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的《伦理学》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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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宾诺莎(1632—1677)17世纪荷兰哲学家。《伦理学》全名为《用几何学方法作论证的伦理学》,该书用几何学的方法写成,认为只有凭理性的能力获得的知识才是最可靠的知识,人有天赋的知识能力,世界是可以认识的。

  《伦理学》从本体论、认识论开始,最后得出《伦理学》的最高概念自由,为人的幸福指明了道路。可以说,自由是斯宾诺莎哲学的核心和最终归宿。

  《伦理学》(1662~1675)年用拉丁文撰写,但在斯宾诺莎生前未能出版。

  由于1670年他匿名出版的《神学政治论》受到有神论者和反民主势力的猛烈攻击,同时对他写作《伦理学》散布流言蜚语,使他不得不放弃《伦理学》的原定出版计划。

  该书于1677年在《遗著集》中正式问世,同时出版了荷兰文译本。1924年在海德堡出版了由格布哈特校勘的5卷《斯宾诺莎著作集》的拉丁文本,校勘者指出了拉丁文本和荷兰文本不一致的地方。195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贺麟的中译本。

  在《伦理学》中,斯宾诺莎从三个方面具体阐述了什么是人的自由:

  (一)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而言,自由就是对自然必然性的认识。自然有着普遍的规律,而人并不是无所作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理性作为人的一种认识能力,是人所特有的。人凭借理性,通过一定的认知方式可以获得关于世界的真知识,把外在的必然性转化成人内在的必然性,根据这种必然性,去认识和改造自然,这是人的自由。

  (二)从人与社会关系的角度而言,人是社会的动物,并不能忍受孤独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通过人与人的互相扶助,他们更易于各获所需,而且唯有通过人群联合的力量才可易于避免随时随地威胁着人类生存的危难。”这就需要社会和国家,国家制定法律,但是国家的法律应该“建筑在理智之上”,而不能成为某些个人的工具和意志的表达。符合理性的法律,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这样的国家,人们将比在自然状态更自由。

  (三)从人与自身的角度而言,人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人性所固有的一些特性。感情能使身体和心灵的力量“增进或减退,顺畅或阻碍”,是人追求自我保存的冲动在身体和心灵中的体现。但是,人容易受制于情感而被情感所奴役,一个人为情感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之权而受命运之宰割。因此,人只有运用理智,理智是“人心征服情感的力量”。运用理智获取知识,获得“关于情感的本性及情感和外界原因的关系的清晰、判然的观念”,人就“有力量依照理智的程序以整理或联系身体的感触”,从而抑制炽情和感性欲望,最大限度地使心灵按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活动,成为自由的人。总之,斯宾诺莎提倡用理智来控制情感,这是使人的心灵由被动转为主动状态的关键。

  显然,以上三个方面是一个联系的整体。所谓自由,就是人在理性的指导下,认识必然,去克服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情感的束缚,按照自身的必然性、内在的必然性、自由的必然性而行动方能自由。

  理智、知识是人实现自由的首要条件和决定性因素

  在斯宾诺莎看来,万物皆努力保持其存在,这是“自然的最高律法”。

  就人来说,这种努力,当其最初单独与心灵相关联时,便叫做意志。当其与心灵及身体同时相关联时便称为冲动;有了冲动人才有去作某种保持其存在的活动。

  因此,要说人的自由,首先就是人的意志自由。不过,斯宾诺莎说,“意志,是一种能力,一种心灵借以肯定或否定什么是真、什么是错的能力,而不是心灵借以追求一物或避免一物的欲望”;认为意志和理智是同一的。

  在斯宾诺莎看来,人在面对外部自然、社会、乃至自身的情欲时,必须通过理智去认识自然,获得关于自然必然性的知识;也必须通过理智去认识社会,获得关于社会本质的知识并制定法律以维护社会秩序;又必须通过理智进而去认识情感,获得关于情感的本性及情感与外部原因关系的知识。

  陆续有了这种种知识,人才有可能遵循自然的必然性而行动,遵循法律的规定而生活,直至在理智的指导下控制情感;亦即才有可能按照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活动,实现自由。

  就是说,斯宾诺莎强调,理智、知识乃是人实现自由的首要条件和决定性因素。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对自由概念的阐释,具有明显的思想特征和优于同时代人的地方。首先,这一自由概念是以实体一元论和人性论为根据,十分突出理性的作用,并采用几何学的论证方法全面地来加以说明的。

  它涉及到了自由的界说和涵义、自由实现的方式或途径、自由的最高目标或境界等重要问题;包括了诸如“意志与理性是同一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遵循、在理智的指导下控制情感、至善即对神的理智的爱以及“自由人,亦即纯依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等等命题和思想。

  这表明,斯宾诺莎的自由概念是他把自己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观点运用和贯彻于自由问题中的结果,因而也就是他把自由概念提高到了本体论和认识论的水平上。可以说,他乃是近代西方第一个按照理性主义方式赋予自由概念以理论形态的哲学家。

  《伦理学》作为自由的颂歌而为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们所敬仰, 在西方哲学史上是一部影响比较大的著作。

  在斯宾诺莎生前,该书的手稿就已在追随他的青年中传阅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正式出版后,在不同程度上对G.W.莱布尼茨的哲学、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和德国古典哲学都产生过影响。

  顾问:巴黎雷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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