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们的自白:“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栏目:人物资讯  时间: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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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社长本社

  

  如果你是邪恶的,那我又何必提醒你只是个孩子,人性的丑恶或许有时候真的与年龄无关。

  ——电影「告白」

  “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这是2018年社长听过最毛骨悚然的话,出自一个12岁的男孩之口。

  2018年12月2日,益阳沅江市的一个12岁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持刀将34岁母亲杀死。由于未达到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吴某后被警方释放。

  

  12岁弑母男孩被抓

  他跟自己的叔叔说:“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由于其他家长反对,最后吴某被亲属送往长沙某收容所。

  不到一个月时间,又一个未成年杀人了,事情持续发酵到了2019年。

  2018年12月31日跨年夜,衡阳衡南一个13岁男孩罗某仅仅因为听不惯父母的数落,一下来了脾气就动了杀机,直接拿锤子锤死了父母。最后同样因为罗某不够刑事责任年龄,参考“12岁弑母男孩”案件来处理。

  

  13岁锤杀父母的罗某

  很多人用一句“TA还只是个孩子”,就轻易化解了一桩桩杀人案件。可怕的是这些杀了人的孩子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反倒还很得意。

  既然未成年犯罪也不用背罪名受重罚,那是不是大家都可以去模仿了?

  中国刑法究竟是保护了未成年,还是纵容了恶魔?

  “我没满十四岁,杀人不负刑责”

  稍微查一下就知道,这几年未成年杀人案越来越多,而且手段极其残忍!

  

  2018年11月19日,陕西神木一名15岁的女孩被六名同龄人强迫卖淫,这六个人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对被害人进行长达数小时殴打至死,最后还对尸体进行了肢解掩埋。

  截止目前警方的说法是已经全部抓捕归案,但鉴于六名嫌疑犯都是未成年人,最终结果很大可能是他们根本不会被判死刑。

  

  2018年6月5日,山东临淄的一位14岁秦姓少年,持刀将同班同学杀死。

  据相关媒体报道,第一刀直插心脏,接着开始追砍,脖子、胸前等部位,总计13刀,凶残程度惨不忍睹。

  他杀人的理由是:“杀了第一名,我就是班级第一名了!”。

  

  2016年7月18日,岑溪三名儿童遇害,最大的8岁,最小的才4岁,而凶手则是13岁的未成年人沈某某。

  沈某某被抓捕归案后,因未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被送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为期三年的管教改造。

  

  2015年12月4日,湖南邵东创新学校班主任老师滕某在办公室约谈学生龙某及其家长时,被龙某持水果刀杀害。原因是“他妨碍了我看小说、睡懒觉的生活”。

  在面对采访时,他说的话更让人觉得恐怖:

  “有什么好后悔,做都做了。我又不认识滕老师的家人,为什么要感到抱歉?”

  “看到他倒下时痛苦的眼神,我就不自觉地想笑。”

  “我从来没把他的命放在心上。”

  “我的世界就我一个人。”

  2012年,广西一名未满13岁少女,因嫉妒同班同学长相漂亮,就将其约到家中玩耍,并残忍杀害和分尸,冷静地清理了案发现场。

  

  当地官方通报的最后处理结果是,因为嫌疑人作案时未满14岁,被判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赔偿原告10.8万元。

  呵!一条人命就值10万块钱。

  

  根据2016年的中国司法大数据显示,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35743人,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重为2.93%。

  而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对于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就没有什么处置方案,而且趋势是越来越糟糕。

  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成了摆设,颁行近二十年了效果很不如人意。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成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护身符”。

  甚至有人说,这样的判决,看上去反而像是在纵容未成年人犯罪!

  

  

  人们总是愿意相信,孩子的内心并不像成人那么复杂。

  但其实,未成年人的恶,才是最可怕的恶,因为没有尺寸、没有底线、没有约束。

  “难道未成年人就可以杀人吗”

  “是啊,不然呢?反正不用负刑责”。

  网上甚至有人笑称:既然没满14岁的未成年人杀人不用负责,那以后他们将会是最好的杀手。

  

  这种与年龄不相称的凶残,让人不寒而栗。

  未成年人的心智 远比你想象的成熟

  现在的14岁儿童,有着通过网络大量接触外部世界的途径,心智和体魄也更加早熟,和几十年前的14岁儿童已经完全是两个物种。

  而我们还用着几十年前的滞后法律来衡量现在的未成年人,合适吗?

  有些未成年案犯,就是明知故犯,任由邪恶在心底滋生。

  

  他们知道,自己在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在16岁之后,就要收敛一些。

  少年犯罪,通常是不假思索的。心理年龄不成熟,易激易怒,任何一个契机,都会轻易的诱发他们犯罪。

  一个“孩子”究竟能残忍到什么地步?

  

  英国两名10岁男孩,平时调皮捣蛋,喜欢四处作乱。久而久之,一般的捣蛋已经满足不了他们,于是决定诱拐一名可以供他们玩弄的小孩。

  一天,他们带走了一个落单的独自吃糖果的2岁男孩,谎称自己是男孩的哥哥,轻易把路人骗过去了。

  觉得男孩不好玩之后,就把他带到铁路边,进行更加“有趣”的实验。

  

  用石头猛击小孩的头部,塞电池到他嘴里,往眼睛里灌颜料,扒下男孩的裤子,玩弄他的生殖器。

  我们无法想象,一个2岁小男孩被这样残忍对待时,他有多么无助和害怕,面对力量大他十倍的孩子,他根本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

  小男孩被折磨致死后,他们把尸体放到铁轨上,想制造火车辗压,交通事故死亡的假象。被警方怀疑时拒不承认,互相推诿。

  这两名男孩,会用欺骗手段消除大人的怀疑,知道毁尸灭迹制造假象。

  聪明又狡诈,这样的事,像10岁孩子能做出来的吗?

  

  其他孩子在他们这个年龄,还在和父母吵着要玩具,他们就已经知道怎么杀人毁尸灭迹了。

  最后,因未成年,他们被判刑15年,入狱后因为表现良好,竟然8年就被放出来了。

  

  出狱后,邪恶因子没有消灭,其中一人还因藏毒、斗殴等恶行再次入狱。

  这种随性而为,满不在乎,同时又会用自己的“小”,来掩饰隐瞒犯罪的行为,才最让人生恨!

  

  同样的悲剧,在国内也有发生。

  福建莆田涵江14岁少年凌某,犯强奸罪被判处缓刑,不到半年,竟然又强奸了一个未成年少女致使怀孕,仅判刑4年8个月。再次出来会怎么样,我们不得而知。

  

  2015年,一名15岁赴京打工少年,因为对室友开玩笑不满,半夜将熟睡的全屋室友捅死。被抓捕归案后,声称“毫无负罪感,胜者为王而已”,看不出一丝的愧疚。

  未成年犯罪的最可怕之处,是他们受到的惩罚,与犯下的罪行相比几乎微不足道。

  

  阻止未成年人作恶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在源头上遏制,而不是等到伤害造成之后,再靠法律来制裁。

  亡羊补牢,不如从源头制止罪恶。

  未成年人犯罪 是谁的罪?

  很多人觉得,未成年人频繁犯罪是因为法律不完善,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但仅依靠法律,很难控制青少年暴力,这是一个早就存在的社会问题。

  人之初,性本善,是什么让这些“孩子”变扭曲了呢?

  

  社长想到了杨德昌1991年的电影「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根据一件真实发生在台北的青少年凶杀案改编。

  故事讲的是1960年代,迁居台湾的外省人对未来充满迷茫,催生了一代拉帮结派的少年。

  主人公小四是个好学生的代表,一个意外的机会,他认识了“小公园”帮派老大honey的女朋友小明,并对她充满好感。

  

  小四和小明

  honey在小四眼里是理想主义的化身,然而由于帮派斗争,honey在一个人对抗“眷村帮”的时候被杀,小四随后参加了围剿“眷村帮”的行动,走入歧途。

  这时候小四的父亲因涉嫌政治被迫害,性情大变,理想世界在少年心中进一步毁灭。

  

  在小四被退学后发奋图强的时候,又意外得知小明一直以来不断周旋于各个男人之间,其中还包括他的好朋友小马。

  小四一气之下,决定带刀在小马放学的路上堵他。

  

  谁知道来的是小明,两人大吵一架,绝望之余,小四用刀刺死了小明。

  法院判决,小四入狱15年。

  小四也不是没尝试过改变这个世界,在英雄符号honey死后他反抗学校、努力进取,甚至想要改变小明,然而正如小明说的:这个世界是不会改变的。

  

  

  

  

  小四的努力显得薄弱无力,在家人、朋友、爱情全部熄灭的绝望下,他捅出了那残酷的一刀,整个青春也跟着消失了。

  四个多小时的电影里,三个将世界理想化的少年,最终都走向了毁灭。

  

  社长第一次看完电影就坐那儿长久地发呆,感觉可悲又可气,这样的青春太真实了,我们甚至还能在这群小孩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真实的青春期,就是一个骚乱,痛苦挣扎,孤独无助,绝望而又荒芜的时期,尝试长大却又无法长大。

  在这个价值观还没成熟的阶段,一旦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情绪失控,就容易走极端。

  这几年我们看到的少年犯不都存在这个问题吗?

  

  小四用刀刺死小明

  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在临床心理学领域被称作“反社会性人格障碍”。

  关爱缺失、家庭暴力、同伴影响,心理畸形,90%的青少年暴力罪行都和这些因素有关。

  

  小车觉得,真的要保护未成年,应该从每一对父母和即将成为父母的人做起。爱他,就请关心他,管教他。

  少年犯也不是生来就邪恶。

  给孩子足够的爱

  关心孩子内心,给他足够关怀,宠爱但不溺爱,多给予正面的鼓励,让孩子尽量远离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人。

  

  教孩子敬畏生命

  让孩子从小学会尊重生命,敬畏生命,这是一切教育的基础。

  如果孩子三四岁的时候就随意虐待动物,打骂同学,你觉得是小孩子的玩闹不用管,那么长大以后他的虐待对象就是人。

  

  给孩子树立榜样

  原生家庭越和谐有爱,青少年犯罪行为越少。父母恩爱,培养良好的家风,可以给孩子树立正确榜样。

  父母如果虐待儿童,会更加诱发孩子犯罪。

  

  小车的观点很简单:

  ◆我并不认为调皮的孩子和犯错的孩子不可原谅,但我认为已经犯罪的孩子,必须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故意杀人则偿命,故意伤人则判刑,而不是像现在,不论什么罪都是“带回家教育”。中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保护方面,其实有很大的问题。

  ◆十四岁以下的孩子有善恶观,你可以说他们没自制力,没道德感,三观不正,但他们有善恶观,有明是非的能力,甚至可以说,他们更明是非,不是有句话吗?

  小孩才看对错,大人只看利弊,不要单纯认为只是孩子不懂事。

  ◆我赞同追究监护人的责任,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简单粗暴的家长我们见太多,说实话,他们不配为人父母。

  原生家庭教育和成长环境非常重要,孩子从小接受什么样的教育,长大后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希望每个孩子都能身心健康地成长,而对于逝去的人来说,从源头掐灭暴力的火焰,不被迫害,才是对他们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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