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场荒唐的借种生子引发的家庭伦理惨剧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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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来,传宗接代一直是我国家庭的头等大事之一。中国人一直把“香火”看得很重,在古代,就有着“母凭子贵”的说法,因此还衍生出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随着社会的进步,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几乎不可见了,但延续“香火”这个问题一直存在。

  科技的发展让没有生育能力的人们看到了希望,他们可以借助试管婴儿来延续后代,但高昂的价格让一般人望而却步,于是便有了“借种”这种方法,所谓借种,就是丈夫没有能力的情况下,让妻子与其他男人发生关系,从而受孕。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四川雅安就有这样一桩因“借种”而引发的惨案。白淑琼和曹忠武夫妇结婚很久了,但一直怀不上孩子,长时间使用药物调理也没有一点效果,最后一检查,发现居然是丈夫曹忠武没有生育能力。

  为了能有个孩子为曹家传宗接代,也为了不被村里人笑话,夫妻俩想出了一个昏招,借种。将自己的妻子送到别人的怀里,不知道曹忠武是如何接受下来的。很快,他们就物色好了借种的对象。

  邻村的曹震昂身材高大,脑子灵活。夫妻俩决定从他身上借种,果不其然,借种之后不久,白淑琼就怀上了孩子,1993年,白淑琼就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曹忠武也是很高兴,本来以为这场借种生子到此就结束了,但他没想到自己却因此丢了性命。

  在九十年代的农村,借种生子其实并不罕见,长时间来下,自然会有规矩。按照规矩,借完种之后,白淑琼和曹震昂应该是再也不能见面,老死不相往来的,但白淑琼并没有遵守这个规矩,在借完种之后,反而和曹震昂经常来往,关系暧昧。

  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发生了关系,虽是借种,但曹忠武心里一直都是有点膈应的,现在妻子还与借种对象这样眉来眼去,他哪受得了,于是找到曹震昂,大闹一场,让曹震昂离自己妻子远一点。

  本以为两人会因此收敛一些,但没想到还变本加厉,白淑琼经常出去与曹震昂偷情,这彻底惹怒了曹忠武,和曹震昂大打出手。可白淑琼却一点也不顾虑两人的夫妻之情,竟觉得曹忠武是个碍事的家伙,与曹震昂密谋着要杀了他。

  1995年12月26日,白淑琼借口要出去散步,想要曹忠武陪同,将其骗到无人的乡间田埂上,早已埋伏在这里的曹震昂举起锄头,将曹忠武活活砸死,白淑琼全程站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丈夫被活活砸死,凄厉的惨叫也没能让她有一点心痛。

  杀死曹忠武后,两人将尸体拖到公路上,试图用车祸来伪装他们的杀人行径,但他们实在是太小看警方的手段了。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刻对现场进行了勘察,通过的尸体的监测,死者是因受到钝器的敲打而死亡,并不符合车祸死亡的条件。

  于是警方将这起案件定性为一起谋杀案。通过走访调查,仅一天的时间,就将白淑琼、曹震昂二人抓捕归案。经过审问,两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两人的行径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在法院审理时,白淑琼称自己并没有亲手杀死曹忠武,只是在旁观看,想要上诉,被法院驳回。

  因为依照《刑法》对共犯的定义:第一是需要二人以上的犯罪团体,而是需要各共同犯罪人明知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三是客观条件:各共同犯罪人意识与意志支配下的,危害社会身体动与静的活动整体。

  白淑琼作为这起案件的策划人,而且在明知这是犯法行为的情况下,希望并且放任曹震昂将曹忠武杀害,两人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但白淑琼情节较轻,可以酌情考虑轻判。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震昂死刑,判处白淑琼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如果无法孕育后代,这的确是一个家庭的隐痛,但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治疗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借种生子不光违背伦理道德,而且还容易滋生,更有甚者,还会酿成像曹忠武这样的惨案。

  在这件案子中,白淑琼的冷血无情是特别令人震惊的,人们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就是天大的缘分,况且白淑琼与曹忠武多年,但白淑琼居然还能眼睁睁看着丈夫被砸死。

  出于什么原因我们无从得知,贪恋的快感?早已厌倦了曹忠武?这也许只有白淑琼自己能够解答了,在我们的思想中,这样的行为实在是无法理解。可笑的是,在法院宣判后,白淑琼还称自己对丈夫有很深的感情,并不想离开他。

  曹震昂也表示自己从未想过要与白淑琼组建家庭,可他们的所作所为让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一场笑话,也可能是他们为了挽回自己仅存的一点脸面而捏造出来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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