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冲动打架引纠纷 法官倾心调解化敌为友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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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树市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化解民事纠纷,庭前调解成功一起伤害赔偿案件,用实际行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两个十四五岁的男孩,2021年4月3日中午在榆树市区某私人影院内发生争吵,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张某头部损伤及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6天。

  公安机关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因王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因此不执行行政拘留。原告受伤后前往医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要求被告赔偿,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榆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洪光详细阅卷,认真梳理案情,认为可以尝试庭前调解,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商讨、调和,耐心地向被告说明相关责任、承担义务和赔偿义务,引导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多考虑。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王洪光法官的调和下,双方相互谅解,被告家长表示愿意承担赔偿义务,原告家长也考虑到被告年少心智不够成熟,相应减少了所诉求的医疗费。被告根据调解方案一次性将赔偿款交付给原告家长,原告当场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案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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