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wap.265xx.com《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篇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习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
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
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习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今年寒假休业式,班主任王老师奖励了我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上个星期,我刚把它看完,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描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经历艰难险阻的故事。有一天,巴克被附近的一个坏园丁卖给了一个戴礼帽的男人,被买去后,先是乘上了一列火车,然后有坐上了汽车,一路辗转,巴克感觉有很多只手都在搬它,最后被落到一位红衣男子的手里,紧接着,又有一个瘦小的人把他和另一只纽芬兰狗买走了,最后巴克落到新主人的手里,新主人很爱它,可是这位新主人却被印第安人杀害,最终巴克忍无可忍,将印第安人全咬死,自从没有了主人后,他骨子里的狼性释放出来,从此,他消失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感受到动物也是通人性的,虽然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但也能做出让人感动的事情。看完这本书,我被巴克的这种精神所感动,动物是如此忠心,懂得报恩,我们也要像巴克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坚毅、懂得感恩的人。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篇(扩展1)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篇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习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
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今年寒假休业式,班主任王老师奖励了我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上个星期,我刚把它看完,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描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经历艰难险阻的故事。有一天,巴克被附近的一个坏园丁卖给了一个戴礼帽的男人,被买去后,先是乘上了一列火车,然后有坐上了汽车,一路辗转,巴克感觉有很多只手都在搬它,最后被落到一位红衣男子的手里,紧接着,又有一个瘦小的人把他和另一只纽芬兰狗买走了,最后巴克落到新主人的手里,新主人很爱它,可是这位新主人却被印第安人杀害,最终巴克忍无可忍,将印第安人全咬死,自从没有了主人后,他骨子里的狼性释放出来,从此,他消失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感受到动物也是通人性的,虽然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但也能做出让人感动的事情。看完这本书,我被巴克的这种精神所感动,动物是如此忠心,懂得报恩,我们也要像巴克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坚毅、懂得感恩的人。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篇(扩展2)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篇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习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它与《白牙》相反,讲述的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动物本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动物本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上星期,我的好朋友张远骏给我介绍了一本书,他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听他讲的津津有味,我迫不及待的从他那里借了过来,这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它叫白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人类驯养了,但它的第一任主人和第二任主人都不懂得仁慈和友爱,没能培养出白牙仁慈和友爱的品质,反而让它变得暴躁、孤独、残忍和凶猛,成为同类的仇敌,后来白牙在第三任主人那里获得了仁慈和友爱,而变得善良忠诚,还为了拯救主人的父亲而身负重伤,最终赢得了主人一家的喜爱。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被白牙野性的力量所感动,也从他身上体会到了,面对困难绝不低头,一定要和困难抗争到底。我建议,大家如果有空的话,请看看这本书,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篇(扩展3)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5篇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是以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为主人公的故事,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创作的小说。阅读了这部小说,我的内心深受触动。
《荒野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叫巴克的狗被别人偷去并拐卖到了荒野中当雪橇狗。从此,巴克就从一个被豢养的环境中走进了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为了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巴克慢慢地复苏了野性,并在不断地磨练中成长。后来,巴克被一个叫做约翰·桑顿的人从残暴的哈尔手中解救了出来,所以巴克决定一辈子对约翰·桑顿忠诚。但是,约翰·桑顿却被别人害死了。巴克对人类最后一点眷恋也随着约翰·桑顿的遇害而消失殆尽。最终,巴克在野性的呼唤下,走进了荒野中,回归到大自然。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血有肉的丰满世界,也可以感受到在荒野生存的不易。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巴克并没有被厄运所打倒,而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在这个过程中,巴克也变得越来越强大,最终成为了胜利者。巴克用自己的行动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适者生存的规则,谁更加坚强,更加强大,那么谁就能够在大自然中存活,谁就是大自然的王者。
其实,我们的现实社会也跟大自然一样,我们若想要在社会上生存,谋求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这样才能够在诸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若是我们在遇到挫折的时候就退缩,就逃避,那么我们就永远都无法取得胜利的果实,迎接我们的就只有失败。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我们一定要像《荒野的呼唤》中的巴克一样克服困难,强大自身,牢牢记住“适者生存”这个法则,在残酷的竞争中坚持到底,取得胜利。
今年寒假期间,我读了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中充满了许多原始野性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该书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生经历过四个主人,历经了重重的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廉价的工具,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差点活活累死;第三任主人是个很无能的人,他根本就不会使用驾驭狗,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最后一个主人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全书,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分。我觉得书中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思考与警醒。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是布克对最后的主人的浓厚感情与深情友谊。在患难中建立的友情,是最坚不可摧的。它替主人立功无数,并且还救过主人的性命。无奈,最后主人被杀害了,于是它历经艰险的替主人报了仇。从此以后,每年它都会回到主人被害的地方仰天长啸,以此来悼念它对主人的缅怀与思念。想到此情此景,我不经热泪盈眶。友谊地久天长。
第三:人的贪欲害死人。第二个主人因为贪欲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欲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欲想多拿一些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欲,真是人致死的弱点。我们做事切莫贪心,适可而止。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为“巴克”的遭遇而同情,也为它的坚强而感动。
书中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跟随着主人—大法官米勒一起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它被家里的雇佣卖掉了,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变,开始了苦难的历程。
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章—胜者为王。巴克终于击败了领头狗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它认真卖力地工作,也获得了主人的喜欢。但是旅程结束的时候,狗队被转让了,这次的旅程更加艰难,同伴戴夫终于因为疲劳而死去,巴克知道温暖的火炉,宽敞的书房,慈祥的主人,青青的牧场,身边的朋友,这一切都已经离它远去了。
巴克是顽强的,它遭遇了这么多的苦难,却没有倒下来,而是坚强面对,适应了艰难的生活环境,最后找到了属于自己想要的自由。通过阅读这篇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让自己不被淘汰,变得强大,就一定要有勇气和信心战胜艰难困苦。只有克服一切的艰难,你才会成为胜者之王,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我们要学习巴克的勇气和智慧。它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要爱护动物,也许它会成为你忠实的朋友。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震撼人心的好书,希望大家有时间去阅读,也许你会像我一样喜欢上它。《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篇(扩展4)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篇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
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
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最近,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做“布克”的圣伯纳狗、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狗。有一天,巴克被可恨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卖给了狗贩子。经过很久的路途,布克被转手给了一个在雪上传递公文、信件的邮递队。它与雪橇队里的朋友们风雨同舟,共历坎坷,生活得有趣而艰辛。但布克还是被长期的辛劳击垮了,它的朋友也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它。当布克正被愚蠢的新主人哈尔鞭打时,好心的约翰·桑顿阻止了哈尔,收养了布克。布克在桑顿的身边感受到爱的力量,和他寸步不离。但布克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约翰·桑顿遇害了。布克回到了家看见了桑顿的尸体,心痛不已。最后,布克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了自己的归宿——狼群。
布克是胜利者,它是他伙伴中唯一的幸存者。我觉得生活像一个火场,一旦你体力不支倒下去,你就失败了。如果跌倒后不能尽快地站起来,越积越多的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将你的灵魂吞噬。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生活下去。
一个人,如果屈服于生活。那这个人永远都只能是弱者。如果你不屈于生活,锻炼自己、更加努力地面对生活,你会在一次次的磨练中成长,成为当之无愧的强者。和布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低谷。如果我们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如果我们逃避困难、对困难视而不见,你永远只会失败。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每一个生物的生命守则。
初入职场,不要被老员工友善的目光,热烈的欢迎,慈爱的微笑所迷惑,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想尽办法把你吞噬。
当然,你可以不认可这一点,但你以后会同意。
巴克最开始被卖到拉斯维加斯,在雪地里帮邮差拖雪橇,运输信件。
在工作之前,它需要一些训练,和其他狗一起训练。看看其他狗是怎么对待它的。
他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他一边冲着你的脸笑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他就偷吃巴克的食物。
不过,同事已经算是好人了。他们可能只是损害你的利益,并不让你丢掉饭碗(有时候可能会)。
外部的竞争对手,那可是会要你的工作的命的。
巴克在野外留下了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一次借鉴他人(狗)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它不会活着从中受益。
受害者是它的同伴,一只名叫卷毛的狗。
当时卷毛在外面,它很友好地朝一只体型比它小很多的爱斯基摩犬走去。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然后快速跳开,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接着,跑来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住。不到两分钟,卷毛就被撕成碎片。
巴克被这一幕所震撼,经常作梦想起这个场景,使它不得安宁。提醒它,生存就是那个样儿:
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它要万分小心,决不能倒下。
适应环境,是一种重要的技能。
巴克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它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抢吃了它没有吃完的定量。它没法防范。
要弥补这点,他就得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逼迫着它,它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它的'东西。
它偷盗,并不是偷盗给它带来快乐,而是因为它的肚子饿得咕咕地叫。
它没有明目张胆地偷,而是暗中巧妙地偷窃,是因为它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法则,不能违反规则。
它只所以做它所做的,是因为做比不做活得更容易。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不经意间,被人偷运到了北方,在自身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代狼王······
在这本书里,令我最敬佩的就是那条新一代的“狼王”——巴克。它那从骨子里出来的勇猛与顽强的生命力深深令我折服。
巴克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法官的家里,由于大法官一家人很喜爱这条看上去十分强健、相貌堂堂(按狗的标准)的狗,所以,巴克有了许多狗望尘莫及的特权。
但快乐是短暂的,巴克被买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开始了生涯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每天卖命的干活,如果反抗,会有一顿毫不留情的鞭子向他挥来。
渐渐地,巴克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成长了起来,身心更加坚强了,胆量智谋也随着巴克的身心成长而日益壮大了起来,像日上中天的太阳,蒸蒸日上。
从根本来说,巴克的血液里流淌着狼的血液,在北方这一段时间里,它狼的本性一一复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成为最优秀的狼,是一条狼王的好料子。
一天,巴克在一片树林里看到了一头狼。通过接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头狼正准备把巴克带到狼群,和它一块生活。但巴克听到主人的喊声时,毫不犹豫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由于主人死了,巴克才踏上了寻找那声令它痴迷的狼嚎。找到狼群后,几条狼想要将巴克驱除出去,巴克以一敌群,成为了众狼公认的狼王!
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巴克的父亲是一只瑞士救护犬,一种大型的红棕毛或者白毛狗。他继承了父亲良好的血统,体重超过130斤。这是他能够不断地打败其他的狗的基础。
就像巴克的经历一样,有的人一开始就得天独厚,占尽优势。如果你开始工作的时候,没有任何优势,如何进行公*的竞争?
巴克一开始在一个法官家里工作,成为法官家庭成员的玩伴,以及家庭的守护者。但他没有有因为优越的生存环境而变得堕落,整天的打猎及做一些与其类似的户外活动,让自己的肌肉变得更结实。
在工作当中,很多人和公司都具备忧患意识,不断磨练个人技能和激发公司潜能,才能成就一流的人才和伟大的公司。反之,就会被其他更强的员工和公司淘汰。《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篇(扩展5)
——《简爱》的读书笔记10篇
在那个傍晚,看到你第一眼,罗切斯特先生,我并不知道我们之间命运之线缠绕的如此紧实。我挣脱过,我颓唐过,内心的道德约束我,高傲的自尊缚住我,但那线始终引领着我走向你。我多疑,是因为自己的渺小,我冷漠,是因为自己的胆怯。
你在我生命中燃起了一场火,任凭时光之雨如何冲刷,任凭岁月之风如何侵蚀,那火不灭。我心中还豢养着一只伤痕累累的兽,它被你唤醒,此生也只有在你的眼睛中,你的怀抱中方可安眠。那火光,那命运之线没有一刻停止指引我走回你的身旁。
我不美丽,甚至过于*庸与不值一提,我不富有,我没有华丽的衣服与女佣。我有着世上最坚硬的铠甲,那是我的固执的自尊;我骄傲建起的世上最密不透风的城墙,我可以阻挡一切冷漠,一切不公,我可以承受贫穷潦倒,忍受饥饿寒冷。因为这于我而言是生活的常态,是生命的一部分。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另一种模样。
可是,你向我走来,你轻而易举攻下这城堡,放了火,我的脆弱无处遁形。这场火烧了很久,当我终于看见城堡熊熊燃烧的火光中你倾城的爱意。我了然,无处亦不必藏匿心中那只兽。我此生也只能束手就擒,心甘情愿。
卸下物质外壳,丢弃地位的镣铐,这种灵魂的平等,这种精神的富庶让我觉得感受到生命从未有过的丰盈。它让我看到废墟之中的黎明,灰烬之中的无暇与纯真。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
简。爱从小父母去世,被不喜欢她的舅母送去寄宿制学校之后在艰苦环境中成长的故事,后来和男主人公慢慢发展出爱情。但她意外发现罗契斯特先生(男主人公)的前夫人并未死,在简。爱准备一起离开英国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纵火毁于一旦,他自己也变盲了。简。爱便赶回庄园,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思考了一下:
简。爱是一个勇敢地女孩,她过着那种生活,却不曾气妥。可是我们有些人因为没有考好试就去跳楼,有些人因为和爸妈闹翻就认为自杀才能解决问题,还有些人因为有些事不顺心就自杀。可是简。爱经历了这么多的艰难,并没有对生活有所放弃。
现实生活中,爸妈做错我们却不敢反驳,可简。爱却可以大声说出“你们错了。”简。爱,她犹如一只丑小鸭,童年时受尽委屈,却未曾掉过一滴眼泪。曾经的我们是如此大胆,曾经的我们是那么的无忧无虑。有一天我们会突然发现自己有点怯弱。现在有些小孩英语不好,大家有没有想过,也许不是老师的原因,而是孩子自身的原因。他不敢大胆说出,因为担心说错被同学耻笑,可是同时老师才能知道她的情况。
简爱的故事让我知道:现在的生活太好了,我们要好好珍惜,遇到挫折不能不坚强。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简爱》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高尚的心灵,它那顽强的精神常常打动我,是我迫不及待的几乎一口气读完这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之后,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他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长大。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爱很好,他们很快相爱了。
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时,简爱发现了主人家还有妻子,简爱悲哀的离开了。之后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任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最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感情。
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简爱他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经历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付出,需要真诚,愿天下善良的人中有好报。
花了几天时间看完了《简·爱》,现在说说一些我看完后的感想,只是我自己的看法而已,别纠结。
当时买这个书的时候连简介都没看,只知道,这是一本都有人都说好的书,看到书的时候,说是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有点吓到,但是好像对这本书的期望太高了,或者应该说跟我所想的样子有很大的差别,不是说不好,只是之前以为是很大悲大喜,或者是很幽默,很活力四射的一本书,但是前半部分是很淡的描写她得经历,到中间的时候才陷进去,才找到自己想要的,不过这本书有个魔力就是,用淡淡的文字在描述一些经历,却不会让你厌烦或者看不下去,你会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一开始说的是简的年少时光,她的悲惨生活,可是,真的,我心里没有悲惨的感觉,是无父无母,是不被人喜欢,可是我没有觉得这在我心里是有多痛,可能是平时自己想象得太多,千万次地想象自己多么痛苦不堪,什么悲惨的经历都想过一次,该痛得都痛过了,所以已经有了很强的免疫力,我能想象得到,这些都发生在我身上,我是什么样的一个态度,或者说我不屑于别人会对我有什么爱,所以会习惯,习惯一个人去面对,让自己去无所谓,去接受生活所给我的,所以,原谅我,没有跟作者有同样的感受,没能体会那真真切切的痛,她是孤单地长大的,很小就自己一个人学校生活,环境艰苦,后来朋友去世,我也是没有很痛,或者是没能很体会她对别人说她自己的悲惨经历时的感受。
淡淡的文字述说着她得经历,不同于其他小说,会跟现实的自己有很大的反差,简爱没有,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就像我们生活中真正会过的每一天,每次睡觉前都会想一下所看到的内容,有时候会觉得,仿佛是看到自己,却不想去承认,她所作出的反应好像自己也会那样,可是我没有她懂那么多,也没有她那么有能力,更没有上帝赋予的别人所没有的魅力,甚至我不知道怎么去想象她的脸是怎么样的,是像她所说的很难看,这是唯一一本我不知道怎么去延伸想象的书,不知道该怎么用书中的简,成为我想象中的故事会变成什么样,在我有限的思想里,我只能跟着书走。
我没有他们那么了解任何一个人,也不知道那种程度是要经过多深的'了解,很佩服他们观察人的细心,我就看不出来,更看不出人的内心的想法,是人越来越复杂了吗?爱,勇敢爱,她做得到,对的人,多么重要,我还没遇到一个我很爱很爱的对的人,所以我还不能真正地去体会分别,相思的苦,现在的人,爱得匆匆,分也匆匆,爱的时候说不需要任何理由,分的时候什么都可以成为理由,我们,会彻底地爱一次吗?遇到对的人,好好爱一次。
在简发现罗切斯特有妻子时要离开是真的需要勇气,勇敢爱,深深爱,但还能保持理智,还能让自己离开,看的时候我也在纠结,该离开吗?这是个好选择吗?或许以后我也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我希望自己也能保持理智,一定要理智,不过,我的爱会像她那么果断,那么彻底吗?我不知道,现在还没有机会像她那样去爱,或许我会更疯狂,或许比她更理智,不过我很喜欢简的性格,虽然别人都说这很奇怪,很镇定,有想法,对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很坚持,所以会在她身上投射我的影子,不过我不喜欢顺从别人,不是说盲目或无知,而是我有所坚持,而且一定要坚持,不退缩,不改变
回到曾经,现在,一直都爱着的人的身边是幸福的,也是要勇气的,就是因为了解,所以她知道,什么对他来说是好,他需要什么,爱,能改变一切。
写到最后我都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就这样简单地记录,这也只是自己的一点点想法,只代表我自己的想法。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无限广阔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看,赞书的句子数不胜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我们飞进知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我们入知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孩的名字。她的生活与我们这些孩子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因为父母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多余的人。狠毒的舅妈不但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服侍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此,她常常受到伤害。后来,她的舅妈甚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抛弃了简·爱这个“包袱”。但是简·爱很坚强,她靠自己的才华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她教得十分出色,得到了别人的赞赏,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也许会不明白,简·爱她到底怎么了?让我来告诉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候,被别人揭发他原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里,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同情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同情你!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但是,简·爱她却忍受住了,她来到另外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继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去世了,她继承了叔叔的一大笔财产!啊,这就是苦尽甘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顾他,与他幸福地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坚强的精神所感动!是啊,简·爱不就是像竹子一样,“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与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挫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的确要学习简·爱那种不屈不挠,坚强的品质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良好的老师,教导你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受益匪浅!《简·爱》是大家的益友,大家的良师!
在放假的时候我认真的读了《简爱》这一本书,我津津有味的.把这本书读完了。
《简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简爱的故事,她从小就没了爹娘,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可是她坚信:虽然我不可以选则财富,但是我可以选择生活!她努力的学习,努力的生活。最终得到了财富和心爱的人。故事中的一幕幕使人催人泪下,让人坚强。我慢慢懂得了人生的真谛,要试着坚持。简爱的朋友海伦因传染病将要死去,简爱毫不畏惧的陪她度过了人身的最后的一个晚上,他们率真的语言,生死离别的友谊让我感动。是啊!简爱从小寄养在狠心的里德夫人家,里德夫人嫉妒她,便歧视她,周围的人也欺负她,只有凯伦,她们一起走过了风风雨雨共同生活了下来,可是上天却无情的夺走凯伦。久经磨难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可是他又瞎又截肢简爱用她会说话的眼睛默默的看着罗切斯特。罗切斯特感受到了简爱他们紧握着讲着身边的故事,发誓永远不分离。
在生活之中我们应该学简爱一样要坚强!
《简爱》这一部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不朽之作,最近被我发现了。我仔细地阅读着。《简爱》的作者是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她出生在英国约克郡一山区小镇桑顿,是乡村牧师帕特里克。勃朗特的第三个孩子。夏洛蒂在1847年8月写成了长篇小说《简爱》。
《简爱》故事主要讲了小姑娘简爱从少女长大*的故事。简爱自幼没了父母,被亲舅舅收养着。舅舅去世后,舅妈整天欺负简爱。后来,简爱被送到了孤儿院,在那里生活了8年。然后,简又去当家庭教师,最后与罗切斯特先生结婚。
我很喜欢第五章:来到洛伍德(洛伍德孤儿院)。当时,简刚到孤儿院,她经历了十分辛苦的一天。那个孤儿院的孩子们一周最多能吃两次面包加干酪和咖啡,而且他们吃到烧坏了的粥都不敢吭声,每天早上起来要很晚才能等到洗脸的水,那里的老师非常严厉,做错一点事都要站在大厅里受罚,但事,有一位老师谭波儿小姐却破了一些规定,让学生们过上了好一点的日子。
简爱的不幸让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太美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遇到挫折也不能不坚强。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从全面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小说的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夏洛蒂勃朗特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从小生活在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当作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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