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古琴为何会成为“八音之首”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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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千多年来,以汉代琴论为基础的“琴道”,似乎是凝固了一样,随着古琴的传承,也一直流传至现今。对汉代“琴道”的形成,对其中不合理的附会说辞,似乎从来没有人质疑过。即使是在今天,不少琴人还在津津乐道:琴长合乎三百六十天,十三徽代表了十三个月数,上圆象天,下方法地。甚至还编出不少感神招鬼的现代“聊斋”;会弹琴的人成了超凡脱俗,飘飘然地在自我膨胀。……找出“琴道”形成的时代与社会背景,揭露出古琴被“神化”的原由与过程,解开缠着古琴的层层神秘面纱;还它一个清新的面貌,相信是会裨益于古琴发展的。

  汉代“琴道”的论述

  考察汉代文献对琴的记载〖注一〗,是随年代逐渐增多的。在西汉前期,除了个别有关琴故事的记载外,一般论述基本上还是琴瑟并举:

  云和之琴瑟……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

  空桑之琴瑟……夏日至于泽上之方丘奏之。

  龙门之琴瑟……于宗庙之中奏之。《礼记?春官?大司乐》

  拊搏玉磬,揩击大琴、大瑟、中琴、小瑟,四代之乐器。《礼记?明堂位》

  先生书策,琴瑟在前,坐而迁之,戒勿越。

  士无故不彻琴瑟。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礼记?曲礼》

  君大夫彻悬,士去琴瑟。《礼记?大记》

  然后发以声音,而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

  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礼记?乐记》

  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史记?乐书》

  礼:天子之乐宫悬,诸侯之乐轩悬,大夫直悬,士有琴瑟。《新书?审微》

  故气同则会,声比则应,其验敫(白旁)然也。试调琴瑟而错之,鼓其宫,则他宫应之,鼓其商,

  他商应之。《春秋繁露?同类相动》

  这些论述,基本上是继承了先秦文献的记载,强调了“琴瑟”的宗庙仪典和礼乐教化功能;也提到了“琴瑟”能“养行义而防淫佚”的修身功能。

  西汉中期开始,只针对琴的单独论述,就渐渐多起来了。重要的条目有:

  昔虞舜治天下,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新语?无为第四》

  孔子学琴。《韩诗外传》

  神农之初作琴也。《淮南鸿烈?泰族训》

  今夫盲者目不能别昼夜,分白黑,然而搏琴抚弦,参弹复徽,攫援拂,手若蔑蒙,不失一弦。……琴或拨剌枉桡,阔解漏越,而称以楚庄王之琴,侧室争鼓之。……山桐之琴,涧梓之腹,虽鸣廉修营唐牙,莫之鼓也。……鼓琴者期于鸣廉修营,而不期于“滥胁”、“号钟”。《淮南鸿烈?修务训》

  雍门子周弹琴(刘向:《说苑》)

  凡鼓琴,有七例:一曰明道德;二曰感鬼神;三曰美风俗;四曰妙心察;五曰制声调;六曰流

  文雅;七曰善传授。(刘向:《琴说》)

  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班固:《白虎通德论?礼乐》)

  而其中,关于琴的专论可依年代列于下:

  刘安(公元前179-前122年)《淮南鸿烈?修务训》

  刘向(公元前77-前6年)《琴说》

  杨雄(公元前32-前7年)《琴清英》

  桓谭(公元前25-56年)《琴道篇》

  班固(公元32-92年)《白虎通德论?礼乐》

  蔡邕(公元132-192年)《琴操》、《琴赋》

  应劭(公元153—196年)《风俗通义》

  这些文献记录反映了一个史实,即琴在汉代逐渐被儒士看重,后来更被提升为众乐器之首。试把这时期的琴论归纳起来,基本上有以下几点:

  一、琴的创制

  对琴的创制问题,西汉初期的记载是: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礼记?乐记》)

  故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史记?乐书》)

  昔虞舜治天下,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陆贾《新语?无为第四》)

  而从西汉中期至东汉末的记载则是:

  神农之初作琴也,以归神及其淫也,反其天心。(刘安《淮南鸿烈?泰族训》)

  琴,神农造也。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桓谭《新论?琴道篇》)

  昔者,神农造琴以定神,齐淫僻,去邪欲,反其天真者也。(杨雄《琴清英》)

  昔伏羲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蔡邕《琴操》)

  昔庖牺作琴。(马融《长笛赋》)

  世本:神农作琴。(应劭《风俗通义》)

  很明显的,西汉中期诸说已把琴的创制,从先秦和西汉初的“舜作五弦之琴”,推至远古的神农。而在东汉末期,更把琴的创制伸引至神话时代的伏羲(庖牺)。这里要注意:琴的功能已从“歌南风”的乐器,变为“御邪僻,防心淫”的君子“修身理性”之器。在东汉士人眼中,琴不单纯是歌诗演奏的乐器,而是修身养性的工具;有着教化天下、和合天地、通神明之德的功能。这也是为何要把琴的创制上推至远古的圣王;因为传说中的圣王皆是以“德”作为表征的。〖注二〗

  二、琴制法象

  昔神农继伏羲王天下,梧桐作琴三尺六寸有六分,象期之数:厚寸有八,象三六数;广六寸,象六律。上圆而敛,法天;下方而平,法地;上广下狭,法尊卑之体。(桓谭《新论?琴道篇》)

  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日也;广六寸,象六合也……,前广厚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五弦宫也,象五行也。大弦者,君也,宽和而温;小弦者,臣也,清廉而不乱。文王武王加二弦,合君臣恩有。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蔡邕《琴操》)

  今琴长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应劭《风俗通义》)

  从上述所载,东汉人开始将琴的形制与四时五行、天文历数相比附。无疑这是受到当时谶纬五行学说思想的影响,然而也体现了当时士人对琴的期许:含括了天地人伦之道外,还涵盖了宇宙万物的价值。〖注三〗

  三、琴道立说

  琴音调,则四海合,岁气百川一合德,鬼神之道行,祭祀之道得。……琴以知四海,琴音调,足以及四海也。(《乐纬?乐协图征》)

  八音广播,琴德最优。……八音之中,惟弦为最,而琴为之首。(桓谭《新论?琴道篇》)

  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班固《白虎通德论?礼乐》)

  雅琴者,乐之统也,与八音并行。(应劭《风俗通义》)

  在汉儒“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的前提下,琴的地位从一件士人弦歌的乐器,提升到四时五行、天地六合、尊卑位分的象征,并被提升为“八音之首”,于是“琴道”立焉。〖注四〗

  汉代“琴道”之说的逐渐形成,清楚地反映了以下几点:

  一、琴从一个较原始的弦乐器已得到改良和提升:

  战国至汉初,原本作为宗庙祭祀用的琴,因礼崩乐坏,从而流落民间。因其形制较瑟轻小,携带方便,于是引起人们对它进行改良的念头。其结果为:共鸣箱仿照瑟改为长条形全箱式,以增加琴的音量。调弦机制改进了,张力较大的弦可以在琴面上张起来。琴面处理的技术也得到提高,漆与琴灰的应用,能使琴面平整,也增强了琴面的硬度;从而使左手按音技法能得以应用。雁足从“一足”变为两个,则说明了琴必须更平稳地置放,以适应左手在琴面的走手移动。另方面琴体也随左手按音游走的幅度,而逐渐增长。左手技法的开发,使琴能奏出较复杂的旋律,从而成为一件能表现复杂音乐的旋律乐器。〖注五〗

  二、琴的音乐功能已大大提升,其表现已超过瑟:

  琴的改良是需要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相信要到汉代中期才可能完成;而其形制则直至汉末才趋稳定。经过改良的琴,其优越性立刻能表现出来:轻便的体形外,更能演奏连续音与滑音,这是大部分古代乐器(包括瑟)所缺乏的。改良后的琴,因左手技法的应用能奏出连续滑进的乐音,在歌诗伴唱时,更能符合中华语言的多调性特色,体现出诗歌的音乐美。琴的音乐功能已超过了只能弹一弦发一音的瑟,因此很快就取代了瑟的传统地位,成为士人歌诗的乐器;甚至变成士人家居时的专用乐器。

  三、琴已发展成独立的乐种:

  随时间的推移,汉代文献对琴曲的记录逐渐增加:

  杨雄(公元前32-前7年)《琴清英》:“子安之操”和“雉朝飞操”两首。

  桓谭(公元前25-56年)《琴道篇》:“尧畅”、“舜操”、“禹操”、“微子操”、“文王操”、“伯夷操”和“箕子操”等七首。

  蔡邕(公元132-192年)《琴操》:诗歌五曲、九引、十二操、河间杂歌二十一章。

  琴曲目的逐渐增加与积累,意味着琴不单是歌诗伴唱的乐器,已经发展成为能独奏的乐器,并形成为独立的乐种:琴乐。相信这是因为古琴左手技法的开发,促使泛音演奏得以发展。这进一步丰富了琴的音色,也使琴的音乐功能更为提高。琴到了汉末,其形制应该已趋稳定,琴面十三徽位的设置也已完成。琴已经能够用它独特多变的琴音,表现出深邃隽永的曲意,能奏出“畅”、“操”、“引”等,体裁和内容都极为丰富的琴曲。

  琴从歌诗伴唱的乐器,发展为能表现曲意深邃隽永器乐曲的独奏乐器;成了士人家居时调心修性的专用工具。因而被赋予了极崇高的价值:涵摄了天地鬼神、四海合德之道,成为“琴道”。以汉代琴论为基础的“琴道”,似乎是凝固了一样;二千多年来随着琴的传承,也在琴人中传承着,直至现今。这确是世界音乐史与文化史上,非常罕见的。找出“琴道”形成的时代与社会背景,揭露出古琴被“神化”的原由与过程是有必要的。让我们从汉代的音乐生活和独尊儒术的社会思想中,找出个中答案吧。

  东周“礼崩乐坏”对音乐发展的影响

  春秋开始,周王朝衰微,导致礼崩乐坏。之后,中国音乐的发展就起了根本的变化:

  一、周王的权力向各诸侯国下移,音乐也从宗庙典礼祭祀的雅乐主流,逐渐沦为各地诸侯的宫廷俗乐。这导致音乐完全丧失了维系宗法制的宗教性功能,变为飨宴娱乐之用。

  春秋战国之际,随着周礼的松弛和崩坏,与周礼互为表里,作为维系宗法等级社会精神纽带的雅乐:“一旦失去了被特别赋予的作为某种身份、等级标志的光环,人们不再因能享用它而有什么特别的炫耀,它自身形式的过于平和板滞,内容的偏于伦理说教,以及重复固定的上演模式等等,便显出了弱点所在。……原本散在民间的率性言情的俗乐,便公然大方地登上了大雅之堂。这种俗乐对于听惯了庄重典雅的礼乐之乐的大人君子们而言,当然会感到耳目一新,故又被称为新乐。”〖注六〗

  战国初年的魏文侯对孔子门徒子夏说了下面一段话:

  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乐记?魏文侯》

  战国中期的的齐宣王则说得更坦率:

  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孟子?梁惠王下》

  寡人今日听郑卫之音,呕吟感伤,扬激楚之遗风。(刘向《新序》)

  这是传统古乐逐步让位于新声的时代。古乐和新声各具特点,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古乐浊重而新声清越,古乐刚健而新声柔婉,古乐舒缓而新声急促,古乐重视教化作用而新乐专注娱乐功能。新乐的兴起,必然为维护礼乐制度的儒家所反对,孔子就曾哀叹:

  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卫灵公第十五》

  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论语?阳货第十七》

  后来汉儒编撰的《乐记》,更系统地对俗乐新声加以严厉斥责:

  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乐记?乐本》

  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齐音敖辟乔志,卫音趋数繁志;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乐记?魏文侯》

  由于儒家思想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居于领导的地位,“郑卫之音”的俗乐,便始终成为靡靡之音的代名词,是社会道德败坏的罪魁祸首;从而使人们对普世的音乐活动有着极负面的印象。

  二、周王朝原有很完整的音乐教育制度,领导机构“大司乐”培养贵族世子、国子学习六代乐舞,体会“礼乐”的治国方式: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礼记?内则》

  到了春秋时代,随着周王势力的衰落,贵族的音乐教育制度也开始式微了。贵族世子、国子渐渐失去了学习音乐的机会,也使他们不容易或不愿意参与音乐活动了。

  这时各地诸侯宫廷飨宴俗乐兴起,音乐已变为纯娱乐享用的活动。原周王朝的乐师乐工都从王畿向各诸侯国流失,依附于各诸侯宫廷。《论语?微子》对当时周礼乐文明中心之一的鲁国乐师,四散各处的情景,就有详细的记载:

  大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论语-微子》

  乐师们向各诸侯国的依附,导致音乐人的社会地位急速下降,从中下逐渐向卑微转变。而音乐人本身,后来更自鄙为“贱工”,实已沦为奴仆阶层。

  子贡见师乙而问焉,曰:“赐闻声歌各有宜也。如赐者,宜何歌也?”师乙曰:“乙贱工也,何足以问所宜。……”《乐记-师乙篇》

  到战国后期,贵族本身参与音乐活动,是会影响到身份地位的。《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就有一则记载:

  赵王……逐与秦王会渑池。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蔺相如前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奏盆缶秦王,以相娱乐。”秦王怒,不许。于是相如前进缶,因跪请秦王。秦王不肯击缶。相如曰:“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叱之,左右皆靡。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缶。”《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这是公元前279年的史实:秦王与赵王会于渑池,秦王要求赵王鼓瑟后,蔺相如以死逼迫秦王击缶以回礼;即说明当时为人奏乐相娱,是有失身份的。

  到了汉代,司马迁在《史记》中,更对音乐人作了不少负面的描述:

  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余民。民俗擐(竖心旁)急,仰机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冶,多美物,为倡优。女子则鼓鸣瑟,踮屣,游媚贵富,入后宫,遍诸侯。《史记?货殖列传》

  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楔(提手旁)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史记-货殖列传》

  音乐人被贬斥成为“郑卫之音”流传的罪魁,是社会风气败坏的祸首。后世更将罪人的眷属收编为“乐户”,形成“乐籍制度”;乐事逐成了“贱业”,音乐人也贬为社会的最下阶层。这些因素的影响非常深远,导致社会对音乐的种种负面观念,也使中国人的音乐观被严重扭曲:乐于享用音乐,却又不屑于公开参与音乐活动。

  汉代音乐的“雅俗参合”与琴乐

  礼乐文化是周文明的核心,到了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时代,自然也成为汉儒礼乐刑政思想的主要组成部分。然而社会制度的变迁,即使是想要重新落实“礼乐”制度,重制“雅乐”已不可能了。《汉书-礼乐制》中有这样的记载:

  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汉书-礼乐制》

  这说明即使在汉初,其“雅乐”也只是徒具形式,完全缺乏音乐的内涵;想要复兴周王朝原典礼祭祀音乐,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

  汉武帝的“独尊儒术”,其实是“王道其表而霸道其里,德治其名而刑治其实”。汉武帝为了树立大汉中央的权威,强调天子才有制礼作乐的资格,重订典礼祭祀音乐。但是在制“郊祀乐”时,却是大量采用“赵、代、秦、楚之讴”的新声俗乐。这令到司马迁也对汉制“雅乐”慨叹,藉中尉汲黯之口加以非议:

  今陛下得马,诗以为歌,协于宗庙,先帝百姓岂能知其音邪?《史记-乐书》

  另班固也对汉制“雅乐”有所批评:

  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汉书-礼乐志》

  先秦的“雅乐”,到了汉武帝时确已名存实亡,所以后世历代王朝重整典礼祭祀音乐的修“雅乐”活动,皆是表面形式的虚构仿作;而原礼乐文化的精髓内涵早已丧失殆尽了。

  然而汉代社会的音乐活动却是非常丰富:相和歌、鼓吹曲、房中乐、舞乐百戏等等宴飨游艺音乐,极其兴盛。尤其是统治阶层,从宫廷王府到官衙豪门,更是沉湎于声色犬马的生活中:

  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多畜奴婢,被服绮觳(左下丝旁),设钟鼓,备女乐。……吏民慕效,寝(左下氵旁)以成俗。《汉书-成帝纪》

  是时,郑声尤甚。黄门名倡丙疆、景武之属,富显于世,贵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家,淫侈过度,至与人主争女乐。《汉书-礼乐志》

  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乐,列乎深堂。《后汉书-仲长统传》

  即使是民间,辛苦劳作的汉人,在节日里,也是载歌载舞的:

  田家作苦,岁时伏腊,亨羊包羔,斗酒自劳。家本秦也,能为秦声。妇,赵女也,雅善鼓瑟。奴婢歌者数人,酒后耳热,仰天拊缶,而呼乌乌。……是日也,拂衣而喜,奋袖低昂,顿足起舞,诚淫荒无度,不知其不可也。《汉书-杨敞传》

  在这种社会环境中,汉儒所能做的,只有编撰了《乐记》这部儒家典籍,从理论上重申儒家的音乐理想。在《乐记》里,汉儒对“郑卫之音”的严厉斥责,形成了人们对雅乐和俗乐的两分观念:不屑于俗乐之外,还对音乐人极尽蔑视诋毁。然而在当时的音乐实践上,从宫廷王府,到官衙豪门,却到处都充斥着“郑卫之音”。即使是宗庙社郊的祭祀音乐,也是雅俗参合,不伦不类的。那么又有那些音乐能符合儒家的要求,能具体地体现《乐记》的音乐理想呢?

  这答案就只有古琴和古琴音乐。从囿困千年的宗庙里解脱出来,重新流入人世间的古琴,经过改良复生,终于焕发出其特有的音乐艺术表现力,紧扣住儒士的心弦,从而谱出世界文化史上特有的“文人音乐”:琴乐。考察琴乐在汉代兴起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在周代,琴只是作为瑟的配搭,以“琴瑟和鸣”形式用在宗庙的典礼祭祀音乐中;而儒士家居弦歌弹唱,是用瑟不用琴的〖注五〗。在“乡饮酒礼”上,更是用瑟不用琴;这是因为琴的音量小,音乐功能低,不适合于热闹的大庭广众之中。即使到了汉代,经过改良的琴音量虽然有了提升,但是还是比不上瑟和其他乐器,所以在宴飨音乐中也是极少应用。这种情况也形成了“琴雅瑟俗”的两分观念,从而造就了琴;令人对琴有脱俗之感,琴成了唯一非世俗化的乐器。

  二、琴因为较适合在家居弦歌弹唱,因此取代了已世俗化的瑟,成为士人私底下自娱操弄的乐器。琴慢慢从弦歌弹唱向器乐化演变,丰富的左右手技法发展和琴特有的多种音色变化,使琴积累了不少曲意深邃隽永的琴曲。琴乐渐渐形成为一个独立的乐种,这也是唯一免受“郑卫之音”污染的乐种。

  另方面琴的音量适中:

  大声不振华而流漫,细声不湮灭而不闻。(桓谭《新论-琴道篇》)

  琴之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哗人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人善心。(应劭《风俗通义-声音第六》)

  这正符合儒家音乐审美观“中和”的理想〖注七〗。古琴音乐自然就成了最能体现儒家音乐思想的音乐了。

  三、在先秦因弦乐器发音柔弱易于抒情,已有琴瑟修心之论:

  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舀(竖心旁)心也。《左传-昭公元年》

  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荀子-乐论》

  汉代的士人,多为官为宦或出入豪门大姓;大都是忱于享乐,乐于享用他们心目中卑下的乐人演奏的“郑卫之音”的。在风花雪月声色犬马酬酢之后,心灵又往往有矛盾空虚之感;惟有寄托于琴,抚弦操缦。琴音本身的清静特性,确实使人心净神清;在悠悠琴音的涤荡中,能重塑其傲岸浩然的儒士之慨。这就是“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御邪僻,防心淫”等论点提出的真正社会背景。以下两则史实,就是这种风气的很好说明:

  两汉之交的桓谭,既喜好新乐,而又能琴;并且编撰琴论,创立琴道。“颇离雅操,而更为新弄。”《新论-离事篇》

  “善鼓琴……性嗜倡乐。”《后汉书-桓谭列传》

  东汉通儒马融,也是既善鼓琴,也好俗乐,并作《长笛赋》。

  “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后汉书-马融列传》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汉代的琴就从单纯“歌南风”的乐器,变为“御邪僻,防心淫”、“修身理性”之器。琴也跟着从一件普通乐器,超出世俗,甚至超过曾肩负过周代礼乐重任的“金石之乐”的钟与磬,而跃为“八音之首”。琴的地位更被提升成四时五行、天地六合、尊卑位分的象征,从而成为“琴道”。从此,古琴成了士人的专用乐器;并造就形成了人类文化史上极其罕见的乐种:连绵延续二千多年,充满了文化人智慧的“文人音乐”--古琴音乐。

  〖注一〗本文所引古文献条目,主要录自《中国古代乐论选辑》,文化部文学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5月。

  〖注二〗《琴道与美学》,李美燕著,第59页。

  〖注三〗《琴道与美学》,李美燕著,第69页。

  〖注四〗《琴道与美学》,李美燕著,第73页。

  〖注五〗《琴瑟考》,陈松宪著。

  〖注六〗《中国审美文化史?先秦卷》,廖群著,第359页。

  〖注七〗《琴道与美学》,李美燕著,第148页。

  参考书目:

  《追寻逝去的音乐踪迹:图说中国音乐史》,吴钊著,东方出版社,1999年10月。

  《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刘再生著,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年12月。

  《古乐的沉浮》,修海林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9年1月。

  《琴道与美学》,李美燕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1月。

  《中国审美文化史?先秦卷》,廖群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0年10月。

  《中国审美文化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仪平策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0年10月。

  《中国古代乐论选辑》,文化部文学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5月。

  《两汉论乐文字辑译》,吉联抗译注,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7月。

  《春秋战国音乐史料》,吉联抗辑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6月。

  《秦汉音乐史料》,吉联抗辑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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