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伦理与法规复习资料资料讲解.pdf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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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媒法规与伦理 复习资料

  (页码可能有误,我手里的教材是第一版,注意补充材料 )

  传媒法 (Media Law )是调整大众传播 媒介组织、传播行为、传播参与者 之间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P1

  第一章 传媒与国家安全 目录 1

  禁止发表煽动言论、禁止泄露国家秘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

  国家秘密 ——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利益, 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

  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根据其保密程度分为 绝密( 30 年)、机密( 20 年)、秘密( 10 年)

  三个密级。 P27-28

  第二章 传媒与社会秩序 目录 1

  禁止散布谣言、禁止宣扬邪教、禁止淫秽色情、禁止暴力凶杀、避免教唆犯罪

  淫秽物品 ——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 书刊、影片、幻灯片、录像带、

  录音带、图片 及其他淫秽物品。 P42

  宣扬凶杀暴力的出版物 ——是指以有害方式描述凶杀等犯罪活动或暴力血腥行为, 足以诱发

  犯罪,破坏社会治安的出版物。 P47

  第三章 传媒与司法公正

  舆论监督 ,运用大众传媒发表各种意见或言论, 对社会的政治和文化生活进行批评、 实行监

  督, 以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 公共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活动, 并用舆论的力量促使

  他们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轨道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媒介审判 ——是指新闻媒体在报道消息, 评论是非时, 超越司法程序, 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

  定性、 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不利于树立正确的法

  律意识和法治概念。 P52

  媒介审判的危害性: 亵渎法治原则、 错误地示范民众、导致媒体角色错位、 干扰司法程序 、

  伤害无辜家人、损害中国形象

  媒体监督司法的十条原则 P54

  1. 案件判决前不做定罪、定性报道;

  2. 对当事人正当行使权利的言行不做倾向性的评论;

  3. 对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等的权益予以特别关切;

  4. 不宜详细报道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情;

  5. 不对法庭审判活动暗访;

  6. 不做诉讼一方的代言人;

  7. 评论一般在判决后进行;

  8. 判决前发表质疑和批评限于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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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批评性评论应避免针对法官个人的品行学识;

  10. 不在自己的媒体上发表自己涉诉的报道和评论。

  传媒应重点监督司法中的 4 类问题:

  1.对司法机关内部机制深层次的问题和司法人员非职务违法行为的监督;

  2. 对司法机关、 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监督, 尤其是对司法 “暗箱操作” 等腐败现象进行揭露 ;

  3. 监督干预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外部势力

  4. 监督现行法律制度所存在的某些问题

  第四章传媒与公民权利

  第一节传媒与名誉权

  名誉 ——是指社会对公民、法人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 ——是公民、 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

  正评价的权利。 P60

  侵犯名誉权方式: P61

  侮辱——贬低、丑化。

  诽谤——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捕风捉影、虚构瞎猜。

  新闻侵犯名誉权构成要件 P63

  1 、新闻作品发表了有损公民或者法人人格权利的侵权文章;

  2 、被报道的公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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