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wap.265xx.com政治责任论文范文10篇
政治责任论文范文篇1
1编辑素养对推进科技期刊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科技期刊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知识性创新成果交流与展示、传播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期刊编辑在推进期刊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编辑素养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1.1编辑素养是期刊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之一
科技论文质量水平高低,一方面取决于论文作者的写作和知识能力水平,也与期刊编辑有直接关系,提升期刊的影响力则主要取决于期刊编辑的修养与素质水平[1]。一个修养和素质较高的期刊编辑,可以从专业、社会、科技、文化等多维度对科技论文进行考量、全方位进行编辑加工和质量把关,使科技论文具有很高传播价值和内容价值,使读者充分受益。同时良好的政治素养更是推进期刊编辑工作和期刊发展的重要因素。
1.2编辑素养是促进期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期刊编辑重要的功能是在编辑加工过程中承担与作者、审稿专家的交流沟通,对论文价值的专业取舍作出判断以及专业发展潜质评估等,这些活动将直接影响期刊的可持续发展,而完成这些工作都涉及期刊编辑素养修为问题。因此,从现实和长远发展的角度上来看,期刊编辑的素养修为对期刊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是重要的动力源。
2科技期刊编辑素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随着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化,科技投入和科技产出明显增多,传播科技创新成果速度加快,科技期刊的重要作用得到了科技界专家学者的普遍重视。但随着全球新一轮科学技术革命浪潮以及新时代、新时期、新形势,对期刊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视期刊工作者队伍建设,在修养和素质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
2.1政治理论学习有待提升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丰富,指导性强,这就需要期刊编辑工作者在实际中系统深入学、时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进一步清楚和领会新时代党对科技期刊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并落实好科技期刊的政治责任,努力提高期刊编辑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把控期刊正确的发展方向,不断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创新活力提供支持,不断展现我国科技创新的最新成果,为增强中国科技的国际话语权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2知识补充有待加强
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全球化传播加快,各种重要发现或者理论创新的周期明显缩短,知识更新的代际时间加快缩短。这些都对现代科技期刊编辑提出了严峻的专业挑战,期刊编辑自身知识结构的局限性[2]问题更加突出,需要及时了解专业领域的最新进展或者预测发展趋势,拓展自己的专业视野,及时补充信息化、媒体化、网络化新技术、新理论等专业知识短板,加快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在编辑工作中正确把握专业发展趋向,发现和挖掘一些更有价值的科技论文,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源动力。同时受知识素养和能力的限制,部分期刊编辑缺乏创新意识[3],喜欢墨守成规的工作方式。
2.3编辑素养提升受到严重挑战
期刊编辑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在众多的科研机构、高校等,期刊虽然作为科技创新成果表现、传播的重要载体,功能作用也受到了认可,但期刊工作却常常被边缘化[4],期刊发展艰难、人才断档、编辑工作收入低、发展空间受限、工作业绩在单位缺乏可比性、业绩贡献度不被认可等情况比较突出。这对期刊编辑工作和期刊长期稳定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使得期刊编辑的创新发展驱动力降低、社会贡献认可度降低、期刊工作社会异化现象严重,期刊编辑的素养提升受到严重挑战,难以适应新时展要求。
3新时代要求期刊编辑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科技期刊是科技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进入新时代,科技全球化竞争更加激烈,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传播,乃至争夺科技论文的全球首发权和科学研究的制高点趋势日趋明显,科技论文引领学科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落地并转化为生产力支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更加显现,特别是科技期刊进入数字化全媒体新时代,对期刊编辑应具备的基本修养与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3.1坚定的思想政治素养
思想政治素养是一个期刊编辑必备的基本素养,也是第一位的素养。总书记曾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科技期刊作为保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阵地,我们也深知科技无国界,但科学家有国界。期刊编辑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素养[4],自觉在编辑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发现和杜绝发生政治问题的风险,掌握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自觉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旗帜鲜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5],在实际工作中不断锻炼自己的政治品质,不断提升政治站位。
3.2良好的专业素养
科技期刊是推进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和科技前沿活动的导向标。期刊编辑是一项严肃而科学的工作,对期刊编辑来说,必须要有较高的专业素养,除了具备扎实专业背景知识、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文字编辑加工处理能力等以外,还要充分了解相关领域的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国家的重点科技动向以及相关部署决策,同时也要掌握编辑工作应用的基本规范标准,使自己成为学术型编辑,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与论文作者和专家沟通,保障不断提高论文的质量、学术前瞻性、创新性,不断促进期刊质量良性发展。
3.3崇高的职业道德修养
一篇科技论文的成败与否,除了作者自身的原因外,还与该论文的编辑的个人素质修养有关,期刊编辑和编辑工作承担着纽带和桥梁作用,必须要对读者用户、作者高度负责,要摒弃“关系稿”“人情稿”,以保证期刊质量。编辑要主动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3],更加严瑾细致工作,在编辑加工出版的各个环节,为作者、专家、读者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必须要有较高的职业诚信,在工作中主动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主动承担期刊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要具备较高的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奉献精神和思想境界,坚定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修炼水平。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科技文化传承的意义,在工作中不断提高精品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奉献精神诠释编辑工作的内涵要求。
3.4创新素养
科技创新是推动发展的第一动力,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科技期刊新媒体融合传播,多元化、信息化融合出版加快发展,传统的期刊编辑思维模式和出版模式已经跟不上时展的潮流,因此编辑要具备创新意识[6]和创新思维,以敏锐的眼光挖掘论文信息的创新价值、学术的创新点,在工作中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使期刊出版的内容以新的、美好的形式展现给读者、作者,适应社会多元化的需求。
4新时代编辑素养提升的主要途径
编辑素养的培养和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既受编辑自身因素的影响,也受外部条件的制约,必须拓展编辑素养锻炼、提升的渠道,加大素养锻炼、提升的支撑力度,全方面推进编辑发展,为期刊可持续进步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1加强政治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政治素养
一是以政治为引领,提升编辑政治素养[5],要主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发展、期刊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夯实政治基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夯实编辑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夯实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使科技期刊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二是以党的政治理论指导期刊编辑实践,在工作实践中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履行期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意识形态领域始终做到旗帜鲜明坚持真理,确保期刊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三是主动把期刊作为科技活动的宣传平台,主动落实好党和国家在科技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活动的报道宣传工作,做好党的科技工作的宣传员、科技创新成果的传播者。
4.2加强自主和实践学习,不断提升科学素养、创新素养
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科技成果的形成周期不断缩短,科技期刊是行业领域科技发展的风向标,这就要求编辑在实际中能及时准确把握学科前沿动态,以敏锐的洞察力发现相关新成果。编辑要按照“四力”的要求,开拓视野,主动创新思维,加强自身专业学习、积极参与学术会议的交流,开展编辑部的内部交流,不断充实新知识、新理念和新技能,及时了解科学前沿变化趋势,提高重大选题的战略策划和实施能力;及时学习补充编辑工作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知识,注重沟通培养提高编辑交流能力,注重提高专业技能,加快学术型编辑培养和转型升级,提升编辑业务素养[5]。强化调研意识,建立读者视角和对行业的微观理解[7],同时也加强对工作经验阶段性的提炼总结,形成可固化借鉴的知识性成果,不断提升科学素养。在推进期刊多媒体、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过程中,编辑要主动树立创新意识,主动进行网络编辑技能学习、多媒体技术学习,了解学习新的传播媒介和传播手段,提升编辑全媒体素养[5],逐渐把自己培养成学术、编辑、网络、多媒体等技术融合发展的全面人才,为期刊发展贡献个人力量。
4.3进一步增强岗位意识,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
要结合期刊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期刊编辑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养成,进一步提高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规范期刊编辑从业行为管理,培养期刊编辑积极向上、乐于奉献、勤奋务实、敢于创新的良好职业态度,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建设水平。
政治责任论文范文篇2
一、坚持学习不放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使自己不落伍,我坚持每天自学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学习工作业务,并把学习心得记录下来。为使工作搞得更好,我常常根据实际工作经验,不停思考,加以提升,完成富有指导意义的工作论文。这些年来结合工作实际我写了论文如下:《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之我见》、《农村统战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对策》、《造成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及对策》。这些分别刊登于2003年、2004年、2000年《公仆论坛》杂志上,其中前篇还被《党建》杂志转载。业余我爱好采写人物通讯,分别把它刊登于《日报》、《日报》、《党建》、《当代》报刊、杂志上。我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可以说自己做到了不落伍,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了与时俱进,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二、坚持组织需要至上,干一行爱一行
这么多年来,我分管过组织、财税、宣传、统战、政法、驻村、农业、办公室。对以上工作,我始终是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抓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去完成,并不时思想怎么才能更好地完成,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如在五年中我分管组织、党政办公室。在组织工作中我积极为党委当好参谋:一是抓了湖区党建工作,健全了水上党支部、水上服务站,发挥了湖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抓了产业党建;三是抓了党员公开承诺;四是抓了科学发展观教育;五是抓了创先争优。这些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乡中心工作的开展。
紧紧围绕了抓党建,促发展,促和谐的这一工作思路,因而得到领导满意、赞赏。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主抓了:一是来人来访的接待。二是文件报告的起草;三是后勤工作做到增收节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四是乡政府大院的卫生。得到了同事们的肯定。
政治责任论文范文篇3
论文摘要:中国产品质量反映出来的问题已经非常严峻,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分析产品监督过程中责任缺失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有针对性地研究了产品质量管理中监督者的责任问题。
0引言
我国《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产品质量监督和法律制裁部分颇具中国特色,政府对产品质量的监督,体现了国家对市场的干预;政府在尊重生产者、销售者自主经营的前提下,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提高一国产品质量水平及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行为进行监督。但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督还不尽人意,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究其原因还是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与产品监管机构承担的责任和职能不相匹配有关,要解决产品监管问题就必须要研究监管机构承担的一定的产品监管责任,这样才能解决我国产品监督的问题,保证市场上流通产品的质量。
1由产品质量问题反映出的产品监管问题
全国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现象屡禁不绝,在局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假劣有毒有害食品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很多人的手机上流传着一则短信,充满了让人心酸的自嘲: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从奶粉中,知道了三聚氰胺。没有人把这段子当成笑话来听。打开中国质检总局的网站,这是2007年的进入食物的化工原料的名单,这个名单长得让人震惊,这些化工原料在人们的常识当中,原本是用来制造炸药的。这些质量问题让人触目惊心,主要因为产品监管机构没有做好监管工作,我国的产品监管存在以下问题:
1)产品监管机构多头,监管法律参差不齐;
2)监管人员玩忽职守,监管环节形同虚设;
3)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力度不大;
4)对伪劣产品的生产单位惩处不力。
我国现阶段的产品质量监管存在一定问题,在实际执法的过程中,有相当多的监管机构都将收取行政罚款作为单位“创收”的一种手段,预定罚款指标,收取罚款后便对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等做法普遍。产品质量问题的这种严重形式,与生产者不负责任的生产有关,也与产品监管的机制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产品监管者的职责与其所承担的责任不相当,这样导致市场上无监管或者弱监管。这种监管模式其实就是伪劣产品泛滥的源头,只有从源头上下功夫才可以对伪劣产品标本兼治。
2产品监管问题源于监管责任的落空
用博弈论的概念讲,法律制度本身必须构成一个纳什均衡:给定别人遵守法律的情况下,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1]。然而,我们通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出,我国1993年制定的《产品质量法》虽然经过2000年的修订,加强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干预力度,但是该法对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提供的激励仍然是不够的,“过罚相当”的原则容易混淆监管机构对行政处罚首要目的的认识,在实际执法的过程中,有相当多的监管机构都将收取行政罚款作为单位“创收”的一种手段,预定罚款指标,收取罚款后便对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等做法普遍。许多不法厂商将这种罚款视为“固定成本”,进而更多地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的偏差客观上加剧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违背了产品质量监管的初衷。
正如青木昌彦所述,制度是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他认为制度既可能是与法律、法规一致的,也可能是与法律和法规相悖的,只要是一种影响人们行动的可自我维系的“共有信念”,那么它就是一种制度。这意味着监管人员从事监管时选择遵守何种形态的规则,是在博弈过程中基于自身成本——收益考量的结果。监管人员的选择对现存规则有肯定或否定的实质性意义,这是制度存在的现实性基础。监管人员以标准对待监管,经济人的天性是机会主义的:只要有可能,总想扩大自己的利益,即使这样做会损害其他经济人的利益。如果抢东西、偷东西不受惩罚,抢和偷就有吸引力;如果违反承诺不受惩罚,守信就没有吸引力。为了实现‘看不见的手’的功能,必须解决的一大问题是对监管人的这一经济人进行约束。这种约束至少包括三项内容:职责的界定和保护;义务实施;适当的监管。没有这些,监管行为不受到约束,市场就是无秩序的,监管人为自己利益的努力,最终伤害消费者的利益,产品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产品的使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需要国家干预,而国家对产品质量的干预又必须制定相关的经济法律予以规范。我国《产品质量法》虽然规定了监管人员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但从总体上来看,该法着重规定的是产销者的法律责任。对产销者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规定得详细而严厉;对监管人员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规定的较为粗略且欠严厉,对监管人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首先,对监管人员的刑事处罚的前提是产销者的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的标准,还要求监管人有不作为的情节才可以够刑事处罚;其次,行政处分仅仅是一种国家机关内部行为,透明度不够,执行力较差。这样实际上就意味着对大多数伪劣产品,即使监管人员在产品监督检查中不作为,其所受到的处罚也仅仅是轻微的行政处分,而且这种行政处分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执行,所以监管人员并没有受到足够的激励去进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社会制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激励问题,即如何使得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责任,社会就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而法律正是一种激励机制,它通过责任的配置和赔偿(惩罚)规则的实施,内部化个人行为的外部成本,诱导个人选择社会最优行为。
产品质量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应该尽量给产销者与监管人员提供最优激励,使产销者与监管人员内部化他们行为的外部成本。要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监管人员的不作为所产生的外部性完全内部化,就必须对监管人员的不作为加以严厉处罚。法律经济分析表明:当违法者可能遭受的惩罚大于他可能得到的收益时就可以阻止违法行为发生,但在法律机制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可能遭受的惩罚与违法行为能被发现的概率和惩罚的严厉程度正相关。因此,在概率不变的情况下,惩罚的严厉程度对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就相当重要。因此,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监管人员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是欠严历的。笔者认为,《产品质量法》应规定由监管人员按比例补偿由于其不作为的失职行为给产品的用户、消费者和社会带来的损失,比例越大就越容易使监管人员的这种外部行为内部化。
3产品监管相应的责任形式
恰当的责任形式,不仅能够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对充分的法律救济,促使产品监管机构谨慎行政,依法行政,而且能够促进法治秩序的建立与维持。从各国法治实践看,产品监管机构的责任形式主要有以下儿类:
3.1政治责任
政治责任,是指经选举或政治任命而产生的并有一定任期的官员制定符合民意的公共政策并推动其实施的职责以及没有履行好职责时所应受到的制裁和谴责。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直接或间接地对人民负责。当经选举或政治任命而产生的并有一定任期的政府首长没有履行好职责时,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这是责任政治原则的内在要求。政治责任的基本承担是政治上受信任度降低,具体方式随失去信任的程度的不同而不一样,最严厉的形式是失去行使政治权力的资格,如引咎辞职或被弹幼、被罢免[3]。政治责任不同于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承担政治责任的行为有可能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在民主政治下,设有一个常设的专职机构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政治责任,通过问责的形式追究监管者本身的责任。
3.2法律责任
1)惩罚性责任和补救性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现代法律责任是将道义责任、社会责任融为一体的责任。在价值论的意义上,责任的本质在于道义性价值与社会功利性价值的水乳交融式的体现。这种融合并没有完全抹煞其各自的独立性,无论是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还是行政法律责任,在责任的根据方面,道义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均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使法律责任制度的设置与变迁与不同时代的社会需求相契合;但在责任的评价标准方面,归责技术倾向于寻求客观的、社会性的标准将抽象的价值判断转化为具体的、客观的行为标准,以实现法律评价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从而赋予法律责任鲜明的社会责任论的色彩。这个认识不仅对明晰法律责任的规范构造是有所裨益的,而且与现代法律方法的基本立场——寻求法律价值的客观化是相吻合的。
惩罚性责任是指对违法者施以一定惩戒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称。包括使责任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承担名誉上、人格上的谴责的精神方面的惩罚性责任;使责任主体的资产等物质利益受到损失的物质方面的惩罚性责任以及限制或剥夺责任主体短期内的人身自由的人身方面的惩罚性责任等。补救性责任是指补偿受害人精神上和经济上损失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体。包括以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结束违法状态,使受害人摆脱侵害的行为上的补救责任;采取一定的行为补救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上的伤害的精神上的补救责任,以及通过一定的行为恢复被违法行为打破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弥补受害人的物质利益损失的物质上的补救责任等。
从各国立法实际看,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承担惩罚性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批评教育;对公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对违法的行政主体的领导机构进行改组;撤销违法的行政主体;对行政主体或公务人员进行经济制裁或处罚等。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承担补救性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向受害人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抚慰;为受害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则产,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撤销违法决定;进行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等。
2)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所谓侵权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行政侵权责任有如下特点:
其一,侵权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
其二,实质责任主体是国家,形式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
政治责任论文范文篇4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学的基础性问题之一,历来为中外行政法学者所关注。大陆行政法学界对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讨论,从第一本行政法学教科书出版时就已开始了,此后出版的几乎每一本教科书都要对此费上或多或少的笔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讨论的深入,我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和认识有了长足的发展。刚开始的时候,许多学者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政治原则、行政管理原则相混淆,此后,学者们才提出了独立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并进一步区分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但是,时至今日,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讨论和研究上,仍然是分歧多于共识:几乎每一个学者都根据自己的认识和理解提出了自己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确立标准和具体内容。以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为例,就有多种多样不同的表述。这里仅举三例:1,“所谓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是对行政法规范的精神实质的概括,反映着行政法的价值和目的所在。”2,“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之中,作为行政法的精髓,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除并指导行政法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监督的各个环节之中。”3,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更是众说纷纭,五花八门,据统计,有27种不同的提法。比较有代表性的意见有:1,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只有一项,就是“依法行政原则”。2,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两项:“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3,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三项:“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和“比例原则”。4,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四项:“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
出现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在我国,受历史传统和现实情况的影响,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是一种思想范畴,是一种认识成果,是一种观念,是一种法理,它并不像西方有较长法治传统的国家那样,是一种法律原则。换言之,在我国,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讨论体现了行政法学者对时代精神的把握,对行政法发展的良好愿望,以及学者们的基本价值取向。
虽然说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讨论分歧大于共识,但是毕竟还是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可以说,几乎每一个行政法学者都把“行政法治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虽然表述上有些差异:有的学者称之为“依法行政原则”,有的学者则称之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学者们普遍认同“行政法治原则”说明依法行政是时代精神的要求,是法治的关键及核心之所在。
相对于“行政法治原则”而言,认同于“责任行政原则”的学者要少得多。就笔者阅读范围所及,最早完整而且明确提出“责任行政原则”的是张树义主编1991年9月由时事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学新论》一书。该书的作者认为,责任行政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及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具体化,也是行政法治原则在中国特定国情下的具体要求。责任行政原则是行政法首要的基本原则,它是实现行政法治的必要条件,也是行政法治的具体体现。所谓责任行政原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所实施的行政活动承担责任,整个行政活动应处于一种负责任的状态,不允许行政机关只实施行政活动,而可以对自己的行为不承担责任。责任行政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责任行政原则的基本目标是实现行政活动的有责任状态;二,责任行政原则要求必须有明确的主体;三,责任行政原则要求将行政机关的各种活动与责任相连,不存在无责任的行政活动;四,责任行政原则要求建立实现责任的法律制度。(见该书第51页至第54页)
自责任行政原则被提出后,对其作出反应的学者寥寥。除了同一个学者主编1995年8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学》对该原则进行重申外(见该书63页至67页),笔者仅见陈端洪著1998年7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行政法》一书中将责任原则视为和合法性原则及合理性原则并列的行政法的原则。(见该书47页至52页)
笔者认为,责任行政原则应该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首先,民主是大势所趋,民主政治必然要求责任政治。根据人民主权理论,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最后拥有者和真正来源,政府必须在人民的控制之下,政府的决策行为和执行行为应该以人民的意志为依归,公共权力的行使必须直接或间接对人民负责,实行责任政治。责任政治必然要求责任行政。
其次,在中国,提出和强调责任行政原则的意义尤为重大。虽然在人类历史上普遍存在过政府无责任的状态,但这一点在专制的皇权主义的中国尤其明显:以皇帝为首的官僚体系几乎不负有任何公共义务,他们的权力却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没有边界,这就决定他们无需对其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从社会意识来说,官贵民贱,官本位,官管民的思想不仅在统治者中占主导地位,就是在普通民众中也有很大的影响力。相反,官员们的责任意识却极为淡薄。即便是进入共和时期以后,这种情况也没有多大改观。针对这种情况,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强化官员们的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责任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内在要求。前已述及,人类历史上普遍存在过政府无责任的状态,官员们滥用权力的行为无法受到约束。正是为了克服专制王权,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才产生了近代民主政治和宪政制度。在这样的宪政背景下,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产生了。行政法的出现就是为了使国家的行政活动从无责任状态进入到有责任状态,将整个行政活动置于责任行政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与否是民主政府和专制政府的重要区别),而不能随心所欲,任意行政,滥用职权。因此,行政法规范确立了行政权力行使的规则,行政行为实施的程序,以及违反这些规则和程序应当承担的后果。可以说,责任行政原则是行政法产生的基础,是行政法的核心和基本精神,是行政法价值和目标之所在,是行政法的内在要求。
最后,责任行政原则也是行政法治原则的逻辑结果和必然要求。行政法治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一切行使公共管理权力的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手段、方式和程序,不得与法律的明文规定及法律的基本精神相抵触。行政法治原则是从正面对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提出的要求,如果他们不遵守上述要求,违法行使职权,则必须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可以说,责任行政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责任行政原则是实现行政法治的必要条件和具体体现,只有追究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才能使其自觉尊重法律权威,遵守法律规定,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没有责任行政的要求,行政法治原则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保障和意义。
正是基于上述几点理由,笔者认为,责任行政原则是,或者说应该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笔者是这样理解责任行政原则的:它要求行使公共管理权力的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必须对其一切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向受害者、人民及人民代表承担责任,不论该行为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是抽象行为还是具体行为,是羁束性行为还是自由裁量行为,是消极的不作为还是积极的作为,是强制性行为还是非强制性行为。
二、责任之语义分析
“责任”一词在政治学、法学、伦理学以及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其意义却是极为模糊的、不确定的。人们总是从不同的侧面,在不同意义上使用“责任”这一概念,从而造成了“责任”一词的多义性,给人们之间的交流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和困难。因此,我们首先必须对“责任”一词的语义进行分析,以便确定其最本质、最中心的内涵。这是最基本的学术规范。
在古代汉语中,并无“责任”一词,仅有“责”字。该字含有现代汉语中“责任”一词的一些义项。据权威辞书《辞源》的摘引,“责”在古汉语中有如下含义:
第一,求,索取。《左传。桓公十三年》:“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
第二,要求,督促。《荀子。宥坐》:“不教而责成功,虐也。”
第三,谴责,诘问。《管子。大匡》:“文姜通于齐侯,桓公闻,责文姜。”
第四,处罚,加刑。《新五代史。梁家人传。文惠皇后王氏》:“(刘)崇患太祖慵堕不作业,数加笞责。”
第五,责任。《书。金滕》:“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
第六,所欠的钱财。“债”的本字。《国策。齐策四》:“后孟尝君出记,问门下诸客谁可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
至于现代汉语中“责任”一词的含义,张文显先生经考证认为其基本语义有三:
其一,“责任”实际为份内应做之事,如“岗位责任”,“尽职尽责”。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其中心意思仍为义务。
其二,特定的人对特定的事项的发生、发展、变化及其成果负有积极的助长义务。如“举证责任”,“担保责任”。
其三,因没有做好份内之事(没有履行角色义务)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赔偿责任”等。
为了确定现代汉语中“责任”一词的意蕴,冯军先生也作了有益的尝试。他采取的方法是,从报纸的所有版面上寻找出使用了“责任”一词的句子,以它们作为分析的对象。使用的报纸是《法制日报》,以1993年4月1日至30日的日报为对象,其中包括2日、9日、16日的周末版,共收集到76个有关责任的用语例。对这76个用语例进行分析的结果表明,责任一词是在三种意义上被使用的:
其一,表示“义务”。用语例:“要把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承担起来。”
其二,表示“过错”,“谴责”。用语例:“查清原因及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其三,表示“处罚”,“后果”。用语例:“风险责任”。
对这些用语例进行分析后,冯军先生还得出了如下结论:第一,责任一词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运用。第二,责任一词在含义上具有包容性。第三,为了明确在某种场合中责任一词的所指,必须对句子的上下文脉和语法结构进行分析。第四,在所有责任的用语例中,都存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某种损害这一共同的前提。第五,作为一种制度的责任,总是同时包含着“义务”,“谴责”,“处罚”三种意义。第六(略)
英语世界中“责任”一词的含义又是怎样的呢?当代英国哲学家卢卡斯说:“责任一词现在被广泛用于伦理学、政治学、灵学和日常词语中,且意义有很大不同。”著名的分析法学家哈特也指出,法学家,伦理学家,历史学家以及普通人在法律内外许多场合使用“责任”这个概念以及“有责任的”、“对什么应负责任”等与责任有关的术语。但是,由于人们没有分析或没有清楚的分析责任一词的语义,因而造成了很多混乱。作为一个分析法学家,哈特运用语义分析哲学的方法,分析了责任一词所包含的虽有关联但不尽相同的意思。在《责任》一文中,哈特虚构了一个沉船事件,用来说明“责任”这个词有许多不同的意思和不同的构成要素:
罗宾逊是一条游轮的船长。作为一个船长,他对船员和乘客负责。但是,在最后一次航海中,他每天晚上酗酒,因而对沉船负有责任。据说他精神错乱,但医生确定他精神正常,认为他应对其行为负责。在整个航海过程中,他的行为相当不负责任。他一生的各种事件也表明,他不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人。罗宾逊辩解说,沉船是由于异常的暴风雪造成的。但是,在指控他的诉讼中,法院查明这次沉船事件和他的过失行为有直接联系,因而判定他应对其过失行为负刑事责任。对他提起的民事诉讼另案审理。在审理中,法院认为,他对生命和财产损失负有法律上的责任。现在,罗宾逊还活着,他对妇女和儿童们的死亡仍然负有道德上的责任。
哈特说,从上面一段陈述可以看出,责任一词有许多种意思。主要有四义:角色责任(职务上的义务);因果责任;法律上的应负责任;能力责任。
由此可见,不论是在汉语世界还是在英语世界,责任一词的含义都是模糊的,不确定的;该词的使用范围很广,也极为混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责任和义务的区别不明显,二者往往被人们替代使用。笔者承认:在日常语言中,语词的多义性、可变性和不确定性并不是它的缺点,反而使它的优点。毕竟,语词只是一种交流的工具。只要根据不同的语言游戏规则来理解和运用语词,不但不会给人们带来理解上的混乱和误用,反而会使日常语言丰富多彩,从而体现了生活本身的多姿多彩。但是,作为一门社会学科,法学应该追求概念的确定性、纯洁性和唯一性,即便这一概念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在这里,笔者给责任下一个定义:责任是指一个人因为没有履行或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后果。这个定义的用意是很明显的:它要对义务和责任作出区分,义务是责任存在的前提条件,但责任本身不是义务,而是义务的转化形态。义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该项义务就转化成了责任。本文将严格在这种意义上使用责任一词。
三、责任伦理:责任行政原则的伦理基础
伦理是一个社会存续的基础性条件。一般说来,伦理涉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人对自己和别人之间关系的基本态度,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一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尤其当该行为影响他人的自由和利益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必须负完全责任。这是一个社会实现有序状态的基本要求。假如社会允许有某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存在,那么社会将无秩序可言。行使公共管理权力的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尤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因为,行政管理活动具有公共性,以整个社会为对象,如果行政活动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无须承担责任,那就会将整个社会引导向无序状态。另外,行政活动是以行政权力作用于公民、法人等私权主体的。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它必然会影响私权主体的自由、利益和尊严。如果行使公共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可以不负责任,那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可以说,以责任为核心的伦理观念是责任行政原则的伦理基础。
对此进行升华和深化的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1919年,韦伯去世的前一年,应巴伐利亚自由学生同盟的邀请,韦伯作了题为《政治作为一种志业》(林毓生先生将其译为《作为安身立命的职业的政治》)的著名讲演。在这篇讲演中,韦伯指出,以政治为志业的真正的政治家,必须在人格上具有两个条件才能进入政治,即必须在充满权力欲、不义和强力的错综复杂的政治生活中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心志伦理(林毓生先生译为意图伦理)和责任伦理的要求。所谓心志伦理,是指从政者只按照自己的信念、意图和主观愿望行事,不考虑自己政治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不对自己的政治行为负责。所谓责任伦理,是指从政者必须具备切事的热情、超越虚荣的责任感和人与事保持一段距离的判断力,对自己行为可预见的后果承担责任。
韦伯发表这篇讲演时,欧洲各国正在兴起各种激进运动,其中最为激进的是以基督教登山宝训为福音的和平主义运动和激进主义的革命运动。针对这两种激进政治运动,韦伯在讲演中特别强调了责任伦理的重要性。韦伯认为,不管是基于基督福音的运动,还是基于革命信念的运动,所依循的都是心志伦理,而不是责任伦理,今后将可能带来与其初衷相违的负面后果。因为,人类的心志行为和历史世界之间是一种非理性的关系,善的愿望未必会带来善的结果,反而常常会带来恶的结果。因而,韦伯告诫人们,政治中如果不依循责任伦理的原则,人类的政治生活将不会有人们所期待的希望。
根据蒋庆先生的总结,责任伦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责任伦理认为,现实世界在伦理上是非理性的,不承认宇宙是一道德理性的有机体,反对将历史与世界合理化、道德化、目的化。
第二,责任伦理认为,在政治现实中愿望与后果往往是一种吊诡(paradox)的关系,善的愿望不一定会带来善的结果,有时会带来恶的结果,故应从后果和意图的复杂关系上来评价政治人物的行为。
第三,责任伦理认为,在现实政治中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政治行为可预见的后果负责,反对将后果委诸上帝、天意、他人、社会;反对只要愿望与行为正确就可以不考虑后果与责任的态度。
第四,责任伦理认为,在现实政治中存在着目的与手段的紧张关系(tension),其原因是,善的目的往往要凭借着道德上成问题的手段来达成,如何化解目的与手段的紧张关系而达至中道,则是最高的政治艺术。
第五,责任伦理认为,政治问题与生命问题不同,政治中存在着生命中不存在的外在强制性力量,故政治具有特殊性,是一相对独立的范畴,政治伦理也应与个人伦理有所不同。
第六,责任伦理认为,现实政治的基础是武力,其手段是强制,而武力与强制在政治中是一辩证的存在,即武力与强制是魔鬼的力量在其作用,是一“恶的事实”,同时也具有正当性,是可能实现善的手段,故应用辩证的观点来看待政治中的武力与强制。
第七,责任伦理认为,现实的世界具有不完善性,现实的政治亦具有不完善性,并且现实政治中所面对的人是具有缺陷的平常人,这反映在政治运作上,就决定了政治目标要受到现实的制约,现实与理想之间具有差距,故在采取具体的政治策略时就要根据现实可能接受的情况使理想、信念、终极目标有所退让、妥协,以渐进、务实、有效、折衷的方式和手段来达至理想。
第八,责任伦理认为,现实政治异常的错综复杂,且多在流动变化之中,很难预先确立一不变的行政准则,故政治人物必须以复杂的心态、高超的智慧来处理具体的政治事务,并在坚持根本原则和立场的情况下灵活变通的解决突发异常的政治事件,而不能采取“要就全有,要就全无”(allornothing)的不打折扣的无条件简单思维方式来解决政治问题。
第九,责任伦理认为,从政者必须具有切事的热情、超越虚荣心的责任感、人与事保持一段距离的判断力三个条件,才有资格作为政治家从事作为一种志业的政治。
笔者认为,责任伦理的核心就是责任感。正是这种责任感要求运用公共权力的政治人物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求他们深思熟虑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要求他们对外在事物和人际关系作出冷静的判断。也正是这种责任感构成了责任行政原则的伦理基础。
四、责任种种:责任行政原则具体内容分析
前已述及,责任行政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对自己行使公共管理权力的行为负责,有行政行为必有责任。那么,责任行政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具体承担哪些责任呢?
(一)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
责任行政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首先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有些学者甚至认为,责任行政原则所说的责任只指法律责任。
所谓法律责任,依通说,指因为违反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或者因为法律的直接规定,由责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中的一种。和其他社会责任(比如道义责任、政治责任)相比,法律责任有如下特点:
其一,法律责任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依据是法律,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就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
其二,法律责任有专门的追究机关:司法机关。现代法治要求司法独立,即法院和法官行使司法权力裁断案件时只服从宪法、法律和自己的良知,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行使司法权。法院和法官是法律责任的专门评价机关和评价者,只对宪法和法律负责,不应受外部压力的影响。由专门的司法机关来确认和追究法律责任是司法独立题中应有之义。
其三,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责任的实现最终要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当然,国家强制力是作为威慑力隐藏在幕后的,只有在必要的时候,在责任主体不主动承担其法律责任时,国家强制力才会从幕后跳到前台,直接强制责任主体实现其法律责任。
责任行政原则首先要求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笔者认为,对责任一词要作广义上的理解,也就是说,责任行政原则所说的责任不应该仅仅限于法律责任,还应当包括政治责任。
政治责任一词的应用范围也很广,使用频率也很高,但其含义同样是不确定的。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对政治责任的含义进行过界定,兹举几例:1,“由于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所以违反民意的行为是严重的错误行为,应该负政治责任”,而且“直接或间接民选的行政首长主要负政治责任”;2,日文版《现代政治学小词典》在解释政治责任这个词条时认为,“政治家必须对自己的言行之结果负责。对于行政官员来说,首先重视的是法律责任;对于政治家而言,即使没有法律责任,但仍要求他对于自己言行之结果负责”;3,政治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所为,必须合理、合目的性(合乎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决策(体现为政策与法规、规章、行政命令等等)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与利益。如果政府决策失误或行政行为有损于国家与人民利益,虽则不一定违法(甚至有时是依其自定之不合理的法规、规章办事的),不受法律追究,却要承担政治责任”。笔者认为,还是应该从义务的角度来理解政治责任的含义:政治责任是指政治人物(包括行政首脑)因没有履行好自己的政治义务而应当承担的后果。
和法律责任相比,政治责任具有如下特点:
其一,政治责任是一种法外责任,不可能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前引三例政治责任的概念都表明了这一点:承担政治责任的行为有可能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甚至从形式上看还是合法的。这表明对政治责任的追究需要考虑的不是法律规定,而是民意;不是形式正义,而是实质正义即政治行为的正当性。“政治责任相对于法律责任而言,与政府的行为是否违法无关,而是关系到政策是否失误”。可以说,法律判断无法取代政治判断,法律不可能为政治责任确立一个明确的可操作的标准。
其二,没有固定的专门性的机构来追究政治责任。在民主政治下,对政治责任的确认和追究以公意为衡量标准,公意认为是就是,公意认为非就非,而表示民意的,直接是人民,间接为议会。并没有一个常设的专职机构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政治责任,尤其不能由司法机关来确认和追究政治责任。
其三,政治责任往往是连带的。这一点在内阁制国家尤其明显。在责任内阁制的国家,政府由下议院产生,向下议院负责,只有得到下议院的信任内阁政府才能维持下去。内阁阁员要对整个内阁的政策和行政共同承担责任,一旦内阁的基本政策不能得到议会的赞同,内阁就应总辞职。内阁首相或总理辞职时,全体阁员亦应随之辞职。
(二)惩罚性责任和补救性责任
一项责任制度,尤其是法律责任制度,其功能或者说目的无非有二:其一是惩罚违法行为人,使其勿再犯,并警示其他人要遵守法律;其二是补偿受害人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失。因而,法律责任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惩罚性的法律责任和补救性的法律责任,前者如刑事责任,后者如民事责任。除了前述功能上的根本差别外,惩罚性的责任和补救性的责任的区别还有:第一,成立的基础不同。前者以责任主体主观上具有过错或者说恶性为前提条件;后者以存在实际的损害后果为前提条件。第二,对受害人的意义不同。前者不会给受害人带来实际的利益;后者一般能够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责任行政原则所说的责任既包括惩罚性责任,也包括补救性责任。具体来说,惩罚性责任包括精神方面的惩罚性责任(使责任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承担名誉上、人格上的谴责);资格权能方面的惩罚性责任(使责任主体在法律地位、权利能力等方面受到限制、否定和谴责);物质方面的惩罚性责任(使责任主体的财产等物质利益受到损失);人身方面的惩罚性责任(限制或剥夺责任主体短期内的人身自由)。补救性责任包括行为上的补救性责任(以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结束违法状态,以使受害人解脱侵害);精神上的补救责任(这种责任是为了补救行政违法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上的伤害);物质上的补救责任(通过一定的行为恢复被违法行为打破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弥补违法行为受害人的财产等实际物质利益损失)。
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承担惩罚性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通报批评或批评教育;对公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对违法的行政主体的领导机构进行改组;撤销违法的行政主体;对行政主体或公务人员进行经济制裁或处罚,等等。
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承担补救性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向受害人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抚慰;为受害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撤销违法决定;进行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
(三)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应该由国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种责任就是行政侵权责任。从范围上讲,这里所说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既包括人身权(人身自由权、人格权和身份权),也包括财产权(物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既应该包括私法上的民事权利,也应该包括公法上的政治权利。行政侵权责任有如下特点:其一,侵权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其二,责任主体是国家,即由国家代替侵权主体向受害人承担代位责任;其三,侵权事实发生在侵权主体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和国家行政权力相联系;其四,该种责任由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事实行为引起。现在,行政侵权责任已为绝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并为许多国家的立法所认可。
传统的行政行为模式具有很明显的强制性,它以命令-服从为特色,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其固有的缺陷。为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由选择权利,一些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渐渐为人们所重视,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尤其是行政合同,成为许多学者关注的焦点,有关的论文和专著为数不少,而且几乎每一本行政法学教科书都会在行政行为部分为行政合同留下一席之地。但是,就笔者阅读范围所及,没有哪个学者对行政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进行过专门的讨论和深入的研究。笔者认为,行政合同制度的作用有二:其一,通过这种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留下更大的选择余地;其二,通过合同这种形式,对行政主体的行为有所约束。根据合同法的公理,合法有效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即为法律(参见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也就是说,合法成立、具有效力的合同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不允许随意变更、终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无正当理由违约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行政合同是合同中的一种,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对行政合同也应该适用。若无正当理由,又无法定免责事由,作为行政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行政主体应当对其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这是责任行政原则的必然要求。若行政合同只对行政相对人有约束力,行政主体违约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则他们之间签订的所谓“合同”仅有合同之名,而无合同之实。
五、具体制度:责任行政原则的实现
任何良好的愿望和计划都需要具体的制度来落实,否则就是空中楼阁、水中仙月。责任行政原则也不例外,它同样需要具体的制度来提供支持才能够实现,没有这些具体的制度,责任行政原则就是一句空话,变得毫无意义。
笔者这里所说的制度包括两个方面: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政治制度以实现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的政治责任。其一,健全我国的预算制度。可以说,一个没有预算的政府必然是一个看不见的政府,一个看不见的政府必然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府,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府不可能是一个民主政府。看得见的政府,人民才有可能对它进行监督。预算是一种对政府非暴力的制度控制方法,实践证明也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方法。各级权力机关应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预算批准职责,使各级行政机关在财政方面成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其二,建立引咎辞职制度。有时候,某公职人员对某一事故不负有直接责任,但负有间接的领导责任,他可以基于个人的责任感和道德意识主动提出辞职。其三,健全和加强撤销违法决定、罢免违法人员、质询和询问等固有的政治责任追究制度。
其次,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以追究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的法律责任。我国目前已建立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和行政诉讼三大法律制度,应该说追究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实现责任行政原则的基本制度已经建立,现在的问题是,要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使三大机制实现良性运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制度在追究行政主体及公务人员的法律责任上是一致的,但是它们各有各的特点和侧重点。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纠错机制,即由上级机关来追究下级机关的法律责任。行政诉讼制度则是由行政系统以外的行使司法权的法院来追究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法院追究行政主体法律责任的范围是有限的,它只能审查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且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院追究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的形式也是特殊的,它通过判决的方式,具体包括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及确认判决。至于国家赔偿制度,则侧重于追究行政主体的侵权赔偿责任,以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为主要目的。
「注释」
张树义主编:《行政法学新论》,时事出版社1991年9月第1版,第48页。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3页。
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版,第37页。
胡建淼著:《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56页至58页。笔者认为,这个统计未必是完全的。
同注{3},第42页至54页。
王连昌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7页至57页。
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2月第1版,第38页至83页。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第44页至54页。
该原则在许多国家都得到承认。见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页;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95页。
夏勇先生把法治分为私法意义上的法治和公法意义上的法治,认为前者相对说来要容易些,难以实行的是后者;并且很精辟地指出:法治既是一个公法问题,也是一个私法问题。但是,归根结底,是一个公法问题。见夏勇:《法治与公法》,《读书》2001年第5期,第117页至120页。又,刘军宁先生在《从法治国到法治》一文中说:“法治社会中,人民必须守法,政府更必须守法。公民要守法是一切有法制的社会的共同特征。在法治社会,政府与公民都必须守法。所以,是否要求并做到让政府守法,才是衡量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试金石。”载刘军宁等编:《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10页。
需要说明的是,同年同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张尚琢主编、张树义副主编的《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学综述与评价》一书也提到了责任行政原则。(见该书74页至76页)又,1989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龚祥瑞先生主编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书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五项: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公正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变性原则;行政负责原则。见该书第15页至38页。同年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赵炳寿等著《行政法学》一书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四项:法治原则;公正原则;行政效率原则;行政责任原则。并认为责任行政原则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过错责任原则;行政机关负责原则。见该书第73页至84页。
《辞源》第4册,商务印书馆2001年世纪珍藏本第1版,第2951页。
张文显著:《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第184页。
冯军著:《刑事责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5月第1版,第12页至15页。
卢卡斯著:《责任》。转引自:王成栋著《政府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1页。
参见张文显著:《当代西方法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第1版,第164页至170页。
参见蒋庆著:《政治儒学中的责任伦理资源》,载刘军宁等编:《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第254页至255页。
同上,第258页至260页。另见:林毓生著:《如何做个政治家》,载氏著:《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12月第1版。并请参见韦伯演说原文,载氏著《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三联书店1998年11月版,第54页至117页。
同注{1},第52页。
马起华著:《政治制度》,(台北)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转引自:张贤明《政治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比较分析》,《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1期,第15页。
[日]《现代政治学小词典》(日文版),有斐阁,1978年版。转引自:同上。
郭道晖著:《法的时代精神》,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68页。转引自:同上。
王成栋著:《政府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0页。
政治责任论文范文篇5
各镇党委,开发区工委,练湖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办局院行社(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党组织: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自学读书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全局、加快发展的能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干部队伍,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经研究决定,**年继续在全市镇局级领导干部中开展自学读书活动。有关事项如下:一、自学读书内容今年自学读书内容为《世界是平的》和《于丹〈论语〉心得》两本书,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二、有关要求1、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长期坚持不懈地自学读书对于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极端重要性。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项工作任务,作为提高思想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养成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和创新的习惯,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2、领导班子要从自身人员构成、知识结构等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决策能力、业务水平等素质方面的要求,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在职自学读书提出切实要求,作出系统安排。党政“一把手”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班子成员的学习,同时要身体力行带头读书自学,做好表率,以带动和促进领导班子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3、领导干部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对自学读书作出安排,要结合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积极自学阅读其它相关书籍。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高学习效果;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写学习心得,结合实际工作,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4、市委组织部将把干部在职自学读书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不定期抽查读书笔记,学习心得和论文将作为评学的依据之一。
政治责任论文范文篇6
多年来,我作为****,在区行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东陵合作银行业务经营这个中心,努力在工作中配合好各位经理,做好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了办公室的联系基层和区行领导班子的纽带作用,使自己的管理水平和业绩不断提高。
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提高办公室“三服务”工作水平
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服务部门,事情繁杂琐碎,特别是临时任务较多。几年来,我作为办公室主任,努力做到工作力度更大一点,“三服务”水平更高一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更好一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不断提高办公效率。在参谋决策上,围绕全行决策开展全过程的优质服务,在领导决定前,做好参考信息的收集,提供可供参考的建议,在领导决策中,进行综合办调,立足全局,把握重点,主动加强同各科室的联系,帮助理顺决策中的各种关系,准确领会领导意图,在决策后,抓好高效率的落实,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在文秘信息上,2001年组织出稿《农村合作金融简报》50期,撰写业务相关论文9篇,其中简报被市联社采纳13期,区报采纳11期,业务论文被市联社《农村金融研究》采纳2篇,在市联社文秘综合排名中列第三位,实现了信息的有效交流和传递。在督查落实上。抓住业务经营中心问题和领导的重要决策进行督查,及时拟定督查方案,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部门,同时抓住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落实有难度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在会议筹备和综合协调上,较好的完成了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立足多商量、巧安排、重说理,认真做好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对领导交的任务,着力协调。对业务科提出的问题,主动协调,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耐心协调。在食堂管理上,本着让机关员工“吃出品味、吃出健康”的主导思想,通过大力调整饮食结构,实行营养配餐,在努力节约费用的基础上,让大家吃好,让群众满意;在大楼管理上,结合我行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大楼卫生管理,研究制定了大楼卫生管理办法,强化对大楼卫生清洁员的管理力度,实行流动红旗评比,充分地调动了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在大楼里办公的市联社、机关和第二营业部创造了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在车辆管理上,努力实现了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竞聘人具备的优势
⒈长期任职办公室主任职务。我于********任办公室主
任至今,同时兼任********是作为区行的工会主席,多年来与基层单位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这些都有助于我开展好办公室工作。
⒉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嘉奖。从****年至*****年连续二
届被省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多年被市、区两级工会评为优秀工作者,这些都是对我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
3、积极开展创新工作。我在办公室主任的岗位上,认真贯
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章制度,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坚持以为业务经营为中心,积极开展创新工作,2001年,我行被市总工会评为“创新工程先进单位”。同时我所著的《围绕中心、突出创新、全面激发企业经营活力》的文章被收录到市总工会创新工程论文集。
4、不断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不断提高政治素养,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政工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学习不仅使自己更新了知识,转变了观念,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又进一步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为我进一步做好办公室主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拟聘后的工作设想
如果我在这次竞聘中,能够得到领导的认可和同志们的信任,我将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参谋要到位。充分发挥办公室主任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在工作中,恪尽职守、锐意创新,做到敢出主意、善出主意、会出主意,积极协助领导做好各项工作。二是主动服务。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想领导者之所想,谋领导之所谋,积极主动地想问题,办事情,凡事把各项服务都做在领导决策前,同时注意做好经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做好协调和督办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馈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领导调整工作思路和决策服务。促进全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工作要有创新。无论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都要敢干突破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全方位、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同时进行创造性思维,讲求“拿来主义”、总结旧有经验和创造新方法,使办公室的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四是继续保持和发扬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正视自己,摆正位置,谦虚谨慎,自觉接受领导和职工的监督。
政治责任论文范文篇7
多年来,我作为****,在区行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东陵合作银行业务经营这个中心,努力在工作中配合好各位经理,做好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了办公室的联系基层和区行领导班子的纽带作用,使自己的管理水平和业绩不断提高。
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提高办公室“三服务”工作水平
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服务部门,事情繁杂琐碎,特别是临时任务较多。几年来,我作为办公室主任,努力做到工作力度更大一点,“三服务”水平更高一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更好一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不断提高办公效率。在参谋决策上,围绕全行决策开展全过程的优质服务,在领导决定前,做好参考信息的收集,提供可供参考的建议,在领导决策中,进行综合办调,立足全局,把握重点,主动加强同各科室的联系,帮助理顺决策中的各种关系,准确领会领导意图,在决策后,抓好高效率的落实,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在文秘信息上,2001年组织出稿《农村合作金融简报》50期,撰写业务相关论文9篇,其中简报被市联社采纳13期,区报采纳11期,业务论文被市联社《农村金融研究》采纳2篇,在市联社文秘综合排名中列第三位,实现了信息的有效交流和传递。在督查落实上。抓住业务经营中心问题和领导的重要决策进行督查,及时拟定督查方案,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部门,同时抓住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落实有难度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在会议筹备和综合协调上,较好的完成了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立足多商量、巧安排、重说理,认真做好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对领导交的任务,着力协调。对业务科提出的问题,主动协调,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耐心协调。在食堂管理上,本着让机关员工“吃出品味、吃出健康”的主导思想,通过大力调整饮食结构,实行营养配餐,在努力节约费用的基础上,让大家吃好,让群众满意;在大楼管理上,结合我行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大楼卫生管理,研究制定了大楼卫生管理办法,强化对大楼卫生清洁员的管理力度,实行流动红旗评比,充分地调动了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在大楼里办公的市联社、机关和第二营业部创造了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在车辆管理上,努力实现了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竞聘人具备的优势
⒈长期任职办公室主任职务。我于********任办公室主任至今,同时兼任********是作为区行的工会主席,多年来与基层单位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这些都有助于我开展好办公室工作。
⒉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嘉奖。从****年至*****年连续二届被省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多年被市、区两级工会评为优秀工作者,这些都是对我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
3、积极开展创新工作。我在办公室主任的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章制度,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坚持以为业务经营为中心,积极开展创新工作,2001年,我行被市总工会评为“创新工程先进单位”。同时我所著的《围绕中心、突出创新、全面激发企业经营活力》的文章被收录到市总工会创新工程论文集。
4、不断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不断提高政治素养,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政工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学习不仅使自己更新了知识,转变了观念,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又进一步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为我进一步做好办公室主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拟聘后的工作设想
政治责任论文范文篇8
[关键词]学术期刊;意识形态;政治鉴别力
意识形态(Ideology)是指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的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集合,其形成受思维能力、价值取向、环境、教育、宣传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党的报告中再次强调了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才能坚定四个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出版行业因其特有的舆论导向功能,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前沿思想阵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做好意识形态理性传播是学术期刊出版行业的责任和使命。
一、学术期刊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
学术期刊不同于一般的大众传媒,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传播载体,作为开展学术讨论和学术研究的平台,担负着繁荣学术思想、促进学术创新的职责,推动学术研究为政府决策、咨询提供智力支持。学术期刊的作者和读者群有其特殊性,通常集中在某一专业领域。正因其特有的专业性,出版过程中编辑人员容易产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麻痹大意思想,从而滋生意识形态风险。1.学术研究中的政治问题政治问题,属于政治范畴的或带有政治性质的问题。具体到出版活动中,可以理解为是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否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基本问题的立场和观点。我国《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出版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学术期刊属于文化产品中高层次、专业化的出版物,是学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环节,其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发表学术创新成果,助推学术研究繁荣发展。创新就意味着大胆探索的学术精神和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尤其人文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不是普遍认可的基本概念和思想方法。每一种学术都有自己的历史境遇,不同背景的学者在研究学术时不可避免地会带有各自的意识倾向,各种学派、社会思潮话语都包含各种意识形态。因此,把学术期刊看作仅是单纯切磋学术的平台,是“不问政治”“价值中立”的纯学术思想传播,就会因为麻痹大意和底线思维缺失而忽视隐藏在学术“外衣”下的政治问题。2.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现象的日益凸显除了政治问题,另一个问题值得学术期刊高度重视,即学术领域的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现象。部分论文作者急功近利、东拼西凑、剽窃他人成果甚至篡改文献、捏造数据等,既没有创新思想与创新观点,又不解决实际问题。更有甚者,为毕业或评职称,花钱向中介机构购买论文。学术本为天下之公器,学术造假,不仅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将影响主流意识形态理论的权威性,将学术研究引入歧途,进而阻碍社会进步。再则,如果学者在东拼西凑来的学术研究中渗透进西方意识形态思想的悖论,也将产生意识形态的风险。因此,学术期刊不仅肩负繁荣学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的重任,更要强化意识形态的维护意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维护功能;要以“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这四个定位为基准,坚持正确的办刊政治方向,坚决维护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权,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在倡导学术民主、包容多样的同时,要坚定不移地以底线思维,牢牢把好意识形态关,严防在学术研究旗号的掩饰下,从事违背学术道德甚至违反法律的假学术行为。
二、学术期刊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途径
(一)学术期刊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树立大局观。要正确认识学术期刊的角色定位,从服务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传播先进学术研究、提供智力支持的战略高度,增强学术期刊的使命感、责任感。在倡导学术道德、肃清学术氛围、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等方面有坚守有担当。学术期刊是学术创新成果的把关者,是最早对前沿学术成果的学术价值作出判断的评价者,其理论导向性和思想导向性会在在学术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作用。只有充分认识意识性态工作引领文化发展方向的重要意义,学术期刊才能真正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二)以谨慎细致的工作态度把好内容关。1.对于学术观点的论述涉及国家大政方针、政治体制的问题的文章,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如果出现否定党的领导、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场和观点,必须一票否决,坚决不予出版。2.如果基于学术研究探讨国家政策法规等问题,须反复研究并请专家审读,既要避免一味上纲上线,把此类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简单粗暴地划等号,又要确保政治观点、政治导向问题的严格把关,防止隐蔽的政治倾向问题鱼目混珠。3.对于稿件中出现少量敏感字眼或疑似负面信息的,要注意判断,这些字眼是否确有必要出现,如果与研究过程关联不大,应果断删除;部分措辞不妥的,如果所占文字比例不大,可在不影响文章结构的前提下做适当文字处理。4.涉及固定说法的关键词或文字表述,一定要参照权威宣传部门的表述,决不能马虎草率,模糊处理。涉及英文表述的,则借助一些官方媒体的规范译法,比如中国日报网等。5.关注学术论文作者的政治背景,因为作者的知识背景、政治经历各有不同,其意识倾向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渗透在其学术思想中,对作者的政治背景加以关注,比如在各种场合是否发表过有违我国基本制度的言论等。对此类作者的论文重点审查,可以有效防止错误思想和观点蒙混过关的风险。6.运用论文系统等现代化鉴别手段,对违背学术道德,涉及学术造假、剽窃的作者,一经发现,立即拉入黑名单,不再采用该作者的文章。
三、重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学术期刊出版的意识形态工作
新媒体的发展,改变了传统阅读的方式。网络的裂变式传播,带来强大的影响力和作用力,一些网络大V的粉丝,比《人民日报》发行量还多出数倍,其影响力不可小觑。在媒体融合发展的新形势下,学术期刊往往会创建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新媒体给刊社带来了与读者交流互动的便利,也增加了意识形态防控的风险。传统媒体出版周期较长,对意识形态安全具有较高的可控性。而新媒体信息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让人应接不暇,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的敏锐程度要求更高。学术期刊在新媒体建设上,也应根据新媒体特点,运用好网络传播规律,做到以下几点:1.组建“技高一筹”的新媒体编辑团队。由专业编校人员担任选稿和校对工作,同时由具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对意识形态问题具有高度敏锐性,且具有出版经验的各级负责人层层审核把关,全过程严格监控。2.构建“灵敏高效”的运作机制。通过分工协作,新媒体编辑团队即要能够快速准确抓住热点,把行业新闻和学术热点“推送”给读者,又要责任到人,强化内容把关,严守政治红线,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3.注重“俗而不庸”的语言规范。伴随着互联网媒介的广泛传播,网民们喜欢以一些俗语、方言、谐音以及各种诙谐的表达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观点,渐渐形成了各种网络特点语言。在新媒体环境下,学术期刊编辑人员要掌握网络语言体系,在不违反现代汉语规范的范围内用好网络话语,既要使文风新颖活泼,又不能流于庸俗。
四、注重培养学术期刊人员的政治鉴别力
学术期刊编辑人员作为期刊意识形态的把关人,必须在坚守意识形态底线的前提下,担负起传播学术思想、引领学术风气、推进学术创新的使命。这便要求编辑人员自身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从战略高度上认识加强学术期刊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性,学术期刊刊载的应是创新型的研究成果,要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传播新思想、新知识、新发现的战略高度来加强意识形态的建设。学术期刊应不定期组织编辑及其他出版人员进行学习和交流,从思想意识上提高编辑出版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面对国外意识形态领域日趋复杂的形势,以及国内人民思想活动日益独立、多变等特点,要让编辑自觉采取科学的态度来辩证分析,防止被一些经过包装的错误思潮和观点渗透,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意识形态的制度维护意识。同时,要努力培养编辑人员的工匠精神,做到敬业、专注,在出版业务和专业知识上不断提升水平,使其成为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17-10-27).
[2]:《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2016-5-17).
[3]马立钊:《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意识形态自觉》,《新闻世界》2020年第6期
政治责任论文范文篇9
一、热爱本职勤奋敬业,树立党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同志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务工作者,在平时的工作中,事事、处处、时时都以党员的条件来严格要求自己,对事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政治责任感,为其他党务工作者树立了榜样。
1、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党务工作的能力。*同志十分注重知识的更新。一方面,她积极带头参加注册建造师的考试,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党务知识的学习,参加了宣传理论骨干和支部书记培训班的学习。2年来,该同志撰写了《人才是单位发展的决定力量》等5篇论文在专业杂志上发表,表现出突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创新教育形式,积极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一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开展了“廉政短信征集”活动,全站共征集廉政短信15条,论文3篇,营造了“廉荣贪耻”、和谐发展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二是组织参加局纪念建军80周年暨“我身边的军人风采”演讲会,充分展示了我站职工敢于拼搏、勇于奉献的光辉形象。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暖秋》等警示教育片以及与省琴断口监狱联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近5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活动,其间,服刑人员的反思发言感染了每一位同志,从而在思想上构筑起反腐长城。
3、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始终不懈地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作为专职副书记,在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上,为了掌握发展对象真实状况,她经常到工地了解情况,在找积极分子谈话时,总是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对符合发展条件的同志,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不太成熟的同志,指出不足,耐心细致地说服引导,鼓励其继续努力。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党员队伍得到有质有序的不断壮大。
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
1、抓制度、打基础,严格规范和落实党务工作。上任以来,*同志进一步加大了对党建工作质量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量化考核,减少了工作的随意性,她着手制订了《材料站党员教育和干部理论学习办法》,保证了学习教育在时间、内容、人员上的“三到位”,在学习过程中通过采取座谈讨论、演讲、参观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她还通过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支部规范化评比竞赛活动,有效地营造了学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使我站的党建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2、抓学习、重方法,深化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同志十分注重抓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丰富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效果,她任党委副书记以来,每年都具体策划开展多项系列教育活动:如*年结合庆祝建党86周年组织开展了以“上井冈山走一次红军路”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今年又结合实际推出了“组织一次党员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等“五个一”系列活动。另一方面,通过每月开展一次介绍“我最喜爱的书(文章)”的学习交流活动,使党员在压力中增强了学习动力,有力地促进了党员的自学。
3、抓载体、求创新,营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党建文化。*同志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她从实际出发,对我站思政、党建、精神文明等工作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和开拓:一是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力度,开展了以“办公纪律好、办公行为好、办公环境好”为主题的“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促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使我站顺利通过区级最佳文明单位复评、连续八年保持这一荣誉。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通过指导团支部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推出特色服务、积极开展公益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2006年,顺利通过市直机关工委的考核验收,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三、情真意切心系群众,做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同志一贯心系群众,对职工始终怀着一种深厚的感情,想问题、做事情都从全心全意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无微不至的关怀,使广大职工感受到了材料站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1、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利益。在站里职工发生生、老、病、伤情况时,她总是及时安排做好职工慰问补助工作,使患病职工在经济上得到实在的帮助。每当职工结婚,她都会克服困难亲临现场,把党组织的关怀和祝福送上。当职工之间发生矛盾时,她主动调解、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切实帮助当事人从思想上根本解决问题。
政治责任论文范文篇10
多年来,我作为*,在区行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东陵合作银行业务经营这个中心,努力在工作中配合好各位经理,做好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了办公室的联系基层和区行领导班子的纽带作用,使自己的管理水平和业绩不断提高。
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提高办公室“三服务”工作水平
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服务部门,事情繁杂琐碎,特别是临时任务较多。几年来,我作为办公室主任,努力做到工作力度更大一点,“三服务”水平更高一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更好一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不断提高办公效率。在参谋决策上,围绕全行决策开展全过程的优质服务,在领导决定前,做好参考信息的收集,提供可供参考的建议,在领导决策中,进行综合办调,立足全局,把握重点,主动加强同各科室的联系,帮助理顺决策中的各种关系,准确领会领导意图,在决策后,抓好高效率的落实,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在文秘信息上,2001年组织出稿《农村合作金融简报》50期,撰写业务相关论文9篇,其中简报被市联社采纳13期,区报采纳11期,业务论文被市联社《农村金融研究》采纳2篇,在市联社文秘综合排名中列第三位,实现了信息的有效交流和传递。在督查落实上。抓住业务经营中心问题和领导的重要决策进行督查,及时拟定督查方案,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部门,同时抓住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落实有难度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在会议筹备和综合协调上,较好的完成了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立足多商量、巧安排、重说理,认真做好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对领导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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