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连坐:万物互联,万人“株连”

栏目:科技资讯  时间: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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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经历丧丧子之痛的母亲,因工作服着装遭到网暴坠楼身亡,网暴的谣言烈火随即又蔓至其丈夫,“说不定就是老公推的”、“几百万到手,又可以娶个年轻美女了”……

  古有“一人犯罪,株连九族”,而今天的网暴连坐,其影响范围和深度远超“九族”之列。

  ”

  #1什么是网暴连坐?

  一次社会事件的影响能够有多大?

  一场始于个体的舆论风暴最终又会席卷多少人?

  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个新闻事件,往往越往后其发展趋势就愈发失控,从个别人和个别事上升到群体、阶层、性别的对立和冲突。

  事件真相和原委渐趋模糊,最终导向为互联网上“喜闻乐见”的流量密码。而在这一过程中,舆论攻击审判的对象将会延伸扩大,形成网暴连坐。

  网暴连坐是将与事件相关人员均被认定“脱不了干系”,对其进行发散式、无差别攻击,常见句式包括但不限于:“说不定就是TA害的呢。”、“一丘之貉,那群人肯定都有问题。”……部分攻击言论甚至会演化成线下骚扰和报复,当然,名义上依然是替天行道、拔刀相助的那一套。

  连坐一词来源于我国古代法律中的连坐制,即一人犯罪而与其有一定关系的人也受牵连而被认为有罪的制度。最早源于周春秋战国时期,《汉书·刑法志》载:“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术。”

  连坐与株连意思相近,但后者更多是亲属间的刑罚牵连,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株连案”当属明朝初年方孝儒因拒为朱棣草拟即位诏书被株连十族。

  网络是社会心理的放大镜,也是事件发酵的催化剂。”一杆子打死“的范围逐渐从亲属间扩展到亲属以外的更大群体。“舆论株连、网暴连坐”正成为当下互联网事件中次生舆情的重灾区。

  案例一

  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当事烧烤店老板被指责未能阻止事件发生,发布道歉视频后仍遭到网暴骚扰。有人晒出打人者曾经营的火锅店地址,煽动网友到现场“搞活动”,而实际上该店铺早已转手,不堪其扰的店主只好连夜拆招牌关店。同时,施暴者的未成年女儿也遭到了网暴。

  (店主连夜拆招牌关店,截图源自现店主短视频账号)案例二

  近期川大研究生地铁事件引发的舆论炸弹影响依旧在蔓延。6月17日、25日,接连两起企业拒绝聘用川大毕业生的消息引发热议,有网友质疑是在蹭热度炒作,并且涉及就业歧视。

  案例三

  今年5月,武汉被撞小学生母亲因工作服着装遭到网暴攻击,不堪舆论压力下坠楼身亡,随后其丈夫继续遭受网暴和造谣猜测。

  #2网暴连坐因何而起?

  (1)舆情本体:从“个体对事实的争论”转为“群氓为情感的困斗”

  在人们还愿意相信真相的时代,传统媒体还拥有足够的公信力,在能够获取信息的渠道相对匮乏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围观与倒逼形成话语权力压制来获得真相。但当网络技术赋权传播,普通大众对信息社会也更容易产生认知偏见。网络空间的去中心化和传播主体的隐匿性, 使得有些网民试图摆脱现实社会伦理道德约束,强调“个人中心论”和道德多样性[2]。

  一方面,网络传播技术使得新闻从“及时”走向了“即时”,传统媒体难以适应新媒体时代的传播速度,无法在第一时间向舆论场上披露足够权威的信息,使得事实真相经过非正式渠道被无数次地再阐释甚至是故意扭曲与篡改,其本身不再是事实真相的核心;

  另一方面,传播赋权后产生的认知偏见与被网络匿名性削弱的伦理道德约束,有些网民越来越注重表达个人的感受和欲望,崇尚私欲至上和娱乐至上,使得事实真相让位于情感、观点与立场。

  这时,舆论场上的许多人便不完全是在就事论事,而是基于他们的日常生活体验迁移于此,把之前的感受"代入",进行简单的情绪宣泄,从对事实的争论转变为情感的困斗。

  网络暴力的核心恰恰是施暴者被情绪所困,一旦事情的发展或后续的处理未能顺应施暴者的情绪,宣泄的出口就有可能转向任何一个方向。

  比如“儿子死了还打扮得这么漂亮,想勾引谁呢?”“真心关心爷爷的孙女怎么可能染一头粉红头发,一定是在作秀。”“你爸爸打人,那你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做老板的没能阻止顾客打人,你肯定有问题。”

  (唐山打人事件对烧烤店老板娘的指责)(2)场域结构:“网络社群巴尔干化”下的群体对立

  “巴尔干化”是地缘政治学上的一种现象,指的是“分裂的众多独立国家”之间互不往来,信息和物资处于相对绝缘状态。如同巴尔干半岛的相互隔绝,社会空间中也存在类似的状态,社会科学研究将此比喻为“巴尔干化”[3]。

  “网络社群的巴尔干化”是网民开始基于血缘、地缘、和趣缘等形成独立的圈子,个体只选择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他者,从而使自己远离意识形态对立、理解偏差与沟通不畅的人群[4]。社交媒体使用过程中用户已不再是简单的肉身参与,更多是基于思想、价值观念、兴趣爱好等而多重分离式地使用互联网[5]。

  当社会群体的撕裂不断加剧,并分裂成有特定利益的不同子群。施加网络暴力的人所处的圈子在回声室效应和过滤气泡效应下,内壁不断加厚。网暴者常常以正义自居,向被网暴者降下“审判”,网暴者也常常对自己的网暴行为毫不自知。

  而这种网暴行为被另一个圈子所质疑甚至攻击时,网暴者会觉得正义受到了挑战,一边向自己圈子内部的人抱怨甚至“阴阳”其他圈子的人不了解自己所处的圈子,寻找价值认同;一边以圈子的范围来划定界限,对界限外的“质疑正义”的人们展开连带攻击。

  另外,圈子内部的边界并非稳定,表达也并非是理性平等的对话。圈子的内部也存在话语权的争夺,在情绪化的社交媒体环境中,偏激的话语意味着能够得到更多的注意力。

  正如《乌合之众》中所表述的,任何时代的意见领袖,都是偏激的,偏激的观点才具有煽动性,情绪明确,爱憎分明的人更容易在圈子内部得到拥护,进而激发其他成员表达更加偏激的观点,最终形成只诉诸情感不诉诸理性、抱团对抗的"不加思考"行为模式。

  这种行为模式很显然是与理性相悖的,也很显然无法让人正视问题的根源,舆论失焦便由此被诱发。当这种失焦被网暴者捕捉并加以利用,网暴连坐因此被激活。

  (买打人事件同款衣服的直播间)(3)网民主体:从“想象共同体”到“偏见共同体”

  “想象的共同体"基于媒介为读者提供的"虚拟的共时性",新媒体语境下的这种“虚拟共时性”被强烈地放大,人们不仅可以共同关注同一件事,还能跨时空地进行互动,凝聚共同体的路径也不再局限于安德尔森所强调的民族主义,阶层、职业、爱好等都成为了想象的桥梁。

  但随着后真相时代的到来, "立场"已逐渐赤裸裸地压制"事实"。加之传统媒体公信力被不断削弱,人们变得怀疑媒体呈现的那种“真相” 并不是真相,而判断的依据则是信息提供主体是否有足够的善和诚意。

  关于“真”的问题逃逸出“真”的范畴,在“善”和“美”的范畴中游荡[6]。而“善”和“美”的标准,掺杂着个体的偏见。

  在大众媒体被祛魅的时代,谎言和"事实"此起彼伏,真相毫无疑问会被后置。大量网络谣言在传播后会引发网络暴力行为,很多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也是起源于被扭曲、捏造的网络谣言。

  而人们在难以判断真相的情况下,第一反应往往是相信自己的情绪,之后一旦出现了与自己直觉相悖的证据,人们就会倾向于选择性忽视。

  拥有共同偏见的人聚合在一起,"想象的共同体"被窄化了,形成一个个"偏见的共同体"。如陕西榆林产妇坠楼事件中,民众下意识地将对医生群体存在的偏见进行了集中放大。

  当一个“偏见共同体”遇上另一个与之相左的“偏见共同体”,矛盾的种子便被种下了,即使不在当时被激发,也会不断成为潜意识的一个部分,在之后的某一次网络暴力中点燃连坐的火焰。

  (4)刻板印象:被标签化与象征化的他者

  网络暴力具有"社会晴雨表"功能,网暴事件的频发,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心态的反应,特别是一些明显带有情绪发泄性质的网暴事件[7]。社会心态的形成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认知积累,而这些认知的来源很可能是极端片面的。

  李普曼在《舆论》一书中提到了拟态环境的概念,这种虚拟的信息环境是是被大众媒介重新结构化的环境,它是对事实的部分呈现而非完整再现,而我们对"拟态环境"的确信有一部分会变成"刻板印象"。

  由于我们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因此我们不得不使用“刻板印象”去认知这个世界,这有利于我们更有效率地做出判断。但代价是我们容易把人处理为一个一个的标签,处理为某个群体的象征。

  当一个新闻事件爆发后,人们第一时间关注到的不是问题的矛盾焦点,而是事件的主体属于什么身份。是拥有权力的医生、警察,还是没权弱势的患者、百姓;是家底丰富的企业老总,还是手无寸铁、身不由己的底层人;是“川大·新闻学·女硕士”还是“低文化·农民工”......

  人类的多样性被纵向切割成了一块块标签,网络暴力的火种沿着个体蔓延到了所象征的群体身上。个体成为了一个符号,也成为了一个桥梁,将网暴连坐的手指向了符号所象征的意义上。

  他者和他者的相互凝视使彼此破碎成了一个个抽象,便能毫不顾忌地射出那发恶意的子弹,不论它是否会偏离到那片抽象中的哪一个具体的个体身上。

  当对个体的讨论被上升为一种身份政治的争论,连坐便会不可避免地发生。

  #3网暴连坐,谁能幸免?

  在学习到群体传播章节中群体对个人的意义时,我们会看到这样的描述:

  群体是满足个人需求的重要手段;群体是个人信息来源与社会安全感的提供者;群体是个人表现和实现自我的场所与手段。

  当人们活跃在社会公共场所时,大多数时候是以社会身份标识示人,职业标签、行业背景、组织团体等各类最易识别与归类的“身份铭牌”。

  社会认同理论认为,人们通过“类化”将自己编入某一社群,并通过社会分类,对自己的群体产生认同,并产生内群体偏好和外群体偏见。

  个体不再是仅代表个体,而成为群体组织中的一份子。

  人们将社会身份名片作为对外交流的角色定位时,不可避免地面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当舆论的火苗逐渐蔓延,情绪作用下开始对相关群体进行无差别“扫射”。企业、学校、社会组织,地域、肤色、群体、阶层等社会属性的身份角色,变成被无差别攻击的射程范围。

  想要了解一个人很困难,但从身份标签出发任意猜测发挥就简单得多。即便最后证明“正义直言”错伤了无辜,大概也只会留下一句轻飘飘的死鸭子嘴硬:

  TA就一点错都没有么?

  当匿名者们扛起道德正义的大旗对事件相关人员进行肆意批判时,已然忽视了自己将有一天或将面临类似处境。

  人心的偏见是一座大山,可又有谁能保证这座山哪一天不会压到自己身上?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网络暴力在国内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如影随形。近年来我们已经看过太多的悲剧:被网暴轻生的寻亲少年刘学州、在直播中被多次诽谤诋毁,愤怒之下喝农药自杀的网红“管管”、被网暴的江歌母亲……

  该如何规制网暴?又该如何扼住网暴连坐的蔓延?

  法律将成为治理网暴的重要一环。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网络侮辱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线下滋扰、借网络暴力事件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等如何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治加以明确。

  推进网络暴力的立法进程,加大惩治力度,从提升网暴成本入手,让人们在每一句发言和评论之前都有三思而行的意识,才能从根源上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PS:就网暴治理/网络治理等相关措施类题型,通常有以下思路可以借鉴(虽然离答题练习还远着,但可以先熟悉了解下):

  1. 法律政策:加强完善网络空间治理规范

  2. 官方信源: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发布

  3. 媒体自律:客观公正坚守新闻专业主义

  4. 平台共建:平台企业加强发挥主体作用

  5. 技术赋能:自然语言识别过滤不良信息

  6. 公民素养:提升媒介素养增强理性意识

  参考文献:

  [1]李彪.后真相时代网络舆论场的话语空间与治理范式新转向[J].新闻记者,2018(05):28-34.

  [2]江作苏,黄欣欣.第三种现实:“后真相时代”的媒介伦理悖论[J].当代传播,2017(04):52-53+96.

  [3]郭秋萍,任红娟.信息空间巴尔干化现象探析[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1,34(12):37-40.

  [4]Anheier H K,Toepler S.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civil society[M].New York.Springer Science & BusinessMedia,2009:587-600.

  [5]张洪忠,斗维红,张尔坤.圈层的背后:网络信息传播的“巴尔干化”分析[J].编辑之友,2022,No.309(05):49-53.

  [6]胡翼青.后真相时代的传播——兼论专业新闻业的当下危机[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4(06):28-35.

  [7]姜方炳.“网络暴力”:概念、根源及其应对——基于风险社会的分析视角[J].浙江学刊,2011,No.191(06):18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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