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科医生工作计划通用六篇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8-16
手机版

  「关键词关键词,医疗机构,试验性医疗行为,医学伦理委员会,立法

  从2004年2月10日,广东三九脑科医院进行了国内第一起用于戒毒治疗的脑科手术,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目前,全国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展了“手术戒毒”的治疗: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四川、湖南、福建等多家医院声明已成功施行了戒毒手术,但随着“手术戒毒”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也因此引发了医学界的正反大辩论。2005年2月卫生部向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停止用于毒品依赖者的戒毒治疗的脑科手术。通知称,部分省市的一些医疗机构将脑科手术用于毒品依赖者的戒毒治疗,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脑科手术戒毒是一种正在进行临床研究探索的科学项目,目前临床研究尚未结束,该项手术的毁损位点、技术要点、适应症、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还没有作出结论。为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卫生部就脑科戒毒手术中的有关问题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指出该项手术不能作为临床服务项目向毒品依赖者提供,要求暂停该项手术的进行。

  根据已经接受手术的毒品依赖者的情况看,此项手术有可能成为帮助毒品依赖者戒除毒瘾的技术手段之一,因此卫生部将在严格管理和监督下进行科学研究,届时,研究成果将为各级医疗机构作出最有效的指导。卫生部要求开展此项手术较多的广东省和四川省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案,对业已接受手术的患者进行观察和随访,以便客观、科学地确定该项手术的适应症、安全性、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该项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深入研究的意见。卫生部在接到上述意见报告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进一步论证,再决定是否将此项手术用于戒毒治疗。

  透过关于“开颅戒毒”存在争议的新闻,笔者在此想讨论一下我国对试验性医疗行为的管制问题,想呼吁一下关于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立法。

  传统意义的医疗行为可简单概括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活动。但是,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民众生活观念的变化,上述传统定义已不能适应医学的发展和对患者保护的需要。目前在各大型医院,常常会使用危险与疗效均属未知(或国内首次使用)的新药物或新技术。实施这种医疗行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医学进步,而诊疗的目的居于次要地位,所以被称之为试验性医疗行为,或人体试验。

  1 医学伦理委员会设立宗旨和原则

  医学伦理委员会旨在妥善实施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保障受试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应主要适用于从事试验性医疗行为的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国家应支持医疗机构的医学科研工作,鼓励试验性医疗行为在三级医院的实施。

  2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置、审批与登记

  2.1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医疗机构为三级医院;②医学伦理委员会至少包括两个以上专家组;③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家;④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上述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自行成立本院的医学伦理委员会。不具上述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调下,由多家医疗机构共同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行为,由医院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多家医疗机构共同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由所审查事项涉及的医院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批

  医疗机构设置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①设置申请书;②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组设置及成员。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核结论。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书。不批准设置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3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登记以下主要事项:①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②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③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④医疗机构注册资金;⑤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组设置;⑦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成员情况。医疗机构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在变化后30日内向原登记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书,不得开展医学伦理审查工作。

  3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组

  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当依据医学伦理审查内容、专家委员学科专业的不同设置不同专家组,包括:药品审查专家组;医疗器械审查专家组;医疗技术审查专家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专家组。

  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组组成人数应为13人,专业应集中在临床医学、临床药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和医学心理学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其中主要学科专业的专家不得少于专家组成员的二分之一。在医学伦理委员会中,本院主管医疗科研副院长为主任委员,其余12位委员由医疗机构聘请医护专家7人及非医护专家5人担任。其中医护专家委员,由内科、外科、精神科、病理科或检验科、护理部专家担任。非医护专家委员,由院内或院外社会工作者、伦理学专家、法学专家或社会贤达等担任。

  现有专家不能满足医学伦理审查工作需要时,医学伦理委员会可以临时从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伦理委员会邀请相关学科专业组的专家参加医学伦理审查。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①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从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②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③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

  医疗机构原则上应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组成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组成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机构有义务对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并发给统一格式的聘书。

  4 医学伦理审查工作程序

  4.1 申请

  医学伦理审查申请人首先应按照统一格式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出正式资料,包括且不限于:①临床

  试验申请书;②受试者同意书;③研究计划一份。

  4.2 受理

  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在收到医学伦理审查申请后的5日内应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伦理委员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应说明理由。决定受理后,医学伦理委员会通知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并在交费后30日内组织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专家组进行审查。在正式进行审查前,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医学伦理审查专家组专家人数复印后分别送达各位专家。医学伦理审查专家组专家可以向申请人要求提交特殊资料,但应通过医学伦理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络,严禁医学伦理审查专家组专家与申请人私自联系。

  4.3 审查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应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学伦理审查工作。临床试验计划的审查,必须有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组过半数专家出席,决议事项必须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医学伦理委员会就人体试验(包括药品审查、医疗器械审查和医疗技术审查)主要审查如下内容:①拟定本院人体试验范围;②拟定人体试验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及审查要点;③审核人体试验计划;④审核受试者权益与伦理道德法律事宜;⑤评估人体试验的进程及其结果;⑥其它有关人体试验事项。

  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对申请人提出的临床试验计划审查如下方面:①本计划的研究背景、目的及预期疗效的适当性;②本计划所拟步骤和方法的周详性;③ 受试者的选择/排除标准的适当性;④评估研究结果所作检验项目的必需性;⑤本计划中受试者基本人格保障的适当性;⑥主持人及协同试验人员学识和能力的适当性;⑦计划书的完整性;⑧个案报告表的完整性;⑨受试者同意书的完整性;⑩计划整体的评估。

  4.4 申请变更

  临床试验计划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如计划有变更时,需重新进行审查,并说明必须变更的内容、理由。医学伦理审查申请人应另提变更计划后的临床试验同意书格式,并用黑体字注明“变更后计划”的字样。

  4.5 终止审查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可终止医学伦理审查:①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②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③拒绝缴纳费用的;④有碍于医学伦理审查的其它情形。

  4.6 阶段报告与中断、终止实施

  临床试验计划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依法通过后,交付试验主持人进行试验。依计划进度至少在计划进行一半的实施期间,应提出阶段报告。如其期间超过一年,每年应提出报告一次。阶段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必要时应请试验主持人列席说明。如医学伦理委员会认为有安全顾虑者,可以决定终止其试验。临床试验计划主持人或医学伦理委员会通过检查认为,患者的健康状况不适宜进一步进行医学试验时,可以适时干预。必要时,终止或中断医学试验,以保护患者的利益。

  临床试验完成或试验到期,临床试验的主持人应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出试验情形报告书,经审查通过后,依法须呈报的应将结果呈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未提出报告的,不得继续进行其它试验。

  5 法律责任

  除了明确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权外,还应通过立法明确与医疗机构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的法律责任,这包括:①医务人员未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擅自实施试验性医疗行为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②医疗机构未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擅自实施试验性医疗行为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③医疗机构未按照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建议如实告知患者试验性医疗行为的医疗风险,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④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私下与申请人接触或接受申请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审查意见,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 东京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及细则[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4年05期

  [2] 兰礼吉。试论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其对患者与受试者权益的保护[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4年15期

  [3] 侯建全,温端改。充分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j].苏州大学学报(医学版),2004年01期

  [4] 李利君,卢光琇.略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制度[j]. 医学与哲学,2003年03期

  [5] 韩玲,芮琳,黎建军。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作用,保障受试者权益[j].中国医学伦理学 ,1999年05期

  关键词: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临床护理路径

  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极易出现肝硬化症状,是临床较为常见的一种进行性肝病[1]。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患者病程较长,临床治疗预后不佳,治疗费用较昂贵,很多患者会担心疾病治疗以及经济负担,常常会产生紧张、焦虑、恐惧、急躁等不良心理情绪,影响临床治疗效果[2]。科学、有效的护理干预可提高患者遵医行为,有利于确保临床治疗效果。临床护理路径是一种基于循证医学,坚持持续质量改进,注重整体护理效果的新型护理模式,为进一步探讨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患者有效的临床护理路径,本文对我院60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患者分别采用常规护理干预以及临床护理路径护理的临床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具体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在2012年1月-2014年3月收治的60例乙型病毒性肝炎后肝硬化患者为研究对象,均经B 超及脑部CT等辅助检查确诊。现将所有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30例)和对照组(30例),观察组中男16例,女14例;患者年龄介于31-66岁,平均年龄(47.9±7.9)岁;病程最短3年,最长达12年,平均(6.4±0.9)年;文化学历水平:小学及中学水平者8例,专科学历10例,本科及以上学历者12例。对照组中男15例,女15例;患者年龄介于30-65岁,平均年龄(46.9±7.5)岁;病程最短3.1年,最长达11.9年,平均(6.2±1.0)年;文化学历水平:小学及中学水平者7例,专科学历9例,本科及以上学历者14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及文化水平等基本资料方面对比,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常规护理干预措施,而观察组患者按照临床护理路径实施相应护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2.1制定科学、合理的临床护理路径表。待患者入院后,对患者的生理、心理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由医护人员共同组织成立专门的临床护理路径研究组,根据《临床护理路径实施手册》,结合患者的实际需求编制系统、全面的临床护理路径表。

  1.2.2临床路径内容与实施方法。①入院后第1d,护理人员应向患者详细介绍医院的环境、规章制度、主治医生、责任护士、正常的作息时间及探视规定,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尽可能消除患者的心理负担和障碍,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为后期治疗奠定良好基础。②入院第2d后,应结合患者的文化水平,尽可能向患者详细说明关于肝病的一些专业知识(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疾病的发生与发展以及治疗预后情况等)、消毒隔离措施、疾病预防、护理要点以及保健措施等。同时应指导患者应劳逸结合,切记不可操劳过度,注意合理、均衡饮食,养成良好的作息时间,形成规律的生活习惯。强调用药的重要性、必要性、使用方法、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嘱咐患者一定要严格按照医嘱按时、按量服药。③入院第3-4d,应根据患者病情改善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运动计划,包括运动类型、方式、强度、时间等。若患者处于肝硬化失代偿期,应确保患者能够保证绝对卧床休息,有利于修复受损肝细胞,促进其再生。劝诫患者戒烟戒酒,多摄食一些新鲜的水果、蔬菜,不要进食一些辛辣、刺激食物。④入院5-7d后,若患者处于肝功能代偿期,且并未出现明显并发症,应多摄食一些优质蛋白,注意维生素B、维生素C摄入,减少动物脂肪摄入,有利于肝细胞再生。若患者肝功能处于失代偿期,应注意补充维生素C,严格控制氮摄入量,有利于排毒。肝硬化出现腹水患者应注意液体及钠盐的摄入。⑤入院6-14d后,应指导患者学会基本的自我观察及护理办法,注意公共卫生、个人卫生,避免感染。⑥出院指导。指导患者正确用药,应按时、按量服药,不要自行随意增减药量,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到医院就诊。定期回医院复查腹部B超、肝功能及血尿常规。

  1.3 评价指标

  观察并记录两组患者住院时间、治疗费用、用药情况、戒烟戒酒、健康状况以及患者对护理满意度情况,包括医疗护理技术水平、服务态度、护士形象等。

  1.4 统计学处理

  选用软件SPSS16.0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数据用(X±S)表示,使用t对其进行检验,χ2对计数资料进行检验,P

  2.结 果

  2.1两组患者住院时间、治疗费用情况对比。观察组患者住院时间、治疗费用均明显少于对照组(P

  表1两组患者住院时间、治疗费用情况对比(X±S)

  组别 例数 住院时间(d) 住院费用(万元)

  观察组 30 14.7±7.2 2.0±0.9

  对照组 30 18.4±10.9 2.2±1.4

  2.2两组患者遵医行为、健康状况及护理满意度情况。观察组患者按时服药(96.7%)、戒烟戒酒(93.3%)、健康合格(83.3%)、护理满意度(93.3%)、明显高于对照组(86.7%)、(63.3%)、(50%)、(73.3%),差异对比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

  表2两组患者遵医行为、健康状况及护理满意度情况(n,%)

  组别 例数 按时服药 戒烟戒酒 健康合格 护理满意度

  观察组 30 29(96.7) 28(93.3) 25(83.3) 28(93.3)

  对照组 30 26(86.7) 19(63.3) 15(50) 22(73.3)

  3.讨 论

  临床护理路径自20世纪中期开始被提出,在外国一些发达国家中应用较为广泛,临床护理路径更加注重持续质量改进,可提高临床护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提高临床护理效率[4],也可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减少患者的住院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邓鑫等认为,临床护理路径在患者住院时间内会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制定针对性、个体化的护理计划,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指导,提高患者对疾病的科学认识,缓解并消除患者的心理障碍和负担,使患者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有利于临床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陈蓓等研究表明[5],利用临床护理路径可使护理人员循序渐进的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护理人员与患者交流有效性,有利于提高患者的遵医行为。本组研究显示,实行临床护理路径组经入院评估、健康教育、饮食运动指导等护理干预,患者住院时间、治疗费用明显降低,且服药、戒烟戒酒等遵医行为、健康合格率以及护理满意度明显升高(P

  综上所述,应用临床护理路径加强对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患者的护理干预,可提高临床护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患者的遵医行为,改善患者的健康状况,有利于患者尽快康复,是一种经济、有效的护理模式。

  参考文献

  [1]辛建文,苏静,张鸿,等.51例乙型病毒性肝炎后肝硬化LAM联合ADV三个月后序贯ADV抗病毒疗效观察[J].内蒙古医学杂志,2012,40(12): 1475-1478.

  [2] 周俊卿,李红.乙型病毒性肝炎后肝硬化患者的心理护理[J].临床误诊误治,2011,24(8): 104-105.

  [3]张丽敏.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腹水的临床护理[J].中国医药指南,2012,7(11): 146-147.

  一、__县拘留戒毒所基本情况

  __县戒毒所于2011年投资1000万元,2012年3月17日建成投入使用。设计关押容量216人。其中戒舍17间,拘室7间。监所占地面积17162平方米,建筑面积6564平方米。2011年县人民政府拨付第一期资金38万元用于安装监控室视频监控系统。自治区公安厅监管总队拨付专项资金20多万元,用于新建放风场挡雨棚和安装戒室有机挡风玻璃及监控等基础建设补给。目前,各种功能用房基本配套,人员人均使用面积符合标准。两所共有民警、员工26人,其中班子成员7人,民警5人,医生3人,协警7人,后勤保障人员4人。

  二、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__县拘留戒毒所在具体工作中,认真整合警力资源,从收拘、收戒、管控、巡视、医护、技术、财会、后勤等岗位力量重新优化组合,坚持围绕确保监所安全为监管工作的生命线,着力探索和解决监管工作的实际问题。在戒毒所工作方面,他们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治疗、关怀救助的工作理念,按照“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教育学校化、康复多样化、建设标准化”的基本思路开展工作,成效明显。目前,戒毒所有总床位170张,有在所人员77人,床位利用率为45.2%。2014年自治区下达强戒任务100人,现已完成78人,完成率为78%。在拘留所工作方面,他们以严格周密的安全防范机制体现强制性、以宽严有度的分级管理机制体现行政性、以丰富多样的教育矫治机制体现教育性、以规范有序的执法管理机制体现规范性、以以人为本的权益保障机制体现人文性,并把拘留所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主阵地,业绩不凡。拘留所今年至今执行拘留人员273人,日拘量为55人。其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以人性化管理为主线、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努力创建和谐监所。

  (二)创新勤务模式。严格实行所领导带班、管教民警值班备勤、集体交接班制度,强化管教、监控巡视、提询提押、医务等岗位之间信息交流,促进监所岗位无缝衔接。

  (三)创新教育工作。开展红色文化进监所活动,发挥主流文化的特殊教育感化效能。

  (四)营造温馨环境。设置警务公开栏,公示在押人员伙食标准、权利义务,告知在押人员亲属的接见、会见、送钱送物等制度。创新便民服务工作,开通亲情电话,提供信息服务平台,接受投诉留言,预约家属会见。对外进行开放,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创新监督机制。与医院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逐步完善新入所戒员的五项健康检查;建立每日巡诊防疫制度,对患病人员及时发放药品,跟踪观察治疗。

  (六)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食品采购制度,保质保量足额供给。

  三、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缺电化教育装备、摄影机、监区门禁系统、周界控制系统、被监管人员文体活动设备、厨房设备、卫生医疗设备、发电机配电设备及功能房不足。

  (二)民警任务重,精神压力大,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吸毒人员在监所强制戒毒期间,心态变化无常、说变就变。如:毒瘾发作时,自伤自残事情时有发生。这些事情的发生使民警们防不胜防。若发现和采取措施不及时,发生意外,还要追究分管民警的责任,以致民警长年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状态。监所民警这种“高压职业”的后果是:民警们身体上感觉很累、心理上感到很苦,有力不从心的感觉。而心理过劳比身体过劳更具有杀伤力,民警出现心理问题危害更大。

  (三)警力不足、工作压力大。在保证监所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双人在岗,每天值班至少应保持5人,2天后上行政班,再24小时值班。另外还有民警的每年正常休假、家有急事、特殊情况等,还要其他民警代值班,致使民警长年累月打疲劳战,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工作压力大。另外,脑、体并用的劳动极易造成监所民警心力、体力同时过度

  支出,这些极易导致监所民警心理负荷过重和身体过度疲劳。

  (四)吸毒人群中感染艾滋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也为数不少,不符合收戒条件的就有多人。而往往这些人员就利用其“特殊身份”变本加厉地从事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群众反映强烈,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人往往不符合收治条件。

  (五)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跟踪帮教是戒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戒毒科学流程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关系着戒毒人员是否能够顺利融入社会,巩固戒毒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关系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成败。在实际工作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受执法权的限制,以及自身人力、财力的局限,加上解戒人员的抵触、不配合,社会帮教、干预体制的不健全等相关因素,无法实现所内戒毒力量与社会帮教力量的良性衔接,导致所内戒毒和社会帮教断层、脱节。

  (六)监所环境美化工作有待加强。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提高民警素质是做好监所安全管理的必要条件,因此,着眼于抓根本、打基础、管长远。一是要提高思想理论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是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监管职业、安心监管工作。三是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四是提高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做监所管理的行家能手,勇于开拓与时俱进。五是加大监所民警岗位轮换和交流,落实监所民警的特殊岗位津贴,努力创造栓心留人的政策和环境,不断增强监所队伍的凝聚力和活力。

  (二)合理配齐警力,减轻民警的工作压力。完成监所管理工作,警力是根本,监所民警的工作可以说“一个萝卜,一个坑”,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长年累月,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每个岗位都需要人去完成,警力到位可以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要求,确定任务。这样既利于保证监所安全,又有利于警力的合理使用,同时也利于保障民警的正常休息,否则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只好忙于应付,浮于表面,抓不准监所安全管理的重点。

  (三)设立特殊监区。艾滋病感染者基本上都是吸毒人员,这无疑给监管民警产生严重的心理恐惧和精神压力。应建立吸毒艾滋病感染者收治特殊病区、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增添特殊医疗器材、药品和护治的交通工具,进行必要的隔离和封闭式的教育、管理和治疗。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办、国办《关于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的实施意见》(厅字〔2019〕5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的目标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推进吸毒人员帮扶救助措施的落实落地,加强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迎接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澄清社会面吸毒人员底数。乡禁毒办和派出所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清库”行动,按照“三真实、两一致”要求,全面掌握社会面吸毒人员底数、管控状态、联系方式、健康状况、家庭状况以及就业帮扶、社会救助落实情况。派出所要加强吸毒人员信息维护,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及时,要加强错误信息修改删除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精准落实社会面吸毒人员帮扶救助政策。要结合社会面吸毒人员的具体困难和迫切需求,对标对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家庭予以帮扶救助。要结合禁毒扶贫工作要求,重点帮扶因毒致贫的家庭、子女以及贫困家庭的涉毒人员,防止因毒品问题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三)切实强化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2021年6月15日前,要结合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完成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的见面提醒、吸毒检测、违法处理、帮扶救助等工作。其中,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社会面吸毒人员、社会面高中风险吸毒人员见面率要分别达到50%、70%、100%,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会面吸毒人员、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的毛发检测率分别不低于20%、25%、30%,做好戒毒康复效果的科学评估。要加强吸毒人员活动轨迹、现实表现情况的分析研判,全面推进吸毒人员双向管控措施和脱失吸毒人员的打击查处。

  (四)达成并巩固戒毒康复效果。严格执行收戒标准,提高收戒能力和戒治水平,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不低于95%。按照“五有标准”夯实基层基础,社区戒毒执行率达到100%,社区康复执行率不低于99%。落实安置就业、同伴(团队)教育、心理矫治、帮扶救助多种措施,深入推进开展“蓝结家园”建设。稳妥推进戒治管控试点工作,以涉毒贫困人员为重点继续开展“百人戒毒计划”,最大限度挽救吸毒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大宣传。要组建以派出所民警、戒毒民警、社区医务人员、戒毒典型人物、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村干部为主体的宣传工作队伍,开发针对性强的禁毒宣传产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平安关爱”行动,讲好“平安关爱”故事,将宣传工作贯彻“平安关爱”行动始终,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全面发动。以村为单位,在全面排查社会面吸毒人员底数现状基础上,召开村组和社区警务工作会议,宣传、解读涉毒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和关爱帮扶职责任务,全面推动“平安关爱”行动在基层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全方位宣传。要借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国家禁毒政策,党委政府禁毒的坚强决心,营造帮扶救助吸毒人员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全覆盖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手段作用,宣传“禁毒扶贫”先进典型、“蓝结家园”建设成果、戒毒典型人物,宣传“平安关爱”行动成果,讲好“平安关爱”故事,增进和谐社会氛围。

  (二)做实大排查。要进一步加大吸毒人员排查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将吸毒人员纳入管控视线,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强化基层走访摸底排查。要组织派出所以及司法所、医院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广泛发动网格员、禁毒社工、禁毒专干、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等力量,深入社区、村居、家庭、单位、场所,通过走访调查、集中清查、顺线追查等形式,核实人员身份信息、管控状态、现实表现。二是强化重点场所部位排查。要以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宾馆饭店、私人会所、出租屋等涉毒高危场所为重点,紧盯娱乐场所向好郊结合部、偏远地带转移的问题,采取明查暗访、清理整治等形式开展吸毒人员摸排工作,及时发现处理一批涉毒问题和“隐性”吸毒人员。三是落实举报奖励措施。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发展信息员等方式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吸毒人员,敦促吸毒人员到公安机关主动登记、主动戒除毒瘾,及时纳入管控范围。

  (三)落实大管控。在全面澄清吸毒人员底数和人员现状基础上,深细严实做好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一是要落实吸毒人员衔接管控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必接”工作,要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工作有机融合,探索建立社会面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和后续照管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吸毒检测。要依法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开展吸毒检测工作。根据目标任务,全乡原则上要组织不少于1次突击尿检或毛发筛查检测、艾滋病检测。三是要加强重点人员防控。全面加强对社会面有精神病症状、精神障碍、精神异常、行为失控表现人员的摸排,将相关人员纳入高风险人员管控的同时,动员其家属送承担“百人戒毒计划”的戒毒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四是强化肇事肇祸案事件处置。要推动建立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情报会商、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强化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突发事件案情通报、联动处警、信息报送、案情、舆情监控、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升对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的主动发现、现场查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该类事件防得了、控得住、处置快、影响小。

  (四)做好大帮扶。要推动相关部门履职,综合运用就业帮扶、心理矫治、社会救助、医疗救治、法律援助等保障政策,全面开展吸毒人员帮扶救助工作。一是推进“蓝结家园”项目建设。要立足社区,整合社会资源,以安置就业为核心、团队戒毒为纽带、同伴教育为辅助,通过戒毒康复、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社会帮扶,吸纳更多社会面吸毒人员加入戒毒团队,努力探索戒毒康复的新路径新方法。二是深化“禁毒扶贫”攻坚。按照回访率100%、工作措施落实率100%要求,组织开展涉毒贫困人员“回头看”工作,确保已脱贫的涉毒贫困人口脱毒脱贫成效持续巩固,确保有效遏制新增涉毒贫困人口并及时纳入管控,努力实现“以脱毒保脱贫、以脱贫促脱毒”的目标。三是“平安关爱”措施全覆盖。要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全面掌握社会面吸毒人员的现实需求,逐

  人制定关爱帮扶计划,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落实“应帮尽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平安关爱”行动既是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的重要举措,又是帮助社会面吸毒人员巩固戒毒康复效果、回归社会的重要保证。全乡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最严的工作纪律、最实的工作作风、最细的工作举措,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务必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禁毒办成立由乡长***为组长,乡政法委员***、乡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及各相关责任村、乡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关爱”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政法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乡属单位和部门要明确专项行动联络员,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职责任务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意见,确保“平安关爱”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配合。派出所要结合“清隐”“清库”“清零”工作要求,依法做好信息核查、吸毒检测、违法处置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戒毒医疗服务工作,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维持率和在治人数,协调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医疗救治服务。民政办要对摸底排查出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的未成年子女落实保障政策。司法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落实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扶贫、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重点帮扶涉毒贫困家庭,重点解决最低生活保障、未成年人抚养、子女失学、心理疏导等问题。

  (四)加强督导检查。乡禁毒办将定期通报各村开展“平安关爱”行动情况。乡禁毒办将根据上级禁毒办的要求,适时派出督导组进行暗访,定期通报各村、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平安关爱”行动纳入村、乡属单位和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和问责问效范畴。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 隔离戒毒模式; 基本戒毒模式。

  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的一项法律规定,首次提出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这一规定,是对原先的“强制戒毒”、“劳教戒毒”的突破。该法实施以来,各地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模式,成绩十分显著。但是,很多强制禁毒所脱胎于原先的劳教所,那些固定的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已经在劳教民警中形成了固定的工作模式,定式思维已然形成; 同时,思想上对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没有准备,使得他们在戒毒的专业知识方面储备不够,执法理念也没有及时转变,所以劳教戒毒模式很大程度上依然是目前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很多劳教戒毒遗留的弊端并没有根除,这与《禁毒法》的立法初衷是不符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开展,全体民警需要转变执法和管理模式,改变观念,接受新的挑战,原有的思维定势要打破,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扩大开阔视野,坚持科学创新,不断探索和总结新的工作方法,适应新模式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要求。

  一、基本戒毒模式———《禁毒法》施行前。

  ( 一) 劳教戒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在1990 年颁布实施。该决定第8 条规定: 强制戒除( 公安) 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在司法实践中,对吸毒人员在强制管制区域内实行劳动教养,对于降低吸毒率和复吸率有较好的效果。由于看到了这样的进步意义,全国禁毒工作第三次会议上规定了极为严格的政策,如果发生复吸就做劳教处理。劳教戒毒在教育,感化,挽救吸毒者方面,曾经扮演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这种制度缺陷是严重的。如在司法实践中,劳教戒毒和普通劳动教养制度之间没有大的区别等。

  ( 二) 公安强制戒毒。

  《关于禁毒的决定》和《强制戒毒办法》是公安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因为在我们国家的强制戒毒所大多属于公安机关的事业单位,有的缺乏充分的资金,因此,必须收取治疗费用,以维持正常运行的强制戒毒。近年来,强制戒毒所成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吸毒,注射吸毒者生理脱毒,心理治疗和法律,道德教育的行政执法场所,在提高药物疗效,降低复发率,帮助吸毒者返回社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为社会取得了不小的贡献。但相对劳动教养,其缺点包括管理制度,方法,资金等方面,具体而言,包括: 管理不规范; 戒毒的医疗问题无法解决; 资金和设备无法保证,存在单一的康复手段。

  ( 三) 自愿戒毒。

  自愿戒毒顾名思义就不是强制进行的戒毒。这一类自1989 年始,一些自愿戒毒所在全国各地建立,设在精神病院内部,以后逐渐分开。

  自愿戒毒在我国最重要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愿戒毒高利润,接受的医院大多数医疗水平较高, 3000 - 5000 元之间是7 - 15 天的治疗费用。因为强有力的卫生,科研实力,良好的医疗设备,患者身体排毒的治疗水平教高,其中大部分采取封闭病房管理措施。但其缺点也很明显: 只有戒毒所安排的7 - 15 天的治疗时间,后续的康复、脱毒、回归社会这些基本没有,复发率很高。

  二、现行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的优势分析。

  ( 一) 法律程序严谨,保障强戒人员的权利。

  按《禁毒法》,吸毒成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要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慎重,给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不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的处理方式,这些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强制戒毒措施。强制隔离戒毒不仅看强制隔离戒毒效果,也考虑采取强制措施对公民的伤害降到最低。《禁毒法》立法解释说:

  吸毒行为不属于犯罪,调整的范围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明确,吸毒者具有三重身份: 病人、受害者、违法者,在就业和教育方面均不受歧视。因此,《禁毒法》在这方面规定: 按照需要,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可以接受强制隔离吸毒人员参加; 治疗应根据需要,配备强制隔离场所的医生; 对吸毒人员,管理者不得虐待,体罚或者侮辱; 吸毒者亲属和单位或学校工作人员可以到吸毒者强制隔离地方探望,经批准,强戒人员可以外出探望配偶,直系亲属。这些规定有利于强制隔离戒毒取得更好的效果,但主要考虑的是吸毒者的人道待遇,也符合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 二) 以医疗保护和心理康复为重点。

  强制隔离戒毒治疗,在场所切实得到了加强。戒毒人员健康档案的建立,为掌握强戒人员的第一健康信息提供了便利,满一年后再次对他们进行体检,可以使有疾病的吸毒成瘾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对一个月将要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体检,健康记录归档保存。其次,成立专门的医疗康复室。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辅助治疗方法、药物等,讲求科学方法的先进性,进行嵇延性戒断症状的辅助治疗,提高戒断效果。最后是毒性检测和药物依赖性试验。通过测试体温,脉搏,血压,尿检和仿真环境中的药物毒性和药物依赖的检测,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行为,教育等矫治对策。大部分吸毒人员毒瘾之所以难戒就是心瘾难除。吸毒者在15 至30 天,可以生理脱毒,但不等于戒毒。“心瘾”的戒除是强戒人员完全戒毒的重要标志。

  ( 三) 有公信力、说服力的科学评价。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评估体系,不仅评估短期效果,也评估长期有效性; 将实际戒断情况与回归复吸风险评估结合起来; 在领导任期目标考核中增加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结果的内容。委托社会调查机构,进行强制隔离解毒的功效社会调查,做到科学评价可信,结论有说服力。

  三、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的思考。

  ( 一) 强化公安禁毒职权的同时规范审批职权。

  作为工作重点,公安部门应把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建议强制戒毒场所从公安机关撤消,停止接收吸毒者。与此同时,为了防止权力腐败的发生,对强制隔离戒毒这种强制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由公安部规定严格的程序,国务院规定监督措施; 社区戒毒建议由公安派出所或相同级别的公安部门报告,县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强制隔离戒毒可以履行这样的流程: 提出意见———基层办案单位,审核———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市级公安机关。

  ( 二) 明确禁毒场所的工作主体地位。

  目前,我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理解毒( 仅三个月) 由公安部门负责吸毒者治安处罚间的戒毒治疗,司法戒毒场所接受完成生理脱毒后的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治疗和康复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这样的运作流程存在职责混淆和职能交叉现象。强制隔离戒毒应当由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公安,卫生,民政部门和社区紧密配合,当地司法所应当发挥对社区强制隔离戒毒的监管,起到监督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的作用。

  ( 三) 针对心理毒瘾大力倡导场所戒治文化。

  康复心理矫正工作中戒毒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维护强制隔离戒毒,促进心理健康,戒断毒品,预防犯罪,全面推广禁毒教育质量提高的实现,是提高隔离戒毒行动的科学化,补充教育和改造的有针对性。

  针对心理成瘾,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该提倡场所戒治文化。通过文化的指导,发展出凝聚力,约束力,激励力,辐射力,一一打造警察和强戒人员的个性,信仰和行为规范。发展场所戒治文化,除了要依托当地的文化资源外,还要以开放的身躯,兼收并蓄,对系统的跨行业的文化体制,应当善于理解,沟通,协调与场所文化的创新。竞争的社会思维模式的形成,将会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奠定思想基础。

  ( 四) 构建统一的强制隔离戒毒分类分期管理模式。

  《禁毒法》颁行后,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成为吸毒人员的主要模式之一,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者,作为违法者和受害者这样的位置考量,考虑到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相比以往的劳教戒毒,在医治主题和戒治方面突出,减少了制裁,劳教戒毒的不足得到了弥补。

  考虑到宏观政策和微观操作层面上,结合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具体情况,结合吸毒者的基本特点,可以将戒毒过程分为观察和生理脱毒期,身心康复期、巩固期以及回归社会的四个戒毒治疗阶段,为期两年的周期,四个阶段按不同的侧重点,分步实施。根据戒毒者不同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安排四个治疗阶段,每一个阶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此同时四个治疗阶段上承急性脱毒期,为生理脱毒后延长治疗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下接回归社会康复或戒毒康复,为在社会上持续的戒毒康复或康复重返社会建立了良好的条件,更好地反映《禁毒法》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

  1. 隔离观察及生理脱毒期( 1 个月)。

  做好生理指标的检测、心理指标的检测、性病及HIV 检测工作。主要以问卷的形式用卡特尔16PF 量表测试法进行检测,心理咨询员及时进行个别谈话,让强戒人员进行剖析自我等,对那些存有问题的人员放到下一阶段进行重点矫治; 在此期间,可以开展毒品吸食违法和毒品危害教育,进行场所规则和纪律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品行教育、法律道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适应性教育,包括艾滋病预防教育的知识,学习劳动技能和进行劳动习惯的教育,为他们下一阶段的治疗打下良好的基础。不仅如此,在这个阶段,还要加强集中训练。主要进行队列训练的行为养成训练,运动康复训练,心理训练和自省训练。此外,物理仪疗和辅助食疗是必不可少的。

  2. 身心康复期( 16 个月)。

  禁毒专项教育坚持不懈地在这个阶段进行,包括道德教育,成功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榜样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改善心智模式,思维导图的变化,矫正扭曲的心理的教育; 毒品知识教育的主要是讲解吸毒成瘾的特征。这个阶段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涵盖《宪法》、《刑法》、《民法》以及《禁毒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婚姻法》等几项内容。可以进行文化素质教育,通过讲座,优秀作品,政治教育,应用文等形式进行。在技能教育方面,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和被强戒人员的喜好写出职业培训计划,与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取得合作与支持,必要时实行联合办学,为强戒人员融入社会,自食其力打好基础。

  在身体和心理康复期,康复训练必不可少。建立运动康复中心,引进脑功能检测仪,体能监测仪,人体成分分析仪等设备,训练康复师,对照强戒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体能评价体系和质量标准的培训内容。运动康复档案的建立,为不同差异的强戒人员,制定有差异性的治疗方案,使用传统和现代体育在一起,帮助他们运动康复治疗,帮助强戒人员逐渐增强体质。

  为了加强心理的解毒和心理康复训练,场所内可以设立药检室,开展心理排毒训练。可以模拟真实环境,强戒人员进入这个环境,使他们对环境的刺激和影响力得以减少,一旦建立削弱和消融的条件反射,强戒人员拒绝毒品的能力就能得以提升。条件允许可以进行电动厌恶疗法,一旦强戒人员见到毒品,产生吸食欲望时,电击他们,这样就建立起毒品—吸食之间的条件关系,使过去的见到毒品就产生强烈的吸食欲望的冲动弱化乃至消失,就会达到使强戒人员恐惧、厌恶吸毒,远离毒品的目的。

  3. 巩固提高期( 4 个月)。

  在强戒人员离所之前,应着眼于国家的国情社情教育,预防复吸的特殊教育,品德意志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教育和一系列的自适应的教育活动,其他手段也可以同时使用,使他们适应社会生活的技能、理念等不断提升。此外,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期满前5 个月,请社区工作者尽快参与强戒人员的帮助教育,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提高他们的社会认可程度。

  4. 回归社会前期( 3 个月)。

  在被批准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和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进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教育,其中包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幸福观,享乐观,信念,理想等,正确看待理想的主观现实和客观现实的矛盾,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社会压力,和合适的朋友进行交流,提高个人的生活质量; 开展心理康复巩固教育,强调在认知,情感,需求,减少危害,危机应对模式教育,拒绝毒品,心理技能训练诸方面有较多的收获,引导他们学会对毒品如何说不,提高他们对毒品的心理阻力; 同时,组织他们开展职业技术培训,让他们学会一个熟练的技能返回社会做好职业方面的准备。

  参考文献:

  【关键词】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整体护理

  近年来,吸食新型在特殊人群中并不少见,尤其以苯丙胺类兴奋剂(麻果,冰毒,)为代表。2009年5月——2013年5月我院急诊科共收治25例急性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患者,其抢救和护理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组急性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患者25例,男11例,女14例,年龄19-56岁,平均年龄30.2岁,服用量5mg-200mg,就诊时间为用药后0.5-2h。其中口服者10例,鼻吸者8例,注射使用者2例,掺入饮料服用5例。20例患者为复吸。

  1.2诊断标准[1]

  1.2.1有服用过量苯丙胺类药物史。

  1.2.2尿液进行毒物分析示毒物存在。

  1.2.3急性中毒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兴奋。长期滥用可导致苯丙胺性精神病表现。

  1.3临床表现25例患者均有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表现,病人精神活动亢奋,瞳孔放大,不吃不睡、过度活动、情感冲动、不讲道理、偏执狂、妄想、幻觉和暴力倾向;23例有头痛、寒战、面色苍白或发赤、胸闷、气急、心动过速;8例有早搏;2例发作心绞痛;15例患者血压升高;10例出现肠胃功能障碍如口干、口中有金属味道、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绞痛;3例产生惊厥。

  1.4治疗

  1.4.1口服患者入院后给予催吐或洗胃。

  1.4.2大剂量维生素C酸化尿液、利尿促进毒物排泄。

  1.4.3地西泮或异丙嗪镇静,极度躁动时予以氟哌啶醇。

  1.4.4心动过速、心肌酶谱升高者予减慢心率,能量合剂营养心肌,改善心肌缺血,防止心律失常。

  1.4.5重度高血压者予以硝酸甘油、酚妥拉明控制血压。

  1.4.6高热者予以物理降温。

  1.4.7对肝肾功能异常予以对症处理,保护重要脏器功能。

  1.5护理

  1.5.1一般护理①接诊时了解患者所使用的苯丙胺类兴奋剂的种类、用量、使用途径,中毒前后有无饮酒或其他成瘾药物,有无外伤。②保持病室安静,室内空气新鲜,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③半卧位,以改善胸闷、气急。鼓励患者多饮水,以促进毒物排泄。④开放静脉通路,合理控制输液速度:太快增加心脏负荷,诱发肺水肿;太慢可致液体量补充不足,不利于毒物排泄及水、电解质紊乱的纠正。留取标本,查血常规、生化、肝、肾功能、心肌酶谱、血气分析、尿常规等。

  1.5.2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患者多异常兴奋、惊恐,积极安抚患者,稳定其情绪,以减少心肌和机体耗氧量。予以心理疏导,消除患者的敌对心理,保护患者隐私,让患者有安全感,安心配合治疗。对有戒断症状的患者了解存在的心理问题,明确告知患者苯丙胺类对人生理、心理的影响,树立“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症状并无明显身体不适,成瘾原因几乎来自吸毒者心理”的认知观点,利用戒除成功病例增强患者康复信心,鼓励患者培养兴趣爱好,远离曾经吸毒的环境和朋友,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1.5.3家庭治疗和随访与患者家属或朋友建立联系方式,出院后定期电话指导家庭治疗康复,随访患者亲友,获取戒断成功率。

  2结果

  所有患者的中毒症状在24-72小时内得到控制,2-5天出院。随访3-50个月,平均21.4个月,5例初次吸食者全部戒断成功,20例复吸者中有6例成功戒除,戒断成功率44%。

  3讨论

  苯丙胺类兴奋剂有较强的中枢兴奋作用和欣快作用,主要作用于儿茶酚胺神经细胞的突触前膜,通过促进突触前膜内神经递质(如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释放,阻止递质再摄取而发挥药理或毒理作用。在周围神经系统,苯丙胺类兴奋剂主要作用于周围神经系统肾上腺素受体,从而产生一系列兴奋症状。兴奋心脏,收缩周围血管,升高血压;松弛支气管和肠道平滑肌;散大瞳孔,收缩膀胱括约肌等作用[2]。常见的滥用方式为口服,其它方式还有:鼻吸、注射或搀入饮料一起饮用。该类从肠道吸收迅速,1-2小时后可完全吸收,约30%-40%在肝内经去氨基作用而破坏,其余以原形从肾排出。本品中毒剂量为1次15-20mg。对本品敏感者仅用2mg即发生中毒症状。最小致死量约为250mg。

  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诊断主要依靠接触史、中毒症状和血、尿苯丙胺浓度。本组病例在医生和护士采集病史时均提供了明确的苯丙胺类兴奋剂摄入史,结合较典型的临床中毒表现得以确诊。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目前无特异性拮抗剂,治疗主要是促进毒物排泄;对抗中毒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处理多系统器官功能异常;降温等对症处理[3]。促进毒物排泄借助于大量输液和酸化尿液,常用的酸化尿液的药物为大剂量的维生素C。处理兴奋性的精神和行为紊乱、谵妄、惊厥常使用地西泮、氟哌啶醇、氯丙嗪等药物。通过利尿等措施促进中毒时的肌红蛋白排泄,保护肾功能。

  整体护理不同于以往的功能性护理,其改变了靠医嘱加常规的被动工作局面,护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是主动的思考者,内容涉及患者的生理、心理、社会等各个层面,而不仅仅局限于疾病的护理和简单的技术操作[2]。护理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与患者沟通的时间最多,在急诊时更是“首诊者”,可紧急采集病史,明确接触史,向医生汇报,为诊断和抢救赢得时间。急诊中毒患者的病情变化快,护理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心理变化及时调整和修改护理计划和措施,保持护理的连续性;同时这些观察结果对确定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和心理辅导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相对于对急性中毒患者的积极救治而言,如何降低治愈患者的复吸率是另一个重要课题,本组患者中80%为复吸者,表明多次吸食者发生中毒的几率明显增加。心理戒断是复吸者能否回归正常生活状态的重要因素,护士可充分利用与患者沟通时间多的特点对患者进行心理辅导,使患者更加充分地认识对自己机体和心理,以及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使其坚定早期脱离的信念,可有效降低复吸率。出院后患者接触的人物和周围环境对其具有重要影响,由于顾忌患者在院外直接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我们与患者家属或朋友建立联系,定期电话随访和督促家庭治疗,本组患者终末随访时的复吸率为56%,低于我国戒断后80%的复吸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对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患者实施整体护理,保证了患者治疗和护理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完整性,明显消除了患者的焦虑、恐惧、抑郁、自卑等心理,通过实施整体护理,使患者对的危害有了较充分的认识,有助于其养成科学合理的生活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1]李焕德.解毒药物治疗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276.

上一篇:豆瓣9.5,这档日本综艺展露出【人间真实】
下一篇:洪金宝星爷的《功夫》恩怨罗生门背后,藏着功夫片的最终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