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综述十篇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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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篇1

  在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全球化市场上,企业为了增加其竞争力,越来越多的关注到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早在18世纪中后期英国完成工业革命后,企业充分发展,但还没有形成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的起点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认为只要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且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出售,就尽到了社会责任。进入19世纪以后,企业不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也逐步发生改变。

  概念

  在众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阐述中,较为全面的是阿尔奇.卡罗尔(Archie B.Carroll)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从定义可以看出,最基层的是经济责任,然后是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但并不是要履行了经济责任,才能履行法律、伦理或慈善责任,也可以同时履行多种责任。

  理论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通常有两种方法:利益相关者方法和企业治理方法。利益相关者方法考虑企业运营会影响或受其影响的各个群体,通过各方的利益平衡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而企业治理方法则以企业为中心,通过企业治理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前者比后者的交易成本低。前者通常使用的工具是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des of conduct,简称CSRC),后者通常为一份利益相关者达成的协议。

  在生产全球化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企业将制造过程转移到欠发达国家。当地的供应商的激烈竞争导致竞标价格的降低,进而导致降低劳动力成本和设备成本的压力,出现“血汗工厂”等现象。这种现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政策制定者、消费者、无政府组织者和学者对此十分关注。应对社会的呼吁,跨国企业设计了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来规范供应商的行为。中国在19世纪末引入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但是十多年来效果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好,出现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实效问题。

  实证研究

  陈琳(2011)对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分为规范性研究、描述/实证性研究和对策性研究三部分,各部分的研究都比较全面。

  国内已有研究多数把影响因素归纳为政府、社会和企业三个大类,试图建立一个描述作用机制的模型,单独对企业的微观研究则不多,对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提供具体的建议的帮助不大。但确实企业的某些特征对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产生影响。从波士顿大学对美国200多家企业的研究报告The 2010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dex可以看到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得分是不同的。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测量问题,冯天丽,井润田(2011)对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进行述评,提出现有研究存在的问题或困难之一是至今没有一个理论上严谨、方法上全面系统、具有内部有效性和外部有效性的统一的衡量方法。

  European Commission总结了当今世界重要的企业社会责任量具覆盖范围,发现所有企业社会责任的量具在范围、目的、应用到具体企业、发展阶段或价值的方面不是都具有可比较性。

  研究启示和展望

  现有研究多以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为研究对象,缺乏对发展中国家企业情境的考察,由于制度和文化环境的不同,其研究结论的适用性尚有待检验。因此,中国本土化的研究是有意义的。

  雇员是企业主要的社会利益相关者之一,同时也是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雇员的行为很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动机,因此研究员工的作用也是有意义的。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篇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成为了社会的组成单位,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责任的投入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在企业经济目标的制约下,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投入是有限的,然而,随着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越来越多,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竞争力,进而影响企业价值。于是,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致力于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系,并取得了较丰硕的成果,本文将对这些成果按照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作用路径和研究视角进行分类综述。由于企业价值的概念比较宽泛,在研究的过程中,学者们采用了企业绩效,财务绩效、经营绩效、企业价值等不同术语,“价值”或“绩效”同是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所以研究的主要目的相同,只是所用指标有所差异。为了真实反映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对其进行对比,文章在综述过程中将使用文献作者的原“术语”。

  二、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多数文献研究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作用,得出“正相关”、“负相关”、“不相关”、 “选择性相关”四种不同结论。“选择性相关”在此处的定义为在限定条件下的相关性,包括“选择性正相关”和“选择性负相关”两种。

  (一)正相关论 杨熠,沈洪涛(2008)采集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用相关利益者业绩指标衡量社会责任投入,用会计指标(资产报酬率,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和市场业绩指标(总收益率)综合反映企业价值,将公司规模、行业、地区和年份作为控制变量,实证结果显示,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张兰霞(2011)与前两位学者一样选取沪深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并把企业规模、所有制性质、行业作为控制变量,不同的是,用总资产收益率(ROA)来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结果显示:总体情况下,企业当期及前期履行社会责任水平的确对其当期的财务绩效有正影响。

  (二)负相关论 姜启军(2007)以产出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为假设条件,分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对企业短期利润的影响,得出结论:短期内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的利润不一定超过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的利润;如果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的产品的价值与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的产品的价值相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使其利润减少,即企业社会责任投入与企业价值在短期内是负相关的。邵君利(2009)以沪深两市化学制品公司为研究对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可获得性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指数,TobinQ值衡量企业价值,研究结果为:企业自愿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负相关。

  (三)不相关论 陈玉清、马丽丽(2005)选取了907家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数据,建立了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贡献的四指标体系(政府所得、职工所得、投资者所得、社会所得),通过研究股价与这些指标之间的线性关系,来反映市场对社会责任投入信息的反应,结果表明:社会责任会计披露信息与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的相关性不强。刘长翠、孔晓婷(2006)采用沪市上市公司数据,用社会贡献率(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衡量企业社会责任投入,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来反映企业经营效益,实证结果发现:社会贡献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而与另外两个指标的相关性不大。周晨(2010)利用沪深两市731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采用南京大学企业社会责任指数(每股社会贡献值指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的综合指标)反映社会责任投入,TobinQ值反映企业的竞争优势,分析表明:社会责任投入对企业竞争优势没有显著影响。

  (四)选择性相关论 李正(2007)采集了沪市上市公司的521个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把行业因素、公司规模、资产负债比率、盈利能力、股权结构作为控制变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指数反映社会责任投入,TobinQ值反映企业价值。最后得出:当期内,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会降低企业价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产生的良好的利益相关者关系要在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对企业价值产生正面的影响。温素彬、方苑(2008)以46家上市公司数据为依据,用多项指标反映社会责任投入,TobinQ值和总资产报酬率反映企业财务绩效,得到与李正(2007)相同的结论。沈洪涛(2005)以沪深两市交易的所有A股公司为样本,根据权重和各利益相关者的业绩值作为作社会责任变量,得到与李正(2007)相左的结论:当期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前期社会责任的较好表现会降低企业的财务业绩。周建、王文(2008)以企业对国家、员工、投资者和社会公益贡献率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总资产收益率衡量企业绩效,回归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对国家贡献率与企业绩效成显著正相关,而对员工贡献率与企业绩效是显著负相关,对投资者和社会公益贡献率是非显著负相关。

  三、企业价值对社会责任的影响

  杨熠、沈洪涛(2008)研究认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之间互为因果,彼此影响,互相促进,前期较好的财务业绩可以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所需的资源,促进公司社会责任的表现。阳秋林、黄珍文(2002)的调查研究得到同样的结论,他们分析了5家上市公司2000年的年报,分别从人力资源责任、职工保障措施、对社会贡献和对社区贡献四个方面调查,统计结果表明: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要比效益差的企业好。

  高敬忠、周晓苏(2008)研究结论与上述观点不一致,他们利用上市公司1999年~2006年的面板数据研究了经营业绩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的影响,以盈余业绩(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度量静态经营业绩,以增长业绩(总资产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度量动态经营业绩,结果发现:每股收益高的上市公司并没有比低的上市公司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度随着企业资产经营规模的增长而提高,但随着主营业务规模的增长而下降。

  四、不同角度下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关系研究

  (一)基于不同行业的视角 陈玉清、马丽丽(2005)研究中采用了不同行业作为控制变量,公用事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与股价的拟合度较高,说明这些行业社会责任投入与企业价值相关性较为紧密。刘长翠、孔晓婷(2006)研究中对十六个不同行业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不同行业之间社会贡献率与公司的财务表现差异很大:交通运输类、冶金类、建材建筑类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社会贡献率相关性较高;能源电力类、综合类、建材建筑类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社会贡献率相关性较高;金融地产类、农林牧渔类样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社会贡献率相关性较高。汪冬梅、孙召亮(2008)对在我国深沪上市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企业价值正相关。邵君利(2009)对化学制品公司研究得到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对企业价值产生了负面影响。梁丽(2011)针对通讯运营商进行研究得出,这一行业的公司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其经营价值、企业文化价值和行业竞争力。

  (二)基于企业终极控制人的视角 高敬忠、周晓苏(2008)研究得出,终极控制人性质对经营业绩影响社会责任履行度的作用有显著影响,非国有企业比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邵君利(2009)研究同样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与国有控股公司呈显著负相关。蒋学洪、王亚妮(2010)主要研究国家控股与非国家控股企业的社会捐赠与企业业绩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国家控股上市公司的平均捐赠力度不及非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朱雅琴,姚海鑫(2010)则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研究,证明了国有控股公司在对政府、员工、供应商的责任显著高于非国有控制公司,而两者对投资者的责任差别不大。与上述学者不同的是,张兰霞(2011)指出国有控股、境内法人控股和境外法人控股三种不同的企业所有制性质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基本无差异。

  (三)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 朱雅琴、姚海鑫(2010)选取318家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得出:企业对政府、职工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而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显著负相关;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系在统计上不显著。采用相同数据来源,王晓巍,陈慧(2011)研究得到相反的结论:股东的社会责任投入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度最大。顾湘、徐文学(2011)选取沪市A股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得到与王晓巍(2011)同样的实证结果:企业价值与股东社会责任成明显正相关关系,而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成负相关关系。具有创新性的是,温素彬、方苑(2008)按照资本形态的不同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新模型,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货币资本、人力资本、生态资本、社会资本利益相关者,并构建基于这四类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衡量指标,得到结果: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变量对当期财务绩效的影响为负,不过,长期来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四)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视角 许晓明,陈啸(2006)运用企业生命周期原理,对企业需求、企业能力与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匹配”与“均衡”的探讨,得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经历的不同阶段:初创期承担社会责任有限,成长期能力提高,成熟期能力最强,衰退期能力减弱,蜕变期面临挑战。侯婷婷,王建琼(2009)利用沪深两市591家制造业公司为样本,采用陈玉清(2005)构建的社会责任投入指标体系,用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增长率、资产负债率三个会计指标来衡量企业绩效,分别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进行回归分析,研究结果发现:成长期企业的政府责任与净资产收益率正相关,投资者责任与销售增长率显著负相关;成熟期阶段,政府责任与资产负债率显著正相关,职工责任、法律责任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负相关;衰退期阶段,法律责任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负相关。

  五、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关系研究思考

  (一)研究现状 (1)企业价值的衡量指标不确定。多数学者用TobinQ值来反映企业价值,也有用资产收益率,销售增长率,资产负债率、股价等反映企业经营绩效。应用会计指标容易引起回归分析中的相关性,应用市场收益指标又必须依赖于市场有效的前提。因此,企业价值衡量指标的选取会对研究结果产生影响。(2)企业社会责任投入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研究中对社会责任投入的衡量基本采用了两种类型的指标体系: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贡献率和基于信息披露的社会责任指数。但学者们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设计指标的计算方法,这影响了研究结果的可信性和对比性。(3)样本数据收集的局限性。目前所有实证研究所搜集的数据全部来自上市公司,然而,我国众多企业中上市公司只占到很小的比例,只针对上市公司的研究并不具有代表性和普及性,加之上市企业对信息的披露也不够充分,导致实验数据的不真实。(4)研究方向不平衡。从文献汇总中可以看出,关于社会责任投入对企业价值影响研究较多,而企业价值对社会责任投入的影响研究不足;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研究要多于基于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研究。(5)研究意义欠充实。目前的研究文献多注重反映社会责任投入与企业价值之间的正负相关性,对现象背后的原因分析不足,没有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比如企业应该如何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的风险进行控制等。

  (二)研究展望 (1)加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可靠的研究必须在可靠的数据基础上进行,因此,有必要推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指引》,对有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范围、具体内容和披露方式进行引导。(2)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完善。随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更加规范,应建立科学的、统一的基于社会责任层级或基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这将有利于对不同角度的研究增加信度和效度。(3)研究方法多样化。在规范研究、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研究方法,如“事件研究法”,当企业社会责任投入得到较迅速的市场反应(如股价的变动)时,结合这种方法能得到更准确的企业市场收益指标与社会责任投入关系。(4)研究角度。应该拓宽研究思路,对分地区(东部、西部等),分不同市场条件(竞争、垄断等)下的企业进行类别研究,增加企业价值对社会责任影响的作用路径研究,同时,在两者关系基础上应结合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投入的其他要素展开更细致、全面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杨熠、沈洪涛:《我国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暨南学报》2008年第6期。

  [2]张兰霞:《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东北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

  [3]姜启军:《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经济绩效的关系分析》,《生产力研究》2007年第22期。

  [4]邵君利:《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年第1期。

  [5]陈玉清、马丽丽:《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市场反应实证分析》,《海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11期。

  [6]刘长翠、孔晓婷:《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会计研究》2006年第10期。

  [7]周晨:《中国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的竞争优势战略属性研究》,《华东经济管》2010年第4期。

  [8]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2期。

  [9]沈洪涛:《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财务业绩关系研究》,厦门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10]周建、王文、刘小元:《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现代管理科学》2008年第11期。

  [11]阳秋林、黄珍文:《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责任会计势在必行》,《南华大学学报》2002年第12期。

  [12]高敬忠、周晓苏:《经营业绩、终极控制人性质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财经论丛》2008年第6期。

  [13]汪冬梅、孙召亮、王爱国:《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联性分析》,《海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14]蒋学洪、王亚妮:《我国上市公司社会捐赠影响因素之实证研究》,《新会计》2010年第12期。

  [15]朱雅琴、姚海鑫:《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系的实证研究》,《财经问题研究》2010年第2期。

  [16]王晓巍、陈慧:《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管理科学》2011 年第6期。

  [17]顾湘、徐文学:《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相关性研究》,《财会通讯》2011年第1期。

  [18]许晓明、陈啸:《企业需求、企业能力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匹配探讨》,《上海管理科学》2006年第6期。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篇3

  近年来,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不断增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日益丰富,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利用文献综述法拟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计量方法、影响因素及其市场反应进行探究,以期为学者的实证研究提供基础。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计量方法

  在国内外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中,主要提及了四种方法来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计量,包括社会责任会计法、声誉评分法、内容分析法和指数法。

  Abbott W F和Monsen R J(1979)以内容分析法对财富500强企业的年报进行分析,制定了一个企业社会参与度披露指数,研究表明企业社会参与的多少、范围、方向以及企业参与对企业利润的影响都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宋献中、龚明晓(2006)综合运用了指数法和声誉评分法对企业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了研究。在仔细阅读和分析了510家样本公司的年报后,从17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中选取17个指标制作成问卷调查表,要求选中的某类被调查者从决策价值和公告关系价值这两个角度对每个指标进行打分。研究发现,企业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价值较低。

  吉利、张正勇和毛洪涛(2013)从安永国际、润灵环球、金蜜蜂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等9家知名社会责任报告评估机构提及的18个社会责任报告质量特征中浓缩出6个特征,编制出问卷调查表,并根据回收的问卷进行实证分析,检验选取的质量特征的准确性和重要性。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国内外学者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上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结果表明,企业规模、盈利水平、董事结构、行业类型、股权性质等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Amar和Boujenoui(2007)以2002-2004年加拿大587家非金融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在控制相关变量,如:企业规模、财务杠杆、企业业绩等变量的情况下,实证检验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以及企业领导层结构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与企业治理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董事会独立性与企业治理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张正勇、吉林和毛洪涛(2012)分别以公司治理总指数和公司治理分指数研究了公司治理?ζ笠瞪缁嵩鹑涡畔⑴?露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公司治理整体上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其中股权结构治理和管理层治理的影响较明显。研究还发现,顾客远近度、行业竞争度和企业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市场反应关系

  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外开始有学者研究市场对污染报告的的反应,如Blacconiere and Patten(1994)、Patten and Nance(1998)等。污染报告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要披露的内容之一。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的多少和好坏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Guidry 和Pattent(2010)使用标准市场模型法来分离可持续发展报告首次日前后的市场收益未预期的变化,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市场对可持续报告的没有显著的反应。而在进行横截面分析时发现,高质量的报告会带来更加积极的市场反应,这些结论在控制了企业规模和行业属性后仍保持不变。

  建立于我国市场是有效的基础上,国内开始出现社会责任与市场反应的研究。江炎骏等人(2011)用事件研究法研究了市场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反应,发现在事件窗口各时点的超额累计收益率均不显著异于零,接着又研究了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与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发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与超额累计收益率显著正相关,即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越高,市场反应越大。

  朱松(2011)以披露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的452家公司为样本,研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否会影响市场对企业的评价,以及是否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与市场评价显著正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越高,市场的评价越好,投资者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越高。

  阳秋林(2013)等人以我国沪深两市在2010-2011年经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24家企业为样本,选取了十个事件窗口期,研究市场对经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的反应。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会引起市场的正向反应,即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会导致超额累计收益率的显著增加,说明了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更能获得投资者的信任。

  四、结语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篇4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理论框架;实证研究

  一、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深入,社会对企业的期望也不仅仅是创造价值这么简单,也希望他们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近些年,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得到人们的关注,国内学者也加大了对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

  毛洪涛、张正勇(2010)对国内1993年至2009年间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相关研究进行回顾和总结,发现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研究开始的这段时间,研究领域比较窄,侧重于社会责任审计的基本理论方面,研究方法也较单一,规范研究方法较多,没有案例研究、实证分析、调查研究等研究方法。

  笔者阅读了大量的文献,发现在2010年至2014年之间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仅相关文献的数量有所增多,研究广度和研究深度也有了很大的改进,还有一些学者开始从事实证方面的研究,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以下我将分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两部分对近五年的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和总结。

  二、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理论框架研究

  笔者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发现广大学者对社会责任审计的理论框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这几方面。

  (一)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

  在我国,能够对企业开展审计的主体一般包括三类,分别是国家审计机关、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和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所以学者对社会责任审计的主体出现了不一样的认识。

  朱贤磊(2010),刘梦馨、朱贤磊、闵婕(2011)等学者们认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起步晚,得到的重视不够,研究资源不足,面临着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政府审计来克服,把政府审计所独有的政治属性引入到社会责任审计的工作中来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有一定的帮助。邹相煜、刑小玲(2011)指出,由国家机关进行审计工作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所以在社会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初始阶段,应当由国家审计机关开展。

  汤慧臣、王晓震(2010),曾莹(2011),张庆龙、陈凌云(2012),许清雅(2012)等学者认为,由于社会责任审计比传统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要复杂很多,与其相关的利益相关者数量众多,所以应当选择具有较强独立性的民间审计为主体。周兰、郭芬(2011)指出,社会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很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将大大提升审计质量及效率,而具备这些能力的最优人选大多是来自民间审计机构的注册会计师人员。

  张济建、张为为(2010)主张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开展社会责任审计的工作。他们提出“合作内审”这一审计模式,也就是企业委托外部审计机构代为处理一部分内审的工作,这样不仅可以节约不必要的人力成本,同时也可以利用外部人士的专业知识提高审计质量,给企业内部的审计机构以最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靠单一的审计主体来完成社会责任审计并不现实,他们提出了多元主体的观点。周晓惠、许永池(2011),赵哲(2012)认为,应该采用以国家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双主体的联合审计模式。王卉(2011)在对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审计进行研究后,提出商业银行应构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双层次的社会责任审计主体体系。张凤元(2013)指出,以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来看,适合建立以社会审计为核心,政府审计、内部审计为辅助的联合审计体系,这样可以将各个审计主体的优势突出出来,更好地完成审计工作。

  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选择最重要的是要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的缺乏和观念的弱化使得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予以监督与评价显得尤为迫切,而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只有国家审计机关。所以笔者认为现阶段可先以国家审计为主体开展审计工作,加快推进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步伐,等到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完善的时候,可以引入民间组织或内部审计作为审计主体,一同开展审计工作。

  (二)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是由审计主体开展审计工作时进行审计的范围,是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保证,使社会责任审计达到应有的效果。根据我国的现状,还没有关于一套完整的关于社会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所以国内学者对于审计的内容观点不一,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体系。

  汤慧臣、王晓震(2010),邹相煜、刑小玲(2011),张庆龙、陈凌云(2012)认为审计的内容应当反映企业对职工、对消费者、对生态环境,对政府和广大公众履行责任的情况。刘莎、马春英(2012)认为应当将审计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企业承担经济责任、法律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的评价。张济建、张为为(2010)认为应当包括四个方面:质量审计,人力资源审计,环境审计,道德审计。

  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应该与审计目标相一致,审计目标规定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审计内容应该围绕审计目标展开,将目标完善和细化。所以审计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对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三)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方式

  在明确了审计主体和审计内容之后,我国学者对审计方式进行了总结。汤慧臣、王晓震(2010),邹相煜、刑小玲(2011)将审计方式分为两类:附带审计和专项审计。如果企业社会责任是作为财务报告的一部分,随财务报告进行披露的,可以采取附带审计的方法,也就是在进行财务审计的同时,增加一项对社会责任的审计;如果企业单独编制了社会责任报告,则可以展开专项审计,也就是审计机关单独对被审计单位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陈青(2010)提出一种综合的审计方法,他建议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责任、绩效情况、财务责任和社会责任同时进行审计,既要做明确的区分,不偏重于某一侧面,又可以同时兼顾各个层面上的工作。在实际开展审计工作时,审计方法的选择应该由审计主体以达到最优的审计效果为目的,根据实际的审计环境进行科学的选择。

  三、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实证研究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研究方法的比较少,所以只能提出比较粗糙的对于方向和原则的建议,对实务起不到指导的作用。毛洪涛、张正勇(2010)指出,目前国内社会责任审计在实证领域的研究相对较少,由于理论研究出来的结果不能够通过实证研究得到很好的证实,所以这也会阻碍理论研究的发展,这使得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发展得比较缓慢。

  笔者阅读了2010至2014年间的大量文献,发现国内学者也开始利用案例研究、调查研究等实证研究方法。陈晓荣(2011)对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检验,验证了社会责任审计对职工权益、外部环境的审计和企业绩效有积极影响。孙岩(2012)采用实验方法,研究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独立的第三方鉴证对个体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独立的第三方鉴证会使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和股票价值做出较高评价,并提高对公司投资的可能性。王娜(2010),蔡卫敏(2011),肖琼宇(2013)进行了案例研究,将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方法应用于某个企业,或针对特定企业的组织结构设计社会责任审计程序。

  他们发现对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到的不同部分的社会责任,运用针对性较强的方法进行审计,提供了更清楚的审计方法,对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参考。

  通过阅读相关文献,笔者发现近五年我国学者研究社会责任审计的方法越来越多,但是相关的实证研究还是很少,且研究还停留在较浅的层面,权威性不够,对实务起不到指导的作用。我们需要用更贴近实际的研究方法,例如案例研究、调查研究等,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使研究成果更能够为实务起到指导作用,更好地推动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发展。(作者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 毛洪涛、张正勇,社会责任审计理论研究述评――根据国内1993年至2009年研究的分析[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0(5):47-53.

  [2] 石莎莎、杨明亮,高校领导社会责任审计研究[J],审计研究,2012(2):20-24.

  [3] 李正、官峰、李增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活动影响因素研究――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审计研究,2013(3):102-112.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篇5

  关键词:社会责任;本质;绩效;衡量指标

  1、企业社会责任本质研究

  1.1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演变

  1.1.1国外研究演变概述

  1916年,克拉克(Clark,J.Maurice)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大家对于社会责任的概念已经相当熟悉,不需要到1916年还来重新讨论,但是迄今,大家并没有认识到社会责任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企业的责任”。

  20世纪30年代,哈弗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德(Dodd)认为“公司经营着的应有态度是树立自己对职工、消费者和社会伦理公众的社会责任感”。

  20世纪70年代中期及以后,大量研究者转向从多种视角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从社会责任战略和实施过程的进一步研究衍生出企业社会回应概念,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是对社会主动回应的行为,并发展了社会绩效及其模型,从公共视角提出社会责任的决定是一个公共参与的过程。

  1975年Sethi 指出社会责任是将企业行为提升到与当前流行的社会规范、价值和目标一致的层次。

  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社会表现概念,意图提供社会责任管理框架,并试图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全面衡量。

  1.1.2国内研究演变概述

  2003年陈宏辉和贾生华将社会责任本质定义为企业对复杂契约系统的回应,这组契约系统是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企业必须对其经营所在的社会系统的要求作出回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2005年张文魁认为我国企业做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就是完成了企业社会责任。

  2009年李心合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系列经济契约和社会契约的集合体,社会契约反映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公共利益关系,以规定社会责任和效用为主要内容,该契约内容也许会含糊不清,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履行社会契约规定的内容。

  2011年花双莲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内部利益相关者构成的企业对非所有者身份的全部外部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响应。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现阶段下企业社会责任本质就是企业为实现其最终经营目标即生存和发展的目标而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所承担的的义务。

  1.2对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的不同观点

  1.2.1国外的不同观点概述

  1979年卡罗尔(Carroll)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愿责任(慈善责任)。1985年Ullman 认为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是“一堆寻找理论的数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寻找理论的数据”。两者的结合是必然的趋势。

  1991年阿奇·卡罗尔(Arehie Carrol)认为借助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为企业社会责任指明方向,针对每一个主要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可以界定企业社会责任范围。

  2001年兰托斯(Lantos)将其分为伦理型、利他型和战略型三个层面,伦理型对应卡罗尔提出的前三种,利他型和战略型是对慈善责任的进一步细分。

  2003年Schwartz&Carroll将其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三个领域。

  2007年迪马·加玛莉(Dima Jamali)将其分为强制型和自愿型两大类,分别对应于兰托斯的伦理型责任和拉罗尔的慈善责任。

  1.2.2国内的不同观点概述

  2003年国内学者陈志昂和陆伟将其划分为法规层面、标准层面、战略和道义层面。

  2004年陈宏辉和贾生华认为满足核心利益相关者、蛰伏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需求就是履行不同层面的社会责任。

  2006年王竹泉认为企业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的集体选择,并根据是否有权或实际参与企业的集体选择将企业利益相关者分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和外部利益相关者。企业的社会责任对象就是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签订的契约。

  2011年花双莲将其分为份内和自愿两个层面,份内社会责任是企业依据交易契约或社会契约及法律规范对外部利益相关者应尽的基本责任;自愿责任是超越份内的资源社会责任,它属于卡罗尔的“慈善责任”、迪马·加玛莉的“自愿型”部分,直接对应于兰托斯的“利他型”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包括针对企业的内外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即股东、内部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政府、竞争者、环境所应承担的责任。

  2、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衡量指标

  2.1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衡量指标

  1998年Stanwich 在Carroll提出的CSP(企业社会绩效)模型基础上进行了改进,认为企业社会绩效的多维度包括企业慈善(用捐赠反映)、高层管理人员(用薪酬和奖金来衡量)、员工(用董事会和企业中女性和少数民族人数来体现)、自然环境(用有害物质排放量来表现)及股东(用企业的获利能力来说明)。

  此外,还有SA8000、DJSI(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KLD指数(被利益相关者理论权威Wood & Jones认为是研究设计最好也最容易理解的方法)、澳大利亚的崇德(Reputex)

  2.2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衡量指标概述

  2009年杜炜、穆涌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考虑到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与企业财务指标的勾稽关系,用财务指标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针对的对象有股东(3个指标)、债权人(3个指标)、员工(5个指标)、经营者(3个指标)、消费者(3个指标)、商业合作伙伴(4个指标)、政府(4个指标)、社区(4个指标)、环境(9个指标)。

  2010年姚立根、王华东结合我国企业的特点、利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构建了13个二级指标和38个三级指标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针对一级指标有经营责任、权益责任、环境责任、和谐责任。

  2011年王凤华设计了非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责任指标(4个)、法律责任指标(3个)、伦理责任指标(3个)、慈善责任指标(3个)。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根据不同企业所处的行业等外部环境及企业内部自身特点的不同,针对不同的企业应有相对不同的具体衡量指标,但衡量对象都是上述所述的对象,具体指标根据企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3、结语

  本文主要是针对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理解不清,定义多种多样的情况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研究的概述提出本文认同的对企业社会责任本质的理解,认清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并总结了国内外关于社会责任衡量指标的研究成果,指出其衡量指标根据企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为以后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打下基础。(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JP4〗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20-130

  [2]花双莲.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理论研究.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博士论文,

  [3]陈志昂,陆伟.企业社会责任三角模型[J].经济与管理,2003,(11):60-61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篇6

  【关键词】社会责任;决策有用性;决策价值

  为强化上市公司企业管理,使企业较好的履行社会责任,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别指引,引导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积极的披露,鼓励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社会责任制度。在政府、社会大众的压力以及企业对自身的严格要求之下,许多上市公司开始编写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并为之付出了一定成本。但该信息是否能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支持,发挥决策有用性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具有决策有用性

  多数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具有决策有用性,但决策价值的高低不同。

  一部分学者认为社会责任信息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决策价值越来越高。沈洪涛、杨熠(2008)通过研究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股票价格变动的影响,发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与股票收益率显著正相关;社会责任信息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从不具有价值相关性发展为具有价值相关性。颜剩勇、王小玉(2009)认为,随着社会责任投资的蓬勃兴起,机投资人对投资企业是否重视并落实社会责任在评估时的关切程度日愈提高,社会责任对企业投资行为产生了约束。唐斌、黄镔云(2009)从社会责任视角,以兴业银行为例,认为如果企业缺失与其自身影响力相对应的责任意识和行为,投资者就会选择“用脚投票”,致使短期内公司股价波动剧烈,长期造成公司投资价值得不到认可;相反,如果上市公司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有助于塑造良好企业形象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还有助于投资者合理评估公司投资价值和坚定持股信心。王秋实、杨玉(2011)认为,对于理性投资者来说,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越来越具有投资决策的参考价值,在决策有用观下越来越具有信息含量。陈鹏等(2012)以2008-2010年新疆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检验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有用性,研究表明,规模大、盈利能力好的企业能够给利益相关者带来额外的信息含量;而规模小、盈利能力不强的企业,其社会责任信息对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有用性较弱。

  另一部分学者通过研究则得出社会责任信息的决策价值不高。肖红、蔡雪芍(2008)对上市公司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进行研究,认为尽管没有统一的制度规定企业是否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但在投资决策中使用社会信息的趋势逐年增长,有理由认为社会责任信息具有决策价值。但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够理想,决策有用性较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供求关系失衡。张涛、吴生秀(2010)研究得出,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决策价值,但由于披露方式及质量等问题,决策价值不高。吕建珍(2011)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角度认为,当前更多的是财务信息的披露,内容片面、缺乏完整性。社会责任的财务效应不会被及时反映,长期滞后所导致的决策失误可能经过长时间才能被发现;另一方面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给利益相关者,降低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决策价值。何丽梅(2012)认为社会责任信息对于机构投资者具有一定的决策有用性,但信息质量应该不断提高,从而提高决策有用性。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不具有决策价值

  部分学者通过规范研究及实证研究认为,现如今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根本无法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支持,不具有决策价值。宋献中、龚明晓(2006)选取510家上市公司年报中有代表性特征的17条社会责任信息作为项目,对参加2006年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年会的专业学者就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决策价值和公共关系价值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表明,专业人士认为社会责任信息可能没有价值或没有价值。2007年,二人又采用内容描述法进行分析,指出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的社会责任信息总体上决策价值有限。赵英会(2010)认为自愿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对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十分微小,而且存在不确定性。王秀丽(2009)、陈学军(2011)以上市公司年报中以财务会计事项进行核算的社会责任信息为基础,研究表明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上市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并没有带来额外的信息含量,社会责任信息对投资者不具有决策有用性。

  三、结论

  在我国现阶段,社会责任信息具有一定的决策有用性,但信息的披露状况并不理想。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提高社会责任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和认知。政府应该引导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形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社会舆论和媒体监督也是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手段。

  (2)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解决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社会责任教育和培训,提高对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的认知。

  (3)加强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政府部门作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监管者,应该以积极的政策和态度建立和健全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指引,用以强制约束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

  (4)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是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一个重要手段,重点在于审核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以保证社会责任信息的可靠性,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具有决策价值的社会责任信息。

  参考文献:

  [1]王秀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有用性实证分析——基于新疆上市公司的数据[J].财会通讯·综合(下),2009,2:97-99.

  [2]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7,3:9-16.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篇7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传统社会关于商人的社会责任观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渊源。资本主义的到来大大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当时企业社会责任观是消极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贝利(A.A.Berle)与哈佛大学教授多德(M.Dodd)围绕“企业的管理者是谁的受托人”展开了一场关于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论使社会责任作为学术问题真正登上历史舞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贝利-曼恩”的论战将其推向了高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又为企业社会责任奠定了理论研究的基础以及提供了研究的角度方向。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定义

  理论界中影响比较大的是:社会四责任说(Brummer)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种,即是企业经济责任、企业法律责任、企业道德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四者相互并列。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说(Arichie B.Carroll)与前者不同,即特定的社会对企业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是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

  两者所定义的都是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本文更赞同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基于一定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企业伦理与慈善责任(刘长喜,2005),该定义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前两者划分为他律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将后两者划分为自律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概念框架

  (一)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

  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是由美国会计学家David F.Linowes首先提出的,他提出社会责任会计是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业行为等社会公共部门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的会计分支。黎精明(2004)则这样定义社会责任会计:“社会责任会计是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者团体和个人决策提供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比较两者,可以看出,两者都是衡量社会效果,但前者的主体是政府及企业等社会公共部门,后者的主体则是企业。

  (二)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

  社会责任会计目标同会计目标一样,包括: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更多的中国学者将社会责任会计目标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基本目标为提高社会效益,具体目标是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社会责任信息。

  (三)社会责任会计的假设

  王雪芳(2004)比较全面的分析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四个会计假设:(1)社会责任会计的主体根据特定的个人、集体或组织的经济权益来确定,这使得会计的处理范围得到扩大;(2)社会责任会计的记录、核算和信息披露以持续经营为前提;(3)社会责任会计也需要进行分期,社会责任支出的受益期很难确定,因此,这个问题上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4)在计量上,采用多样化的计量形式,包括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

  (四)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一般原则

  社会责任会计的原则为8+3,即会计8项基本原则、社会性、政策性、充分揭示性。

  其他的部分学者认为还应该包括:强制和自由相结合的原则;谁投资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及时反馈原则等。

  (五)社会责任会计的会计要素

  社会责任会计的会计要素是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对象的具体化。王雪芳(2004)则对传统会计六大要素进行了演化和创新,认为社会责任会计要素包括四项内容:(1)社会交易:一个企业对社会环境资源的应用和提供程度。(2)社会资产:未来能给社会提供利益的经济资源。(3)社会负债:在可以确定的日期要用现金、劳务或其他资产予以偿付的那些对企业提出的要求权。(4)社会损益: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总称。

  (六)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

  宋献中(1992)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包括:(1)调查分析法,(2)替代品评价法,(3)历史成本法,(4)复原或避免成本法(6)影子价格法。

  阳秋林(2005)则分别针对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收益四个社会责任会计主要的核算内容提出了相应的计量方法。但我国的社会责任会计的确认和计量仍然处于一个不完善的阶段,就是因为每个方法都有它的缺陷所以大家才会不断的提出新的方法。

  (七)社会责任会计的信息披露

  随着我国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研究者们也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讨论研究。

  由于社会责任披露内容不规范,企业只披露其对社会所做的贡献是当前中国存在的普遍问题,哪些内容是企业应当披露的呢?孙红梅(2011)就此问题选择典型企业为样本并结合国内和国外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进行归纳,认为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应当披露:(1)企业经营成果和分配情况。(2)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3)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4)产品或服务的性能与安全方面的信息。(5)企业对社会福利贡献方面的信息。企业社会责任所涉及的内容是广泛的,随着科技进步,对以上问题的答案是随时间而不断变化的。

  通过对前面的文献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我国实施社会责任会计所存在的问题:(1)社会责任会计缺乏相应的会计准则,学者们的探讨还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2)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正处于探索阶段,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内容、方式都由企业自行决定,且以自愿原则进行披露。(3)实施成本高,由于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范围广,核算复杂且难度大,需要企业做大量的数据调查和分析。(4)社会责任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失真,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许多企业在披露时常常“趋利避害”。

  参考文献

  [1]王雪芳,殷筱琴.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体系的理论框架研究[J].财会通讯,2004.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篇8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SA8000国际标准

  一、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念受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影响,外延非常广泛,内涵也越来越丰富,理论界争论了数十年,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越来越多的人推崇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要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自上世纪二十年代兴起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和推广,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是世界范围的共同趋向。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背景

  1、国际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及理论研究的推动

  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起,西方企业已逐渐认识到自身发展和社会的关系,开始了以捐赠的方式回馈社会,并逐步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使得企业传统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更加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和商业伦理,更多地承担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责任。国际范围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也开始突破企业各自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形成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契约。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全球社会责任标准——SA8000也于2001年正式在全球范围实施,虽然这只是一个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执行的社会责任标准,但它已经对全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是社会各个阶层和睦相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的社会。其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尤其重要。企业作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部分,它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着上至政府、下至员工、消费者和社区的和谐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本质上是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强调在经营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注重企业活动中人的健康、安全和应该享有的权益,注重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这些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比尔·福特说过:“一个好企业与一个伟大的企业是有区别的:一个好的企业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而一个伟大的企业不仅能为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还竭尽全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3、建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的发展观不同于传统的发展观。传统的发展观偏重于物质财富的主张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主张等同于经济发展,忽视社会的全面进步,忽视人文的、资源的、环境的指标。传统发展观使人类经济奇迹发展,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但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频频出现,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和弥补的损失。科学的发展观要求人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兼顾与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新发展模式”或“新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经济的“绿色清洁增长”,这是作为社会一分子的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4、跨国公司对中国出口加工业的社会责任要求

  随着欧美等世界贸易大国越来越多地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增加进口,大量“血汗工厂”的事实被曝光。特别是1993年11月深圳致丽玩具厂火灾事故发生后,海外的劳工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对外资企业在中国违反劳工标准的行为进行了强烈批评,并成立了“玩具安全生产联合会”,以促使劳工标准在这些企业实施。一些劳工组织和跨国公司还针对中国的劳工问题,制定了专门的“工厂守则”要求中国的出口加工企业遵守。跨国公司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中国出口企业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特别是对常年单纯靠“低成本制胜”的中国企业而言,社会责任及其量化标准,已成为我们得以进入西方市场的新门槛。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国际研究

  (1)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当时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是通过企业主支配个人财富的方式来实现,而不以企业作为参与社会责任的主体。其主要原因是人们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持消极的态度,反映在法律层面上,就是对企业使用公司的资金参与社会责任的行为给予限制。

  (2)20世纪30至80年代,国际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命题展开的。企业社会责任古典观的支持者,代表了传统的企业理论观点,认为企业管理者只是受股东委托,惟股东利益是从,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其代表人物是经济学家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

  与古典观对立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经济观,他们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位目标, 而不是第一位目标。企业的第一位目标是保证自身的生存,支持“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之说。其代表人物包括安德鲁斯、罗宾斯、阿奇B.卡罗尔、格里芬等一大批经济与管理学家们。

  (3)产生于1960年代,发展于1980年代以后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由多个相关利益者所构成的“契约联合体”。认为企业的出资不仅仅来自于股东,而且也来自于企业的雇员、供应商和债权人等。企业已不再是简单的实物资本的“集合物”,而是一种“治理与管理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本质上是各种契约形式的集合。企业的风险不是由股东全部承担,其他的相关利益者也在承担着企业的风险。因此,企业的所有者不能仅仅局限于股东,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的所有人。

  (4)21世纪以来基于SA8000标准所做的研究。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适合于企业实施的SA8000标准,它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其核心内容是针对劳工的保护标准,并配套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

  国际上对SA8000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企业实施SA8000标准是否会引起长期利润减少,最典型的研究是2002年美国DePaul大学的Curtis C. Verschoor教授和Elizabeth Murphy副教授进行的一项专门针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的研究。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最佳企业公民”的整体财务状况要远远优于标准普尔500强的其他企业,前者的平均得分要比后者的平均得分高出10个百分点。

  实施SA8000标准对企业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所起作用的研究表明,相当一部分人会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衡量企业是否合适的一把尺子,以及决定自己是否留任的标准。至少有一半的学生在发现自己的价值观与所供职的公司发生冲突时,他们会另谋高就。

  2、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范围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定义方面和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象范围的界定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结果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应该向谁承担社会责任以及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实际中就有可能泛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使社会责任承担超出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造成企业负担过重,持续发展困难的局面。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国内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经济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大体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最早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名的著作是1990年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从纳税、自然资源、能源、环保、消费者等几个方面分析企业社会责任。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初步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之一是杨瑞龙,他主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另一代表人物是刘俊海,从法学的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

  2000年以来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快速发展阶段,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卢代富的《企业社会择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谭深等的《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环境与发展研究所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陈宏辉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理论与实证》等。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篇9

  论文摘要:在当前新形势下,企业必须致力于改善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状况,承担起对农民工应有的社会责任。农民工为中国城乡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们却日益成为社会的边缘人,企业对他们在社会责任上的严重缺失,成为当代社会最不和谐的声音。

  农民工,面对市场经济体制下愈加强势并作为城市社会经济主体的雇主企业,他们显得那么弱小、卑微而无力,中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特殊社会群体,他们从土地上剥离出来,在城市靠务工为生,又不能融入城市社会,身份差别使他们成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成为奔波于城市社会边缘地带的“边缘人”,企业之于他们的社会责任缺失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最不和谐的现象之一。

  一、企业对农民工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

  近十多年来,中国企业对农民工的社会责任严重缺失,劳工保护状况极其恶劣,甚至连劳动用工最起码的人类道德“底线”也坚守不住,在诸多企业特别是大量兴起的中小私营企业中,出现了大量以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代价,最大限度地追求高额利润的失德和违法行为。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资和工时问题

  第一,工资水平极端低下。据调查,在沿海省份大量民企和私企中,农民工每月500元的工资收入几乎没有什麽变化,2004年全国农民工月平均工资539元,而同期城镇工人为1335元,相差一倍还多。国家规定月工资是扣除公休日以外的有效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但在大量企业实际上执行的是全月劳动工资制,缺一天勤扣一天平均工资,这也是农民工工资普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超工时现象普遍存在。按国家规定,职工月平均工作167.4个小时,加班应付加班费,但目前几乎所有的用工企业都在规避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工资拖欠问题严重。全国范围内,在可拿工资的农民工中,从未拿过的占54%,有时拿过的只占20%;调查显示,2005年全国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200亿元。

  第四,变相克扣工资不择手段。如企业每月扣留农民工20%-30%的工资作为“风险抵押金”;一些企业不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每月只发几十元的生活费,余额按季结算;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通过提高定额标准或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更有甚者,部分私营企业主将农民工工资据为己有并携款潜逃的事情时有发生。

  (二)职业健康和生产安全问题

  据统计,1995至2004年全国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5102起安全事故,动辄就有几十、几百的农民工在事故中失去宝贵的生命;2004年全国煤矿业、建筑业、危险品生产行业中,农民工死亡人数占到了80%以上。部分企业工作环境恶劣,劳动保护措施严重缺乏,职业病频发。卫生部曾对全国100万家企业进行过大规模调查,其结果显示,在农民工的劳动场所,煤矽尘、石棉、甲醛、铅、苯、汞及噪声等均超过国家标准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一些以前已基本绝迹、危害惊人的职业病,但近年来已呈泛滥之势。

  (三)社会保险问题

  诸多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的社会保险覆盖率严重不足,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以商业保险代替的现象相当普遍,造成因工伤亡的民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由商业保险公司与民工一次结清,由于已含住院期间所有费用,保险赔偿到民工手中已所剩无几。相当多的企业对农民工连起码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也没有提供,经常是农民工不幸遭遇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重大疾病后,只能流落街头或回乡待毙。

  (四)劳动合同问题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定率偏低是一种普遍现象,全国雇佣农民工的企业约有80%没有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据调查,有些企业主为了逃避员工职业病造成的法律责任,经常采取三个月换一批员工的手段,当员工职业病即将出现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企业,又无任何凭据,致使对职业病的认定非常困难。

  二、企业对农民工承担社会责任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一)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涌向大中城市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形成影响巨大的“民工潮”,然而自2004年春天以来,却出现所谓的“民工荒”,这种变化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民工荒”是民工权益受侵犯的产物,是农民工对企业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的无言抗争,也表明了逐步觉醒的农民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强烈要求和期盼。有学者称: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已经成为21世纪中国最大的社会问题,是一座“活火山”,一旦爆发将引发严重的社会公共危机。而企业无疑是农民工问题最大的利益相关者,解决农民工问题,企业首当其冲。

  (二)应对蓝色壁垒的要求

  近十几年来,欧美发达国家根据国际公约、国内法规和政策,不断加大对违反劳工标准的国家和企业实施制裁与惩罚的立法力度,提高了发展中国家外贸出口的门槛,增大了外贸出口的难度,对发展中国家形成一种新的贸易壁垒。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是这种壁垒的集中体现,其中关于童工、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和管理体系等九方面的规定成为各国劳工立法的重要参照,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剥削和榨取性的管理模式正逐步被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所取代。

  这一标准虽然从客观上对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形成了一定的壁垒,但如果企业能够积极转变经营观念,真正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在企业内推行良好的社会责任管理,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的经济和社会利益,不仅可以打造先进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而且能够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尤其是在国际市场上的经营竞争力,使企业能够良性、持续的发展。

  三、企业对农民工承担社会责任的对策

  (一)从根本上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

  企业主或者企业家们必须从根本上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因为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发展不仅是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与国际的协调发展,而且包含劳动者与机器、劳动者与企业、劳动者与资本的协调发展,更应包含体现着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劳动者生命安全、体面工作和环境友好在内的“人权”发展。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特别是严格、认真地对农民工权益负责任,是企业“天然”的义务,是企业家应有的“良心”,企业和企业家有责任善待、关爱农民工,维护他们的权益,为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把创建安全的生产环境作为头等大事

  企业安全生产关乎员工生命健康、关乎企业百年大计,必须高度重视,作为社会责任管理中的首要工作来抓。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真正意义上的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加大投入力度,致力于改善农民工的生产和作业环境;要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建立企业内的安全事故预警、应急和处置机制。

  (三)逐步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和工时待遇

  这一点对目前正处于积累和急切扩张阶段的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和个体以及乡镇企业而言,非常难以做到。政府健全法制和加强监管对必要的,但我们仍然要呼吁企业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程度的保障农民工的利益。企业应按时发放工资,公布发放工资和津贴的具体日期;应依据法律规定,对节假日加班、正常工作日超过8小时以上的加班时间,额外发放加班工资。

  (四)认真履行代扣代缴农民工社会保险金的义务

  企业必须按照中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精神,及时为农民工缴纳和代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以及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金,并与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从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出发,分层分类逐步建立起低水平、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Z].2006.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2006.

  3、张鉴君.当前农民工劳动力价格问题研究分析[J].金融与经济,2006(1).

  4、韩长赋.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N].经济时报,2005-12-05.

  5、温铁军.产业资本与乡村建设[J].开放时代,2005(6).

  6、李金龙.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若干思考[J].农业经济导刊,2004(8).

  7、肖国忠.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N].光明日报,2006-12-05.

  8、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5.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篇10

  因此,需要从制度层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考核指标,对其社会责任行为进行客观评价。

  一、企业社会责任及其绩效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多种观点

  英国学者Oliver Sheldon(1924)在其著作《The philosophy of Management》提出了“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概念,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最早描述。Oliver Sheldon主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管理者应该满足企业内部及产业外部等各类人群的不同诉求,并且要将道德因素考虑在内[1]。Bowen (1953 )从商人的角度定义CSR,他认为商人应该按照社会的期望和目标,公众的价值观制定战略规划和公司政策,并主动承担付诸实施。 Eells和Wakon(1961)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遵循相应的伦理道德准则,顾及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这是对企业社会责任较早和较高层次的阐述。管理学者Carroll(1996)更立体化地表述了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认为企业自下而上承担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即所谓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2]。

  我国理论界从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真正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并形成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如李鸿贵(1995)认为,企业应该对股东、消费者等群体负责,在整个组织的生产运营过程中,都必须用严格的社会标准要求自己。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发展,即承担对雇员、对消费者、对债权人、对环境、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等的责任。黎友焕(2009)指出企业在某特定社会发展时期,对其利益相关者需要承担包括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其他相关等在内的一切责任[3]。

  综上可以看出,尽管对企业社会责任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意见,但普遍认为,企业在对股东利益负责、创造利润的同时,还要严格遵守商业道德、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等,即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对环境等的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综合阐述

  国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价的研究较早。Carroll(1979)从销售服务、环境保护、雇佣歧视等三个层面着手评价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并据此构建出三维立体模型。

  20世纪80年代,利益相关者概念开始融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模型,Jeffre Sonnenfeld(1982)研究主张从外部利益相关者作为评价主体,并选取了6家美国的林业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评价内容侧重社会责任和敏感性两个主要方面。Clarkson(1995)提出从主要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两个侧重点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价,并将利益相关者大体上划分为“rival对抗型”、“defense防御型”、“adapt适应型”、“prime预见型”四种,据此构建RDAP 模型。进入新世纪以后,该流派的研究更加深入,如Thompson&Zakaria(2004)从对职工、产品、消费者、环境保护、能源利用、社区和其他责任等方面阐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Michael Hopkins(2005)界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层级结构,并对其绩效评价进行了探索。

  国内对该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新世纪开始的。如黎精明(2004)从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支持、人力资源、消费者四个方面分析了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陈留彬(2006)设计了包括7大维度(劳动者权益、使用者、债权和人权保护及社区之间的关系、企业诚信道德、社会公益活动与慈善行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管理),并下设19项二级指标的评价体系[4]。程云喜(2005)研究认为,企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必须同时兼顾当前和长远的利益,协调好自身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从博弈视角分析,社会、企业、雇员、消费者等各利益主体之间长期、重复博弈的结果将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机制的形成,并最终实现帕累托最优。

  从本质上说,绩效一词是一个多义概念,对它的解释是可因具体环境而异的。一般可以将绩效定义为“在某段时间内,某个个体或组织,通过某种方式或途径实现的某种结果”。因此,可以说绩效是动态而非静止的概念,是不同因素、不同活动综合作用形成的,具有多视角、多层次的、综合性特征。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表现为企业在为自身带来经营绩效和财务绩效的同时,还要为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福利和社会效果。

  三、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首先要坚持依照目的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原则。目标性是指指标选择上应结合具体评价对象及其特点;动态性是指指标设计应具有较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其次,是坚持科学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原则。科学性是指在科学的基础上,保证经济、社会意义明确,统计计算规范等要求。现实性是指指标选择上要适应实际要求,不能生搬硬套。

  第三,要坚持规范性与创新性相结合的原则。规范性是指指标体系的构建要以一定的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指标的名称、表述应当规范和便于理解。创新性是指指标的选择上应体现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出现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在规范的基础上应有所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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