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扩】广州新增超3000例!国务院:不再划分中风险区、取消判定密接的密接……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2-11-23
手机版

  2022年11月12日

  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1月11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23例(广州259例、深圳2例、汕头10例、佛山1例、韶关1例、惠州2例、东莞1例、茂名29例、肇庆1例、清远17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996例(广州2921例、深圳5例、珠海1例、汕头5例、佛山10例、梅州16例、惠州2例、东莞16例、中山2例、茂名12例、清远6例);另有437例本土无症状转确诊病例(广州435例、茂名2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9例(广州1例,深圳7例,珠海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5例(广州1例,深圳4例,珠海3例,佛山3例,东莞4例)。

  新增259例本土确诊病例和

  292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本土确诊病例1-11: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

  本土确诊病例12-18:居住在海珠区南洲街道。

  本土确诊病例19-23: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

  本土确诊病例24:居住在荔湾区站前街道。

  上述确诊病例1-24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本土确诊病例25-26:居住在荔湾区站前街道。

  本土确诊病例27: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

  上述确诊病例25-27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

  本土确诊病例28:居住在天河区棠下街道。 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本土确诊病例29-259: 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160: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61-1417:居住在海珠区华洲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18-1592:居住在海珠区南洲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93-1648: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49-1660:居住在海珠区江海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61-1672:居住在海珠区新港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73-1681:居住在海珠区官洲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82-1687:居住在海珠区琶洲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88-1691:居住在海珠区瑞宝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92-1693:居住在海珠区南石头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94-1716:居住在白云区嘉禾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17-1718:居住在白云区鹤龙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19:居住在白云区均禾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20:居住在白云区同德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21-1722: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23:居住在番禺区沙头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24:居住在番禺区钟村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25-1726:居住在越秀区六榕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27:居住在越秀区矿泉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28-1729:居住在天河区车陂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30:居住在荔湾区站前街道。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1-1730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31-1742:居住在荔湾区西村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43-1751:居住在荔湾区站前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52:居住在荔湾区彩虹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53:居住在荔湾区华林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54-1760:居住在白云区嘉禾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61-1762:居住在白云区同德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63:居住在白云区白云湖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64:居住在番禺区洛浦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65:居住在番禺区钟村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66:居住在天河区车陂街道。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1731-1766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67-1771: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72:居住在番禺区沙湾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73:居住在花都区新华街道。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1767-1773在密接人员筛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74:居住在增城区派潭镇。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75:居住在番禺区石壁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76:居住在花都区花城街道。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1774-1776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77-1778:居住在越秀区六榕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79:居住在越秀区登峰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80:居住在越秀区华乐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81:居住在越秀区矿泉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82:居住在荔湾区金花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83:居住在荔湾区龙津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84-1785:居住在番禺区钟村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86-1787: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88:居住在番禺区洛浦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89:居住在天河区车陂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90:居住在天河区棠下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91:居住在从化区城郊街道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1777-1791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92:居住在越秀区六榕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93:居住在越秀区华乐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94:居住在花都区花城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95:居住在番禺区沙湾街道。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1792-1795在主动就诊(检)人员筛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96: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在非闭环管理 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97-2921: 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上述3180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相关密切接触者和涉疫场所已管控。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

  上述感染者新增主要涉疫场所如下

  天河区

  棠下街道:棠德路101号、利口福(棠东店)、东南肉菜市场、棠德北路236--242号核酸采样点、惠惠数码摄影冲印中心(棠下分店);

  车陂街道:天健上城门口钱大妈。

  荔湾区

  金花街道:荔湾路92号;

  华林街道:十八甫路绿源废品收购站;

  龙津街道:长寿新街市、长寿肉菜市场。

  越秀区

  光塔街道:大参林(中山六路店)、怀圣寺小广场核酸采样点;

  六榕街道:彭家巷口核酸采样点,东风西路120号,东风西路122号之一、之三、之五,东风西路124号、124号之一,菜圩涌边5号一楼;

  华乐街道:黄花新村13、14号;

  矿泉街道:广州机务段综合体育场核酸采样点;

  登峰街道:横枝岗田寮35号路口核酸采样点。

  番禺区

  钟村街道:谢村市场公园核酸采样点、钟村钟一石桥屋大街、胜石大街核酸采样点、钟三村大市街菜鸟驿站;

  洛浦街道:珊瑚湾畔小区、珊瑚超级生鲜;

  大石街道:兴贤路84号、华贵商贸城 、华贵商贸城核酸采样点、梯云里龙光巷、仁和堂(联盛药店、联兴分店);

  桥南街道:福德路南区公园核酸采样点、番禺区中心医院发热门诊;

  沙湾街道:岐头村浴乎路三巷、荔园新天地核酸采样点。

  花都区

  新华街道:习风四季酒店临时核酸采样点。

  从化区

  城郊街道:巴塞阳光六栋;

  街口街道:古老东方小吃(镇北店)、麦多多蛋糕店(镇南分店)、河岛公园。

  海珠、荔湾、花都划定或调整风险区域!

  多区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多区发布最新通告:

  越秀区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海珠区新增和调整临时管控区域,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荔湾区划定风险区域;

  黄埔区永和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解除黄埔街、萝岗街、永和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龙湖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花都区调整风险区域;

  从化区公布重点场所。

  白云区公布重点场所;

  番禺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增城区公布重点场所,实施和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越秀区

  ▼

  上下滑动查看

  越秀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24时起,对相关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解除以下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落实常态化防控。

  梅花村街道:东风东路858号、860号之一(锦城花园B3、B4栋);东至梅花路6、8、10号,南至中山一路26号2号楼、30号,西至梅花路,北至梅花路20、22号所围成的区域。

  珠光街道:东至湛塘路、南至东园横路、西至德政南路、北至万福路围成区域。

  二、以下区域按照执行。

  矿泉街道:东至三元里大道、南至广园西路、西至金龙盘服装城边界、北至山西大厦围墙的围成区域。

  各单位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以及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扎堆。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海珠区

  ▼

  上下滑动查看

  海珠区关于新增和调整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2022年11月10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

  (一)南洲街道

  1.益鹏翠苑C栋;明珠楼;沥滘三约北街25、26、26号之一;沥滘迎祥坊4—8号、7号之一、8号之一及对面一侧店铺,迎祥坊一巷1号、3号之三、3号之二,孖楼街1号之一后座、1号之五、西街9号之一后座2至4楼、西街9号之二;沥滘中坊区1、2、5、7号,东街一巷5号之一、7、8、9号,东街二巷15号;芒滘新村15—18、31、32号,芒滘村西41号、41号之一、41号之二、43、45号,新鱼新村南大街27、28、29号,新鱼新村南临5、7、9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益鹏翠苑A、B栋;明珠楼东座、西座;沥滘三约北街26号之二、26号之三、27、28号之二、28号之三;孖楼街1号之二、西街9号之三、西街9号之一前座1楼,迎祥坊一巷4号后花园、5号后座、6号后座、7号,沥滘十一社仓库;沥滘中区坊东街3、4、5号之一,东街一巷2、4号;芒滘新村1—3、14、19、30、34、35号,芒滘村西41号之三、41号之四、43号之一、45号之一、47号;新鱼新村南大街6—9号,新鱼新村南临3、4、6、8、10、11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二)凤阳街道

  1.兴隆新街碧雅苑68号;凤岗脚23号大院34—37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兴隆新街碧雅苑62、70号;凤岗脚23号大院27—30号、粤昆苑,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三)官洲街道

  1.赤沙北约大围九亩新建三巷1—3号,四巷1—3、11—13号,五巷1—3、11—13号,六巷11—13号;茂兴里外街右三巷3、4、5、7号,茂兴里外街右二巷2、3、4、5号,茂兴里外街右一巷4号,茂兴里一巷8、8号之一、9、11号,简氏宗祠。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赤沙北约大围九亩新建二巷1—4号,三巷4、6—13号,四巷4、6—10号,五巷4、6—10号,六巷1—4栋;茂兴里外街右一巷2、3、5、6、7号,茂兴里外街右二巷1、6—9号,右三巷1、2、9号,茂兴里外街右四巷2—12号(双门牌),赤沙茂兴里东约片区。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二、调整临时管控区域

  南洲街道星晖园B8栋由原来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调整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南洲街道

  益鹏翠苑13560151530(医疗服务),020-84012922(生活保障)。

  明珠楼、新鱼新村020-84143870(医疗服务),020-84162015(生活保障)。

  沥滘三约区域020-84143870(医疗服务),020-84163819(生活保障)。

  沥滘迎祥坊区域020-80929986(医疗服务),020-84162686(生活保障)。

  沥滘中区坊020-89231142(医疗服务),020-34422750(生活保障)。

  芒滘新村020-84143870(医疗服务),020-89882917(生活保障)。

  星晖园020-89231142(医疗服务),020-34422750(生活保障)。

  (二)凤阳街道

  碧雅苑020-89022663(医疗服务),020-84461143(生活保障)。

  凤岗脚23号大院020-89022663(医疗服务),020-89986470(生活保障)。

  (三)官洲街道

  赤沙区域020-28137844(医疗服务),18028819008、18028818993(生活保障)。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11日24时起,将凤阳街道瑞康大厦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荔湾区

  ▼

  上下滑动查看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4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2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站前街:

  黑山三街23-27号;黑山七街12号;中狮里、中发里、中宁里、中达里、四约大街10-72号、西站二街2-4号、电台街33-39号、西站三街2、6、7、12、13号;克山九街10-15号。

  (二)西村街:

  环市西苑小区G7、G8、G9栋;和苑社区四街5号;西湾路四十一街1号、2号,环市西路59号、61号、63号。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高风险区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站前街

  西站社区电话:36169340、19966232319、19966235751

  站西社区电话:86019102、19966235752、19966232301

  克山社区电话:83064280、19966232352、19966232354

  医疗服务电话:13640734535

  (二)西村街

  环市西苑社区电话:36580887、81754186、19966231915

  和苑社区电话:80502993、80503621、19966231901

  大岗元社区电话:86521685、86530372、19966231892

  医疗服务电话:86523946、18933996482

  二、临时管控区

  (一)白鹤洞街

  保利·葛洲坝海德公馆10栋、11栋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二)花地街

  沙地横街24号、26号、28号、33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三)多宝街

  多宝路177号前座、后座,多宝路181号前座、后座、多宝路179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四)海龙街

  增滘东约117号-119号、124号-129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增滘涌以北、增滘安东大街以西、三社涌以南、增滘隔海西街八巷以东所围合区域(除增滘东约117号-119号、124号-129号以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理措施。

  (五)逢源街

  存善东街11号、存善东街13号、存善东街15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六)东漖街

  花地大道南158号元邦明月水岸A1、A2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七)冲口街

  芳村大道东58-74号(芳丽苑)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临时管控区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白鹤洞街

  海颂社区电话:86539610、19966231184

  医疗服务电话:13302380372

  (二)花地街

  小策社区电话:81893526、81499347

  医疗服务电话:81892939、18028696601

  (三)多宝街

  莲塘社区电话:81724315、19966232715

  医疗服务电话:81338433、18928735272

  (四)海龙街

  增滘社区电话:81414133、19966231464

  医疗服务电话:18011885592。

  (五)逢源街

  耀华社区电话:81720108、1966232267

  医疗服务电话:18998803006

  (六)东漖街

  裕安社区电话:81335840

  医疗服务电话:81401399

  (七)冲口街

  汇兴社区电话:81689727、81580021、13073073268、13602759661

  医疗服务电话:81555477、19966231609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黄埔区

  ▼

  上下滑动查看

  关于解除黄埔街、萝岗街、永和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起陆续解除黄埔街、萝岗街、永和街以下区域的临时管控措施:

  一、黄埔街

  1、新溪北街21号、新溪九巷25号(含之一、之二、之三、之四),新溪九巷32号、36号(含之一、之二)、38号、40号(含之一、之二);

  2、广新路以南、乌涌河道以西、新溪西街及新溪环村路所围成区域。

  以上区域于11月11日21时解除,黄埔街全域转入常态化防控。

  二、萝岗街

  1、萝岗街萝塱路一巷22号及其周边楼栋,包含萝塱路均南二巷、均南一巷以东,香雪大道“一盅两件”食肆停车场南围墙以南,荔红路57号和59号之间窄巷以西,荔红路以北所围成的四边形区域;

  2、香雪大道“一盅两件”食肆停车场南围墙以南、荔红路以北及天窿河以西、萝塱路以东所围成的四边形区域。

  以上区域于11月11日21时解除,萝岗街全域转入常态化防控。

  三、永和街

  实地常春藤一期红藤花园所有楼栋11月12日凌晨3时解除,永和街全域转入常态化防控。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衷心感谢社区居民的理解与配合。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永和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11月11日,黄埔区永和街在外区返埔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8时起对永和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希屿湾酒店所在楼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永和街香荔一路6号大院除希屿湾酒店所在楼栋区域,即丰智汽车养护中心所在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理措施,11月11日起,连续三天全员核酸筛查。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

  永和街道办电话:18122243828;生活物资保障热线:13725139049;医疗服务热线:13711184198。

  特此通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龙湖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11月10日,黄埔区在已管控的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22时起对龙湖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合景天峻小区A17、A18栋、集物极·茗小柒便利莱(合景2店)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合景天峻小区A12、A13、A14、A15、A16栋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理措施。

  三、龙湖街全域(合景天峻小区除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理措施,11月10日起,连续三天全员核酸筛查。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

  龙湖街道办电话:020-87438080;生活物资保障热线:020-32033730;A17、A18栋社区及物业电话:16676813890,医疗服务热线:16676813981;A12、A13、A14、A15、A16栋社区及物业电话:16676814290,医疗服务热线:16676814053。

  特此通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花都区

  ▼

  上下滑动查看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149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2日起,以下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新雅街

  长鸿工业园A区。

  二、花城街

  石岗安置区二期(A7栋、A8栋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1日

  从化区

  ▼

  上下滑动查看

  紧急!到过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开展“三天三检”自我健康监测,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场所名单见下表,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从化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12日

  白云区

  ▼

  上下滑动查看

  白云疾控:到过南天百货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2022年11月8日至11月9日风险时段内到过南天百货(白云区长红路88号)涉疫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扫码报备或致电报备(19128244330),并尽快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三天三检,同时按照村(居)委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动态关注自己的健康码状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番禺区

  ▼

  上下滑动查看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53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11日起,钟村街谢村村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1日

  增城区

  ▼

  上下滑动查看

  增城区关于新塘镇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2年第74号)

  11月11日,增城区在省外来穗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11日起对新塘镇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阳阳公寓以及周边(新塘镇卫山北一路83、88、90号,卫山北二路81、83号),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二、新塘镇东至卫山中路、南至卫山路、西至群贤路、北至卫山北二路的合围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离开所在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新塘镇防控办电话:82770110;

  新塘镇卫山社区电话:82704013;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82701313;

  医疗服务热线:19303069875。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1日

  增城区关于解除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75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2日12时起,解除永宁街相关临时管控区域:

  一、永宁街凤凰城凤馨苑4街2座、3座、4座,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

  二、永宁街凤凰城凤馨苑3街9座至21座,4街至6街(东至街心公园到凤馨苑2街主干道,西至凤馨苑主干道3街到6街段,南至凤馨苑2街主干道,北至凤馨苑主干道6街段),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11月11日

  增城疾控提醒: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请立即报备并检测核酸

  11月11日,增城区在省外来穗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有以下时空交集的市民,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自觉开展“三天三检”自我健康监测,在24小时内主动到就近核酸检测点检测,并做好健康管理,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重点场所名单见下表,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广大市民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按相关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近期从外区外市外省来增返增人员,请提前通过粤康(穗康)小程序自主申报,或直接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进行报备。如近7天有新冠肺炎本土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抵穗后请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严格按照相关指引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增城区疾控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海珠、荔湾、天河、番禺等多区

  12日全员核酸

  截至发稿前,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番禺区发布关于11月12日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海珠区

  ▼

  上下滑动查看

  海珠区关于11月12日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海珠区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和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定于2022年11月12日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点位开放时间详见附表)。如不按规定参加此次核酸检测造成相应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按照所在街道社区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全区人员按照“应检必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二、前往采样点时,请佩戴口罩、携带手机,提前准备好“粤核酸小程序”采样码,以便采样现场快速高效查验。老人、未成年人等没有智能手机或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

  三、在采样现场,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进出场地。请与采样台保持三米以上距离,与排队前后人员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不扎堆、不交谈。

  四、请健康码为黄码的市民朋友,到就近黄码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五、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请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3个月内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六、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海珠区全员核酸检测点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点击查看大图)

  ▼

  

  海珠区黄码采样点汇总表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点击查看大图)

  ▼

  

  荔湾区

  ▼

  上下滑动查看

  关于荔湾区11月12日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区定于2022年11月12日(本周六)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荔湾辖区内所有居民,含外来人员(站前街、西村街、彩虹街、南源街、金花街、华林街居民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另行安排)。

  二、检测地点:详见附件。

  三、检测时间:2022年11月12日上午8时开始。

  四、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粤核酸小程序”采样码,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五)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到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单人单管核酸检测。

  (六)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荔湾区各街道核酸检测临时采样点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点击查看大图)

  ▼

  

  天河区

  ▼

  上下滑动查看

  天河区关于11月12日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天河区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市防控工作统一部署,我区定于2022年11月12日开展全区户籍人口、外来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您根据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黄码人员请到指定的黄码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前往采样点时请携带手机,佩戴口罩,准备好“粤核酸”小程序采样码,以便采样现场的快速高效查验。老人、小孩没有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

  四、请先自查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如有异常请原地自我隔离并及时上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

  五、在采样现场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六、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需及时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七、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暂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核酸检测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番禺区

  ▼

  上下滑动查看

  番禺区关于11月11日、12日、13日连续3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们:

  因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统一安排,我区定于11月11日、12日、13日连续3天对全区16个镇街户籍人口、来番人员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区16个镇街户籍人口、来番人员等(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另行安排)。

  二、检测时间

  11月11日、12日、13日

  采样开始时间为 8:00 时。

  三、注意事项

  (一)请市民群众根据所在村(居)委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前往采样点时请携带手机,佩戴口罩,准备好“粤核酸小程序”采样码,老人、小孩没有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

  (三)请先自查体温、健康码,如有异常请原地自我隔离并及时上报村(居)委工作人员。黄码人员请到指定的黄码检测点或专用通道进行核酸检测。

  (四)在采样现场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五)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需及时向村(居)委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六)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目前,“番禺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地图”已覆盖接入全区16个镇街核酸检测采样点信息,市民可以通过“番禺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地图”查询就近的核酸检测服务点,通过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采样点类型及镇街,确认好附近采样点,点击导航前往即可。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不再划分中风险区、取消判定密接的密接

  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点梳理来了:

  关于隔离时间和方式

  对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

  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

  注:以上人员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或离开管理区。

  关于风险区域划定

  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

  各地在疫情发生后,要及时划定高风险区并对外发布。

  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

  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

  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关于核酸检测要求

  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

  入境航班登机人员登机前须提供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

  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一个“不再判定”和一个“取消”

  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

  一个“严禁”和四个“不得”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

  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这些方面要“加强”

  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

  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

  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

  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

  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

  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充分认识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是为了防控更加科学精准,决不能造成放松疫情防控,甚至放开、“躺平”的误读。

  《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

  上下滑动查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积极应对全球多轮疫情流行的冲击,最大程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抓好疫情防控和优化调整措施的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我国是人口大国,脆弱人群数量多,地区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一些地区的疫情还有一定规模。受病毒变异和冬春季气候因素影响,疫情传播范围和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适应病毒快速传播特点,以快制快,采取更为坚决、果断的措施,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集中力量打好重点地区疫情歼灭战。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而是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针,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落实党中央部署,积极稳妥抓好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

  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三、强化风险防范,把应对风险隐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做好优化调整措施实施中的有序工作衔接,把握关键环节,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应对,确保疫情风险总体可控。

  (一)关于风险人员管控。各地要严格做好集中隔离点的管理,避免隔离点交叉感染。指导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一旦检出阳性,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要加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的闭环管理和个人防护,避免工作期间感染。指导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一旦检出阳性,立即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

  (二)关于风险区域划定。各地在疫情发生后,要及时划定高风险区并对外发布。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高风险区,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

  (三)关于外防输入措施的调整。各地要做好集中隔离资源储备,规范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严格实施管理。加强入境人员居家隔离期间的规范管理。对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内外方和中方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等要求,严防“破环”。对核酸检测Ct值35—40的入境人员予以进一步甄别,24小时后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如核酸检测Ct值<35,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隔离治疗;如核酸检测Ct值≥35,一般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四、加强优化调整工作的组织保障

  落实好优化调整防控措施,要突出抓好政策解读、培训指导和责任落实,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避免和消除对措施优化调整的误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大规模疫情的底线。

  (一)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强调继续坚持我国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是为了防控更加科学精准,决不能造成放松疫情防控,甚至放开、“躺平”的误读。引导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的优化调整是基于病毒变异的特点,既是科学的更是必要的,争取广大群众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加强工作指导和各级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优化调整工作的指导,完善配套政策,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要义,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具体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面向各级防控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培训,推动提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基层防控一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培训、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有力有序推进防控措施优化调整,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任务。要充分认识抗疫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斗争本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看病就医等基本民生服务,尽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攻坚战。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既要反对不负责任的态度,不能落实不到位,造成防控风险放大,又要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把优化调整的措施抓扎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成效。

  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已开通了疫情防控“九不准”公众留言板。市民如发现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可以登录http://www.nhc.gov.cn/ ,在留言板处反馈。

  

  -END-

  来源:健康广东、广州卫健委、央视新闻、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等,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日本女明星们从小靓到大?看了她们的童年照你还认得出吗?
下一篇:教你在AIKA里怎么靠任务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