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噪音太大,导致楼下邻居患睡眠障碍!法院介入了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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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很多住楼房的朋友

  都曾因邻居家的噪音而备受困扰厦门一个小区的楼上楼下邻居就因为噪音问题闹上了法庭!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

  小吴住在厦门市某小区8号楼

  他的楼上住着小张小刘两夫妻

  居住期间

  小张小刘常于夜间至凌晨制造各种噪音:

  拖动桌椅、高跟鞋走路、用力关门等

  小吴多次上楼协商

  也通过各种途径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帮助

  小张小刘本同意了

  由小吴出资购买地毯

  在其家中进行铺设以降低噪音污染

  但小吴购买后

  小张小刘又拒不铺设地毯

  双方协商解决未果

  小吴及家人不堪其扰

  睡眠受到严重干扰

  严重影响工作、生活,精神濒临崩溃

  被医院诊断为睡眠障碍

  

  小张、小刘共同辩称:

  小刘从事酒店行业,由于工作原因经常是凌晨回到家里。

  小刘在家并未穿高跟鞋,也没有故意制造噪音,是房屋楼板薄,开发商精装房楼梯本身就有声响。

  小吴有使用震楼器等干扰小张小刘,有录音为证。

  案件处理

  经海沧法院多次主持调解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

  一、小张小刘同意于屋内(从入户至客厅位置)自行铺设地毯;若逾期未铺设地毯,则小张小刘向小吴支付违约金2000元。

  二、小张小刘同意在夜间22点到次日凌晨6点不制造超过55分贝的居民生活噪音;如超过55分贝,小吴有权另案提起诉讼,并要求小张小刘支付违约金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对处理相邻关系进行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邻里之间应本着互敬、互助、互让的原则,理解包容、和睦相处,共同营造一个安定、温馨、友爱的生活环境。如果因工作不同、作息差异、习性有别、兴趣爱好不一样等产生分歧、形成矛盾、存在纠纷,应先主动友好沟通,共商方案、协力解决,在常人能接纳的范围里尽量从他人角度出发互谅互解,以“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开阔胸襟妥善化解邻里纠纷。

  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通过共同熟悉的中间人、物业、业主委员会、社区等居间协调。仍无果,应诉以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而带有报复心理采用震楼器既不恰当又可能构成违法。一方面,震楼器在工作时会不断震动,较长时间使用容易对楼房造成损坏;另一方面,震楼器通过震动将噪音传递到相邻楼栋上下,对他人正常生活和作息恶意进行扰乱,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堰长安

  【来源:十堰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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