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一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8-01
手机版

  点击“仗法走天下”获取更多内容

  力 彑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

  夂 小

  ?

  许某某等人强奸案

  ?

  ——住宿经营者怠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受到处罚

  1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7日晚,许某某、陈某、王某、王某某(未成年人)、唐某某(未成年人)等5人在广西桂林某烧烤店吃饭。

  其间,王某看到刘某带李某某(女,未成年人)回家,提议将欠烧烤店钱的刘某打一顿,许某某提出想与李某某发生性关系。

  随后,几人来到刘某租住的居民楼,对刘某和李某某进行殴打,并强行将李某某带到宾馆。

  许某某、陈某、王某某三人在宾馆房间强行与李某某发生性关系。

  6月10日,李某某报警。

  10月15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许某某等5人提起公诉。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判处许某某、陈某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王某某有期徒刑七年,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查,案发当晚,本案6名当事人入住桂林某宾馆,其中包括3名未成年人。

  宾馆在接待上述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入住时,既未严格落实登记制度,逐人核实身份信息,也未询问入住未成年人相关情况。

  通过查看宾馆监控视频,办案人员发现被害人李某某与许某某等人共同进入宾馆后,始终被唐某某拉着手,被害人神情疲惫,脚步迟缓,表现明显异常,多次在距离宾馆前台2米远的沙发处停留。

  宾馆工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未询问情况或与监护人联系,也未按照强制报告要求向公安机关报案,怠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2

  处理情况

  该案发生前夕,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七星分局联合召开了旅馆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推进会,向辖区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通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强制报告的有关规定。

  涉案宾馆明知法律规定,发现问题仍置之不理。

  因宾馆未尽到安全保护责任,李某某被多人毫无障碍地带入宾馆房间并遭到多人性侵害。

  2021年8月11日,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涉案宾馆作出罚款二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处罚决定。

  为推动辖区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七星分局联合制定《关于规范旅馆行业经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对两百余名住宿经营者进行强制报告制度培训,并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3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强制报告是法定责任,任何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近年来,旅馆、宾馆、酒店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场所。

  为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住宿经营者的未成年人安全保护责任。

  该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一百二十二条分别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

  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经营者强制报告义务的落实是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保障。

  检察机关在办理住宿经营场所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逐案倒查是否存在违反询问、登记、强制报告等规定的情形,发现问题严格依法追责,从源头上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

  许某某、杨某强奸案

  ?

  ——住宿经营者发现未成年人面临侵害危险不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1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28日,许某某和杨某(未成年人)经事先商议,约王某某(女,未成年人)及其朋友刘某某(女,未成年人)吃饭,哄骗王某某、刘某某大量饮酒。

  次日凌晨1时许,杨某、许某某将醉酒的王某某、刘某某带至江苏省徐州市某商务宾馆。

  杨某强行与刘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许某某欲与刘某某、王某某发生性关系,但均未遂。

  2021年3月5日,杨某、许某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经法院依法审判,判处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杨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经查,案发当日,该宾馆仅登记了许某某一人身份信息,就为许某某、杨某、王某某、刘某某四人开具一间三人间入住。

  办案人员查看宾馆前台监控发现,王某某、刘某某入住时明显处于醉酒状态,且王某某身着校服,工作人员未要求王某某、刘某某出示身份证件、未询问情况或联系监护人,发现异常情况后未向公安机关报告。

  2

  处理情况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涉案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问题后,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宾馆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对宾馆及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处以限期整改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宾馆未尽安全保护义务,致使未成年人在其经营场所遭受侵害,检察机关在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同时,支持被害人刘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案宾馆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经法院组织庭前调解,涉案宾馆赔偿刘某某精神抚慰金一万元。

  3

  典型意义

  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导致被性侵的问题比较突出。

  部分住宿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保护意识不强,登记制度、报告制度等规定落实不到位,是造成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住宿经营场所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身份并如实登记、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线索或者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重利益轻安全,发现异常情况不报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

  版权声明:

  我们精选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转载文章版权属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或重发,联系时注明“版权”。

  

  往期回顾

  只因不吹“侦查哨”宾馆老板坐上被告席

  宾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而未通知其监护人,违法!

  微信/手机 : 13949523201

  律所地址:安阳市紫薇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大美城临街商业楼八层

  

  发现“分享”和“赞”了吗,戳我看看吧

上一篇:抗战老兵观看《长津湖》,冰雕幸存老兵痛哭,连说三声:对不起
下一篇:京剧 - 霸王别姬·劝君王饮酒听虞歌 (原版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