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难以割舍的萝莉文化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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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人难以割舍的萝莉文化

  在日本具有巨大影响力的ACG文化(Animation 动画、Comic 漫画、Game 游戏)中,眼睛大大、娇小可爱、单线条思维的童颜萌妹子无疑是最大卖点,而对于日本年轻女性来说,妩媚、性感都属于剑走偏锋,萝莉才是王道。萝莉之风源于欧美,却在日本得到了最好的诠释。然而外界对萝莉文化褒贬不一,有人批判其为“恋童癖”,也有人追捧其为“柏拉图式精神之恋”。

  【被日本人发扬光大的萝莉文化】

  日本全民追捧萌妹子

  欧美式萝莉文化以小说《洛丽塔》的风靡为标志,始于20世纪70年代。《洛丽塔》的男主角亨伯特因为初恋爱人的早亡而将爱情永远定格在童年,萝莉便成为了女主角洛丽塔这一类女孩子的统称,通常指年龄在 8—14 岁,“有着超逸的风度,有别于她们同年龄女孩难以捉摸、变幻不定、销魂夺魄、阴险狡黠的性感少女”。

  20世纪90年代初,萝莉文化传入日本。与欧美式萝莉文化不同,日本的萝莉文化主要体现在服饰上,接受人群主要是18岁以上的年轻女性,她们通过穿着层层叠叠花边蕾丝的萝莉风格的服饰来“扮嫩、扮可爱”。这也改变了日本年轻一代的审美观,全民追捧萌妹子。比如火爆的国民美少女大赛,参赛人员限定在12-20岁之间,2012年的第13届比赛报名人数多达10万人;而最有人气的偶像组合“日本第一国民女子天团”AKB48的平均年龄不过14岁。

  日本的萝莉文化通过ACG传向世界,首先风靡亚洲,再反过来传向大洋彼岸。2010年纽约时装周期间,主办方特别在时装技术学院举办了一次东京时装节。时装节的一场发布会上,“萝莉服装”作为时尚潮流进行国际展示。

  “幼女控”文化传统:“喜哉,遇可美少女。”

  尽管萝莉一词来源于欧美,但从历史上看,日本早已有深厚的文化土壤与之相契合。对于“幼女控”的记载可追溯到《源氏物语》时期(1001-1008),贵族家宅成为美丽少女聚集的场所,被传统雅文化所津津乐道。据记载,日本古代的贵族、武士的妻子多在10岁左右结婚,比如大名鼎鼎、出身寒微的丰臣秀吉,爬上关白高位后,便娶了许多年纪幼小、身份高贵的美少女,而德川家康30岁出头就当了祖父,年逾六旬还由一位10多岁的侧室添了一个儿子。

  甚至比历史记载更早的神话传说也毫不避讳对美少女的迷恋,创世之初,父神伊弉诺尊曾言:“喜哉,遇可美少女。”“美少女”一词的正式出现,来自20世纪上半叶日本著名的“无赖派”作家太宰治的小说《美少女》。太宰治将自己定位成“排除与反抗”时期的小说家,而用美色、青春之色夺人眼球的“美少女”文化颠覆了传统上观念、情感、秩序的旧文化。

  【带有强烈性暗示的萝莉衣着文化】

  萝莉控也分门别类:标准萝莉与hign萝莉

  在萝莉文化开山鼻祖在《洛丽塔》一书中,由于亨伯特强迫洛丽塔与其发生了不伦之恋,“萝莉情结”被多数人认为是一种“恋童癖”,亨伯特的这种对幼女产生性冲动的心理则被定义成“洛丽塔综合征”,

  萝莉作为被恋对象, 有着相对固定的服饰和形象, 其主要特点是为了突出可爱和性感。服饰上,类似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宫廷服饰分为两大系列, 分别是“光”与“闇”。光系列以粉红或白为主,选用大量蕾丝和丝带, 给人一种纯洁、天真的感觉; 而闇系列则以黑或蓝为主, 是一种混合哥德式服饰及西方丧服的设计, 属于冷艳的萝莉装扮。

  外型上,按差异分为可爱萝莉和哥特式萝莉两类;按年龄差别分为标准萝莉( 12- 15 岁) 、爱丽斯式萝莉( 7- 12 岁) 和 high 萝莉( 7 岁以下) 三种。不同的萝莉控喜欢不同类型的萝莉,“总有一款适合你”,给人一种挑选商品的异样感。大多数人认为,萝莉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具强烈性暗示的穿衣文化,利用衣著来刺激起萝莉爱好者的性欲。

  【萝莉控们的辩解:对青涩时光的留恋】

  萝莉控们十分反感这些对自己“恋童癖”的指控,他们解释,对萝莉们的喜爱实际上反映的是青年对自己幼小童年的留恋、是一个因现实情感的挫折或不满而进行宣泄的途径。青年们往往感叹现实世界社会复杂、人心险恶、佳偶难求,对现实中的感情不免感到失望或无奈,青年渴望纯洁、童真的感情,而萝莉们就是在现实世界中难以实现,只存在于精神层面上的寄托与慰藉。

  而那些喜欢将自己打扮成萝莉的女性认为这是成熟女人对青涩时光的留恋,希望时间就此停滞倒退,永远被定格在“那一段”最美好的时光。另外,层层叠叠的华美服饰让多数女性“很享受被注目的感觉”。

  从情感上来说,年长男性与年轻女性之间的相互爱慕无可厚非。男人需要在情感中超越年龄对自己的束缚,体验着长辈、哥哥和情人相互混杂的角色。女人通过与比自己年长许多的男性交往,享受着一种永远的依靠与信赖。

  【被萝莉文化催高的犯罪率】

  日本儿童色情作品剧增,性暗示强烈

  1999年,日本议会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立法禁止制作或销售直接描写未成年人的色情作品。但与欧美国家不同,日本并不禁止拥有儿童色情作品。法令颁布后,“打擦边球”的儿童色情作品剧增,未成年少女不再完全裸体,而是穿上泳装。这些模特女童有些年仅六七岁,而拍摄酬金高达20万日元。并且,日本作为全球最大的游戏和动漫产地之一,该项法案并不包括儿童色情漫画、动漫和电脑游戏。

  更多的情况是,描绘未成年少女的漫画中并未出现直接的性行为画面。但性暗示却非常强烈。美国《纽约时报》曾报道一本名为风靡日本的《我的妻子是小学生》的漫画,描写的是24岁的男教师娶12岁女学生为妻的故事,尽管全书未出现色情画面,但男教师的色情幻想充斥正本漫画,其中还有全身赤裸的小女孩拿着带有强烈性暗示道具的场景。

  难以割舍的“萝莉情结”使儿童色情犯罪高发

  日本人难以割舍的“萝莉情结”加之描绘未成年人的色情漫画和DVD在日本随处可买,侵害幼女的案件时有发生。2005年,一名7岁的女童被性侵犯并死在了离家门口仅60米的地方,其犯罪情节模仿了当时最流行的漫画故事,该案至今未破。2004年发生了“小林薰事件”,女童被害方式与著名动漫作品《库洛魔法使》同人作品相吻合。而最为著名的是对日本社会产生最大震撼的“宫崎勤事件”, 时年 23 岁的宫崎勤以各种残忍的方法虐杀了多名女童, 警方在他的住处收集证据时, 意外地搜到许多动漫相关资料, 以及大量描写性变态与性虐待的动漫作品。

  数据显示,尽管日本是一个低犯罪率的国家,但儿童色情影像的传播却使儿童色情犯罪成为该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以2010年为例,执法机构共破获1342起儿童色情犯罪案件,比2009年增加43.5%;618名未成年人成为儿童色情犯罪的受害者,比2009年增加52.6%。由此,日本三大党派2013年5月29日向众院共同提出《儿童色情禁止法改正案》,建议禁止个人持有儿童图像、影像作品、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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