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新传相关政策最新最全盘点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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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传考研相关政策年年更新,但政策时间混乱热点难跟,政策内容无从下手分析难搞,距离考研还有24天,去他的政策专题,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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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师姐整理了全年新传考研相关最新政策,按照时间顺序理清最新政策内容,结合多校真题做全面分析,或许你还能再抢救一下。

  

  每一个政策内容都是非常详尽完整的,但是针对新传考研真正能用到答题的内容仅仅是它最重要的一部分,从完整政策中梳理出最有用的内容才能节省时间直击考点,胡师姐从全年政策中梳理出22个新传考研相关重要政策内容,最后形成一份可直接记忆答题的福利手册,希望可以抢救你的政策专题!

  2月5日《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

  3月16日《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

  5月1日《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5月25日《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月1日新《著作权法》

  6月22日《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

  7月初《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办法》

  7月12日《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8月4日《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

  8月27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9月3日《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9月8日《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9月14日《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

  9月24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

  9月29日《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

  10月8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

  10月13日 《关于完善和落实措施,为老年群体跨越“数字鸿沟”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服务的提案》的回复

  10月20日《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新版

  10月26日《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11月14日《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1、《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

  ? 时间:2021年2月5号正式对外发布,3月1日起实行。为不断提高演出行业演艺人员职业素质,规范从业行为,树立演艺人员良好职业形象促进演出行业健康发展,在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下,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制定《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1年2月5号正式对外发布

  重要内容:

  

  (图片来源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微博)

  本办法首次明确规定演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从业规范,涵盖遵守社会公德、坚守契约的精神、尊重合作团队与合作对象等十项义务性、责任性条款,以及十五项禁止性条款。对违反有关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演出行业会员单位将予以一定期限的联合抵制。依据本办法还设立道德建设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具体承担演艺人员员道德建设和从业自律等相关工作,将行业自律细化到具体操作层面。

  在制定过程中,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充分听取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计义,本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将更好地敦促演艺人员把为人、做事、从艺统一起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演出行业将切实推进行业自我约束,完善业内监督,秉心持正,激扬清风,倡导演艺人员以良好的艺艺德和优质作品维护行业形象,引导社会风尚。

  考点预测:泛娱乐化、娱乐至死、娱乐圈治理、从业素养

  相关真题:

  ? 你怎么看待明星没有过硬作品却靠流量走红的现象,结合实际谈谈。(2020年中南民族大学820论述题)

  ? 新闻评论“湖南广播电视台“过度娱乐化”遭批,出重拳整改”。(2019年重庆大学334新闻评论)

  2、《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

  ? 时间:2021年3月16日发布征求意见稿

  重要内容:

  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国直部广潘电视法将诞生,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图片来自央广网)

  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业务准入、制作播放、传输覆盖、公共服务、扶持促进、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0章80条。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要加强智慧广播电视建设,推进广播电视在全媒体传播体系中深度融合发展,同时落实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强化节目规范和从业人员管理。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广播电视节目禁载的九类内容和七类国家支持制作播放的节目,规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证书,尤其是提出主创人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节目传播将受到限制,以及节目主创人员的酬劳标准和配置比例应当符合规定。

  针对未成年人,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提出了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未成年人专门时段、未成年人节目专区、未成年人模式等措施,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等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播电视节目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提示并合理安排播放时间、版面。

  考点预测:消息改写、广播电视行业、媒体融合、行业监管、全媒体、未成年人保护

  相关真题:

  ? 材料:《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要求:不低于400字。(2020年西南大学440消息改写)【征求意见稿考过消息改写】

  ? 结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成立谈谈对媒体融合的理解。(2020年北京体育大学440论述题题)

  ?“全媒体不断发展出现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导致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新闻舆论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请结合当下媒体融合实践,谈谈你对“四全媒体”的理解。(2020年黑龙江大学719分析题)

  ? 结合实例分析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战略。(2019年西南财经大学334论述题)

  3、《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 时间: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重要内容:

  2021年3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公开发布[1]《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国信办秘字〔2021〕14号,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日期为2021年5月1日。

  

  (图片来自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网)

  要点一: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规定》第一条明确了立法目的、上位法依据,第四条明确了基本要求,即“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其实质上是在落实《网络安全法》四十一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的要求,对收集个人信息的必要性进行了细化的规定。

  要点二:首次将小程序明确纳入App收集个人信息的监管范围。《规定》第二条规定“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应用软件,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发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小程序”,首次将小程序明确纳入App收集个人信息的监管范围。

  要点三:划定三十九种常见类型App的基本功能服务和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第三条明确了“必要个人信息”的定义,即“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即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该定义与《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第5.2a)条规定的“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类型应与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功能有直接关联;直接关联是指没有上述个人信息的参与,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无法实现”的精神保持一致。

  《规定》第五条划定了三十九种常见类型App的基本功能服务和必要个人信息范围。从其划分方式可以看出,划分的逻辑为先界定“基本功能服务”,再划定“必要个人信息”包含哪几项信息。对于界定“基本功能服务”的方法,《规定》并没有明确,可供参照的划分方法为《个人信息安全规范》附录C中第C.2条“区分基本业务功能和扩展业务功能”的规定。

  要点四:不适用《规定》的特殊情形。《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明确“移动智能终端上运行的App存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行为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不适用《规定》的特殊情形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第十三条[2]将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从“同意”扩展到了六种情形,其中与《规定》相关的主要是第二种情形“为订立或者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和第三种情形“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要点五: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规定》第六条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虽限于位阶原因无法直接规定法律责任,但其实质指向了《网络安全法》第十四条[5]、第四十一条和违反第四十一条的法律责任即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6],法律风险主要为行政责任,具体主要包括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考点预测:个人信息保护

  相关真题:

  ? 民法典的个人信息保护是如何作用于新闻生产活动的。(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825简答题)

  ? 在社交媒体上的个人信息公开有什么风险?(2021年中山大学334案例分析题)

  4、《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 时间:2021年5月25日正式实施

  重要内容:

  5月25日起,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该办法旨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图片来自澎湃新闻)

  第六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直播内容管理专业人员,具备维护互联网直播内容安全的技术能力,技术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间运营者签订协议,要求其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招募、培训、管理流程,履行对直播营销内容、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义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制定直播营销商品和服务负面目录,列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生产销售、禁止网络交易、禁止商业推销宣传以及不适宜以直播形式营销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第十一条 直播营销平台提供付费导流等服务,对网络直播营销进行宣传、推广,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直播营销平台不得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提供帮助、便利条件。

  第十二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直播营销中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

  第十三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上线和使用管理,对利用人工智能、数字视觉、虚拟现实、语音合成等技术展示的虚拟形象从事网络直播营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并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第十五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明确处理流程和反馈期限,及时处理公众对于违法违规信息内容、营销行为投诉举报。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争议时,相关直播营销平台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支持。

  考点预测:直播带货、网络直播、虚假宣传、主播、广告法、营销平台

  相关真题:

  ? 请论述直播带货的行业生态与前景。(2021年华南理工大学334论述题)

  ? 分析材料,说明网络直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2020年河北大学334材料分析题)

  ? 电商直播与网红带货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20年辽宁大学334材料分析题)

  ? 材料:网络直播火爆,结合传播理论谈谈对你的理解。(1)如何认识网络直播这一新型传播模式?网络直播的主播与受众关系新特征?反映了互联网参与文化的哪些特点?(2)与传统主持人相比,网络主播的互联网特点是哪些?网络主播应具备什么媒介素养?(3)网络直播转变为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格局,应如何认识?(2020年浙江大学719材料分析题)

  ? 材料:云南宾川县电商直播卖水果,电商和农村邮政快递合作,开启扶贫新道路促进商业发展。根据材料撰写不少于800字的评论。(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334新闻评论)

  ? 材料:李佳琦粘锅事件,网红经济背后的乱象写600字左右的短评。(2020年吉林大学813写作题)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

  ? 时间: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

  修订案新增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 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

  

  (图片来自百度文库)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从立法角度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保护。其中提到,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 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保护已经成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网络保护”同为全新增设的一章,多处细节规定回应了当前网络保护中的热点问题。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有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对于“未成年人能否进行网络直播”这一争议问题,规定了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新修订的《未保法》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针对“网络欺凌”问题,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信息扩散。

  考点预测: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社交

  相关真题:

  ? 材料:未成年人直播乱象,例如儿童吃播、色情直播等,谈谈直播平台的乱象成因,及具体改进策略。(2021年深圳大学440论述题)

  ? 评论材料内容: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2021年西南大学629评论题)

  ? 请结合电影《少年的你》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谈谈你对校园欺凌的看法,字数不少于 1000字。(2020年中国传媒大学814评论题)

  ? 小作文:评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等法律草案(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440写作题)

  年年都考的内容,答题论证的利器,更多政策内容将在“1-11月新传相关政策最新最全盘点合辑”中呈现,将今年的政策收入合辑之中,帮你理清头绪,拿来即可记忆用于考场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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