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鬼,你就了不起吗?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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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红楼梦》杰出的艺术性是无可置疑的,但身为封建社会的男性作家,曹雪芹并没有跳出时代的局限,其女性观甚至落后于时代。这大概就是胡适批评《红楼梦》“思想性不高”,具有女性意识的现代著名女作家苏雪林不喜《红楼梦》的原因所在。在《红楼梦》的一些评论文章中,经常有人提到曹氏的“女性意识”,曹氏的“女性意识”是具有前瞻性,还是未能超越封建意识形态的制约呢?本人倾向于后者,依据即是《红楼梦》“以色定品”的观念完全建立在父权制下妇女地位低下、以色事人的基础之上。《红楼梦》设计的一系列经典美人形象,无论是宝钗还是黛玉,尤三姐还是晴雯,其实都没有跳出“以色事人”的传统角色束缚,而其根源无疑是曹氏落后的女性观。本文拟从《红楼梦》中善与美的三个基本冲突来说明《红楼梦》的历史局限性,以引起读者的警惕性:落后的女性观若被当作进步思想加以颂扬,造成的后果可能比文本本身一目了然的落后性潜藏更大的危害。一、好色与人本精神的冲突在《红楼梦》中,亲情、友情的位置远没有爱情重要,而此“爱情”,并非一对一的钟情模式,而是宝玉以黛玉为中心的辐射式的“泛爱”,即鲁讯所说的“爱博而心劳”之“爱博”。女色是《红楼梦》中衡量女孩子地位的主要标尺,同样的丫头,其地位高低是以与宝玉的距离远近来决定的,而宝玉所悦者亦无外是色。且看宝玉在得知为晴雯留的食物被李嬷嬷拿走之后,借茶为机的发作:宝玉听了,将手中的茶杯只顺手往地下一掷 ,豁啷一声,打了个粉碎,泼了茜雪一裙子的茶,又跳起来问着茜雪:“他是你哪一门子的奶奶,你们这么孝敬他?不过是仗着我小时候吃过他几日奶罢了,如今逞的他比祖宗还大了,如今我又吃不着奶了,白白的养着祖宗作什么!撵了出去,大家干净!”说着便要立刻回贾母,撵他乳母。(第八回)结果李嬷嬷并没有被撵走,而因此被撵走的却是茜雪。在《红楼梦》中,但凡丫头长得出色,曹氏都会借宝玉之眼予以“发现”,但对茜雪的长相却只字未提,可见其姿容平常。在茜雪被撵事件上,曹氏采用了略笔,仅通过李妈妈之口道出:“你们也不必妆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为茶撵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明儿有了不是,我再来领!”(第十九回)一个丫头被撵,尤其是象茜雪这样并不显眼的丫头,在《红楼梦》中似乎并不是什么大事,茜雪的各种反应全部被省略掉,固然可能有其他因素在内(据砚脂斋说茜雪在下文中还曾出场,因为原手稿遗失,在续书中未再出现),但人物的低微应是主要原因。在曹氏眼中,去一茜雪何足道哉(因为无色可重嘛)。但到了晴雯,情况就不一样了。在第31回,宝玉发怒要撵晴雯时,晴雯发出了宁死也不肯放弃奴隶资格的宣言,导致袭人带着众丫头跪了一片,把一个丫头被撵的场面烘托得悲壮无比。晴雯与茜雪均为丫头身份,但因为晴雯生的娇俏,宝玉对她十分宠爱,所以其人在怡红院具有超拨的地位。这种以色定品的规则并非仅表现在宝玉对晴雯与茜雪的态度差异上,而是《红楼梦》始终奉行的一个写作策略。这种策略不仅适用于女色,而且适用于男色。以宝玉初见秦钟的心理描写为例:那宝玉一见秦钟,心中便如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个呆想,乃自道:“天下竟有这等的人物!如今看了,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要也生在寒儒薄宦的家里,早得和他交接,也不枉生了一世…”(第七回)秦钟除了姿容超常外,不过一浅薄少年耳,但这“姿容超常”就足以让他成为宝玉心中的“第一等人”,第九回宝玉大闹学堂正是为了秦钟。在这里,同学情谊被忽略,两男互悦其色倒成了压倒性主题!这种浅薄的好色观念竟也得到某些红学家的美化!以色定品是《红楼梦》最大的隐性缺陷,将外貌美作为衡量人的价值的主要标准,除了显出作者思想庸俗的一面,也是对明末好色风气的一种延续。其实早在唐代就已出现对此现象的“以人为本”而不是“以色为本”的批判,如李觏《读长恨辞》:“当时更有军中死,自是君王不动心。”作为大观园的“皇帝”贾宝玉,去一茜雪与玄宗眼中死一军士,皆不足以动心,究其原因,就在于茜雪无色可“媚”宝玉,因此在其眼中,其人微不足道,曹氏却忽略了或根本未意识到用容貌强分贵贱不过是男权中心意识中“女以色重”观念的变形。伟大的艺术难道就是一小撮人“好色癖”的无限扩大吗?当然不是。以女性容貌这种生物性特征来掩盖人的精神属性,其实质是对女性的“物化”,其基础自然是男权社会中女性的附属性地位。曹雪芹幸好只是一个落魄文人,他要是有萨达姆的实权,岂不是也要整一防空洞的后宫?图片不是女人越老越凶,而是女人越老,这社会对她就越恶毒

  二、好色与尊老思想的冲突在《红楼梦》中,宝玉对“老婆子”们的鄙视从反面表现出其“色比天大”的理念。如果说差不多同龄的丫头晴雯和茜雪在地位上显出天壤之别,那么《红楼梦》中的老年女性在宝玉眼中更是“非人”了。这不能说不是曹雪芹的道德缺陷,对于“老”的攻击,甚至恶毒的奚落,可从他那段著名的语录中略见端倪: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第五十九回)这段话不乏为之喝彩与转述之人,但其中针对老年女性的恶毒态度,却少有人提出异议。事实上,作为一个好色公子,宝玉之人格与情操实在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他是一个被过度神化的人物,这段话也并非他的独创,而是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女以色重”观念的反映,《晋书·宣穆张皇后传》记载:“宣穆张皇后,讳春华,河内平皋人也。……其后柏夫人有宠,后罕得进见。帝尝卧疾,后往省病。帝曰:“老物可憎,何烦出也!…”然而就是这个可憎的“老物”,为司马睿生儿育女,甚至杀人,若不是生了一群孝子,恐怕早因司马睿一句“老物可憎”绝食自杀了。宝玉“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之论较司马睿的“老物可憎”有过之而无不及。按照常理,尊老本是封建社会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但曹雪芹在“尊老”上的道德缺陷导致了他对“老”的贬抑态度。病态的好色,自然视丑如仇,而人随着年龄增长容貌变衰是自然规律。女儿出嫁后,对于宝玉的情色价值骤减,老后,更谈不上情色价值,当然在宝玉眼中只能引起嫌弃,因为宝玉眼中只有“色”。相反,正常的人性,比如受乳母抚育应存感恩,对女性长辈应加以尊敬,这些全都弃诸脑后。《红楼梦》中倒是对王熙凤的尊老敬老常有描述,尤其是描写王熙凤对贾链乳母的亲敬态度,与宝玉形成鲜明的对比。究其原因,自然是写王熙凤时,曹氏以其女性视角看人,同性目光下,“老”是否具有审美价值就变得不甚重要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宝玉这个贵公子的“厌老”观念与某些“革命农民”不谋而合。现当代著名女作家丁玲的笔下也曾出现类似“老物”的形象,这个形象是借农民革命干部何华明之口来贬损其老妻的:这个老怪物,简直不是个“物质基础”,牛还会养仔,她是个什么东西,不个不会下蛋的母鸡。什么是“物质基础”呢,他不懂,但他明白那意思,就是说那老东西已不会再生娃,这是从区党委副书记那里听来的新名词。对何华明在自己借革命之机地位上升而老妻色衰的矛盾下的心理起伏,丁玲在小说中给予尖锐的挖苦:“即使是现在他也不能在回忆中搜出她一个难看的印象”,也就是说,何华明老婆惟一的“过错”就在她老了,在此何华明的猥琐心态暴露无疑:对“色”的贪慕压倒了他的良知以及多年夫妻情份。然而,无论是以奸诈闻名的政治家司马睿,还是丁玲笔下未见过世面的农民何华明,他们缺乏“良知”,还是情有可原的,但作为《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骨子里对女性,尤其是年老女性的蔑视,就不能不让人觉得是一种缺陷。当然,这也是因为我们的文学评论界长期对《红楼梦》过度拔高造成的不良后果,即曹氏的任何一面都是可歌颂的。实际上,在《红楼梦》盛行之初,清代江东巡抚丁日昌就毫不犹豫地将之打入禁毁书籍名单,或许未必如后来学者猜测的那样,是因为曹氏对封建官场的揭露触动了统治阶级那脆弱的神经,究其因,还在于这部小说以“色”触犯了儒家伦理的底线——谁都不能否认封建伦理道德中那些合理的成份:比如尊老,比如正常的人伦。当代著名学者王元化先生就曾经强调:“我看人,还是有一点旧道德的好。”谁又敢说一个贵公子拥着一堆美女的生活反映的是人性的美好呢?想想王思葱王校长换女友也是一个一个地换,也不敢群拥啊。这种文人的白日梦,其基础就是“好色”。过度的好色,就是一种变态,无论语言如何精致,都掩盖不了其色情味。今天社会上扑天盖地的美女广告与选美大赛,其本质也在于继承了男权社会取决于男性眼光的“女以色重”的荒谬理念。在封建社会,“妇容”是四大妇德之一。又有谁能够说清,我们在无意识中到底接受了多少封建遗毒,在我们喊了上百年“反封建”的口号之后?在《红楼梦》中,曹氏不仅通过宝玉直接“惜香怜玉”,比如宝玉以能为平儿理妆而欣喜若狂,而且在宝玉缺场的时候以隐含作者的身份来直接导演“惜香怜玉”,甚至不惜违反“善”的原则,请看宝玉挨打以后,玉钏儿送汤的情节:少顷,荷叶汤来,贾母看过了。王夫人回头见玉钏儿在那边,便令玉钏与宝玉送去。凤姐道:“他一个人拿不去。”可巧莺儿和喜儿都来了。宝钗知道他们已吃了饭,便向莺儿道:“宝兄弟正叫你去打络子,你们两个一同去罢。”莺儿答应,同着玉钏儿出来。莺儿道:“这么远,怪热的,怎么端了去?”(第三十五回)王夫人本是“令玉钏与宝玉送去”,因怕玉钏一人拿不去,宝钗才命莺儿顺路跟过去,她们都没有考虑到热汤远路难端的问题,因为同是女性,王夫人和薛宝钗不大会为丫头安排一个“巧宗”,即只作些面子活儿,而曹氏这时通过玉钏自己实现了他“惜香怜玉”式的体帖:玉钏笑道:“你放心,我自有道理。”说着,便令一个婆子来,将汤饭等物放在一个捧盒里,令他端了跟着,他两个却空着手走。一直到了怡红院门内,玉钏儿方接了过来,同莺儿进入宝玉房中。(第三十五回)曹氏在过了一把“怜香惜玉”瘾之后,一定不会想到那个辛苦端汤又被“隐身”的婆子的感受。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方式,而不是沿着处处重色怜香的“好色”思路,婆子作为老人,是不应该被一个小丫头驱遣着做吃力却不讨好的事情的,即使不是老人,玉钏儿就那么心安理得将别人的劳动窃为己有吗?(曹氏本意在“审美”,无意中却成了“审丑”,形象之美与行为之丑在此形成鲜明对照)读者能够看到曹氏“呵护”美人的苦心,却看不到他的尊老之心,为博美人轻松塞责而将一个老人拉来作垫背,这种笔法或许使美人摆脱了世俗劳役,全其“袅袅”之态,却违背了基本人性与道德上的“善”。对青春少女的喜爱并没有错,但曹氏对青春美少女的病态喜爱导致其同时将一盆脏水泼向一个他至少应该给予起码尊敬的团体:婆子们。对《红楼梦》中的诸婆子,曹氏多数使用夸张笔法来丑化:龌龊的赵姨娘,贪婪的马道婆,卖丑的刘姥姥,杀人不见血的王夫人,帮老公追漂亮丫头的邢夫人,还有那举止令人作呕的王善宝家的。是所有的“婆子”都这样“坏”吗?当然不是,而是曹氏自己心中有某种“情结”,此“情结”让他对老年女人有一种遏制不住的厌恶与贬损冲动,就像他难以遏制对青春美少女的怜爱一样。过度地表现对美色(包括男色)的赞美,令人觉得更像是穷书生的一种垂涎,这种对“色”的过度强调必然会引起一些人的反感,并非仅限于丁日昌那种道学观念浓厚的的封建官吏。同样,对年老女性过度的贬抑,也会引人反感,毕竟人人皆有年老的女性长辈。以“色”眼看之,那是不值钱的“鱼眼睛”,但以正常眼光视之,那些“鱼眼睛”正是有价值的“珍珠”:“母亲”与“老妻”。大力鼓吹这种有违“善”原则之“美”正无异于将溃疡的脓疮赞美成“灿若桃花”。三、尽拥群艳理想与社会伦理及人性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宝玉并不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这一点已经有多位学者撰文论述。对宝玉形象的过度拔高,往往会在实际生活中产生十分消极的后果,比如过度美化宝玉病态的多情,将误导青少年的感情走向。宝玉“多吃多占”心理在《红楼梦》中有充分描写,对于情色的追求,宝玉可谓从不知餍足。在大观园中,宝玉享受袭人的柔情,晴雯的娇嗔,还要在洗澡时与碧纹暧昧一把,在梳头时与麝月缠绵一回,仅这些还不够,还要芳官娇卧其侧,五儿对其热烈向往,小红为其恹恹成病,更有甚者,调戏金钏儿致其跳井,又借喝汤调戏其妹玉钏儿一把,对莺儿的声音神魂颠倒,对紫鹃起同床共枕之念。所有这些,仅用“对美好事物的喜爱”是说不过去的,这是贵公子式的荒淫无耻的好色,而曹氏对宝玉的这种艳福无疑羡慕得无以复加。这并不奇怪,封建文人“设想英雄迟暮后,温柔不住住处何乡”的女色娱老思想,并非仅出现在曹雪芹一人头脑中。将女性视为玩物的传统观念并没有因为曹氏“为闺阁立传”的志向而减退,由此造成的落后的女性观又让大观园中的绝大多数女性表现出甘受宝玉的审美奴役,并出现你争我抢、竟相邀宠的场面。这与其说是生活现实,无如说是曹氏自作多情的想象性叙事。以宝钗为例,在已趋没落的贾府,以资质平庸的宝玉,凭什么能够牵动才华远在宝玉之上的宝钗呢?不仅是宝钗,以黛玉论,对于无能且只知道周旋于众裙钗间,举止轻薄的宝玉,黛玉却以生命相许,岂不是眼光太低了吗?须知黛玉是何等高傲的人物!黛玉的这种“痴情”更像是曹氏的白日梦。以辞章才华来论,曹氏本身的词章就说不上高明(在清代,一流诗人不屑为小说)《红楼梦》诗词也被人认为只有在小说领域算是佳者,陈永正在《红楼梦中劣诗多》一文中已有详细说明,(加一句,陈永正也写过一堆不咋样的诗)何况《红楼梦》中宝玉的诗词尚经常作姐妹们的垫底。对这样一个除了长相俊秀外别无所长的宝玉,《红楼梦》中众女儿像疯了一样争相示好,这不能不说是出于作者的心理而非众女儿的真实心理。在清代,女子为人作妾只是无奈之举,而《红楼梦》中众丫头“狐媚”宝玉最好的的结果无非是作妾罢了,这哪里值得小红病在怡红院、五儿病在挤向怡红院的路上!从作者的创作心理论,曹雪芹其貌不扬,甚至可以说长得丑,成年后的穷困潦倒注定其在追求女性方面处于劣势,因此创作一个美人云集的大观园,通过宝玉获得众美的无限柔情来自慰落魄,就成了曹氏的一种心理落差的补偿。家境衰落之后,教曹氏最为惋惜的或许并不是锦衣玉食生活的丧失,而是失去了得到女性青睐(尤其是年青漂亮的女性)的机会,以此来解释大观园内外的小姐丫头对宝玉的痴迷就有答案了。这本是一种在失意环境下无限膨胀的“自恋”心理在作怪,这种创作心理与明清艳情小说的作者们极为相似。在现实中无限落寞的曹氏创作了在大观园中受美女簇拥的宝玉,以此作为自己失意人生的心理补偿。正缘于此,他经常无意识地超出限制,从“风流”跌到“猥琐”。这猥琐是曹氏自己看不到的,因为他的男性中心意识让他认为簇拥群美是“风流”而非“猥琐”。但哪个母亲能够容许自己的儿子在情爱上泛滥如斯呢?曹氏明知一个男人贪恋美色、坐拥群艳是不合封建伦理道德的,但美色对他的诱惑力太大了,他惘惘不甘地写这些美好的女性走向灭亡,也并非全是为女子的不幸张目,而是对这些受到审美奴役的女子实现终极占有。清代女诗人沈善宝早就洞悉了这一点,其《读《<红楼梦>戏作》诗云:“不信红颜都薄命,惯留窠臼旧文章”,即对《红楼梦》中女性大量死亡现象提出了质疑,并尖锐地指出这种写法与老式艳情小说的亲缘关系(“窠臼旧文章”)。试想,晴雯身体素壮,为何一逐就要病死牖下,而袭人却能另嫁?《红楼梦》有一个规律,越是宝玉喜爱的女子,就越是不得善终,除非在她与宝玉感情疏远之后。也就是说,凡是宝玉喜爱的女性,或对宝玉钟情的女性,在《红楼梦》中无一可逃噩运,几乎全作了宝玉的陪葬,这种有意的安排其实就是作者潜意识里“多吃多占”心理在作怪。正如汝南王在死后化作厉鬼也要阻止其妾碧玉再嫁,男性文人创造出来的文本,都有一种不容所眷女子另行择人的自私之念,曹氏又何能免俗。然而,“多吃多占”远不符合正常人性。“一男多女”的感情模式本身就是以“男尊女卑”为基础,对女性人格之无视与贬抑。“多吃多占”虽与伦理相冲突,却是包括男人在内的雄性动物的一种生物本能。惟有通过道德、修养以及完善的婚姻制度,男人才能压抑住本能“恶”的一面,体现出文明层次较高的性道德。宝玉无疑严重缺乏此种道德自省能力,这与曹氏庸俗的性爱观是密不可分的。曹氏的性爱理想就是坐拥群芳。李之鼎在《<红楼梦>——男性想象力支配的女性世界》一文评论道:《红楼梦》以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为古今一些评家所称道。这实际上是一种宫廷风格。它不仅在阶级分析的意义上是值得商榷的,从性别歧视的意义上看,具有和称道这种风格,也是对父权制的掩盖与粉饰。就纯美形式或纯艺术形式而言,《红楼梦》的女性形象的丰满与鲜活,超过了它以前的作品,然而,就女性的反抗性而言,勿宁说是一种倒退,这个倒退是清王朝的父权意识形态加紧控制的结果。无独有偶,当代学者陈文新在《<红楼梦>与宫体诗》一文中也将《红楼梦》与宫体诗联系在一起。在《红楼梦》的怡红快绿中,诸女儿具有纯美形式,但正如李之鼎所言,她们都是被芟荑了情与欲的魂灵,她们的价值就在于她们美好的外表与青春的活力为宝玉提供的情色之娱。将宝玉形容成封建社会的叛逆者是可笑的,宝玉充其量只是一个失意文人在饥寒交迫情况下创造出来的在富贵乡中过把艳情瘾的贵公子,虽然他这艳情玩得高雅、精致,但正如柳永的青楼词写得再缠绵悱恻也难掩附骨之俗,《红楼梦》再高雅、精致的语言也掩盖不了其构建两性情爱的病态模式。清代学者曾以《金瓶梅》喻柳永词,以《红楼梦》喻周美成词,但无论柳词还是周词,表现的内容均是一个:渣男的冶游史。封建男人的后宫不管叫迷楼还是大观园,不管诗意化到何种程度,它的特质都只能是争宠与混乱,违反人性之“善”,以及最终作为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在好色者的天空最终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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