燕郊到处都在拆迁,我原来居住的地方早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

  凭着记忆,我找到了那片桑园,接着又找到了那棵老槐树(它只剩下了一个树墩子)。坐在树墩子上,我抽了一根烟,回想着当年的一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天黑了,我要走了。

  临走前,我回头看了一眼桑园,突然很激动。

  我的嘴唇哆嗦着,不可抑止地叫了一声:“小黑?!小黑!”

  我永远记得那一瞬间,在那个弥漫着白雾的荒野中,在那个黑黝黝的果园中,猛然传来一阵哗啦哗啦的声音。

  接着,一头小豹子那么大的黑猫,仿佛一支离弦的箭,朝我猛扑过来,它死死抱着我的腿,撕心裂肺地叫着,如诉如泣,泪如雨下。

  它就是我的小黑,已经长成了一直肥胖威武的大黑猫了!

  是谁说,猫咪会很快忘记原主人的?

  我只养了它短短几个月,它却要对我铭记终生了。

  我抱起它,眼泪簌簌流了下来。

  我当时只是一个小少年,在北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是不可能养活它,也不可能带走它的。

  在那个孤独的黄昏,我紧紧抱着小黑,一遍遍轻声呼唤它的名字,最后轻轻放下了它。

  我永远记得它眼中的绝望,它已经等待了那么久,但是我还是放弃了它。

  它拼命摇着头,朝我撕心裂肺地叫着,一步步地后退,缓慢地,坚决地,慢慢退回到了桃园里。

  黑暗中,我慢慢走了很久,白云苍狗,一瞬间仿佛走过了前半生。

  再后来,我又去过那个桃园几次,无论我怎么呼唤,它也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想,它应该,不会再相信人类了吧。

  我甚至怀疑,它死去很久了,只是灵魂一直在等我。

  它的灵魂向我告别后,终于可以安心离去了。

  我是这耀眼的瞬间

  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

  我为你来看我不顾一切

  我将熄灭永不能再回来

  我在这里啊

  就在这里啊

  很多年以后,我又一次看到那个姑娘,她已嫁做人妇,我满心孤独,有很多话想对她说。

  我想告诉她黑猫的故事,我想告诉她樊村的故事,我想告诉她我很想念她。

  但是最后,我只是走过去,淡淡地问候了一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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