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岳阳一14岁少年骑摩托车玩耍发生车祸,头部受伤严重……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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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便当事人家属尽快知晓。

  然后,他又拨打了平江交警大队电话以及120急救中心电话。

  随后,120救护人员赶至现场,

  男孩的父母闻讯后,已赶赴医院。

  

  据了解,经全力抢救,受伤男孩应无生命危险,

  目前已转往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接受进一步治疗。

  有知情者称,受伤男孩今年14岁,

  平江人,此前在平江某中学读书。

  现正值暑假期间,其下午骑摩托车途经事发路段时不慎发生意外。

  但此消息未经官方确证。

  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不允许未成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而且未成年人驾驶摩托,出事的真不少!

  2015年7月6日下午5点,年仅15岁的邓某驾驶一台“小绵羊”摩托车,搭乘同样未成年的小廖、小张二人,车行至宁乡大道与蓝月谷西路交界处,与顾某驾驶的一重型箱式货车相撞,造成搭乘人小廖当场身亡,小邓和小张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2013年11月20日0时许,未成年人陈某无证且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在宁乡城区沿河路超速行驶时,撞在路边的树木和广告牌铁柱上。陈某头部损伤严重,当场死亡。

  2011年11月20日,16岁的欧某驾驶摩托车搭载15岁的易某、14岁的欧某,因未注意安全,与停在道路边的一辆客车发生碰撞并侧翻,后被一辆中型货车辗压,造成骑车的欧某当场死亡,易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搭乘者欧某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此凋亡,令人深深惋惜。

  

  各大中小学陆续进入暑假,

  儿童交通意外伤害也进入高发期,

  小编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⑥要及早教会孩子更多交通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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