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之争:伦理博弈还是利益冲突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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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26日,对于生活在美国的同性恋伴侣来说可能是刻骨铭心的一天。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1996年由前总统克林顿签署生效的《保卫婚姻法案》违宪。这不仅为同性伴侣“名正言顺”登记结婚提供了法律依据,也让他们能够享有异性夫妻享有的数百项福利。法案废除后,目前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域,合法结婚的同性伴侣将在纳税、配偶移民、遗产继承等方面享受优惠和福利,包括外国同性恋配偶可获绿卡。

  由此可见,在发达国家,同性婚姻争论已不再停留在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的层面,焦点在于同性伴侣利益的维护。异性婚姻倡导者甚至和同性婚姻倡导者结盟,共同捍卫婚姻制度本身,同性恋运动也由最初的激进运动转为保守。

  同性伴侣区别对待配偶利益谁人做主

  1996年签署的《联邦婚姻保护法》将婚姻定为一男一女的结合,同性婚姻者无权享受异性伴侣的移民、继承等领域的1000余种联邦福利,即使在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在联邦法律构架下,同性婚姻者相比异性恋伴侣也有多达几百项的福利缺失。

  今年3月,84岁的艾迪·温莎在她的配偶西娅·斯派尔2009年去世后,向国税局要求退还联邦遗产税遭到拒绝后,状告联邦政府。美国法律规定,如果她的配偶是男性,则可以“零美元”继承其遗产。而在此案中,温莎在加拿大结婚的同性伴侣去世后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她,但由于这桩婚姻不受《保护法》认可,她需要缴纳363000美元的遗产税。

  奥巴马政府尽管希望将《联邦婚姻保护法》废除,但美国司法部最初还是对该法律进行了辩护。2011年年初,美国司法部转变了态度,发现该法违宪并不再为之辩护,表示“根据宪法理论放弃对一项国会法案的合宪性进行辩护,在司法判决中并不存在。这在程序上创造了一个新的麻烦”。为此,众议院共和党花了几十万美元接管辩护。

  跳出文化标签的婚姻保卫战

  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发表评论称,同性婚姻正在战胜保守派,文化层面的口水战已近尾声。“同性婚姻的争论已是老生常谈,但这个话题也许会持续一两年。最初的一两年,同性伴侣强调的是他们之间的爱情和如何举办婚礼;之后的一两年,宗教信仰者担心社会秩序的塌陷;然后的一两年,政客们逐渐发现,支持同性婚礼的政治开销要小的多。”

  事实上,如果澳大利亚允许举办同性婚礼,那么将有7亿美元的婚礼筹办费用免于流向新西兰。

  在所有显著的人权斗争中,无论是结束奴隶制、妇女参政权运动,还是承认原住民的公民身份,一旦涉及到哪怕收之甚微的经济利益,人心也会被侵蚀。同性婚姻之争已经失去了文化标签。

  外国网友笑评:“澳大利亚的保守人士开始接受同性婚姻,可能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了这对澳大利亚的经济有利。”也有网友称,“谁知道呢,社会变化这么快,没准农民也能当政治领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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