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故事】未成年人网上“打赏”需谨慎 警惕网络诈骗犯罪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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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至2月,被告人秦某某伙同王某某等人,在快手平台冒充警察等身份,以未成年人给主播刷礼物违法、不按照要求操作会被警察抓走、家长信息可能被冻结以及可以帮助把充值的钱退回等为由,诱骗多名未成年人向被告人指定的直播间刷礼物,涉案价值共计人民币74245.7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秦某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退赔被害人损失,应当酌情从轻处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诈骗未成年人,应当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被告人秦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官说法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案中,法院依法严惩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诈骗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责令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并协同公安机关、检察院共同协调相关单位退出未成年人刷礼物钱款。在审理案件的同时,法院同步对未成年人家属进行教育指导,要求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日常行为特别是网络活动行为监管。在此也呼吁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家庭主体责任,引导孩子正确认识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行为,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原标题:《【案例故事】未成年人网上“打赏”需谨慎 警惕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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