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在培训机构受伤,能否获赔?

栏目:汽车资讯  时间:2023-07-04
手机版

  原标题: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在培训机构受伤,能否获赔?

  童某的母亲为了培养女儿的兴趣,为女儿在某舞蹈机构报班,童某每周末都前往该培训机构参加舞蹈课。2021年9月,9岁的童某在该机构上课的过程中因不慎踩到地垫滑倒受伤,其后老师在现场为童某进行冰敷但并未好转,故老师联系了童某的母亲将童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童某的母亲就赔偿纠纷将该机构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该舞蹈机构对童某的损害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赔偿童某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案中,童某在该舞蹈培训机构参加舞蹈课,由于踩到地垫后摔倒受伤。该舞蹈机构作为教育培训服务机构,应当对未成年学员具有教育和管理的义务,且该舞蹈机构作为此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未在案发地点安装监控,且并未举证证明其对未成年学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法院依法认定该机构对原告所受损失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而原告未尽到注意义务,法院遂依法认定原告自行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作出上述判决。

  作为培训机构,应当对未成年学员的安全情况密切关注,以求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若发生事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

上一篇:DHA哪个牌子好,dha藻油推荐,dha婴儿|成人藻油是智商税吗【精选15款DH
下一篇:遇到过哪些最让人心寒的亲情以及奇葩的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