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wap.265xx.com“现在睡觉,都带着笑容。”
“妈妈争取我的抚养权,
我无比坚定地选择了跟妈妈生活。
我觉得我是幸福的、开心的,
现在睡觉,都带着笑容。”
![]()
![]()
![]()
当我看到小帅(化名)写的信,回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他低垂着脑袋,泪珠在长长的睫毛间颤抖着,“我想跟妈妈一起生活”,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他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
偷偷联系妈妈
在父母协议离婚后,小帅由其父直接抚养并共同生活。离婚后,小帅的爸爸忙于工作,小帅一直由爸爸和姑姑共同照顾,随着小帅爸爸重新组建家庭,小帅多次向妈妈表示想和妈妈一起生活,直到2023年3月,因探望产生了矛盾,小帅偷偷和妈妈联系,考虑到孩子的意愿,小帅的妈妈便安排孩子在文水上学,并就变更抚养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就像风中的叶子,不知何去何从
上门家访
该案中双方当事人虽已离婚,但存在的矛盾一直未能化解,若直接作出判决,可能会使双方的矛盾升级,将影响小帅现阶段的正常学习生活以及亲子关系,非常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小帅已经年满8周岁,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为不影响孩子正常上学,我们和小帅的妈妈约好在中午上门家访,单独询问孩子的意愿。在交谈中孩子表现得十分内向、沉默以对,于是我们和孩子聊他在学校的生活,慢慢地孩子逐渐敞开心扉,谈到更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小帅虽然含着眼泪,但眼神无比坚定,并明确告诉我们,自己想和妈妈一起生活。
含泪的眼睛,眼神无比坚定
“背靠背”调解
开庭前,我们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现场,小帅的爷爷、奶奶、姑姑、阿姨、舅舅等亲人都来了,为防止发生“抢娃大战”,我们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小帅的爸爸认为自己的抚养条件更好,孩子在太原能享受更好的教育,且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孩子由其抚养,不同意变更抚养权。
面对爸爸这边的亲人,善良的小帅不愿伤害他们,只是默默流泪,沉默不语。我们边给小帅擦眼泪,边问他“你觉得,太原和文水的教育,哪里比较好呢?”小帅终于开口了,“虽然太原的教育比文水的好,但是文水有……”看了一眼爸爸和爷爷、奶奶,小帅还是没有把话说完。此刻,孩子的爸爸眼睛也红了,孩子的爷爷也在悄悄摸眼泪,爷爷对孩子说,“不要哭,爷爷心里你最棒,不管你怎么选择,只要你好就行。”此时的小帅,终于说了出来“我想和妈妈一起生活”。
听到爷爷松口了,愿意尊重孩子的意愿,我们趁热打铁做孩子爸爸的思想工作,小帅爸爸还是坚持孩子应该和他生活,孩子妈妈未经允许把孩子接走,他无法释怀,“你是否考虑过孩子为什么要偷偷联系妈妈?你真的了解孩子心里怎么想的吗?”通过积极引导,双方逐渐放下成见,立足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最大限度减少因探望对孩子教育、生活和心理的影响,让孩子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下健康成长。综合考虑抚养能力、抚养条件、抚养意愿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圆满解决。
听一听孩子的心声
家庭教育指导
调解成功后,我们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父母如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知识,向当事人进行宣讲,明确提示并告诉当事人应遵守《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父母在追求各自幸福的同时,多考虑孩子的感受,其他监护人的陪伴并不能代替父母的陪伴,孩子性格偏内向,生活中多鼓励,及时关注孩子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父母重建信任和沟通,积极支付抚养费和配合探望,相互配合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共同给与孩子爱的温暖和力量。”
依法带娃
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始终是我们坚持的原则,我们充分运用“背靠背”调解、上门家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种方式,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子女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如何让孩子成长为一个温暖有爱的人,是每一个父母的必答题。尤其在婚姻破裂后,父母因争夺抚养权可能将未成年子女拖入“斗争泥潭”,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夫妻离婚后,父母应当在能力范围内对子女尽到更多的关爱和照顾,关注、尊重孩子的想法,配合探望,尽可能减少家庭破裂给孩子身心带来的创伤,呵护子女健康成长。
希望每个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
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责编:法条妹
来源:婚姻家事团队
编辑:张晓雷
上一篇:原创宋慧乔新剧《男朋友》:爱是寒冬里一杯慢热的茶
下一篇:原创孩子不幸落水,旁边6个成人因没有予以施救,遭孩子家人曝光
最近更新汽车资讯
- 哲学沙龙
- 高原痛风临床研究
- 快播插件(SPSS无法启动因为应用程序的并行配置不正确)
- 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 【陪你母乳喂养】 哎哟喂,没生孩子也能泌乳?
- 重组家庭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 非现役人员生活待遇经费保障与管理探析
- 《发展心理学·从生命早期到青春期》基础理论读书笔记--结合教育动画的相关研究
- 2023届河南省郑州市(二模)高中毕业第二次质量预测语文试题及答案.docx
- 《那片星空那片海》全集剧情简介 分集剧情介绍
- 给6-15岁男孩女孩的精选主题书单(分性别,暑假必备)
- 优秀家长家庭教育经验分享5篇
- 郭洪雷:汪曾祺小说“衰年变法”考论
- 章子怡汪峰吵架原因 章子怡与汪峰吵架事件详情
- 情感故事:不回家的女人
- 道德伪善的教育学思考
- 2018级高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以国家之名的罪恶——评德国影片《窃听风暴》
- 影视传播范文10篇
- 九天揽月一一敢峰证明四色定理之谜
- 挪威流产或人工流产后妊娠的妊娠间隔和不良妊娠结局(2008-2016 年):一项
- 好看的美剧排行榜(12部高分高质美剧推给你)
- 解放思想大讨论心得体会
- 长谈 | 内蒙古电影新浪潮:现实的结构与质感
- 美国《国家性教育标准》及其启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