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难点集锦】简述侦查行为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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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重难点集锦】简述侦查行为

  写在前面

  恭喜各位同学,你们已经跟随韬奋走过【法条解读】【真题解析】两个阶段啦!

  相信很多同学已经对一些基本知识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接下来我们进入的是【重难点集锦】阶段,每天理解并吃透一个知识难点,日积月累,快人一步,为圆梦华政打下坚实基础!加油!

  简述 侦查行为(每一个行为可以按照简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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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

  1.讯问犯罪嫌疑人

  ( 1 )概念及特点

  讯问犯罪嫌疑人,指侦查人员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程序,就案件 事实以及与案件 相关的其他问题以言词的方式,依法对被指控有犯罪嫌疑的人 进行提问并要求问答的一种侦查行为。在侦查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的 特点是:①讯问 主体和对象的特定性;② 任务的特定性;③ 内容的广泛性;④ 行为的强制性;⑤ 方法、策略的多样性;⑥在我国,法律 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讯问时律师可以在场。

  ( 2 )程序要求(具体内容自行回忆)

  A. 关于讯问主体

  B. 关于讯问的地点和时间

  C. 关于讯问次序和内容

  D. 讯问特定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要求

  E. 禁止规定

  F. 关于讯问笔录

  G. 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

  2. 询问证人和被害人

  (1)询问证人的程序(具体内容自行回忆)

  ①询问的主体

  ②询问证人的地点

  ③方式

  ④告知法律责任

  ⑤询问聋、哑证人

  ⑥询问未成年证人

  ⑦询问证人应当制作笔录

  ( 2 )询问被害人(同询问证人)

  由于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同属于言词证据,因此,在询问被害人时可以依照询问证人的各项规定。

  3. 勘验、检查

  ( 1 )概念及任务

  勘验、检查,指侦查人员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察和检验,以发现和收集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伤情或者生理状况等的侦查行为。

  ( 2 )对象及种类

  勘验的对象是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身体。

  侦查实验,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与案件有关的某些事实或者行为,在某种情况下能否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进行 模拟实验的一种侦查活动。侦查实验是一种 特殊的侦查行为,不宜广泛适用,凡是能够收集到有关证据查明的事实或者行为,不应适用侦查实验行为。

  4. 搜查

  ( 1 )概念

  搜查,指侦查人员为收集物证、书证,查获犯罪嫌疑人,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犯罪嫌疑 人或者罪证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索的一种侦查行为。

  ( 2 )法律特征

  搜查是法定侦查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 强制性。搜查是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这是由它的任务所决定的;② 公开性。搜查应该公开进行,要让被搜查的有关人在场,要邀请两个见证人在场;③ 扩展性。搜查的对象不限于犯罪嫌疑人;搜查的物品、场所,也不限是犯罪嫌疑人的;④ 合法性。搜查必须依法进行。凡非法搜查,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5.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发现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和文件,依法予以查封或扣押的行为。

  6. 鉴定

  鉴定是 法定的一种侦查行为,是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有关专门化问题进行 比对、分析和鉴别,作出 推断结论的一种活动。

  7. 辨认

  ( 1 )概念

  辨认,指侦查人员为了 查明案情,在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尸体或场所进行辨别确认;或者让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与犯罪有关的物品、尸体进行辨认;或让犯罪嫌疑人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别的一种侦查行为。

  (2)程序

  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各自管辖的案件的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分别经 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

  ②辨认应当在调查人员、 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 2人;

  ③辨认前,应 禁止辨认人 见到被辨认人或者辨认物,但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并应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④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 单独进行。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⑤应当将辨认对象 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照片不得少于十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

  ⑥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如果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 保守秘密;

  ⑦辨认的经过和结果等情况,应当 制作笔录;

  ⑧人民 检察院主持进行辨认,可以商请 公安机关参加或者协助。

  8. 技术侦查措施

  ( 1 )概念

  技术侦查措施,俗称 秘密侦查或特殊侦查,指侦查机关在侦查相对 人知情的情况下将难以开展或者无法完成的、而以隐藏或欺骗方式实施的非强制性侦查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它是刑事侦查措施的一种。

  ( 2 )适用情况

  ①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 国家安全犯罪、 恐怖活动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 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②追捕被 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 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③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9.通缉

  ( 1 )概念和特征

  通缉,指公安机关对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以 发布通缉令的方式,通报有关地区的公安机关和广大群众,缉拿其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特征:

  A .主体的特定性。适用通缉行为的主体是 公安机关,只有县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

  B.性质的 协作性。通缉是各地区公安机关之间,在分工负责基础上的通力合作,协同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C. 方式的单一性,方法的多样性。通缉的方式是单一的通缉令,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发布,而方法是多样的;

  D. 行为的强制性。通缉,是侦查行为或侦查手段,在法律上具有强制性;

  E.通缉 对象的特定性。通缉对象只能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 2 )程序(具体内容自行回忆)

  ① 决定通缉。

  ② 发布通缉令。

  ③通缉令的 发布机关和方法。

  ④ 补发通缉通报。

  ⑤ 执行通缉令。

  韬奋考研,一路伴你。

  Taufen kaoyan , With you all the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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