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成年人改名像是逆天改命一样难?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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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起因:本人想到派出所更改姓名,最后市内公安局审批时被拒,书面上写着要求补充需要更改姓名的证明,实际到场问的时候又要学校的同意证明,我对此感到不合理,去寻找股长理论。

  我为什么要改名:因为我从小到大都被人嘲笑 ,无论是玩笑还是恶意的,尤其是刚见面的人都会开些我不喜欢的玩笑,还有我印象最深刻的 在我高中的时候被语文老师当众嘲笑 这是他的问题所以我事后也要求他给我道歉了。还有一个英语老师也是因此说我名字一看就是没文化的家长才会取的,我不想因为这个名字和人计较太多,免得次次和他人发生矛盾,最重要的还是每次新环境自我介绍都会让我自卑。

  我用我上半辈子的时间去治愈了我的痛,不想下半辈子还被人伤害。环境会影响一个人的心态,我现在心态就是自卑。错的不是我名字不是我的错,这也是一个代号。但是刀子插在我身上,我真的很痛。

  经过:我在2月1日向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派出所提交了改名申请,在2月25日左右民警通知我改名审批不通过。

  因为本人符合照户籍规定可改名人员的条件,即名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冲突或者粗俗不雅的条件,在提供证明个人信息的资料后,依旧遭到了拒绝。

  在民警交涉的电话中,民警说需要本人提供要更改的名字的使用证明,以及学校出具的改名证明书,我认为十分不合理。

  第一,我一直都是守法公民,使用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名字,不作假不欺骗单位和国家公民,不可能使用需要更改的名字来进行社会活动,学习和工作都不可能,这一点在户籍登记资料中也没有看见,在我和江城区公安分局户籍股长梁小娴交涉的过程中,我明确表明这样的理由不合理。

  之后该股长画风一转,那就需要我出具学校同意学生改名的证明,根据新《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名字,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依法更改个人姓名是公民的自由权,学校无权同意允许学生改名,因此学校也无权和义务开具改名同意书。

  在我表示学校不会开具此证明的情况下,该江城区公安石湾北路777路的公安厅户籍股长表示,这是自己的问题,如果这样的证明都要不到就不要来找她,她很忙她要去开会。在我质问公安和学校同时将问题丢给我十分不合理的情况时,该股长依旧表示与她无关,不要找她,时间是在2月26号下午3点左右发生,具体的情况可以调查大厅监控查看。在我看来,改名是成年人的权利,且手写申请、申请表以及个人资料证明都已齐全的情况下,该股长以多种理由拒绝本人的申请,是属于恶意办公和不作为的现象,希望国家能给我一个公道。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绝无夸大虚假的成分,如有违反公安秩序恶意举报的问题,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此我恳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有时候我感觉改名字像是逆天改命一样困难,学生改名学校不愿开证明,派出所机构非要证明,两头为难本人,最后成为了我个人的问题。还有一些人和我讲,民警要什么你给他什么就好了,但是你没想过他要的东西的合理性。有人和你说有个东西能是1也能是2,那会是什么东西呢?

  现在我已经投诉12345了,在等待结果,关于后续会继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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