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51-75)

栏目:科技资讯  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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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二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51-75题。

  51.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的,属于开设赌场

  B.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的,属于传播淫秽物品

  C.在网络上传播电子盗版书的,属于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

  D.盗用他人网络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的,属于盗窃他人财物

  试题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A选项正确。2005年5月13日双高《办理赌博刑案解释》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B选项正确。《办理淫秽电子信息刑案解释》第1条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属于传播淫秽物品。

  C选项正确。《办理知识产权刑案解释(二)》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视为“复制发行”。

  D选项正确。2000年5月24日最高法《电信市场案解释》第8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论处。

  5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被冻死。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李某被随后驶过的多辆汽车辗轧,但不能查明是哪辆车造成李某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将海洛因送给13周岁的王某吸食,造成王某吸毒过量身亡。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害故意开车撞向周某,周某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丁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试题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A项中,存在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不影响因果关系的成立。A正确。B项中,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有因果关系。C项中的因果关系很明显。D项中,周某被迫跳河并溺亡,其自身行为并不中断因果关系。ABCD全选。

  53.甲、乙合谋杀害丙,计划由甲对丙实施砍杀,乙持枪埋伏于远方暗处,若丙逃跑则伺机射杀。案发时,丙不知道乙的存在。为防止甲的不法侵害,丙开枪射杀甲,子弹与甲擦肩而过,击中远处的乙,致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丙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依具体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故意

  B.丙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依法定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具有故意

  C.不论采取何种学说,丙对乙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D.不论采用何种学说,丙对甲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试题答案

  AD

  试题解析

  丙不存在对象认识错误,而属于打击错误。A对B错。甲乙为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这种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无论对甲还是对乙,丙的行为都不是犯罪,而是正当防卫。

  54.甲知道乙计划前往丙家抢劫,为帮助乙取得财物,便暗中先赶到丙家,将丙打昏后离去(丙受轻伤)。乙来到丙家时,发现丙已昏迷,以为是丙疾病发作晕倒,遂从丙家取走价值5万元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甲对乙的行为负责,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对乙以盗窃罪论处

  B.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对甲、乙二人均应以抢劫罪论处

  C.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甲既构成故意伤害罪,又构成盗窃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D.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乙无须对甲的故意伤害行为负责,对乙应以盗窃罪论处

  试题答案

  ACD

  试题解析

  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由于乙并没有和甲达成合意,因此,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而是各自定罪。乙虽然开始有抢劫的故意,但最终只实施了盗窃的行为,成立盗窃罪。而甲则是抢劫罪的片面正犯。A对B错。

  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则甲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成立共犯,甲既构成故意伤害罪,又和乙成立盗窃罪的共犯(乙为实行犯,甲为帮助犯),为牵连犯,从一重论处。C对。无论肯定还是否定片面共同正犯,乙都无需对甲的故意伤害行为负责,乙成立盗窃罪,而非抢劫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55.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另一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甲只需执行有期徒刑

  B.乙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另一罪被判处管制1年。对乙应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执行管制

  C.丙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发现应被判处拘役的漏罪。数罪并罚后,对丙只需再执行尚未执行的2年有期徒刑

  D.丁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犯应被判处1年管制的新罪。对丁再执行2年有期徒刑后,执行1年管制

  试题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有期徒刑和拘役的,采取吸收原则,即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采取并科原则,即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再执行管制。故A、B正确。

  C选项中,执行过程中发现漏罪,采取“先并后减”的方式并罚。将前罪的6年有期徒刑和漏罪的拘役并罚,执行6年,再减去已执行的4年,故并罚后对丙只需再执行尚未执行的2年有期徒刑。C正确。

  D选项中,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假释,以“先减后并”的方式数罪并罚,即将原罪的剩余刑期2年与后罪的1年管制并罚,因此,先执行2年有期徒刑,再执行1年管制。D正确。

  56.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犯抢劫罪,所适用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故对甲不得判处缓刑

  B.乙犯故意伤害罪与代替考试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拘役与1年管制。由于管制不适用缓刑,对乙所判处的拘役也不得适用缓刑

  C.丙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后又犯帮助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丙不得宣告缓刑

  D.丁17周岁时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丁不得适用缓刑

  试题答案

  ABD

  试题解析

  A选项错误。“三年以上”含3年本身。甲可以判处缓刑。

  B选项错误。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人。判处管制的罪不适用缓刑,不意味着被判处拘役的罪不能适用缓刑。

  C选项正确。丙成立特殊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D选项错误。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丁犯前罪时未满18周岁,不成立累犯,对其新犯的盗窃罪可以适用缓刑。

  57.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A.甲故意非法开启实验室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致使多名实验人员遭受辐射

  B.乙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之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C.丙欲制造社会恐慌气氛,将食品干燥剂粉末冒充炭疽杆菌,大量邮寄给他人

  D.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易使人形成瘾癖的罂粟壳粉末,食品在市场上极为畅销

  试题答案

  AB

  试题解析

  A选项正确。投放危险物质不限于将危险物质放置于固定的容器、场所内,还包括将危险物质投放(释放)于土地、大气中,因此,非法开启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属于投放危险物质。

  B选项正确。投放危险物质罪不限于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这三种有害物质。投放其他相当的有害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可成立该罪。

  C选项错误。丙成立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而非投放危险物质罪。

  D选项错误。易使人形成瘾癖的罂粟壳粉末并非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有害物质。

  58.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以非法占有目的,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又使用该卡的,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B.根据司法解释,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透支时具有归还意思,透支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D.《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与此相应,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就应以侵占罪论处

  试题答案

  ACD

  试题解析

  刑法第19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目的,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并使用该卡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而非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A选项错。

  B选项正确。2008年最高检《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C选项错误。恶意透支必须透支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否则,不能认定为恶意透支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否则有客观归罪之嫌。

  D选项错误。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59.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考虑情节)?

  A.甲长期用高倍望远镜偷窥邻居的日常生活

  B.乙将单位数据库中病人的姓名、血型、DNA等资料,卖给某生物制药公司

  C.丙将捡到的几本通讯簿在网上卖给他人,通讯簿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犯罪

  D.丁将收藏的多封50年代的信封(上有收件人姓名、单位或住址等信息)高价转让他人

  试题答案

  BC

  试题解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goon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A错,B、C正确。D选项中,信封上的信息限于姓名地址,且50年代的信封,距今60多年,地址应该早有变化,不能以本罪论处。

  60关于抢劫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欲进王某家盗窃,正撬门时,路人李某经过。甲误以为李某是王某,会阻止自己盗窃,将李某打昏,再从王某家窃走财物。甲不构成抢劫既遂

  B.乙潜入周某家盗窃,正欲离开时,周某回家,进屋将乙堵在卧室内。乙掏出凶器对周某进行恐吓,迫使周某让其携带财物离开。乙构成入户抢劫

  C.丙窃取刘某汽车时被发现,驾刘某的汽车逃跑,刘某乘出租车追赶。途遇路人陈某过马路,丙也未减速,将陈某撞成重伤。丙构成抢劫致人重伤

  D.丁抢夺张某财物后逃跑,为阻止张某追赶,出于杀害故意向张某开枪射击。子弹未击中张某,但击中路人汪某,致其死亡。丁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试题答案

  ABD

  试题解析

  A选项正确。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与盗窃罪,而非抢劫罪。

  B选项正确。乙在盗窃时未抗拒抓捕,使用暴力威胁,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罪。且行为发生在户内,入户具有非法性,构成入户抢劫。

  C选项错误。这不属于转化抢劫。转化抢劫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所针对的是抓捕他的人,或正对抓捕人关注的人。本选项中,陈某只是个路人。不成立转化抢劫。

  D选项正确。

  61.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B.乙随身携带藏有毒品的行李入关,被现场查获,构成走私毒品罪既遂

  C.丙乘广州至北京的火车运输毒品,快到武汉时被查获,构成运输毒品罪既遂

  D.丁以牟利为目的容留刘某吸食毒品并向其出卖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和贩卖毒品罪,应数罪并罚

  试题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A选项正确,容留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均成立容留他人吸毒罪。

  B选项正确。进入中国领域即为既遂。

  C选项正确。运输行为使毒品离开原处或者转移了存放地的,为运输毒品罪的既遂。

  D选项正确。容留他人吸毒,并向被容留者出售毒品的,是不同的行为,不同的犯罪,应予以数罪并罚。

  62.关于受贿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行为受贿的,构成受贿罪

  B.国家工作人员虚假承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取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渎职罪和受贿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D.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试题答案

  ACD

  试题解析

  我个人认为,B选项错误,不成立受贿罪,而成立诈骗罪。

  63关于渎职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省渔政总队验船师郑某,明知有8艘渔船存在套用船号等问题,按规定应注销,却为船主办理船检证书,船主领取国家柴油补贴640万元。郑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B.刑警曾某办理冯某抢劫案,明知冯某被取保候审后未定期到派出所报到,曾某也未依法传唤冯某或将案件移送起诉或变更强制措施。期间,冯某再次犯罪。曾某构成徇私枉法罪

  C.律师于某担任被告人马某的辩护人,从法院复印马某贪污案的案卷材料,允许马某亲属朱某查阅。朱某随后游说证人,使数名证人向于某出具了虚假证明材料。于某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D.公安局协警闫某,在协助抓捕行动中,向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李某通风报信,导致李某等主要犯罪分子潜逃。闫某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试题答案

  AD

  试题解析

  B选项错。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诉讼中,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曾某的行为不符合徇私枉法罪的犯罪构成。

  C选项错。复印的案卷材料不具有保密性,更非国家秘密。于某不构成犯罪。

  D选项正确。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由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行为。闫某成立该罪。

  64.某市发生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杀人案。在侦查阶段,因案情重大复杂,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检察官在开展勘验、检查等侦查措施时在场,并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对已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关于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侵犯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权,违反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B.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C.体现了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D.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

  试题答案

  BCD

  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检《刑诉规则》第361条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侦查监督,派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既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体现,还有利于促进侦查机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案。故B C D项正确。

  65.某案件经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关注和保证办案质量,在案件由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前,基于我国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与上下级关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最高法院可听取高级法院对该案的汇报并就如何审理提出意见

  B.最高法院可召开审判业务会议对该案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讨论

  C.最高检察院可听取省检察院的汇报并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

  D.最高检察院可决定检察机关在二审程序中如何发表意见

  试题答案

  CD

  试题解析

  A项错误。根据《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各级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必就个案的审判进行汇报。最高院《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履行各自职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第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制定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发布指导性案例、召开审判业务会议、组织法官培训等形式,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故A项错误。

  B项错误。《规范意见》第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召开审判业务会议等形式,实现对地方各级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而不是对下级法院审理中的具体案件的审理问题进行讨论,故B项错误。

  66.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

  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

  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

  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

  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试题答案

  AB

  试题解析

  理论上,除公安司法机关以外的所有依法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并且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就是诉讼参与人。但根据《刑诉法》第106条第(四)项的规定,似乎缩小它的范围,只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纳入诉讼参与人的范范围。本题中A项是翻译人员,B项法医是公安机关指派的鉴定人员,依照《刑诉法》第106条的规定,他们都是诉讼参与人。C项是侦查人员,D项是专门知识的人,又称专家辅助人,依照《刑诉法》第106条的规定,他们却不是诉讼参与人。故A B项当选。

  6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救济性权利?

  A.侦查机关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申辩自己无罪的权利

  B.对办案人员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C.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

  D.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有提出上诉的权利

  试题答案

  BCD

  试题解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属于防御性权利的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利、辩护权、拒绝回答权、按时接收起诉书副本的权利、参加法庭调查的权利、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最后陈述权利、反诉权。救济性权利主要有:申请复议权、控告权、申请变更权、上诉权。

  A项行使的辩护权,是防御性权利

  B项行使的控告权,是救济性权利

  C项行使的是申诉权,是救济性权利

  D项行使的是上诉权,是救济性权利

  故B C D项当选

  68.A省B市检察院对蔡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立案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后,蔡某被逮捕。蔡某委托程律师为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蔡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应由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

  B.监视居住期间,程律师与蔡某通信需经B市检察院许可

  C.蔡某被逮捕后,程律师可向其核实行贿人的口供

  D.B市检察院报请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时应及时告知程律师

  试题答案

  ABD

  试题解析

  A项正确,当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经上级检察院或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省级以下(不包括省级)自侦案件的逮捕,都需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故本案的监视居住和逮捕,都要报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

  B项正确,当选。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监视居住的,会见他人或通信都需要办案机关批准。故程律师与蔡某通信需经B市检察院许可正确。

  C项错误,不可选。《刑诉法》第37条第四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故C项错误。

  D项正确,当选。根据最高检《刑诉规则》328条规定: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的案件,由侦查部门制作报请逮捕书,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批后,连同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报请逮捕时应当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侦查部门报请审查逮捕时,应当同时将报请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故D项正确。

  69.甲涉嫌利用木马程序盗取Q币并转卖他人,公安机关搜查其住处时,发现一个U盘内存储了用于盗取账号密码的木马程序。关于该U盘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扣押U盘并制作笔录

  B.检查U盘内的电子数据时,应将U盘拆分过程进行录像

  C.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对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应附有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

  D.如U盘未予封存,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试题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A项正确。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电子数据规定》)第5条第一项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电子数据,应当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法保护电子数据的完整性:(一)扣押、封存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同时第8条规定: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记录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

  B项正确。根据《电子数据规定》第16条第二款规定:电子数据检查,应当对电子数据存储介质拆封过程进行录像,并将电子数据存储介质通过写保护设备接入到检查设备进行检查;

  C项正确。根据《电子数据规定》第19条规定,对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以及计算机病毒等无法直接展示的电子数据,应当附电子数据属性、功能等情况的说明。对数据统计量、数据同一性等问题,侦查机关应当出具说明。木马程序是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应当付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功能、属性情况说明。故C项正确。

  D项正确。《电子数据规定》第27条规定: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程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未以封存状态移送的;……

  70.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明主体

  B.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C.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

  D.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试题答案

  ABD

  试题解析

  A项和、B项正确,当选。刑事证明的主体是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故A B项正确。

  C项错误。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人,不是证明主体。

  D项正确,当选。刑事诉讼主体是刑事诉讼客体的对称,是参与诉讼活动,在诉讼中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所有的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71.我国强制措施的适用应遵循变更性原则。下列哪些情形符合变更性原则的要求?

  A.拘传期间因在身边发现犯罪证据而直接予以拘留

  B.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发现另有其他罪行,要求其相应地增加保证金的数额

  C.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后对其先行拘留

  D.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的,予以释放

  试题答案

  ACD

  试题解析

  变更性原则是指强制措施的适用,需要随着诉讼的进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及时变更或解除。

  A项正确,当选。在拘传是强制措施,发现犯罪证据是案情变化,将拘传变更为拘留。

  B项错误,不可选。新发现罪行是并案处理的问题,不是本案案情变化,增加保证金数额,严格来说并非变更性原则的适用。

  C项正确,当选。先取保候审,因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的变化,强制措施变更为更严厉的。

  D项正确,当选。不能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而予以释放即为解除强制措施,也是属于变更性原则的适用。

  72.甲、乙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取保候审。本案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对甲可继续适用取保候审,乙因有伪造证据的行为而应予逮捕。对于法院适用强制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甲可变更为保证人保证

  B.决定逮捕之前可先行拘留乙

  C.逮捕乙后应在24小时内讯问

  D.逮捕乙后,同级检察院可主动启动对乙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试题答案

  ACD

  试题解析

  A项正确,当选。最高院《刑诉解释》第12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故法院重新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将保证金保证变更为保证人保证。故A项正确

  B项错误,不可选。法院没有拘留权,故B项错误。

  C项正确,当选。《刑诉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故C项正确。

  D项正确,当选。《刑诉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第11条规定: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本院批准逮捕和同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职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初审。第十二条规定: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可见逮捕乙后,同级检察院可以主动启动对乙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故D项正确。

  73.在朱某危险驾驶案的辩护过程中,辩护律师查看了侦查机关录制的讯问同步录像。同步录像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A.后续讯问的侦查人员与首次讯问的侦查人员完全不同

  B.朱某请求自行书写供述,侦查人员予以拒绝

  C.首次讯问时未告知朱某可聘请律师

  D.其中一次讯问持续了14个小时

  试题答案

  BCD

  试题解析

  A项不可选。《刑诉法》并未要求讯问始终由相同的工作人员进行,故A项不违反规定。

  B项当选。根据《刑诉法》第120条规定: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故B项违反程序法规定。

  C项当选。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第41条: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时未告知朱某可聘请律师,有违程序规定。故C项违反程序规定。

  D项当选。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第196条规定: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一次讯问持续了14个小时,没有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故D项违反程序规定。

  74.《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要求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

  B.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开性

  D.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

  试题答案

  ABD

  试题解析

  我国原有刑事诉讼模式是超职权主义特点的诉讼模式。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一是有利于强化当事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辩护方在庭审中职能作用;二是通过促进法庭控辩积极对抗,让法官居中裁判,逐步弱化法官积极主动调查权,从而弱化原有的强职权主义色彩;三平衡控、辩对抗关系,保证庭审实质化,而不是走过场,充分发挥审判在犯罪事实的认定和刑事责任确定上的程序中心作用。

  A项和B项所述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理解与要求。

  C项不可选,表述与题干给出的主旨不符。

  D项正确,被告人自愿认罪且认罪的法律后果,法庭审理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

  75.王某因间谍罪被甲省乙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对本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乙市中级法院

  B.甲省高级法院

  C.甲省检察院

  D.最高检察院

  试题答案

  BD

  试题解析

  本案判决是死缓裁判,须由甲省高院复核核准生效。根据《刑诉法》第243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死缓生效判决由省高院复核核准,再审抗诉依法只能由最高检向同级法院提起。本案有权启动再审的机关是甲省高级法院、最高检察院。故B项和D项皆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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